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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读非彼读 ...

  •   有一句大人夸赞孩童的惯语,叫作“爱看书”。从四岁到十八岁,我一直顶着这个头衔且问心无愧。要不是因为出生得实在太晚,要不是我的爱好并没得到足够的重视,或许我也能做出六七岁就出版小说的壮举,并借此名利双收。
      我平庸得并不冤枉。因为,我的“爱看书”最初与文学并无干系,而是纯粹被窥探欲驱使,说得高明一些,是“好奇心”在召唤。我很小就读完了《茶花女》、《傲慢与偏见》和《飘》,无非是好奇里面那些女人的人生。
      在一口气读完《红楼梦》以后,我对书籍的兴趣迅速消减了,大概这就是“黄山归来不看岳”吧。与此同时,更值得“阅读”的物事出现了——人。可惜大人们吝于花费一点心思研究我真正的爱好,不然,那句“爱读书”就会升级成“爱读人”。
      读了许许多多的人以后,我对人也渐渐失去了兴趣。如果照这样发展,多年后我大约会离群索居,成为一个新时代的隐士。恰在此时,一个激起我巨大好奇心的人出现了,那个人叫楚越。
      楚越的长相其实并不出众。
      他小小年纪就戴起了眼镜,脸型上宽下窄,常年冰山脸,这一点倒是和许多男性模特肖似。双眼皮,但眼睛不算大,头发微微卷曲,黑中带褐。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最初注意到他也是因为那副与众不同的眼镜。那时,电子产品还未似现如今这般猖獗,大部分孩童还保持着正常的视力。关于他的幼年近视,班上众说纷纭,有说遗传,也有说是从小看书看的,后一种说法非常具体而富有传奇色彩,具体到的细节包括他曾躲在厕所读书,被妈妈抓获。
      “爱看书”头衔易主,我当然不服,但我从小就擅长心口不一。
      “你都读些什么书呢?”
      英文里用wear形容挂着微笑的状态,堪称我脸上神情的真实写照。我嘴角上翘,极尽友好之能事,心里早就酝酿好了炫耀自己阅读量的说辞。
      “百科全书。”
      冷冷冰冰四个字,把我七岁的自尊心一举击碎。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一本书,也就因此丧失了炫耀的立足地。已有的语感告诉我,“百科全书”应该是一本很厉害、很高级的书,远胜我看过的所有书。更要命的是,他看书时专注的神情和“闲人勿扰”的态度,也昭示着他的爱读书才是真爱,是光明磊落的,而并非像我一样的窥探欲。
      双重打击之下,我愣在原地,心底却升起了强烈的兴趣。
      我要读你,读透你。

      读人比读书有趣,读人可以是全方面、多角度的。就比如我读楚越,可谓是视听言动,无所不包。
      经过长时期的默然注视与聆听,我像一个研究楚越领域的先知,早早窥见了他的洒脱骄傲。俗语云,三岁看老,绝非虚言。他会在语文课上直接出言纠正男班长的发言,“那个字念‘恬’,不念‘括’”;他会在科学课上大谈八大行星,把尚未厘清“宇宙”与“天堂”之别的我听得直愣神;他还会在讲授加加减减的无脑数学课上,大喇喇地翘起二郎腿,埋头在抽屉里读《三国演义》。
      我兴奋到了极点,不是因为发现他离经叛道当众违纪,而是因为《三国》听起来就比百科全书友好多了。后来,我整个下午都在抽屉里做口算训练,为的就是一回家就能翻出三国,从“宴桃园豪杰三结义”一气读到“美髯公千里走单骑”。
      然而,真到了我将三国作为谈资,试图将阅读楚越这项事业更进一步时,却再度受挫。
      不得不承认他的确厉害,读三国读的竟然是各国版图的变动,动用了不少地理知识,高谈阔论;我却感情用事,站定刘蜀不动摇。为阿斗捶胸顿足,又为诸葛亮愤愤不平,一顿瞎侃,得到他一句轻飘飘的“呵呵”。
      在天真纯洁的我心中,“哈哈”和“呵呵”都是表达喜悦之情的语气词。但这句“呵呵”显然不是那个意思,这让我很不是滋味却又不明所以。
      数年后,当网民们开始用经典表情里的[微笑]表示讽刺时,我不由想起了自己那顿不自量力的胡侃,和楚越那句看似不带什么情绪的“呵呵”,延后的尴尬与羞耻一同袭来,破坏力分毫不减当年。

      尽管我读楚越的行径早就超出了“读”的范畴,向着“暗恋”、“单相思”等歧途一骑绝尘,但当时的我年幼无知,迟钝而无所察觉——直到一次阅读。
      当时小学语文老师都很推崇一个系列的书,叫“国际大奖小说”,多为适合少年儿童阅读的外国小说译本,得过国外的奖,但其实还够不上经典。我正处在对“大奖”和老师的迷信中,从那个系列里拣出不少感兴趣的书,在午休时一本本读。
      有次,楚越经过我的座位,
      “都两天了还在看这本,这种书我一个午休就能看完。”
      我微讶,心说原来我每天读什么还劳您费神关注了呢。但是面上并未流露分毫,经验教训告诉我,比肯定比不过他,谁较真谁就输了。于是,我佯装满不在乎地一笑。
      没想到这次较真的是他。
      大概是以为我不服气,他随手就指向那页书的第一行,“从这看起,一分钟,看谁快。”
      说着他就抬腕看手表,不由分说地宣布计时开始。
      午休刚结束的教室颇为吵闹,走廊上的嬉戏声和蝉声不绝于耳,我和他之间的氛围静谧得不合时宜。午后的阳光把窗外芭蕉叶的影子撒在书页上,撒成斑驳一片。楚越站在我边上,站得有些近。为了要看书,他戴着手表的手腕搭在我的桌上,整个人斜斜倚靠在桌边,头向我这边微微低下。我们两个人的视线在字里行间交汇,聚拢,黏连。他的视线很快移到下面几行,怎么赶也赶不上。不光是因为我读得慢,更主要的原因是,我分心了。
      “我已经要翻页了。”他冷不丁来了一句。
      我掩饰地笑笑,随意点了一行,“我才到这儿呢。”
      根据既往的经验,他如愿以偿得到了较真的结果,怎么也得发出一些对于我阅读速度之慢的嘲讽。没想到他看了看我点的位置,轻轻“嗯”了一声,就走开去了。
      当时的我已经读过三遍《红楼梦》,于是我心里很快浮起了“宝黛共读西厢”的情节。
      在思绪远飞的当口,那本八竿子打不着《西厢记》的“大奖小说”就摊在桌上。午后的风把书页吹起又合上,合上又吹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此读非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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