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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小狗 当女生一旦 ...

  •   找两个房间的房子果然比四个房间的容易许多,第二天,宫雯和于沁找到了Footscray三室的房子,和房东一起住,吴明洋和杨希凡也分别在Brunswick和Flemington找到了房子,而且第二天就能搬,四个人在旅馆住的最后一晚都有点依依不舍。

      吃完饭,大家提议一起出去散步,顺便再看看市区的夜景,虽然已是四月,但天依然黑得很晚,市区霓虹灯闪亮,车辆来来往往,非常热闹,走过一家家灯火通明的店铺,各种不同食物的味道热烘烘,铺天盖地涌出来,交汇在一起,凝聚成一股属于这个城市的特殊味道。

      天边一缕晚霞就要落下,染红了Yarra河边的天空,那景色竟和黄浦江边一模一样,于沁忽然有些恍惚,有种分不清自己身在何处的错觉。

      “我们照张相吧,明天就分开了。”吴明洋提议,语气有些惆怅,自从来澳州的第一天,他就相机不离身,走到哪,拍到哪。

      “好啊,”杨希凡首先响应,“不过不要说的这么悲伤嘛,在学校不是一样见得到,而且还可以经常出来玩,我听说语言学校的课程不紧张。”

      女孩站中间,男孩站两边,四个人站成一排,在Princess桥上留下了一张合影,那天,正好是他们来澳州的第十天。

      走了一会儿,天色已经全黑,吴明洋忽然说:“哎呀,我忘了打电话了,我得先回去。”

      宫雯也接着说:“我也要跟我老公上网去了。”

      于沁刚想说自己也回去,杨希凡抢在她前面说:“好吧,你们先回去,我们再逛逛。”

      他又一次用了我们,于沁心里有点小紧张。

      吴明洋和宫雯的身影渐渐淹没与人群中,杨希凡和于沁沿着Yarra河边漫步,默默无语。

      “你喜欢这儿吗?”杨希凡首先打破了沉默,“我是说墨尔本。”

      于沁不知道他的用意,想了想说,“挺喜欢的,比上海安静,也干净。”

      “我也挺喜欢的,这里让我有种很强烈的归属感,好像我早就应该来这儿了。你为什么想出国?”

      “从小父母就为我安排好人生路线,出国也在计划之中,只不过以前一直想去美国的,可惜被拒签了,只能来这里。”于沁淡淡地说。

      “我以前也想去美国的,”杨希凡笑着说,“可惜我成绩不好,申请不到奖学金,不过,看起来没去成未尝不是件好事,我觉得这里更适合我。”

      于沁微微一笑。

      “你平时喜欢做点什么?”杨希凡又开始一个话题,于沁发现他这个人思维很跳跃。

      “我?”于沁想了一下,“好像也不做什么,就呆在家里。”她忽然发现自己竟然没有什么兴趣爱好。不爱出门,不爱运动,偶尔跟朋友逛一次街,大部分时候都窝在家里。

      “难道不会觉得闷吗?”杨希凡很好奇。

      “不会啊,家里多好啊。”按现在的话来说,于沁属于典型的宅女类型。

      “会打乒乓球吗?”

      “不会,只会一点羽毛球。”

      “我最擅长的运动就是乒乓球,以前在学校参加过比赛,以后我教你吧。”

      于沁笑了笑说:“好啊。”

      杨希凡看着她娇美的脸,由衷地说:“你笑起来真好看,应该多笑。”

      于沁对他突然冒出的这句话有点尴尬,连忙把脸转向别处。

      此时天已全黑,月亮又圆又大的挂在夜空中,月色如水,倒映在Yarra河上,在河的正中央,黄色月亮下,一群野鸭子在水面上很悠闲的嬉戏,偶尔会有一两只忽然飞起来又轻轻的落在河面的另一边。

      她脑中想起红楼梦里的一句诗:寒塘渡鹤影,形容此景非常贴切,只是这个画面比林黛玉所见的要温馨多了。河那边正有一艘游轮慢慢驶过来,原来这么晚了还有人坐游轮欣赏夜景。

      于沁刚想让杨希凡看那边的游轮,耳边却传来杨希凡轻轻的歌声:“我是你的小小狗,你是我骨头,就算掉进臭水沟,我也找回咬着你走。”

      她回头看,黑夜中看不清杨希凡的表情,只有一双清澈的眼睛。

      “这是什么歌?”

      “小小狗。”

      “我从来没听过。”

      “我是你的小小狗,你是我骨头,轻轻把你含在口中,到天长地久。”杨希凡接着唱。

      于沁脸红了,在夜色的掩饰下,她轻轻地说:“我们回去吧。”

      第二天,宫雯和于沁很早就起床退房,拿着箱子直奔新家。

      房东是一对广东夫妇,看上去30多岁,没有孩子,也都没有工作,男的在维多利亚大学全职读会计,女的作家庭主妇。

      这是一个三房的House,房东住主人房,她们俩人的房间都不大,只有最基本的家具,床,写字台,椅子,衣柜,但已经比旅馆强不知道多少倍了。

      整理好东西后才不到10点,宫雯和于沁准备按照房东说的走法去一次Footscray菜场,两个人认路能力都很强,一点冤枉路没走,就到了菜场,可是并不像房东所说的,步行10分钟就能到,她们以正常速度走了20多分钟才远远瞧见菜场的标志。

      不过有一点房东说错,只要能想到的东西,这里都有,隔一条街上还有一家华人店,叫达成,里面更是应有尽有。宫雯和于沁买了满满一背包的食物,足够两个人吃一周了。

      回去的路上,于沁忽然想到杨希凡,不知道他怎样了,有没有都安置好,适不适应新环境,她还有宫雯做伴,但他就只有一个人,他那么爱热闹的人,会觉得很寂寞吧,他连鸡蛋都不会做,要开始一个人做饭了,会很辛苦的。

      于沁想着想着觉得有点辛酸,好像当女生一旦喜欢一个人,母性的特性就逐渐释放出来,开始的时候,她们会考虑自己喜欢的人吃得好不好,穿得好不好,慢慢的,会想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跟谁在一起,有没有交坏朋友,有没有好好学习,到了最后,干脆把他们当成自己孩子一样,希望他们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做,因为她们认为只有自己才能把这个男人照顾好。

      而男生在最初都会很享受这种关心,这是他们征服女生的标志,如果一个女生愿意为他洗衣烧饭,照顾他的起居,这证明这个女生很爱他,可是渐渐的,男生发现,当自己把一切都交给女生打理之后,自由也受到了限制,不能再打游戏打到凌晨3,4点,跟朋友出去玩得迟一些就会被盘问,身边的异性朋友越来越少,于是不久之后,男生就感到压抑,疲惫,直到厌烦。

      于沁的担心是多余的,杨希凡此时正和新房东聊得不亦乐乎,他的房东也是一对年轻夫妻,女的在工厂打工供男的读书,还有一个女房客,在RMIT读博士,杨希凡刚跟博士从New Market的Safeway购物回来,有说有笑的在厨房一起做饭。

      于沁和宫雯也吃了饭,在房间里聊天。

      宫雯给于沁看自己男朋友的照片,一个很高很帅的阳光男孩,如果放到现在去参加超男,应该能杀入十强,于沁忍不住夸奖:“你男朋友长的真好看,”接着又加了一句“你们很配。”

      宫雯得意洋洋,开始叙述自己怎样费尽辛苦“抢”来的这个男朋友。

      “他本来是我室友的男朋友,我室友是系花,跟他从大一就好了,当时我们寝室别人都有男朋友了,就我没有,只好天天呆在寝室,可是他们俩总吵架,一吵我室友就不接电话,电话又整天响个没完,没办法,只好我来接。”

      “于是他就喜欢上你了?”于沁问。

      “哪有那么容易,那个是系花诶,男人的口味被养刁了,品味被提高了,一下子是很难降下来的,除…非…”宫雯得意的笑笑,故意卖关子。

      于沁只能配合她的表现欲,“除非什么?”

      “除非,你让他自己清楚地意识到美女是消费不起的,花的不光是大量的时间,金钱,还有,男人的尊严。”

      于沁在心里捉摸这句话,不太明白。

      “你现在不会明白的,一定要亲身经历过才懂,在系花面前,他没有尊严,没有自我,而我能补偿他这些,只是,如果不是彻底失望,他是不愿意放弃系花的。所以,我就耍了点小手段。”宫雯不好意思地笑笑,“离间他们,他们的感情本来就脆弱,经不起折腾,没几下就分手了。”

      于沁听到宫雯轻描淡写的说着如何挑拨离间,心里有点寒意,她心里一直瞧不起在爱情中耍手段的人,在她眼中,爱情应该是纯洁无瑕,不掺杂任何世俗勾心斗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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