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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来信 ...


  •   “亲爱的玛丽:

      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天空非常的蓝,那颜色像我们一起吃过的一种蓝莓口味的棒棒糖。不是在威廉姆先生那里买的那种,那种糖的颜色太重了,每次我吃的时候总是会把舌头也染成了蓝色。是我们去县上最好的那家甜点店买的那种棒棒糖,淡淡的浅蓝色,和你最喜欢的一条毛毯一模一样的颜色。

      在这个非常好的天气里,我向我新认识的朋友布巴借了一瓶墨水开始给你写信,原谅我在刚入伍的第一天就不小心打碎了你买给我我的新墨水,当时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看见他从桌子中央滚向边缘然后摔到了地上。

      刚入军营第一天的时候,我当时认为我犯了一个错误,我或许不应该参军。因为在刚上车的时候就被司机骂得狗血喷头并且也没有人给我让座,就像小时候那次一样,但那个时候我有你和我一起,我们还遇见了珍妮,可是这次大家好像并不是很友善。

      还好我遇见了布巴,布巴是我在汽车上认识的朋友,他来自阿拉巴州的的拉巴特湾,他跟我说那个地方十分盛产虾。他主动邀请我坐到了他的身边,我们相谈甚欢。他对吃虾捕虾的事超出寻常的热爱,每天在我耳边讲述关于虾的各种事情,我十分乐意听他讲述这些事情,就像你说过的,一个人能一直坚持热爱一件事本身就是一种非常了不起的行为。

      军队的生活比我想象中的更舒服,我非常适应它,除了有时候会想起你和妈妈。不知道为什么,我总之很适合当兵。“做你让我做的事。”当长官问我为什么当兵的时候,我这样的回答令他十分满意,他说我是个天才并且认为我的智商足有一百六!

      怎么可能呢?我认为我的长官在了解智商方面还是没有我聪明,一百六是多么了不起的成绩啊!就连你这么厉害的人都只有一百三十五,我怎么可能有一百六十呢?

      我的生活非常的简单,长官让我们早起整理床铺,然后练习站立和长跑,也有许多体能训练和学习组装枪械和射击。我都十分的得心应手,每次都会是队伍里的前几名。

      我的长官说如果不是军队里兵源不足,他一定会推荐我去士官学校,他认为我会成为一名将军!我并不赞成他这个想法,叫福瑞斯特的将军已经有了一个了,我并不想当第二个。我只想时间快点过去,这样等我退伍了之后,我就可以可以向你求婚了,妈妈说求婚需要有戒指,我没有太多的钱,所以我也要开始攒钱了。

      和你跟我说的差不多,我所在的军队马上就要去越南了,我不知道越南在哪里,布巴告诉我那是亚洲的一个国家,就在太平洋对面和我们隔海相望。

      我不知道要去多久,我也不知道我会面对什么,听其他人说那里非常的危险,我并不害怕,我只是有些担心我要是回不来了怎么办。为此我十分想念你,希望你能跟我说说话。

      这样我也没那么担心了。

      爱你的福瑞斯特·甘”

      我将那封信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心里面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尽管早就对福瑞斯特去越南的事有所准备,可是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还是担心和不舍交织在一起萦绕在我心尖。

      我翻出之前早就准备好的东西,一些简单的资料,上面有我专门查资料整理的越南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环境,以及他们常用的一些武器装备,我知道我给他准备的军队里肯定都会告诉他们,但我还是觉得多一手准备比较好,至少让我不至于太过不安。

      我不清楚为什么福瑞斯特给我写信而不是打电话,或许是特殊时期军队里不允许,顾及到这一点后我也打算用纸质书信回复他。

      “亲爱的福瑞斯特:

      纽约的天气并没有太好,刚刚下了一场雨,虽然天空还是阴沉沉的但胜在十分凉爽。

      很开心听到你又交到了朋友,我认为你应该多交朋友,朋友是很珍贵的一种财富,尤其是在战场上。我并不担心你会因为别人的责骂而又多难过,大多数人都只是萍水相逢不用多在意。

      听到你说你很适应军队里的生活,这与我猜测的八九不离十,你认真、坚韧、善良的品质真的会使你在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的军队里闪闪发光,虽然我和诺娜阿姨并不要求你有多出色,可我们还是为你的优秀而感到骄傲!在我心里你远比那位福瑞斯特将军远远优秀许多。

      对于你说的要和我求婚的事,这次就算了,下次你就不要在信里告诉我你的计划了,不然我都知道了就没有惊喜了。女孩子们喜欢惊喜。

      我也很想你,除此之外我还有浓浓的担心,你要去的是另外一个国度,那个国度是和我们国家完全不同的国家并且远在另一个大陆。你过去的身份也很特殊,你是身为一名士兵去的,势必是和那个国家处在对立的环境,你所面对的危险也是只多不少。

      我还是希望你能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履行你属于士兵的责任,毕竟我和诺娜阿姨不是圣人,我们只期望你能平安归来。随信而至的资料每一页你都需要仔细看一遍,虽然都是你的长官会教给每一个士兵的内容,但多看一遍或许就有多一分的希望。

      福瑞斯特,我期待别人称我为甘太太而不是贝洛克小姐的那一天。

      爱你的玛丽·贝洛克”

      回信被我写好后马不停蹄的就跑到邮局投递了出去,我总觉得放在邮筒等邮递员来取太慢了,还是放到邮局尽早寄出去比较好。

      寄信后的几天后我终于有机会提前在晚上八点下了班,最近我们的项目出了点问题,大家都为此忙的废寝忘食,工作到凌晨都是常态,还好今天都得以解决后我才能够早些回家。

      我开着我的红色甲壳虫回到了我的公寓,摇着钥匙慢慢悠悠的坐电梯上了楼,拐了个弯就是我的公寓,‘哗啦’的摇晃钥匙的声音突然戛然而止。

      我呆呆的立在原地,马上反应过来对门口笔挺站着的青年惊喜道:“福瑞斯特!你怎么会在这!”

      他站在那里朝我笑,我欣喜的飞奔过去抱住了他,抬头就激动的和他吻在了一起,仿佛所有的思恋与惊喜都深深的刻进了这个吻里面。

      过了很久,我并不清楚到底有多久,我大脑空白气喘吁吁的挂在他上,双腿紧紧环着他的腰际任由他抱着我进了房间。

      他坐在沙发上,我坐在他的腿上,我这才看见他还穿着军装,整洁笔挺的军装因为我的磨蹭有些凌乱,我有些不好意思的帮他整理好。

      “你怎么会回来,我还以为你们会直接去越南呢。”

      “我们放了几天假,我回去看过妈妈之后我就来看你了,后天再去越南。”他认真的看着我。

      我怔怔:“那你明天就要走了?”

      他点点头:“明天一早就要离开。”

      我抱住了他,两个人就这么相拥着没有说话,我突然发现在离别和强烈的情感面前所有的语言都略显苍白。福瑞斯特一遍又一遍的抚摸着我的头发,似乎这样就能抚平我们之间好不容易相聚就又要离别的痛苦。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们什么也没有做,福瑞斯特抱着我在他怀里,他给我讲了很多他军队里发生的事,我安安静静的听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醒来就伸手往旁边摸,果真空空如也,心知他肯定是为了赶最早的航班偷偷走了。我起身从床上坐了起来准备去床头柜拿水杯喝水,一转头就在杯子旁看见一个小小的指环。

      一个简简单单的银质指环被我放在手心上,虽然并没有钻石但我还是开心的不得了,珍重小心的把戒指戴到了无名指上,不大不小恰恰合适,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量的我的尺寸。

      在福瑞斯特去越南的那天我特意去了教堂,不知道上帝会不会怪罪我这种临时起意不虔诚的行为,但我还是去了,人们总是会在医院里设立一间祷告用的教堂,信仰的力量可以支撑那些处在担心和绝境的人们渡过一段非常难熬的时光。

      此时我也需要这种力量,我坐在教堂的长椅上,面前台上后面的白色墙壁,拱形金色线条下是一个金红色的大十字。我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向上帝祈祷祈求他能让福瑞斯特平安归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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