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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永眠 ...

  •   这场病,足足耗了半个月的时间,我才复了原。当然,魏书那日说的事,也便无从知晓了,不过魏书所说的好事,多半对我来说并不能算是好的,比如他一厢情愿的回家秉了父母要死要活的非要娶我做小,比如他三五不时的携了娇妻来解我“深闺”孤独。

      裹了厚厚的大哈,毛皮帽子两侧的耳朵耷下来,于下颌处系了,整个人,除了一张脸,其余全都捂得严严实实,任是雪风再怎么吹,也不打紧了。

      “姐姐,真不让我跟你去?”

      丹若拉住我的衣袖,眼神中流露着隐隐的忧愁。

      “做甚么这副表情?我不过就是一个人出去顽一下嘛!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跟我腻在一起,不嫌烦啊?以后你嫁人了可怎么办?恐怕做我妹夫的人到时都想把我灭了!”

      轻轻捏了捏丹若娇艳的脸,将那张俏脸硬扯出一个笑容来。丹若拍开我的手,叱道: “你快走快走,我不管你了,别在这里捉弄人!”

      饶是穿了冬天里北方草原人的冬衣,这寒冷还是让我直哆嗦。跟已经赶着马车等在院门外的李老伯打了声招呼,便钻进车中躲藏起来。在马和车的踢踏咕辘声中,我无比怀念三百年后橡胶轮子。

      据说,除酒楼、青楼之外,清穿事件多发地点就数教堂。如果我哪一天回去了,第一件事情就是辟谣——想要捡梧桐枝儿栖,就别在这里晃悠了,没戏。我来这教堂也上百次了,时间久得让我学会了熟练的在古钢琴上弹奏记忆中钟爱的曲子,也没有遇见数字军团中的任何一个人。初来时那点担心,早跑远了,这里安全得很,不会惹事生非。

      我在三百年后并不是任何宗教的信徒,对于教堂最美的记忆,只是某个春天某处教堂那面爬满红白蔷薇的院墙。而我之所以选择这一天来这里,是因为我不曾去三百年后就矗立在我家对面的教堂溜哒过,便可以考较不出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这里,时光的魔力失效。

      “秦,你来了!”

      看见徐神父带着岁月曲折沟壑的微笑的脸,我心底深处潜藏着的宿命般的孤独感,如干花在水中迅速伸展,瞬间盛放。

      “生日快乐!”

      “谢谢!”

      捧着徐神父递来的咖啡杯,我近乎贪婪的嗅着这珍贵的香气,暖意从手上传到了心上。我在咖啡香里真诚的感谢上帝,让他的信徒穿越过大洋来到遥远的东方。

      Once I travelled seven seas to find my love
      And once I sang 700 songs
      Well, maybe I still have to walk 7000 miles
      Until I find the one that I belong
      ……

      “神父,这些年,我还是没有勇气站到他面前,像梦中所想的那样,说,我爱你。也许,上帝让我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拯救我的迷途,让我明白我缺少的不是机会,而是我的所谓爱慕不过尔尔。”

      徐神父总是善良而又耐心的听我絮叨自己的心事,我讲这些话也并不期待他给我回答,只是需要一个听众。这次也一样,只听着自己如梦呓般的轻柔声音在空旷的教堂中弥散开去。低垂着头,我的脸上早已挂了泪,有泪粒悄然的滴上了琴键。

      “好个不知羞的女子!在此弹唱这等靡靡之音,不怕污了徐神父的上帝。”

      一声哧笑响起,我抬起泪痕斑驳的脸,下一瞬只觉脑中轰的响了一声,我呆愣在琴凳上,茫然失措。教堂门口前背光而立的一群人,不知何时到来。

      此地果然还是雷区,不是谣传。

      “还不快滚!”

      从五雷轰顶的状态中回过神来,这轻蔑的几个字在我底里戳了几个大血窟窿。等级社会的狰狞面孔,就是我躲藏起来的原因之一。我不想承认这些不平等,但又没有能力抗争,只有避开直面它的可能。而这一次,我只能生受。不敢在那群人中间去分辨是否有我揣摩了千万次的面容,不想让他看到我,因为此时的我,如此狼狈!

      “那女子,你别走,给爷再唱一曲来听听!”

      就在我侧身从他们身边走过的时候,一把折扇伸出,虚虚的拦了我。

      “九哥,其实这女子很有趣的嘛,这曲儿也唱的勾魂儿,你刚不也听得入神儿?”

      10?14?这俩人都不应该是大冬天拿着折扇装风雅的主儿……当我窑子里卖笑的呢?我感觉藏在泥性儿里的火气腾腾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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