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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秋莎正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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夭夭之桃
唐家玲
本小说故事完全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欲望是戴着天使面纱的魔鬼。
第一章
一九/\\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
“戛——”“戛-戛-”
窗外鸟儿清脆的鸣叫,一声声地传进了秋莎的耳膜,嘹亮雄壮,打破了她酣甜的梦乡。
躺在女生院宿舍楼上铺的她,睁开了朦胧的双眼,抬头往寝室里一望,寝室空无一人,侧耳谛听,整个宿舍、整栋女生楼,一片寂静,远处的运动场和食堂只有传来一丁点零星的声响。这时她确信,同学们收拾行李,闹闹嚷嚷了几天后,已经陆陆续续地离开这所专科师范学校,度暑假去了,剩下了如今的空洞和寂寥。
在这难得的空闲里,秋莎有着一种彻底放松的快意。回想起刚过去的□□,一九八九年真是个不平凡的一年。她伸展开手臂,伸了个懒腰,打了个长长的哈欠。
秋莎就读于棠洲县城外,离城区十公里远的泸龙山山脉脚下的育江师范专科学校,校园的另一面是一汪一望无涯的湖水。
学校顺着泸龙山山脚的脉络走势,以十亩大小的巨大连片运动场为圆心,沿着山脚延伸出了四条轴线的建筑线。第一条是学校大门、图书馆、男生宿舍楼,第二条师专附中、女生宿舍楼、第一食堂,第三条为教师宿舍楼、第二食堂,第四条为音乐体育系、生物系、第三食堂。整个校园形成了依,一一依山傍水的巨大K字型状的建筑群。
秋莎闲散地环望四周,正对秋莎的墙面上贴着一张电影海报,张艺谋很酷地望着她笑,显得自信而迷人。对了,秋莎想起了上周六,叔父带着很少进城的她,看了一场由张艺谋编导的电影《红高粱》。
昨晚当秋莎一提起《红高粱》,立即就引起大家对张艺谋的激烈争论。
谈得最多的是张艺谋不久前发生的婚变,和他的前妻肖华发表的小说《往事悠悠》。她想,肖华因为人善被人欺,结果导致现在婚姻的不幸。
同学中有人不怎么理解,声讨张艺谋不道德,是新时代的陈世美。也有人说现在张艺谋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发生了变化,花心是自然的了。也有人提醒说,议论别人简单,如果火石落到自己脚背上,我们是不是会和肖华一样,走她的老路?
秋莎认为做人应该善良,但是善良为什么会受到伤害和欺负呢?难道真的是人善被人欺吗?她想今后无论自己的丈夫多么能干和体贴,都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和事业。如果自己走肖华的老路,那这个大学就白念了。
她把视线转到窗外。
这幢位于山脚的宿舍楼还处于阴凉中,正对头部的夏天阳光,被学院后高高的山岗和浓密的树林挡在了外面。几缕光线从秋莎枕着的东边窗户处漏进来,擦着她床边的漆了绿色外漆的铁寰子,斜落在一长排半旧的课桌上,雪亮的阳光里,尘埃上下浮沉着,像透明水杯里的,清晰地呈现出舞动的渣滓。
陈旧的黑漆课桌由两列并排而成,上面的黑色漆皮已经剥落,斑驳的痕迹随处可见,桌子上摆放着大家的大圆镜、化妆盒、饭盒之类的生活必须用品。
在这排长桌的上空,横空拉着一根粗大发黑的铁丝,是供大家晾衣服用的,不过也是夜晚老鼠们跳钢丝舞的舞台。宿舍里共住了六个人。
另一张空闲的高低床上整齐地摆放着六个质地不一的箱子。
她抬起白皙的手腕,看了一眼电子表,粗短的黑色指针正忠实地履行着职责,沿途跳着走,此时正跳向了十点。她仔细地研究起这块电子表来,从外表上看,它比机械表精致漂亮。
手表是小巧的方形,表链和表壳金黄色,晃眼看像极了一块纯金手表。秋莎拉相当爱惜这块手表,虽然它不名贵高档,但它是大姐秋葵经商时从广州用十块钱带回来的。她十分珍惜这块表。
肚子低声呱呱地叫唤了一声,一阵饥饿感向她袭来,秋莎翻身坐了起来,翻开桌上的盒子,取出一张薄薄地硬戳戳的塑料片,这是一张三俩的饭票,也是最后一张饭票了。她发了会呆的想,如果待到周末回家的话,那就得需要再买五斤饭票。
她关上盒子,爬上置放箱子的高低床的上面,打开木箱,从箱底拿出一个信封,倒出最后一张粮票。
这是一张五斤的全国粮票,多亏了在北京工作的姐夫,要不是他邮寄回来,秋莎还得到黑市去购买,全国粮票比省级粮票值价,而且权威,体面。她掏出身上钱票数了一下,买了饭票,就只剩回家的路费了。
带上饭盒,秋莎反身带上木制的宿舍门,轻快地往楼下走去。
秋莎穿着一件陈旧的白底红花的短袖上衣,着一条黑色的确良长裤,脚穿一双黑色的塑料单根凉鞋,轻盈地踩在灰色的水泥过道上。
一股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秋莎哼着“跟着感觉走,请抓住梦的手,蓝天越来越近越来越温柔......”的歌曲,欢快地迈着步子,朝楼梯口走去,路过毕业班宿舍时,发现门大敞开着。
里面难道还有学姐吗?她迷惑地想着,走到了门边,伸头往里一瞧,里面空荡荡的,地上狼藉一片,破席子,烂棕垫散落在地板上。屋子中央,倒扣着一个黄色的瓷盅,她走过去。
瓷盅的底面上积了层薄薄的灰尘。弯下腰把它翻了过来,捡起来翻转着个儿,细看,是个完好无损的瓷盅,只在口子处掉了两小块瓷片,盅底的一处被撞凹了进去,但是没有破损,不影响盛东西。
她往四面一扫,墙角里一条破旧的灰色裙子下,一个暗红色的东西隐隐露了出来。
她举步走过去,好奇地揭开裙子,一双半旧的棕红色的皮鞋静静地躺在那里,使心里一阵惊喜,拿起来仔细端详起来。这是双被人丢弃的鞋子,有些孤寂,脚背处隆起了两条折皱,颜色陈旧了些,但没有破损,她小心吹掉鞋底里的灰尘,来不及擦掉粘在鞋尖上的污渍,把自己白皙得如莲藕的的小脚伸进去,拉起后帮,活动活动了脚趾和脚踝,刚合脚,说实在的,长这么大还没有穿过一双皮鞋,这将是她有生以来拥有的最漂亮的一双皮鞋。
秋莎重新回到宿舍,把带回的两样东西用来一番洗擦,瓷盅和皮鞋马上焕然一新。她穿上皮鞋在宿舍里来回走了一趟,憧憬着自己的未来和未来的爱情,等她登上婚姻殿堂时,一定要穿着一双崭新的棕红色高跟皮鞋,身着一条洁白的婚纱,挽着一个绅士的手臂,踏上婚礼的红地毯。
嗯,还有一年就毕业了,那些美好的东西一定在她生命的某个地方等着她,在不远处,就如天天从东方升起的太阳,似乎触手可及。她可不像其它女生样在学生时代就早早的爱得死去活来。
呃,时候不早了,太阳光已经照在了过道上,她加快了脚步,欢快地向食堂奔去。
路过楼下传达室的时候,辅导员辜老师追出来,右手伸出来,向她挥着,急切地喊住了秋莎,“秋莎,秋莎,你在楼上寝室里唢,正好我要找你呢。”
“有事吗,辜老师?”秋莎停住脚步一看,是辜老师在喊她。
秋莎扑闪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微笑着问道。
辜老师的头发刚烫了个新发型——爆炸式,有股发油的味道。她是个未婚女老师,丰满而美丽。
“哦,这样的,刚刚我接了个你家里的电话。”辜老师说,“喊你赶紧回家,家里有什么急事。”
秋莎心里咯噔地紧了下,问“谁打来的呢?”
“具体是谁打的,我还纳闷,正打算要问,那边慌忙地挂断了电话。”辜老师眼里充满关切。
“那究竟是什么事呢?”秋莎还想从只言片语中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也没来得及说什么事。”辜老师见秋莎脸色发白,温存地扯抻了秋莎肩头上起了皱褶的衣裳。“别急,吃了午饭回去,也合适。”
秋莎点了点头,转身朝食堂走去。
秋莎再无心欣赏夏天路上的景致,急匆匆在食堂窗口打好饭,一路快走返回宿舍。
秋莎回到宿舍已经热得汗流浃背,一张脸因为太阳的照射而红扑扑的,她坐在床缘边刨饭边琢磨,家里有急事?秋莎小声地念叨着,心里不禁七上八下地跳了了起来,父亲年老了,又患了十来年的重病,是病情加重了吗,还是......大哥因为修水库而摔断了腿,医治无效,躺在床上多年……阿妈也患有疾病,在城里叔父家照看幼小的侄儿,难道她的病也突发加重?一天到晚忙于做农活,大姐家的小侄儿侄女无人照看,他们出事了吗?
会是哪个出了事呢?胡思乱想中,她囫囵吞枣地吃完了饭。收拾起东西,就归心似箭地往校园外走去。
走出校外没有见到一辆车经过,只好步行。待两个小时后,她终于搭乘上了一辆路过的客车,向家里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