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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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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瑾在心里直骂原主作孽,赶紧把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程岩抱在自己怀里,伸手在他布满伤痕的背上轻轻拍了拍,嘴上哄着:“阿岩乖,哥哥不会把你丢下的,咱们就留在部落,哪都不去好不好?”
程岩从小到大被原主欺骗的次数太多了,以至于他完全不敢相信程瑾的话,只一个劲的摇着头,用小手攥着程瑾的领子,哀求的目光落在程瑾满是愧疚的脸上,担心自己下一秒就会被抛弃。
程瑾这才意识到自己对程岩的爱护反而让他以为自己即将被抛弃。
在莽荒部落,像他们这样成年的亚雌带着还在成长期的幼崽一起生活的家庭并不少数,不过一旦亚雌决定嫁去别的部落,那么幼崽大多数都留在了部落里,只有极少数幸运的幼崽会被带去新的部落生活。
被留下的幼崽由于突然失去了成年兄长的照料,与自小就是孤儿的幼崽生活在一起处处受欺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在这些没有长辈庇护的幼崽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到了旱季,他们的死亡率往往是最高的。
在原主的记忆里,那些被兄长遗弃的幼崽会被无父无母的幼崽视为争夺食物的对手,会被集体排斥。
程瑾叹了口气,轻轻掰开程岩抓着他衣服的手,决定先哄着怀里的小哭包把午饭吃了,他可是清楚的听见了小哭包肚子已经叫了半天了。
但无论程瑾怎么哄,小哭包就是不肯张嘴,好像他一旦妥协,吃了程瑾递过来的散伙饭,程瑾和他之间就再没任何关系了……
程瑾哄了半天也没有效果,只好板着脸,吓唬哭包道:“你听不听哥哥的话?”
程岩用胳膊蹭了蹭眼泪,可怜兮兮的看着程瑾,既不点头也不摇头。
“快趁热把肉吃了,哥哥不会丢下你不管的,咱们就留在这里哪都不去,管他什么少领主,老子都为他撞墙了,他连面都不露,完全不管老子死活,我要是还惦记他就是脑子被驴踢了!”程瑾咬牙恶狠狠道。
程岩眨巴眨巴黑溜溜的圆眼睛,吸了吸鼻子,隐约意识到这回程瑾说的是真话,他真的没有抛弃自己的打算,这才慢慢点了点头,犹豫了半天,还是张嘴把程瑾喂到嘴边的肉吃的下去。
程岩从没吃过这么香的烤肉,蜂蜜的甜美完全激活了他的味蕾,以至于他对程瑾往日的印象逐渐变得模糊,记忆中那个会对他挥动藤条抽打,在冬天把他赶出山洞去雪地里罚跪的哥哥,好似不复存在了一般。
很长一段时间内,程岩再想起程瑾的时候,则是泛着蜂蜜的香甜,带着亲切笑容的亲人。
一个不留神程岩就把程瑾烤好的肉吃没了大半,程瑾也不心疼,拍拍他稍微鼓起来的肚子,笑着安慰道:“以后就让哥哥照顾你吧。”
他这话一说出口,程岩又忍不住开始掉眼泪,从前被原主各种虐待的时候他不会哭,在雪地里因高烧昏迷也不会哭,但是一感受到程瑾对他温柔的呵护的时候,眼泪就控制不住大颗大颗的流了出来。
程瑾见程岩已经哭的有些喘不过气来了,又抱着哄了半天,自从养了财宝,他的脾气就被这小东西彻底磨没了,感觉到一双小手悄悄环住了自己的脖子,程瑾的心像是被小猫轻轻挠了一下。
程瑾把程岩放在木床上,看着这小哭包把脸埋在胳膊里,还偷偷用眼角余光观察着自己的一举一动,程瑾笑着走出山洞,去河边打了些水。
即使在阳光明媚的白天,河水依旧冰冷刺骨,程瑾打了些河水回家,又去捡了柴,烧了一桶热水,等水温降下来之后,就把自家的埋汰弟弟从床上抱起来放进水桶,里里外外洗了三遍。
程岩感受着身上温热的水流,从不敢直视程瑾眼睛的他一反从前的畏缩,像是一只刚被收养的小兽,小心翼翼的观察程瑾的一举一动。
程岩的头发已经脏到打结了,乌黑卷曲的发丝缠绕在一起,程瑾想了想还是拿出骨刀,把他脏乱的头发剃的干净,然后用皂角帮他认认真真的洗了头皮。
在程瑾拿出刀的那一刻,程岩小肩膀明显缩了缩,不知脑补出了什么惨绝人寰的画面,小眼泪又开始止不住的往下掉。
见程瑾只是很温柔的帮他清理头发,他盯着满是泥垢的脏水,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与埋埋汰汰的自己不同,自己的哥哥永远是干净的,不会喝脏水,衣服每天都要换新的,虽然他都是扔给自己洗……程岩鼻子动了动,闻到了程瑾身上散发出来的草木的清香,立刻下定了决心。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一直不喜欢程岩的小伙伴发现程岩变化很大,他身上穿的衣服一直是干干净净的,头发虽然短,但每天都会清洗,虽然还和从前一样,反应比小伙伴慢了半拍,但这样清爽又安静的幼崽实在很难惹人讨厌。
帮程岩洗完澡,程瑾把程岩抱到床上,哄他睡了一觉,自己随便找了些东西吃完,又把房间里里外外的打扫了一遍,该洗洗的,该扔的扔,忙活半天,这具身体也感受到了难掩的疲惫,忍不住搂着自家便宜弟弟一起睡了过去。
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程瑾慢慢睁开眼,就注意到一双大眼睛眨阿眨的盯着自己,程瑾笑着捏捏程岩的小脸,顺便帮他擦掉嘴角留下的口水,率先起床,把原主的一套衣服改成合适程岩穿的大小后,递给程岩。
程岩昨天换下来的那套脏了的皮裙则被他洗了,现在还在洞里晾着。
程岩一看就知道程瑾递给自己的衣服是原主刚委托部落里的阿婆给他新做的,他看着做好的衣服高兴了半天,自己之前不小心拉了拉他的衣摆就被原主一脚踢开了。
程岩犹豫着不肯伸手接衣服,程瑾不明所以,本想自己动手帮程岩把衣服换上,但想了想,自己这弟弟还是应该增加动手能力,于是把衣服扔给他,自己着手准备两人的早饭。
程岩最后还是穿上了这件衣服,不同于兽皮的冷硬,这件麻布衣服更加贴身柔软,他穿好衣服刚想下床,就发现地上摆着一双小小的草鞋。
程岩这回没有犹豫,穿上草鞋后,开心的在地上蹦了蹦,小脸由于喜悦变得通红,三两步跑到程瑾身边,帮程瑾一起生火。
早饭两人吃的很饱,程瑾把墙上的腊肉裹上蜂蜜重新处理了一下,简单的做了早饭,就在他们刚把洞里的火熄灭时,程瑾就听见山洞外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紧接着方彩臭着一张脸走了进来。
“祭司大人要你现在就过去,首领和长老都在祭司大人家呢。”说完这句话,方彩本想立刻转身离开,甚至一秒钟都不愿意多呆,但她想了想,还是开口说道:你要是想嫁给那个什么少领主,今天是你最后的机会了,我劝你最好还是想清楚。”
“谢谢你。”程瑾笑着把还热乎着的烤肉递给程岩,推了推程岩的小屁股,示意他把烤肉送给方彩。
程岩懵懂的举着一串香气四溢的烤肉,来到方彩面前,把烤肉往方彩嘴边送。
方彩和部落里的人一样,平时都吃惯生肉了,如今闻到这么勾人的烤肉的香味,口水先是不争气的流了出来。
方彩知道程瑾是个会享受的主,这烤肉要是程瑾递给她的她肯定看都不看,不过现在程岩都把肉送到她嘴边了,她现在拒绝倒显得不通情理,给自己做好心理建设后,方彩接过烤肉,摸摸程岩光溜溜的小脑袋,哼了一声离开了程瑾的山洞。
方彩三两口吃掉烤肉,一边舔着自己手指上的油渍,一边回味烤肉的香气,心里则对程瑾的改变很是诧异,依照原主那副眼高于顶,自私自利的性子,从来都是别人给他送肉吃,他可从不舍得把肉送出去。
方彩翻来覆去想了半天,最后只能把他的这一改变归结于,这家伙脑子被撞坏了……
程瑾看着傲娇的方彩离开的背影,笑了笑,简单收拾了下自己后,就带着程岩往祭司家走去。
祭司家在小广场后边,是用青岩垒砌的足有上百平的房子,房子高度接近三米,十分气派,房前是一片药园,药园里种着看上去马上就要死了的植物。
植物叶片枯黄,十分低矮,尽管被人悉心的照料过,但程瑾十分怀疑这些草药究竟能发挥几分药效。
程瑾拉着程岩往祭司房间里走去,程岩个子小小的,走路速度很慢,程瑾为了迁就他也放慢了速度,顺便在心底里对园地里的草药一一点评。
在祭司院子里的雌性忙碌们看见程瑾,立刻放下手中的活,三三两两的聚在祭司家窗外,想看今天会上演怎样的好戏,毕竟前两天程瑾刚一头撞在墙上,不知他今天会怎样收场。
“首领,祭司大人,各位长老好。”程瑾站在会客厅中央,对三人笑着问好。
坐在左手边的两位长老彼此对视一眼,继而慢慢的依靠在座椅的靠背上,祭司右手依旧握着拐杖,只是看程瑾的眼光不似昨天那般犀利。
“阿瑾,既然你决定离开咱们莽苍部落嫁到雨森部落,我们也愿意成全你,你现在就收拾一下,带着程岩早点离开吧。”
靠在椅背上,只有一只眼睛完好的长老懒懒说道。
他话音一落,蹲在外面凑热闹的众人倒是炸了锅。
“程瑾是咱们莽荒部落的亚雌,怎么能凭白被雨森部落的畜生拐走!”
“他要是走了,旱季咱们该怎么办?不知道又有多少幼崽要被饿死了……”
“不能放他走!”
众人吵闹声传进会客厅,独眼长老依旧懒散的靠着椅背,只是用他唯一完好的眼睛平静的扫了窗外一眼,那些反对的声音立刻降了下去,众人都低着头,没人敢和这位独眼长老对视。
这位长老名叫屠衡,原身是一只蟒蛇,在忙森部落的地位仅次于首领和祭司,虽然年纪大了,但他的战斗力很强,他的一只眼睛就是在和雨森部落战斗中被刺瞎的,在那场战斗中他不仅失去了自己的眼睛,还失去了他的妻子。
现在要是站在会客厅的人是原主,他肯定笑着多谢屠长老的成全,然后扭头离开,连程岩这个小拖油瓶都不想要,但程瑾可不是原主那脑子缺根弦的货,知道是非轻重,立刻表明自己的立场。
“屠长老,之前是小子无知,被雨森部落的小畜生忽悠了,死了一次我才明白,只有莽荒部落才是我和小岩的家,我们生是莽荒部落的人,死是莽荒部落的鬼,我们哪都不会去的!”程瑾语气铿锵,双目含泪,一脸真诚,斩钉截铁道。
这话听得祭司太阳穴突突直跳,忍不住紧了紧手里的权杖,前天就因为屠长老骂了那少领主一句小畜生,气的程瑾恨不得一口咬死屠衡,如今自己这一口一个小畜生叫的倒是欢,可见年轻人的爱情真是来得快去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