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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风和日丽,阳光微照。

      一身素雪的弱冠俊男正站在一块题名“蚯蚓山”的石碑前忏悔。

      他对着石碑深深道:“月亮,我死,我死了你就原谅我了对不对?”

      说着他往后退了数十步,而后脖子一梗就以百米冲刺的绝对速度朝石碑冲了上来。

      眼见要撞上了,眼见就要死了,忽从石碑里传来一声喝:“不原谅!”

      “啊!”

      男子完全没料到石碑会说不原谅,惊诧至极,赶忙刹住脚步。

      最后脚步是刹住了,奈何惯性因素身体还是往前冲,“咚”一声,仍旧是撞上了石碑。

      好在力收了一些,没有撞死,不过额角破了一个大洞,男子脸上立马鲜血淋漓。

      石碑里的玄烛把嘴巴扯扯,就觉得这男子是一神经病。

      为什么?因为一个甲子了,这男人每回死后长到二十岁就来她这儿忏悔自杀!

      犹记死后醒来还记得以前之事,原以为自个重生了,玄烛高兴至极,谁知喜滋滋抬眼一看,她的魂居然是在一块题名石碑里,且动动不了出出不去!

      而当时石碑前就站着这狗男人,正像今日这般生无可恋地对她忏悔:“月亮,我死,我死了你就原谅我了对不对?”

      说着一头就撞了上来,死翘。

      如此死了也就罢了,偏偏他轮回重生了,二十年后又跑来向她忏悔然后撞在石碑上死去,之后再过二十年他又轮回重生了,又跑来向她忏悔然后撞在石碑上死去…

      如此这般直到他这第四世。

      你说不是神经病是什么?

      因向过路人求救人家皆看不到她也听不到她呼喊,所以前两世玄烛原以为这狗男人也是看不见她听不到她叫的,直到第三世他撞后要死时她试着喊了一声他名字,他闭眼前问你喊我做什么,她才知道这狗不仅记得前世前前世前前前世,而且是能看见她亦能听到她说话的!

      当时真是恨死自己,百年为限,居然白白浪费了四十年!

      得,无法,浪费便浪费了吧,好在还有二十年,好在这回这在前前前世名重楼的男人没有死,她还有机会。

      于是玄烛便清了两声嗓子,对晕乎乎跌在石碑前的这世还叫重楼的男人道:“重楼你别撞了可好?”

      重楼缓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抬起满脸污血看她,纳纳问道:“我不撞月亮你就原谅我了是么?”

      “咦?”看着重楼的满脸狼狈,玄烛突然发现不对,问道,“你这么想要我的原谅?”

      为了得到她的原谅死了一世又一世,竟对她如此上心?

      不应该呀。

      玄烛想起与重楼的纠缠。

      世间不安定已不是一年两年,现今她在这石碑里隔三岔五地亦能看见土匪起义军及官兵们互相追逐残杀,而在她死之前就已是如此乱世。

      自大州朝建立以来,皇家之税一年比一年交的重不说,大小官员还在不堪的百姓头上使劲压榨,百姓们皆过得喘息不已,偷鸡摸狗坑蒙拐骗不说,甚至卖儿卖女杀人吃妻…

      而如此惨景之下,皇家不思百姓之苦,还四处乱抓人丁来修建大型乐场,那些人丁不仅一分工钱没有,还被逼日夜不休地苦命劳作,病死累死之人无数。

      作乱是在传言乐场底基即是以人丁尸首作基之时,百姓们再也不忍揭杆起义。

      然后天下便乱了起来,既而慢慢分成了三派,一派朝廷,一派起义军,一派匪徒。

      当时玄烛是一名妓子的丫鬟,那时她和她主子所营生的城镇原属官家所管,但被起义军看了中,于是那里隔三差五便会上演一场争夺战。

      居民们过得战战兢兢,有时稍不留神就成为了刀下亡魂,所以极多百姓把包裹偷偷一背逃亡外省求生去。

      玄烛和她主子也是过得胆战心惊,亦想离开这是非之地,刚好她主子有恩客寄来书信一封,要她主子从良去,她主子当即把家当一包把她一拽就去找那恩客。

      奈何恩客家极遥远,要走好几道山路,二人路况又不熟,这路过一座名“蚯蚓山”的大山时,就被山上冲下来的一波土匪给劫住了。

      当时土匪们要劫财杀人,好在她主子梧桐是在男人堆里混的,兰花指一翘噪子一捏娇娇喊了几声哥哥,山匪哥哥们便被酥得刀也下不去了。

      然后土匪们商量一阵,又对着她主子瞅了瞅,就把她们给掳到了山上。

      掳到山上干什么,哥哥们说要把她主子捉给他们少主当老婆。

      大州女人多男人少,只有女人到处找男人嫁,没有说男人娶不到老婆的。

      玄烛就想这少主到底是个什么人,居然还要靠掳女人来当老婆。

      这上了山还在匪门外呢她便已知道这个少主是个什么人了,这哪里是个缺老婆的主儿。

      众多女声中夹杂着的那一声声放荡又骚包的男声笑透过匪门老远都能听见。

      在跟着主子梧桐之前,玄烛曾在一地主家作过活,地主家马厩里有一匹配种的种马,每日没事儿干就围着母马们高声嘶叫,那叫声也是又放荡又骚包。

      进了门见了人,玄烛就想种马为什么会成为种马,因为作为种马它得气质高贵眉清目秀,这样才能得母马们的倾心,然后才愿与它配种不是?

      匪徒们粗的粗糙的糙,不是灰头土脸就是蓬头垢面,要不歪瓜裂枣獐头鼠目,只那种马干干净净俊美非凡。

      身上一身上好的绣云白色紧身窄袖衣一点褶皱灰尘都没有,衬得他长身玉立如罩白雪,头顶那一把用精致绿色马儿玉簪簪住的黑烟马尾直垂至腰际,不时还调皮甩一下,如泥湫一般灵动不已。

      即使因没坐样五官一会藏在这个美人发后一会埋进那个倩人领处,但仍可见他脸上所有如用刀一笔笔刻出来似的俊美至极。

      尤其那一双闪亮高贵似马儿的眼目,让人见一眼就已难忘。

      玄烛暗暗砸舌,想自己经常被倒卖,也算走过不少地方,愣是没见过这般风采人的。

      就连见过无数男人的她主子都发出赞叹:“这不是凡人吧?”

      那种马少主吊二郎当地把美人往怀中一揽,然后二郎腿随意往凳上一翘,就斜眼问边上一人:“老六这才捉上山的?”

      丑人做这些动作荼搽眼目,他做来却行云流水赏心悦目得很,得她主子再发出一声赞叹:“我愿做母马中的一匹!”

      好歹是小有名气的妓子,就这么栽在了个男人手里,玄烛觉得她主子忒没出息。

      而她主子梧桐更没出息的是,随着那绑她们上山名老六的领头山匪同种马嘿嘿笑说“是的少主,您看可合您心意?”时,她主子居然赶忙用袖子把一张因急赶路而粘满灰尘的脸蛋擦了个干干净净!

      之后还往种马跟前移了几步!

      啧,没出息,没出息至极。

      梧桐长的那叫一个花容月貌艳气冲天,这般主动示好,种马的目光立马被吸引过来,然后刀削般的眼皮粘在梧桐身上便不动了。

      “啧,”种马起身推开怀中美人向梧桐走来,“掳来了个美人嘛。”

      说着停在梧桐跟前,伸出食指轻轻抬起梧桐下巴。

      俊男美女,两眼相触,立马来电,然后那二人便在那里眉目传情暗递秋波火光四射…

      “嗯,”情传够,雄的大手一挥,道,“和我心意,收了。”

      她主子羞眯眯低下头去,实际嘴巴都咧到了耳朵根。

      得,反正在哪里营生不是营生,玄烛认为她主子看得透她也不必太糟心。

      只是这新姑爷洁癖未免大了些,收了她主子后,立马暖昧昧地揽过身边一美人吹耳道:“九五二二乖,带她下去洗个澡先,然后再给她收拾一间好卧房出来可好?”

      美人风情万种一笑,道:“好,重楼要云儿做什么云儿就做什么。”

      玄烛她爹是书生,小时候曾教她识过字读过书,这时听到种马少主的名讳,便觉得这姑爷真是有一个好名字,真配他这人。

      你看,重楼,一重一楼,一楼住一美人,一重重的美人…住下周围环绕着他的六七个美人完全绰绰有余,啧,配,这名字真是太配这个风骚人了。

      “好九五二二,”那重楼种马抓起美人一撸秀发放鼻间轻嗅,“你真是善解人意,我越发地喜欢你了。”

      乖,果然种马,这么多人围观还如此暧昧调情。

      不过九五二二是个什么鬼?

      云儿美人不好意思了,娇羞羞抽回头发,然后如柳条拂动般走到她主子跟前,要带她主子下去。

      梧桐是个好主子,下去时拉住了她手要她一起走。

      她跟着正要挎出门槛时,突然就传来了一声喝:“我操!”

      声音太大,吓得她不由转过头去看,就见那重楼种马正直愣愣地盯着她。

      他身子也绷得紧紧,活似看见了什么洪水猛兽。

      见她看过来,重楼种马立马把眼睛转开去,然后把窄袖一拂,气恼道:“来人把这小丫丢山后狼堆去!”

      啊,什么,把她丢这听起来就不是什么好地的狼堆去?

      她做什么惹他了?

      “少主她是我丫鬟,同我相依为命,不能丢入狼堆呀!”

      好在她主子护短,立马替她求起情来,但此时种马也不给她主子面子,冷冷喝道:“不行,这小丫绝对不能留!”

      这是要她死?

      不,她不能死,她这么努力地活着怎么能够死。

      于是玄烛把牙一咬,“叭”地转身朝他跪下:“姑爷饶命,不知我哪里得罪了姑爷,姑爷非要置我于死地?”

      传来他声:“刚刚只注意到你主子,倒没想到还有个这么丑的你!”

      哦,原是因为她丑才不想留下她。

      是,她是丑,生下来脸上就带一颗草莓大的黑瘤子,任何见着她的人都嫌弃她丑,但这是她的错吗?

      丑,就没有活下来的权利吗?

      “向来上我蚯蚓山的女人要么丢入狼堆要么留下,但以你这面貌就不必留了!”

      “不!”玄烛扑过去一把抓住他衣摆,“我虽然丑,但我有技能,可以留!”

      “对对!”她主子立马附合道,“我这丫鬟有技能,她烧的菜贼好吃!”

      “是的!”玄烛赶忙自卖自夸,“只要您尝一口我炒的菜,绝对不会后悔留下我!”

      “会烧菜?”传来种马冷冷笑声,“不好意思,老子吃草的!”

      说着一脚踢开她,向土匪们大喝道:“还不拖走?”

      不,不,她不能死,绝对不能死!

      不吃菜是吧,那你总要穿衣服吧!玄烛拼命挣脱开前来架她手臂的土匪的手,大喊:“我会缝衣裳!”

      说着立马奔到一衣服破了一大口子的土匪哥哥跟前,麻利地从袖子里掏出针线就穿针引线,然后飞快地把绣花针往头上一抹就开缝起来,片刻衣裳上的洞就被缝成了一朵漂漂亮亮的牵牛花。

      瞧着就像一朵真的牵牛花扒在衣上一般。

      得众人啧啧赞叹:“好巧的手!”

      她主子声音尤大:“少主您看我家月亮的手是不是很巧?可以留下吧?”

      玄烛紧张地向他瞄去。

      他眼角缝抬了抬瞄了瞄花朵,停留片刻后却挑起了眉头。

      “好看有什么用,本少主的衣裳向来破了就扔,所以她这个技能与本少主而言没有任何用处!”

      也不穿破衣裳是吧,玄烛再次瞄瞄种马,而后握了握拳,道:“那我还会梳头!”

      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一把梳子就扑向她主子,然后三下五除二就把她主子那头风尘仆仆的乱发窝给梳成了一枚漂漂亮亮的发髻。

      瞬间她主子如蒙珠擦灰,照得房间都亮了亮。

      玄烛偷偷转过头关注种马反应。

      其实她在赌,赌这种马这般爱漂亮这个技能必然能撞他心上。

      烧菜缝绣梳头,她最拿手的就这三个,如果这梳头技能也不能留下来,那就只有听天由命了。

      好在赌对了,随着她主子说“少主我这丫鬟这回可以留下来了不?”被她主子惊艳到眼睛发亮的种马终于道:“看在她还算有点小用处的份上,暂,先不丢入狼堆吧。”

      虽然口气勉勉强强,但命总算是保住了。

      不过这种马不爽快,话峰一转朝她道:“留下可以,但以后我在时你离你主子远点,最好在我看不见的范围内!”

      玄烛立马把胸脯拍得梆梆响:“没问题!”

      只要让她活着,别说离她主子远点,就是叫她永远离开她主子都可以。

      “好!那我们沐浴去了。”

      她主子生怕狗种马改变主意,把她和云儿美人一拉就溜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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