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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知的燕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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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课本里“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故事。当时读来觉得意义深刻,只有当亲身经历才能直接体会到燕雀的可笑。一只自身渺小到被霸主不屑一顾的小东西,偏偏自我感觉良好。真以为会有人争抢那几颗小米,几粒芝麻?
可笑又不自知时,就让人觉得可怜了。
不过生活中有不少这样的人呢。
喜欢作威作福的领导,对保洁员疾言厉色的白领,菜市场因为秤给的不够高就破口大骂的清洁工。
这是一个完整的,似乎可以延伸到无限远的生态链。他的妙处就在于,即便是社会的最底层,也一样能找到可以耀武扬威的对象。
哪怕只是一个拾荒者。
给大家讲一个故事:你知道小区的垃圾桶都是有主的吗?
垃圾桶的主人可不许别人轻易“染指”他的“golden goose”呢。
对,我小区的垃圾桶就都归一个流浪汉管。当然,为了客气一点,我称呼他为拾荒者。
相比同行,拾荒者年纪轻一点,身材高大一点。这大概是为什么他能独霸这个中档小区和附近的街道的缘故吧。他的胡子头发都有点早白,脸膛红红的。换一身衣服,多半以为他生活的很好。不过他眼睛也总是红红的,浑身还带着一股刺鼻的酒味。
哦,你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那是个偶然。
妹妹死后,我搬离了原来的小区,到了这里。因为搬家公司的人不小心,误把我放在门口的房门钥匙碰掉进垃圾袋里丢掉了。
我去翻找钥匙的时候,一个浑身酒味,形容邋遢的汉子恶声恶气地骂道:“小娘们滚一边去。谁允许你翻垃圾了?”
这就是我和新猎物的第一次见面。
我觉得好笑极了。
他一本正经地呵斥我,好像,好像……哈哈哈哈哈,就好像我在和他抢生意一样。
一个酒瓶的生意吗?还是一袋白菜汤的生意?
看看周围,没几个闲逛的人。我尽量心平气和地说:“我把钥匙丢了,找到钥匙就走。”
但是那些讨人厌的垃圾啊,从来不懂看人眼色,是吧?
他一点都不感激我的平和,反而更加疾言厉色起来,甚至动手想要推搡。
我盯着他的眼睛,在他抬手之前退后两步,站定。
“帮我把钥匙翻出来,这就是你的了。”我抽出一张红票子。
他的喉头动了一下,通红的眼睛落在毛爷爷上,里面的贪婪一览无余。
我勾起一抹笑……等等?
“不够,至少两张!”
什么?
这个恶心的臭虫,垃圾!
那张通红油腻的脸,发黄的牙,乱糟糟的头发和衣服,都那么……恶心!
他怎么敢!他怎么能让如此油腻的自己,把世界弄得油糟糟的?得寸进尺的家伙,你会付出代价的。你留下的脏污,要用你的血才能洗清。
但不是现在。
我几乎控制不住乱跳的腮帮子了,但却愈发不想立刻结果了他。
越是这样让人恶心的猎物,越要付出更多耐心,才能让他为自己犯过的错糟蹋过得世界,赎罪。
我调动神经和肌肉,让脸上的笑尽量和气一些:“想尝尝伏特加吗?正宗老毛子产的。”
他的红眼睛几乎像是小灯泡了。
他不禁舔舔嘴唇,狡诈中带着一丝期待:“一百加一瓶酒?”
我冷笑:“没有钱,只有酒。”
他不高兴了。
“你可以拒绝,大不了重新换个锁。不过,你觉得……”我故意上下打量他,直到他自惭形秽地低下头:“您这副尊荣,会有商场让你进门?”
他嘴里咕哝着听不清的脏话,手里却不慢。很快,就从最底下掏出一串钥匙。
我上楼拿酒,顺便,放了一丁点一丁点的碎末——见手青。
我把酒瓶递给他,笑得愈发开心。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就有了这个毛病。越是生气,就笑得越开心;越是心情不好,就越要穿的鲜亮。
我猜他一定很喜欢那酒特殊的“风味”,因为从那之后,我不时就能看见他在我家附近徘徊。偶尔照面,就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知道,他希望我能让他替我做些什么,这样就能名正言顺地“换取”一瓶伏特加做报酬。
不过我不在乎这些。我只是十分好奇:
喝了掺了见手青的酒之后,他看到了什么?
没错,见手青有轻微的致·幻作用。感谢我的二手书生意,不间断的阅读让我对各方面的知识都渐渐丰富起来。而搞到这种东西并不难。搞到乌玉羽也不难。
算算日子,差不多是时候了。我迎着清晨的阳光,伸手试了试花土的湿度。
对,我养了一群多肉。各种各样的,挤挤擦擦堆在阳台上。不注意的话,很难看出其中间杂的那几颗乌玉羽和角落里的见手青。
仔仔细细地浇了水,我又看见他在楼前“经过”了。
别急啊,小垃圾,这些宝贝都专门为你留着呢。
你很快就能享用他们了。很快!
只要我设计好最后的那段结束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