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 1 章 ...
-
“阿瑾不要死!给我撑住,我带你回家,你嫂子还要帮你娶媳妇呢,好不好?快醒醒!”
“队——队长,拜托嫂子帮我照顾好财宝,我撑不住了……”
“阿瑾!阿瑾!”
鲜血从程瑾嘴角流下,他痛苦的蜷缩着身子,靠近队长怀里,半侧着脸躲避直射下来的刺目阳光。
他最后见到的画面就是头顶那片蔚蓝的天空,以及热烈到可以焚烧一切的太阳。
“阿姊!祭司爷爷,阿姊醒了!”
处于变声期的小亚雌声音里带着奇怪的尖锐,吵得程瑾头疼欲裂,心脏跟着不受控制的跳漏了几拍,紧接着胃里一阵抽痛,他受不住趴在床边剧烈的干呕了起来。
还没等彻底清醒过来,一碗浑浊的水递到嘴边,碗底还带着肉眼可见的黑色沉淀物,依稀可以闻到一股腐臭的土腥气。
程瑾的嗅觉异常的灵敏,他嫌弃的往后躲了躲,偏过头并屏住了呼吸。
端着边沿被磕碎了的陶碗的小亚雌迟钝的咬了咬唇,握着碗的手不受控制的抖了抖,随即将视线从面前容颜靓丽的亚雌脸上移开,落到地面上。
明知道面前人讨厌这种井水,为了他的身体考虑,刚满四岁的小亚雌不得不垫着脚,把碗往他面前送了送。
程瑾被水中散发的土腥气刺激到了,意识逐渐清醒,他对面前脏兮兮,只在下半身围了条皮裙的小亚雌摆了摆手,以示拒绝,在陌生的地方醒来,他不得不保持十二万分的警惕。
这是一处还算宽敞的山洞,明亮的阳光透过洞口斜射进地面,洞内采光极差,离洞口很近的木架上摆着几个线条简陋,大小不一的陶碗陶罐,另一个木架上面则堆了一些用兽皮和麻布做成的衣服,角落里堆放着一对柴火,墙上挂着几串干巴巴的兽肉,以及作为装饰的凶兽的牙齿和头骨。
程瑾对面坐着一个身材高瘦,长着长胡须的年老兽人,他脸上涂着各种颜色的颜料,头上还插着几根棕色的羽毛,一双眼睛极其明亮锐利,身上裹着一张干净的兽皮,手里握着用动物腿骨雕成的手杖,手杖上满是大大小小的痕迹,整个人端坐在木床边。
小亚雌依旧举着装满井水的陶碗,半仰着头,求助的望向身边的祭司。
祭司自始至终没说一句话,望向程瑾的眼里带着恨铁不成钢的怒气。
“呵,果然祸害遗千年,祭司大人我就说过他不会这么容易死的。现在刚醒就开始嫌弃咱们这的水了,小岩,别管他,让他渴死好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程瑾一边抬手摁住胀痛的额头,只摸到一手的泥灰,他强忍疼痛,抬眼一看,一个十几岁的漂亮雌性正双手叉腰,用眼尾余光不屑的望着他,两人四目相对的瞬间,雌性立刻移开了眼睛,好似看见了什么脏东西一般。
“把水喝了。”一直沉默的祭司握紧手中的拐杖,锋利如匕首一般的目光死死锁定在程瑾身上,言简意赅道。
程瑾还没弄明白已经死了的自己究竟是怎么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的,就先被面前老人身上的气场震了震,身体下意识的做出反应,极不情愿的接过小亚雌手中的碗,艰难的喝了几口水。
水的味道难喝的超过他想象,一直生活在文明时代的程瑾虽然经历过末世的考验,在病毒和变异的丧尸的威胁下,人类不得不转移到公海上生活,但即时在最困苦的时候,他也从没喝过这种好似从路边满是污垢的,他家猫见了都要绕道走的水坑里随意舀出了的脏水。
但看着面前老人瞬间握紧的手杖,程瑾很识时务的捏着鼻子把碗里的水喝的一干二净。
程瑾这具身体显然已经适应了这里的水质,喝下去后除了心理上的不适外,强烈的呕吐感明显被压了下去,口中还残留着苦涩的味道,他把碗还给脏兮兮的小亚雌,随口说了句谢谢。
小亚雌愣了愣,反应迟了半拍这才接过碗,愣愣的看向在他心中全知全能的祭司爷爷。
一旁的雌性对天翻了个白眼,继续嘲讽道:“怎么不接着去撞墙了,昨天你可是说过的,宁愿一头撞死也不愿意留在咱们莽荒部落,死也要嫁给雨森部落的少领主,做雨森部落的鬼,拿出你昨天的骨气啊!”
程瑾听完面前雌性的话,脑海中隐约勾勒出一个悲催的爱情故事,估计是原主为了追求爱情,在遭到反对后,以死相逼不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真的选择一头把自己撞死了。
他在心里刚给原主点了根蜡,只觉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人又无力的躺回床上,艰难的喘着气。
一旁的雌性嫌恶的挑了挑眉。
祭司将一切收在眼底,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只剩下半条命的程瑾片刻,内心一阵波动,最后摸着小亚雌的脑袋温和的叮嘱道:“你哥哥身体还很虚弱,好好照顾他,有事情及时喊人,知道吗?”
小亚雌半仰着脑袋,慢慢点了点头。
祭司拄着手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终是长叹了一口气,缓缓道:“我知道咱们莽荒部落留不下你,你想走也是人之常情,首领本来的意思是,看在你接受部落庇护这么多年,要走也等我们找到下一任合适的种植师之后再走,也算是和部落做个彻底的了断,但既然你一天也不愿久留,就等伤好后自行离开吧,我们莽荒部落也不耽误你找个好归宿。”
不知是不是程瑾的错觉,他听见好归宿三个字从祭司口中说出来的时候带着隐隐的讽刺。
程瑾现在脑子里一片混乱,来到陌生的地方谁都不认识,称得上寸步难行,他当然不会傻到去寻找祭司口中的什么好归宿。
上辈子程瑾是个母胎单身狗,但狗血小说是真的没少看,这种死心塌地嫁给爱情的人最后哪有几个有好下场呢?而且原主都为了那人渣死过一次了,那人渣都没露过面,八成是个不靠谱的,除非他和原主一样脑子缺根筋,否则怎么会放着自己家不要,傻呵呵的相信爱情。
“祭司大人,我知道错了,我只是被那混账一时迷了心智,如今死过一次才明白,我愿意继续留在莽荒部落,大人,不要赶我走。”程瑾强忍着难受,颤抖着伸手扯住祭司的衣角,眼里满是惶恐。
“你和那少领主的感情真是情比金坚啊。”雌性见一向眼高于顶,从不肯在人前示弱的程瑾还有这样低三下四的一天,真是觉得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就连十分了解程瑾的老祭司也被他突如其来的转变搞得摸不着头脑,诧异的认为他是在撞墙的时候真的把脑袋撞坏了。
“你……你先休息吧,其余的事情等你病好了之后再说。”祭司留下这句话也不愿意多停留,和年轻雌性一起离开了程瑾的家。
小亚雌目送他们离开后,回头看了程瑾一眼,随即也走出了洞穴。
黑黝黝的山洞里只剩下程瑾一个人了,他拍掉额头上用来止血的泥灰。好似用尽所有力气一般无力的倒回木床上,开始拼命回忆脑中残留的记忆。
木床发出嘎吱一声清响,微微晃了晃,程瑾已经猜到自己穿越了,毕竟没人能被丧尸在腹部掏出个窟窿后还有机会见到第二天的太阳。
可能是撞墙的后遗症,他记忆里都是些零碎的画面,隐约记得原主是和父母一起流放的这里的,而之前叫他哥哥的小亚雌则是原主的弟弟。
原主母亲是因为流放途中难产而死的,原主的父亲也在给还是幼崽的小亚雌寻找食物的过程中身亡了,原主对这个害得他家破人亡的弟弟满是厌恶,每日对他非打即骂,把他当作牲口一般使唤,要不是祭司大人阻拦,可能原主早把他弟弟淹死了。
没等他回忆太久,赤着脚的小亚雌再次走了回来,手里拿着两片几乎和他胳膊一样长的树叶,红色的血液顺着叶片流到小亚雌的手上,他抬了抬手,伸出舌头,把几滴鲜血舔干净,蹒跚的来到床边,将树叶送到程瑾面前,目光里带着几分呆滞。
程瑾对面前有些畏缩的小亚雌笑了笑,接过树叶打开一看,里面是切好的新鲜兽肉,被分成并不均匀的小片,他分不清这究竟是什么动物的肉,散发着难闻的腥臭,外皮上的毛看得出被处理过,却处理的并不干净。
程瑾并不是挑剔的性子,但也没不讲究到直接吃生肉的地步,而这里的习俗则是吃生肉,他看着面前小亚雌递过来的肉,犹豫着还是接了过来。
小亚雌眼睛是绿色的,长到肩膀的头发由于长时间没有清洗,脏乱的打着结,手上的指甲异常锋利,皮肤是小麦色,但是瘦的厉害,根根肋骨依稀可见,背上还有被鞭子抽打过后的惨烈伤疤,好似刚被政府解救出来的可怜童工。
小亚雌名叫程岩,由于在很小的时候被原主在冬天最冷的时候赶到洞外去罚跪,以至于他半夜发起高烧,这场高烧直接把他脑子烧坏了,尽管祭司大人给他做了急救,还是造成了他现在这副思考比同龄幼崽慢半拍的呆傻样子。
见程瑾接过肉后,程岩安静的走回山洞最阴暗潮湿的角落,用爪子快速在地上挖着,随即挖出一个黑乎乎的植物根茎,简单抖掉根茎上面的土,就快速啃食着根茎,显然已经饿了很久了。
程瑾看着蹲在角落里啃根茎而把兽肉留给自己的傻弟弟,忍不住在心里把原主骂的狗血淋头,程岩再怎么说也是他阿弟,结果这几年完全活在原主那个傲慢自私的亚雌的阴影之下,变得自闭又迟钝。
程瑾抿了抿唇,对蹲在角落里的小亚雌招了招手,轻声道:“小岩,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