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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仙风道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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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尊把以歌变回灵宠后放到离自己魔洞很远的另一个山洞中,派了魔兵暗中保护她。
然后再将自己连同魔洞一起藏于漩涡之门中,漩涡之门除了疗伤外还可藏身,它是魔尊制的法阵,不存于六界内外,所以魔尊才能悄无声息的复活。
漩涡之门最大的漏洞就是只能藏身一人多了便会被发现。
旭日和朝晖到达八荒地界上空,二人神情凝重地看着脚下荒野、诡异之地。
旭日从宽大的袖子里拿出玉兔搭在衣杆上的外套,朝晖一惊,道:“小子,你不会打算想用“聚灵术”知晓玉兔的位置吧?”
旭日点点头:“这个方法最快。”
“聚灵术”是修行人经常用的一种找人和办案最快捷的方法。
一个人横死野外在没有目击者人的情况下召唤死者衣物上或者周边的“灵”它们就会告诉你这个人是如何死的,官府里只要有一人修的这“聚灵术”便可轻轻松松破案。
“聚灵术”的前提是心性必须保持绝对的平静方能看见“灵”,再运用自身的真气把看见的灵汇聚起来,然后,它便知你心中所想,破你心中所惑。
不想如此简单的术法却也是最考验人的。
旭日小时候总听父神说“万物皆有灵”只要用心感受,双目便能看见天地万物身上的“灵”。
他小时候学什么都快,唯独这平心静气的“聚灵术”习得不好,小娃娃都爱闹腾,静不下来也情有可原。
等长大些性子倒是安静了,心依然静不下来,多年过去,旭日从未见过任何“灵”。
朝晖又道:“你从小便静不下心来,活物的灵最易见你都看不见,这衣裳是死物你怕是更看不见。”
“我想一试。”旭日自玉兔失踪后,就像换了个人似得,神情就变得极其严肃。
安慰的拍拍旭日肩膀:“行吧,我给你护法。”
朝晖什么事都能帮上忙,唯独这“聚灵术”不行,他是吸收天地灵气所生,间接算是“灵”的克星,万物身上的“灵”看见他像游魂看见阎王似得,溜得比兔子都快。
废话,不跑难道乖乖等着被他吃?
旭日看了一眼八荒之外的地界,心里暗暗道“我一定会找到你。”
他闭上眼睛,脑中放空,手紧紧抓着玉兔的外套,想着自己和玉兔在父神山逍遥自在的过往,心中渐渐平静下来。
“万物皆有灵,现!”旭日念完术法口诀后迅速睁开眼。
浅蓝色外套上附着的“灵”似透明小圆点般,一个接一个的从衣裳上跳出来,旭日快速用自身的真气将跳动的“灵”汇聚起来,灵气呈一条丝带状,带着旭日和朝晖找到了躺在山洞中灵宠模样的以歌。
以歌怕装晕会被旭日看出破绽来,待魔尊将她送到山洞后,就一头撞在旁边的石头上。
旭日和朝晖进到山洞里便看见一只金灿灿皮毛的灵宠躺在地上,头上鲜血直流。
旭日看着躺在地上的灵宠,脚步似有千斤重,举步维艰走进她。
旭日的心跳得不可思议的快,多年来的思念一瞬间全部涌上心头。
传说,人在无比激动时肾上腺素会产生激素,激素的产生会致使心脏的跳动频率加快。
旭日走到灵宠身边慢慢蹲下,伸出手去将昏倒的灵宠抱在怀里,眼睛盯着灵宠头上的伤口,右手轻轻覆在伤口上,再放下手时伤口已完全愈合。
朝晖查看了洞内所有角落并未发现玉兔的身影,很是疑惑:“小子,那些灵气怕是糊涂了,玉兔并不在这儿,我们到别处找找罢。”
旭日未答话,他此时很高兴,高兴地不知该作何表情,小心地抱着灵宠,开口道:“师父,这里交给你,玉兔受伤了我带她回客栈治疗。”语气里听不出任何情绪,表情木讷。
朝晖这才发现旭日抱着灵宠,还把灵宠唤作玉兔。
他看旭日木讷的模样以为玉兔伤得很重,轻叹口气:“去罢,有事就唤我。”
旭日给以歌盖好玉兔的外套,用“瞬移术”抱着以歌回到客栈,将以歌轻轻地放在玉兔的床榻上。
旭日坐在床榻边仔细的观察着以歌,心想玉兔外套上的“灵”不会寻错主人,而且山洞中只有它一个,所以灵宠就是玉兔,而玉兔的原身皮毛其实是金灿灿的,而不是白色。
第一次见面时玉兔坚定的说自己的皮毛是白色,他也就没有怀疑过,现在细细想来玉兔和灵宠有太多相似之处了,自己居然从未察觉。
旭日进山洞的第一眼就瞧见灵宠耳后有一撮烧焦的毛...
父神山脉“春夏秋”三季都是和风细雨,秋高气爽,唯独冬季,刮起风来像无数快而锋利的小刀,刀刀刺骨,让人度日如年。
旭日躺在床榻上用最厚的被褥包裹住自己,露出个头来和父神说话:“小灵宠刚来的第一年就遇到几万年以来最冷的一次冬天,真是苦了它了。”
“我倒觉得它挺舒服的。”父神喝着刚刚温好的酒,示意旭日往右边看。
旭日费力的裹着被子坐起来,头看向右边。
小灵宠一脸惬意的爬在烧水的炉火旁,身下垫着一堆旭日穿不下的旧衣,旭日见它舒服得快要睡着了,一时兴起想逗逗它。
随手拔下一根毯子上的毛,毯子他和父神用鸡毛编成的,到了冬天拿来铺在床榻上暖暖的。
他拿起鸡毛一吹,鸡毛就顺风越过喝酒的父神,飞到了灵宠鼻尖上,灵宠被吓得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灵宠伸出爪子去抓鸡毛,鸡毛被它鼻子呼出的气一下吹得好远,灵宠见鸡毛落在地上,一扑,那鸡毛又随风飘起来,接下去的时间里父子俩就看着灵宠追着鸡毛满屋子的跑,玩得不亦乐乎。
“以前只知晓凡间的猫喜欢玩毛线球,倒是不曾想到灵宠喜欢玩鸡毛。”父神脸颊通红醉醺醺的说道。
旭日无奈地摇摇头,他的父神最喜喝酒,平时寡言少语的喝了酒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呱噪得很。
他掀开被褥下床将父神扶进另一个屋里睡觉。
旭日从屋里出来时看见鸡毛飞到了火炉旁,灵宠见鸡毛不再动便纵身一跃...
那鸡毛被风刮到了火炉里,沾到火星子后又飞到灵宠耳后黏住,灵宠耳后的毛瞬间燃了起来。
旭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到火炉边将灵宠抱了起来,赶忙用手捏住灵宠耳后燃起来的那撮毛...
旭日坐在床榻上张开手掌,看着手掌中因为当年捏住火而留下了一小块疤痕,痴痴地笑了...
见灵宠还不醒,旭日担忧更甚,在山洞时灵宠头上的伤已经被他医治好,回客栈后他不放心,又仔细地检查了一遍,确定并无大碍了他才放下心来安静地等灵宠苏醒。
旭日不了解灵宠是怎么才能恢复人形的,所以他打算等玉兔醒过来后就立刻启程去仙界。
玉兔既然是在仙界修成人形的,那仙界决定有法子让她恢复人形。
其实以歌早就醒了,还听见了旭日的痴笑声...以歌认为旭日肯定是在想什么不该想的事。
以歌在心里哼了声,心想“你个大尾巴狼,装什么小白兔,也就玉兔那个憨货,会相信你洁白无瑕...”
奶奶的,以歌越想越来气,要是身边有把刀,她肯定不假思索地捅死旭日。
奈何她现在只是一只任其随意把玩的宠物...
玉兔这丫头沉睡了居然肚子还会饿...以歌想要不现在起来?反正我现在是灵宠,旭日也看不出破绽来。
这么想着...睁开眼睛...
好死不死,以歌的眼睛一睁开就对上旭日深情的目光,一时间四目相对...
灵宠睁着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旭日。
旭日唇角提笑,抬起手摸摸灵宠的脑袋:“我早该发现你们是同一个人的。”
他这几个小时就像着魔似的,一会儿高兴灵宠和玉兔是同一人,一会儿又懊恼玉兔在他身边那么久,自己居然没有认出她。
身为灵宠的以歌听见旭日这话有点慌。
被发现了?不可能啊我藏得这么好,他摸我头,我都忍着没反抗。
以歌想会不会是自己眼神太凶了,便学着小时候那样走到旭日身边趴下,用头蹭蹭旭日的衣裳。
旭日摸着以歌脑袋的手一顿,想起这是玉兔小时候向他撒娇时常做的动作,玉兔虽记不起他,但还是会和小时候一样同他撒娇。
想到这,旭日心里就抹了蜜似的甜。
站起身去拿案桌上放着的小鱼干,又把鱼干掰成好几段,拿着一小段递到以歌嘴边:“小时候你一撒娇我就知你肚子饿了,吃吧。”
玉兔一动不动,旭日晓得玉兔只爱吃烤鸡,可他实在放心不下留玉兔一人在屋中,便用极其温柔的语气哄道:“先吃点垫着,等会给你买烤鸡。”
以歌心想要是玉兔那憨货听见旭日这语气怕是又要犯花痴了,她清楚旭日是薄情寡义,披着羊皮的狼,自然不会被迷惑,能哄得她以歌高兴,除非他去死。
她看见旭日的手此刻就在自己嘴边,以歌没有丝毫犹豫就张嘴狠狠咬去...
我现在虽杀不了你,伤你却是轻而易举。
以歌全身的力气都用在牙上,牙齿紧紧咬住旭日的手指不松口,反观旭日却没有半点疼痛的迹象。
还错以为玉兔要跟自己玩耍,如沐春风般笑起来:“吃一点就好,吃完了我便随你咬。”
好嘛,这话一出以歌立刻斗志昂扬,忍着鱼干的腥臭味吃完了整盘。
以歌边吃边在心里叫嚣“居然把我当猫养,伪善小人你在我的死亡名单上又多了一笔罪过。”
以歌吃完鱼干后立刻仰起头等待着旭日伸手给她咬。
只见旭日笑意满满的伸出手,以歌兴奋地张开嘴严阵以待...
“咕嘟”一声以歌嘴里进了颗圆滚滚的东西,没反应过来就被她吞咽进肚,以歌竖起浑身的毛,龇牙咧嘴的朝旭日叫喊“你给我吃了什么毒药?果真是不能相信你这狡诈的狼..”
旭日自然是get不懂以歌的叫喊,以为是丹药太苦惹得玉兔生气炸毛,便把玉兔抱在怀中,轻声细语道:“知道那药苦,现在带你出去买糖吃。”
玉兔虽醒过来了,但气息还是不平稳,就给她吃了颗调息的丹药。
以歌不知那药是什么,但她确实比之前舒服许多,听旭日说要带自己出去,她估摸着魔尊找的帮手也该来了,便温顺地由旭日抱着自己出了房间。
店家站在门边招揽客人,见旭日怀里抱着个动物,脸色苍白道:“客官怎么还在养宠物?”
旭日想来店家是要跟他说动物市场的事吧,淡淡道:“有何不妥?”
“听我一个挚友说他亲眼所见动物市场里出售的宠物全是吸人精气的魔物,卖家皆是无头怪,吓人得紧。”
“不过那动物市场已被旭日上神捣毁,不必再胆战心惊了。”店家得意洋洋的说道,就似那动物市场是被他毁了一样。
旭日本想抬脚走,想起怀里的玉兔,突然觉得应该让玉兔听听别人是怎么赞扬自己,挪了一步离店家近些,满面春风地听着店家的赞美。
“要问我如何知道除邪祟的是旭日上神,那便是我双眼看见了朝晖剑从天边飞来,这朝晖剑可是旭日上神的专属兵器啊,能召唤朝晖剑的人只有旭日上神,朝晖剑乃战神级宝剑,旭日上神乃天子骄子,啧,两人这组合多么完美。”
旭日听着听着,心里划过一丝凉意,感觉这赞美怕是要跑偏了...
“言情话本上,写道旭日上神不爱江山美人唯独专情朝晖剑,还说朝晖剑其实是个人,白天化作宝剑同旭日上神出生入死,夜里化作人形终日和旭日上神交颈而卧。”
跑偏就算了还偏得如此离谱。
旭日此刻脸色如粪便一般臭,嘴角抽了又抽,一双凤眼微微眯起,蛋疼地听着店家继续吹嘘。
店家讲得很是欢快,从未注意旭日的脸色,以为旭日也像他那般八卦,越说越得劲。
最后碍于旭日身高太高,还踮起了脚,够到旭日耳旁低声道:“听说朝晖剑人形还是个阳刚的男人。”
旭日顾不得去思考怀里的玉兔听见与否,就赶忙抬手捂住她的双耳。
旭日心想这话本小说究竟是谁编著的,竟如此污秽不堪...玉兔要是看见这样的内容,那他还有何颜面再见她?暗自警告自己,为了自己和师父此生的清誉,定不能再让这样污秽的话本留存于世。
旭日松开以歌的耳朵严肃的看向店家,开口道:“旭日上神有喜欢的人,此生只爱她一人,劳烦店家告诉那编书人一声。”话毕抱着以歌踏出门。
店家听见这话闷闷想了许久,还是不明所以,回过神想开口问,旭日已然就走远,还是觉得应该提醒一下,便大声冲旭日喊道:“客官怀里的宠物还是早些丢掉吧,以免害了性命。”
旭日并未停下脚步,悠悠开口道:“既是她,舍了性命也无妨。”
那丹药有安神的作用,以歌吃了后,瞌睡不断,也就没注意听旭日和店家的对话。
客栈外艳阳高照,行人三俩,路两旁各色小吃应有尽有,以歌觉得这凡人的日子过得也很是舒坦嘛。
她舒服地躺在旭日怀里伸了个懒腰,爪子随意搭在旭日手背上,看见卖烤鸡的摊,等不得旭日走进就跳下怀抱往前冲去。
旭日走进摊位看见以歌站在挂烤鸡的细铁线上,战战兢兢地不敢动弹,旭日看见这场面哭笑不得。
旭日伸出手将她抱下来。
那烤鸡摊主是个肥肥的老妇人,见旭日腰间挂着个满当当的钱袋,便立刻扯着嗓门大喊道“小伙啊,看你如此俊帅穿着体面,你宠物咋那么不懂事呢?它站在铁线上爪子弄脏了我的鸡,我还怎么买出去?”
旭日看看铁线上的一排烤鸡,确实有些脏,就觉得老妇人这话说得也在理,掏出一锭银子给了妇人。
妇人见这位小哥一双丹凤眼,五官长得甚是俊美,忍不住多叨叨几句:“你们年轻人啊,自己都养不好,还要养宠物,它除了天天给你惹是生非,还能做甚?”
“要是一个人寂寞,就去找个姑娘谈谈恋爱,宠物能代替姑娘似的跟你谈恋爱吗?”
以歌看着旭日买了那细铁线上挂着的所有烤鸡,还耐着性子听烤鸡摊位老妇的教训。
她吃着旭日手撕下来的鸡肉,心里犯嘀咕,这旭日好像跟自己想象中不太一样,他虽还未承袭天地之位,但好歹也是人人口中尊称的上神,实在是没必要对谁都客客气气,彬彬有礼的模样。
不过,转念一想,旭日这人最会伪装,当年他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他最重要之人,绝不会弃她不顾,最后还不是将她转手送人了,这种无情无义的做法和最初捡到她的老道有什么区别,他们都一样令人憎恨。
既然视她为重要之人为何要将她送走?
以歌觉得旭日现在彬彬有礼的模样都是装的,时间一久他就会厌烦玉兔,到时又会原形毕露。
但是以歌心底一直有个不屑于问又迫切想知道的疑问。
如果我和玉兔必须要弃一个,你会怎么选?还是会和他们一样选择封印我吗?
旭日把以歌抱在怀中,一点一点的往她嘴里送鸡肉,看她吃得欢快:“以后野鸡见了你,怕是都得绕道走。”
以歌吃着鸡肉,突然感觉自己沉睡这么多年真是太可惜了,这人间多美好,这烤鸡的肉,香而不腻入口即化,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美味,难怪玉兔那丫头会这么喜欢。
便是现在听见旭日这话,也空不出嘴来争论。
又觉得既是装玉兔那就要装得像些,腾不出嘴来叫唤,那就打个嗝,算是给旭日个回应。
旭日知道自己虽听不懂玉兔的话语,但玉兔却能听懂他在说什么,听见玉兔满意的打嗝声,不觉笑出声来:“你可真是个活宝。”
旭日白色素袍加身怀里抱着个毛茸茸金灿灿的宠物,俊朗的面容上挂着温润的笑,悠然地走在街道上,过往的行人无论男女,皆是痴迷地望着他。
一个姑娘指着旭日尖叫道:“我居然看见了话本里《仙风道骨的年轻道长恋上磨人小妖精宠物》的真人版!帅哥帅哥,可否告知你的姓名啊啊啊?”
那位姑娘说完就要扑向旭日,不料却被一个高高壮壮的男人挡了回去:“佛曰,脑残粉不可触碰。”
男人朝旭日比了个爱心:“静静地把你捧在手心上。”
“.....”
“俊美少年郎怀抱可爱宠物,这画面简直太甜了。”一个妇人拉着自家相公激动不已。
本以为她家男人听见自家娘子这样夸赞旁人会醋劲大发,不料那男人比自家娘子还激动...
以歌嫌弃鄙夷道:“都是肤浅之人,你们可知外表纯良的人内心都是禽兽不如之徒。”
有个女子朝旭日迎面走来,以歌嗤笑一声:“这是远处不过瘾要凑近看?”不料那女子却抬起手一脸宠爱的摸摸以歌的头:“真可爱,我家悠悠也和你一样可爱,可惜它走丢了要不然你们俩肯定能成为好朋友。”
面前的女子,面容清秀头发高高束起,身上除了一把佩剑外没有多余的饰品,打扮得比男子还要干脆利落。
旭日看了一眼女子,正言道:“姑娘的朋友也是灵宠?”
女子听见旭日将宠物比作朋友,诧异的神情一闪而过,掩饰地笑道:“是啊,它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相伴了很多年,现在它却失踪了。”
等等..失踪?现在的宠物界都流行玩失踪梗??
“我此番就是来寻它的,也不知它过得如何。”女子说完还叹了口气,作出伤心的模样。
“会找到的”旭日轻轻擦去以歌嘴边的鸡肉渣。
旭日只静静听着女子的话,目光全放在以歌身上,所以女子诧异的神情他并未看见。
以歌嘴里嚼着香喷喷的鸡肉,眼神鄙视地瞧了女子一眼。
情商如此低,还想泡帅哥...
这种通过别人心爱之物来让彼此情感迅速靠近的搭讪方式最LOW,小孩子都不屑于用。
女子说了半天,旭日也没什么反应,她看看以歌:“公子的朋友叫什么名字?”
“玉兔。”话毕,旭日觉得太阳有些刺眼,就想绕过女子回客栈:“姑娘,在下还有事,先走一步。”
旭日这样说女子也不生气,站到旭日身旁:“我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看公子的穿着,应和我一样是外地人吧,不知可否与公子结伴而行。”女子抱了抱拳,爽朗道。
旭日本不想理她,可想到她如今的遭遇自己也遇过,不免同情心泛滥:“结伴而行就不必了,姑娘若是想找个客栈歇息,我可以帮忙。”
女子立刻笑逐颜开,跟着旭日回到客栈。
客栈的生意比旭日来的第一天好了很多,店家忙碌地招呼着饭桌上的客人们。
旭日本想让店小二把凉了的鸡肉端去厨房热热,等了好一会也不见人来,只好让那女子帮忙照看一下以歌,自己提着几只凉了的烤鸡去厨房。
女子看旭日走远了,就把以歌抱在怀里,以歌观察了一天也没发现谁像魔尊派来的帮手,现在状态有些萎靡不振,她看这女子再不顺眼此刻也无心炸毛。
女子凑近以歌耳旁:“主上,魔尊让我来助你一臂之力。”
以歌听见这话,头一下子抬了起来,萎靡的状态一扫而光,再次细细打量着女子。
“你能听懂我说话?”
“来时,魔尊教过。”女子说完妩媚一笑。
以歌皱皱眉头,心里翻着白眼。
这女子虽外表穿着打扮干净利落,言语也爽朗大方,但仔细观察就会发她的有些姿态像是风尘中女子独有的风骚。
以歌闲来无事就观察她,会得出上面结论是因为,她一整天都在旭日面前搔首弄姿。
她觉得自己风情万种,以歌只觉得她油腻不堪。
“既知道是来助我的,那便不要帮倒忙。”以歌瞥了一眼女子。
女子立刻明白以歌指的是什么,露出笑:“主上是喜欢这个少年郎?”
“我要是喜欢他,你就不会在这了,你该明白父王是叫你来帮我,不是叫你来与我道闲话。”
女子有些不屑,心想魔尊都舍不得说老娘,你一个黄毛丫头有什么资格教训我。
“我只不过开个玩笑,主上这么生气做什么?”
以歌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哦?姑娘笑点还真奇特”又伸出小截粉嫩的舌头舔舔爪子道:“旭日是个披着羊皮的狼,姑娘可当心些,别让狼撕碎了。”
女子把以歌放在桌子上,故意抬手拍拍衣裳上不存在的金毛:“我勾引旭日亦是为了杀他,只要能杀了他就好,主上何必在意用什么方法。”
以歌此时的内心如呼啸奔腾的野马脱缰而去...尼玛,旭日要是这么容易被勾引,我还要你来做甚?
以歌默念平心咒,定一定后开口道:“勾引旭日的事,就不劳烦姑娘了,旭日不喜你这款。”
“是,主上说什么便是什么。”女子平视以歌,道:“希望主上以后唤我莲姬。”
以歌眨眨眼睛小脑袋一偏,:“好的呀,连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