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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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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问姑娘有没有生病或者受伤啊?二少爷这是病糊涂了吗?”浅苍气愤,还能不能盼人点好了?
“可是二少爷就这么问的啊?”阿浓委屈,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又不是她这么问的,浅苍姐干嘛朝她吼啊。
“那你是怎么回答的?”
“什么也没回答呀。”
“你就这么直接跑回来了?”
阿浓点了点头。
确切的说,她今儿个本来是过去找小松哥说说闲话,打探两句的。结果却正好被她看到二少爷自己走出了房门,可把她给吓了一跳。毕竟在伯府多数下人的眼中,这位二少爷是早已瘫痪,随时准备要去见阎王的,哪成想居然跟诈尸一样能自己走了呢。
关键是还笑得恐怖兮兮,拿了糕点问她是不是五姑娘院子里的,明目张胆打探起她们姑娘的消息来了。
阿浓作为一个忠仆还能怎么办呢?她当然是一把抢过糕点夺门而逃啊!
所以刚回来的时候才会带着一脑门的汗,被浅苍姐给念叨了几句。
牧灵珑也觉得奇怪,打探她平日里喜欢做些什么,这个可以理解。但问最近是否生病或者受伤就奇怪了,正常问候哪有这么说话的,一不当心还会被人当成是诅咒。哪怕这位堂兄一年十二个月当中足有十一个是病着的,也不至于连最基本的人情世故都不懂了吧?
除非……
牧灵珑一个激灵,心中突然浮起个简直可以称得上荒谬的猜想……
“对了,阿浓跑出来的时候,二少爷还说让我转告姑娘一句话呢。”
“什么话?怎么现在才想起来说?”
“浅苍姐,你怎么比姑娘还着急啊?挺没头脑的一句话,所以阿浓才没有一下子想起来要先说啊。”小丫头挠了挠自己的丫髻:“二少爷说,转告姑娘,他名牧子钰,字,字,字……”
牧灵珑心中一紧,有些失态地盯着阿浓。
“哎,字什么来着?”
“皓旸,字皓旸,对吗?”牧灵珑脱口而出,甚至自己都没有能发觉语气中的迫切与期待。
阿浓一拍手,狠狠点了下头:“对,就是这个,还是姑娘聪明,不用阿浓说就知道了。”
她“对”字一出口,牧灵珑就听不到其他的声音了。
会是她想得那样吗?那个在修竹苑的二堂兄会是他吗?真的会是吗?
牧灵珑简直迫不及待想要去确认一番。
不提正在修竹苑等消息的牧皓旸,数千里之外,虞轻泽才刚回到白鹭书院没多久,就收到了自家二叔的来信。
灵珑差点出事那当口,着急上火的可不只有他虞轻泽。
他那二叔虞项翎这么多年来可就收了灵珑妹妹一个弟子,加上本身已近不惑之年,别说子女,连妻子都未曾娶过,自然待这唯一的徒弟如珠如宝,当做命根子一样在疼。
离开都城前,他曾和二叔商讨过接下来的一些布置。
一切都和他设想的差距不大,只除了一点……
文昌伯府嫡长房唯一的子嗣,那个在这一辈中排行行二的病秧子,至今还活的好好的,并没有跟前世一样,死在正德十九年的四月十四。
虞轻泽修长的指节轻敲着案几,静静思考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他不太确定这是不是由于自己的重生而带来的连锁反应,所以干脆将醒过来之后做的事情从头到尾又过了一遍。
最终确定,这和他所做的事情并没什么直接关联,倒是可能是因为他在灵珑妹妹那边动了些手脚,才会间接影响到这位隔房的短命鬼堂兄,另其多活了一段日子。
不过按照其近几年的身体状况来看,就算逃过了这一次,也不见得还能撑上多久。
所以,他觉得之前和二叔定下的计划用不着变,左不过延迟些日子罢了。
等文昌伯原配留下的嫡长房死的一个都不剩,只要稍微放出点风声,别人自然会联想到这位身为继室的现任伯爷夫人焦氏以及其子嗣。
盯着的眼光越多,那府里的牛鬼蛇神以及背后的推手能做的就越少,他的灵珑妹妹自然也就越安全。
想到这里,虞轻泽提笔给他二叔回了一封信,吩咐小厮千山赶紧找人送回都城。
至于千山面上那欲言又止的神色,则直接被他忽略了。
要知道这具刚刚及冠的身体里,住着的并非是前世这个时候那个温和守礼的少年。
现在身体里的这个芯子,年纪已过而立,手上沾着血腥和污浊,就连性子也早已不复从前的温柔正直,再加上脑中的曲折算计,可以说完完全全已经变了个样子。
他已经回不去从前了,连装相都不能。
而他记忆中的灵珑妹妹却是如此真挚美好。
但是,拒绝是不可能拒绝的,放手更是不可能放手的。所以现下他是真的不知道怎么给灵珑妹妹回信,就再给他一点时间吧。
再给他一点时间!
远在白鹭书院的虞轻泽并不知道,等他安排好一切,做好心理准备再回去的时候。要面对的境况,其复杂程度会远远超出他的预料。
也不知道到那会,他会不会后悔当时带病奔袭数千里,却停留在都城外,没有去见灵珑妹妹一面。
当然,这一切,现在的他并不知晓,就连他那“未卜先知”的能力也拯救不了他的一念之差。
文昌伯府,修竹苑中。
此刻正上演着一场兄妹重逢的动人场面。
小厮丫鬟们全都被远远指使到了院子当中。浅苍和辛枝都还沉浸在听到自家姑娘唤二少爷为大兄的怔愣当中,不过就算心中有再多疑惑,两人也恪守着大丫鬟的本职,一里一外将所有人都隔绝在了外头。
“灵珑?”
“是我,大兄。”牧灵珑又重复了一遍。
闻言,牧皓旸终于露了到樾朝之后第一个真切的笑容。样貌相像,连称呼的语气都没变,果然这就是他养大的小姑娘。
也就只有他的小妹妹灵珑是这样唤人的。从小到大,对他的称呼都是大兄,而不是大哥。在现代的时候还略显突兀,不过在樾朝倒是很贴切了。
“你来很久了?”牧皓旸看了外面守候的两个大丫鬟一眼。
刚才他就发现了,他家灵珑可没有在带来的下人面前掩饰的意思。
牧灵珑这才想起来自己饲主大哥和她的情况不一样,赶忙挑挑拣拣跟他交代了一些事情。
“也就是说,这是灵珑你的前世,你上辈子就是带着记忆投胎的?”
牧灵珑重重点了点头,解释了一句:“对,一直都是我,我清楚记得当年是带着记忆被生出来的,不是抢夺别人的身体。”
牧皓旸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安抚道:“大兄从来没有怀疑过,灵珑和以前几乎一模一样。”
“哪有没变,分明变小了。”牧灵珑见到上辈子最信任的亲人,整个人都放松下来,忍不住轻轻嘀咕了一句。
她现在可是各种意义上都变小了。
牧灵珑垂下头看了一眼,忍不住鼓了股腮帮子,她觉得自己上辈子的炖品全都白吃了。
“年轻几岁还不好吗?大兄也小了好些岁呢。”
牧灵珑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会眼前的青年,扁嘴道:“可是大兄没有以前俊美了。”
其实两人分别也才短短十多天,但隔着一个时代,变化太大,倒是有说不完的话。
尤其是牧灵珑,她小心翼翼地岔开话题,甚至无法问出大哥是怎么过来的?是不是由于她的连累才会失去性命,到这里来。
她的饲主大哥情况和她不一样,现在简直就是从金字塔的顶端掉到了塔底,还得是被深埋进去几十丈的那种。
在新世界的时候,他是两个家族的掌舵人,坐拥价值数百亿资产的几个集团公司,每个决定都关系着底下数万员工的生活条件。再加上本人刚过而立,正是最为年富力强的时候,容貌又冷峻威严,尤其家中父母另组家庭,根本不会干涉他。可以说除了有个拖油瓶妹妹之外,简直完美。板上钉钉的国名老公,女孩子最想嫁的那个,甚至没有之一。
然而到了樾朝,数百亿身家没了,健康的身体没了,俊美的容貌也没了,甚至连自由都没了。这伯府中可还有不管他的祖父以及看他绝对不会顺眼的继祖母盯着呢。
想到这些,牧灵珑忍不住神色发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