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 1 章 ...
-
*第三季借鉴了少女的梗,和姬友开脑洞,杜撰的瑞撒与金毛羊的故事,本文纯属yy,与原作和神话都没有任何关系,tag简化,随缘阅读。
——我的背脊如荒丘,而你却微笑摆首把它当成整个宇宙
小羊在山坡上悠闲地啃草,突然飘来一团乌云,遮蔽阳光,还刮起了妖风。
“啪!”
一道霹雳撕开天空,点燃草皮,吓得羊群四散奔逃,雷声滚滚,组成一个沉闷句子:“交出宝贝——”
羊儿甩开蹄子飞奔,没跑出多远,被地下弹出的一排网兜拦住。山坳冒出的一块白色圆顶,其实是座地堡的盖子。地堡上方,戴护目镜的少年举起机枪式武器,对天空狂射。
“过分了啊!”他一边按动扳机一边大吼,“不管你是天上的人还是妖魔鬼怪,敢动我的绵羊,让你付出代价!”
天雷焚烧草场,吓唬绵羊,这个月已经连续十几天发生这样的事了,少年的忍耐到达极限。
“轰隆隆——”
雷电落在地堡顶端,劈中少年的枪械。
“哎呀,好烫!”他取下护目镜,除了眼眶周围,一张脸黑成了碳球。
“这么厉害……”少年抛掉炸成爆米花的半截枪柄,看着和脸一样黑的手掌,“既然这样,不如把地堡烧了,虽然不知道那家伙要什么,反正不能让他得逞……”
话音刚落,乌云抖了几颗雨滴下来,浇灭草地上的火,然后散得干干净净,阳光重新普照,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绵羊站定,一只接一只抬头探看,竖起耳朵,少年也是一脸懵逼。
天上的坏蛋大概怕了吧,看来他想要地堡里的东西,我果然是个天才,少年这么想。
风和日丽,少年从地堡里出来,和他的绵羊抱在一起。头羊特别显眼,有一身金毛,机械做的四肢,是少年的心爱。
“噢,咩宝,可怜的孩子,你们受委屈了!”
头羊舔他的手,钻进他怀里撒娇,用头轻轻地顶。
草坪被雷劈没了,冒着青烟,少年将羊群赶去令一片没有烧焦的山坡,然后回地堡取来工具箱,修补屋顶破损和牧场的网兜。他有一双魔术的手,几下拨弄就把复杂的零件重新拧合在一起,修复回原状。
回头赶羊群去小溪边饮水,看到自己的倒影,少年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掬了一捧清水才把脸洗干净。
“为什么我遇到的都是天上的坏蛋呢?”
坐在溪边,他挑了一块最圆润的鹅卵石,用小刀刻了个漂亮的人像,握在手心。
“老天爷呀,偶尔也看看我,赐我一个俊俏的对象吧,我都18岁了还没有结婚。”
他念念有词,抛石入水中,石头上的人像吐出一连串气泡,沉入溪流底部。
“别人都说上天是公正的,但是对我一直不怎么样。只要满足这个要求,我不记仇,过去的事情一笔勾销……”
正说着,水中的倒影变成了两个,少年头上多了一颗头——别人的头。
少年惊讶转头,对上一双血红的眼,似有火焰燃烧。那人比他高,他的头顶只够到人家的鼻尖。
难不成,石头成精了?
陌生男子身型健美,有一头乌黑油亮的倒竖长发,俊采飞扬。他穿着清凉,异域款式,衣服布料不多,质地甚是华美,一看就是值钱货。
顺着脖子往上打量,少年双目放光:“上天终于满足我的愿望了,虽然是个男的,面相凶狠,但我不挑……”
男子眉头一皱:“你是笨蛋吗?”
“咩——”
咩宝嚼草看戏,发出嬉笑的叫声,露出门牙。
“原来你不是老天爷赐我的对象呀。”少年无精打采,拿树枝驱赶羊群,咩宝跟在他身旁,警惕地盯着陌生男子。
男子不近不远地跟在少年后面,被羊群簇拥:“老天爷才不管这种破事呢。他自己的私生活混乱,理不过来,你想结婚不会下山去找吗?我来的时候看见山下有个村庄,人口不少。”
“哈哈!”少年摸了摸头,“那个……还是算了吧……”
男子并不关心这个,开门见山,问少年能不能从收藏中送出一样东西。不一定最贵重,但是要好看,设计精巧,令人一见钟情,适合做礼物,他会付一笔可观的报酬,不让少年吃亏。
“你这么英俊,不送东西我也OK。”少年望着他痴痴地说。
男子忽然站住:“好好听人说话,不要胡乱理解,谁说要送给你了?”
“咦,你要拿我的东西送给别人吗?我家在一处古代遗迹上方,杂七杂八的东西不少,如果有你需要的,我不会吝啬的,反正留着也没用,报酬就随意啦。”
“你没有想要的东西吗?”陌生男子好奇地问。
“有啊,我想和你结婚。”
“门都没有。”
“那不就完了?”少年摊摊手。
就这样,牧羊少年驱羊归圈,放下栅栏,把男子带回他居住的地堡,入口在山璧上,和岩石融为一体根本看不出来。少年往那一站,蓝光扫过,山壁自动打开,里面是水晶世界。
“欢迎光临,这里是我的家了,”他指着里面白炽的不明光源,“我在山里牧羊,偶然发现了古代人的建筑,加固了一下在此定居。里面的东西你看上什么随便拿,我一个人用不完,有客人真好。”
少年是个孤儿,独自在山中长大,剪羊毛,挤羊奶,岩石下避风遮雨。所幸他手巧,胆子大,别人都怕这个地方,传言这儿闹鬼不敢来,他却大剌剌地住进去,修复旧世遗物,俨然主人公架势,新玩意儿一多,放羊倒成了副业。
男子举目望去,天花板挂着大大小小的星球,两颗明亮的恒星互相绕行,伴随无数颗微小的行星,不知是宇宙中哪个星系。象征黑洞的螺旋状盖子可以揭开,少年就是从这里架枪扫射天空——当然,那没有什么用。
地堡温度适宜,有自动抽风系统,楼道是感应式的磁悬浮,通往山顶瞭望塔。哟,天上也没有这般光景呢!感叹之余,男子毫不客气,戳戳这样,摸摸那样,当这儿是自家后院,随意探索起来。少年蹦蹦跳跳去给他烧水泡茶,经过那些星体,星星自动避开,响起“呼啦啦”悦耳的声音。
少年指点:“那是音乐盘子,会唱歌。”
“人类的音乐太嘈杂了,像吵架一样。”男子随手丢掉。
“那是制造雪的柜子,中暑了可以躺进去。”
“做棺材比较好。”男子一脚踢开。
“充水蓝色的盒子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刚开始这里一片漆黑,我拨弄了一下这个,地堡就启动了,上面的古文字翻译过来好像是‘芯堆’的意思,感觉很危险,最好别碰。”
“不知所谓。”男子不屑地拨开。
……
少年藏品虽多,都是些功效诡异的,缺乏艺术性,男子翻了半天,一件也看不上。
“你就没有精致,别致,浪漫一点儿的东西吗?比如首饰一类的。”男子丧气道,“赫耳墨斯那个王八蛋,造谣你这儿有一座无价宝库,藏着人间最高超的工艺,我看不是他瞎,就是你弄丢了。”
少年不认识“墨”什么的人物,名字听着奇怪,想来也是个异乡人吧,犯不着生气。
“我是个放羊的呀,要首饰做什么?又不能吃……包括其他这些,”他指着古人留下的遗物,“我原本没有见过,也不知道有什么用。后来照着书上写的修修补补,摸索出个大概,里面还有很多图纸,只是材料不齐备,很对东西也用不上,就没有一一尝试。”
“只要你会做,材料我来找。”男子拍胸脯保证,然后在旧书选中了一个图样,指给少年看,“做这个吧,看上去不错。他送她戒指,我也做戒指,他不是夸自己手艺无双吗?这次可要出洋相了!”
“戒指呀……”少年接过图纸,戴上眼镜细细端详:“唔,好骚气的设计。你是要争风吃醋送情人吗?这种事情不太好哟……”
“关你什么事?给我做出来就行了,不要问题多多。”
“可是,”少年揉了揉额头,“这个戒指超级难啊,图样看着都晕……”
头晕是低血糖的症状。
男子灵机一动,变出一串五颜六色的糖果在少年面前晃。牧羊少年糖都很少吃,更没见过这么可爱的食物,迫不及待地接过去,咬在嘴里嘎嘣脆,味道也不错。
“嗯,好甜——”少年陶醉地捧着脸。
“吃完就开工吧,帮我做事少不了你的好处,我可是天上的战神,”男子挥舞拳头,洋洋自得,“今天是你的幸运日,如果你做得好,让我满意,我还能满足你一个愿望,普通人做不到的。”
少年啃糖串,听到这话,忽然抬起头:“战神就是负责打架的神仙吗?听起来很厉害呀!”
“那是自然!”
黑发红眼的男子就是奥林匹斯山上十二主神之一的战神阿瑞斯。牧羊少年住在地球另一端,不了解遥远国度的神祇,但他读过古人的书,书上记载着云端天国,天上不仅住得有人,还有金碧辉煌的宫殿。
天上的人也有七情六欲,寿命绵长,烦恼不断。阿瑞斯与赫淮斯托斯的妻子偷情,中了火神的计谋,被无形的网困住示众,男女双方都感到羞耻,分别之后没有再往来。
阿芙洛狄忒躲进自己的神殿闭门不出,火神造了一枚无与伦比的戒指作为和解的礼物,据说戒指上开着一朵活生生的玫瑰,颇得女神欢心。
阿瑞斯闻讯大为光火,起了好胜之心,一定要用更精致的礼物把赫淮斯托斯比下去,一雪前耻。但战神专司破坏,打个仗还行,创造方面一窍不通,火神又是奥林匹斯山技艺最精湛的工匠,以自己的短板搏别人的长处,如此赌斗根本没有胜算。
其实吧,不如找个机会,把那瘸子打一顿,他想。
阿瑞斯观察人间,想怂恿两个力大无脑的人干这事,替自己出口恶气。看到凡间忙碌的人群,拥挤的集市,灵机一动:人类虽然短命又愚蠢,胜在数量众多,想法多,而且适合干粗活,于是向赫耳墨斯打听,得知了牧羊少年。
“那家伙傻乎乎的,不像有本事的样子呀。”阿瑞斯疑惑。
“据我所知,他是人类技艺最好的工匠,守着一座巨大宝库,定然有你想要的东西,下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阿瑞斯首先现的是真身,以风暴雷霆的姿态出现,少年以为是妖魔,朝他开火,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初次交流以失败告终。
投入水中的石头咕噜咕噜冒泡,石头上刻着俊美的人脸,满载少年的祈求。阿瑞斯不喜欢人类,除非万不得已,绝不以人类的面目出现,他现在就很不舒服,浑身上下都不对劲。
“天上是什么样子的呢?”少年一边做工一边遐想,“宫殿林立,建在云朵上,一匹马车拉着太阳,一匹马车拉着月亮,在驰道上奔跑,银河之水清冽甘甜……”
“嘿!嘿!”阿瑞斯在他面前摆手,“别走神啊,专心做工,那些都跟你没关系。”
“祖先们就是从天上下来的,我制作他们设计的东西,怎能说‘没关系’呢?”少年反驳。
“人类的先祖是大地上的泥土。”
“有了思想,连泥土就不一样了。”
阿瑞斯不想和他杠,“哼”了一声,心想:就算混入外星生命的血缘,人类还是人类,脆弱可笑,无法与永恒的神相提并论。你那点手艺在奥林匹斯山不够看的,不过是唬唬其他神,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而已。
他早就用神力扫视了少年过往,包括父母血亲,战神不会打没准备的仗,也不会做不明不白的交易。
牧羊少年是外星人与地球人的混血,有点返祖现象。
很久很久以前,宇宙深处某一颗行星的居民迁居到地球,创造了灿烂的穆大陆文明。大陆沉没之后,幸存者来到喜马拉雅山脉定居,自称“嘉米尔”,纪念死难的同胞,意为“永不沉没”。
嘉米尔人被那场天灾吓怕了,再也走不出恐惧的阴影。
刚开始还在山上造城,运用带来的科技,数代之后,人们反思过去,不知那只脚趾得出结论——家园沦陷是滥用科技的错,然后举族迁徙,禁止研究旧时代的技术,过回刀耕火种的生活。
牧羊少年是个异类,继承穆大陆的血统多一些,天生会握手锤,好奇心旺盛,对制造充满兴趣,小小年纪就会异想天开做出简易的工具。
这正是我所需要的。阿瑞斯认为:赫淮斯托斯再能干,诸神已见惯了他的作品,审美疲劳。穆大陆对他们而言是新奇事物。独特的星际文化,也许能够另辟蹊径,交一份出人意料的答卷。
“可以在戒指上留下我的签名吗?”少年突然问。
“你想干吗?”
“这是我第一次给天上的居民造东西,好激动呀,做个广告扩散一下。”
“死了这条心吧!”
阿瑞斯不得不盯少年紧紧的,盯着他熔炼,盯着他打铁,生怕他自出心裁,搞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毁了自己的礼物。
牧羊少年抿嘴一笑,他只是开个玩笑。
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死于疾病。讽刺的是,嘉米尔人抛弃了科技,所以无力应对疾病。
没有家,他只得去山上放羊,年龄小,被其他放羊人欺负,驱赶至闹鬼的山岭。他嘴硬,夜里还是会怕,一、二、三、四、五、六、七……咦,羊怎么少了?少年哆哆嗦嗦,脚下踩空,无意中发现了废弃的文明,从此在遗迹上定居,读古人的书,摸索古代知识,村子里的人见到他造的东西,觉得不可理喻。
“你手上拿的是什么呀?”
“灾星”“男巫”“可耻”
男孩对族人的规定置之不理,整个族群只此一人。
人们对少年指指点点。最后一次在村子里活动,他用自制电棒救了一个心脏骤停的病人,结果引来一群人追打。病人亲属追在前面,小孩在后面起哄,丢石头砸破了他的额头。群众暴力是非官方的禁令,禁止他携带奇怪的东西接近村子。
但还是有人需要高效的农具,或者医疗设备救命。那些人乘着夜色悄悄上山,用羊羔换少年的制造,跟做贼似的。
他想跟他们说会话,他们换了东西就走,一刻也不肯多留。少年的吃穿用度,要披巾蒙脸才敢去山下村庄换取,他真的很渴望交流。绵羊可爱,只会咩咩叫,少年想要一个会说话的朋友。
遇上这种事情,古人怎么解决呢?
少年打开书,翻遍了也没有答案,只提到两个结婚的人要在一起生活,彼此帮扶,至死不渝。
原来是这样——
他立志结婚,这样就能拥有一个长久的陪伴了……
少年是一个了不起的工匠,人们心里知道,嘴上不承认,天神知道,视而不见。
赫耳墨斯说过——牧羊少年确实有独特之处,阿瑞斯跟他打交道,觉得是特别拧,特别蠢……
“你笨死啦。”
阿瑞斯见他半敲敲打打,天工夫做不出一个部件,忍不住发火。
“没法子呀,天神老爷。我手头工具有限,做不了这么精细的工,而且缺乏参考,除非你让
时光倒流,带我回过去的故乡。”
时光是克洛洛斯掌管的范畴,阿瑞斯可不想与那个老鬼打交道。
“你的故乡是不是沉到海底去了?”
不待少年回答,阿瑞斯抓住他的脖子,瞬间出现在太平洋上方。
“老爷手下留情啊,我不会游泳!”
阿瑞斯哪听他辩解,抓住头不由分说往海里摁。少年挣扎了一会儿,发现水下没有他想象的恐怖,能呼吸,能睁眼,浮力把身体托着甚是好玩,于是转忧为喜。
阿瑞斯带着他下潜,海水越来越沉重,荡漾日光的波纹渐渐黯淡,海下一片黑暗。少年随身携带的工具包派上用场了,里有防水探照灯。又过了一会儿才够到海底,踩进淤泥。就着灯光,他看到了嘉米尔人沉没的家园。
少年双手交握望着上方——感激老天爷。阿瑞斯拍了一下他的头,指指脚下,提示他用心做工。
城市被厚厚的淤泥覆盖,灯光照不到头,一抹残影矗立视野尽头。宫殿的顶端,倒塌的城墙,高耸的方尖碑,组成海底诡异的风景线。这座古城过去一定气势恢宏,现在只剩少许部分露在外面,成为小动物的家园。
少年拂开泥沙,露出紫色水晶,那些水晶在长久的岁月中表面生出一层黑色物质,不复当初的透明光亮。阿瑞斯冲他比手势,拉呆滞的少年游过遗迹上方。
多么宏伟的城市呀,在海底长眠,保持着沉没那一刻的姿态,时间仿佛停滞了,静得那么矜持,那么安详——
阿瑞斯指着一些建筑物,和牧羊少年一起,从开着的窗户游进去。他不认识穆大陆文字,少年视力有限,干脆连看都看不清楚,一人一神就在遗迹中凭运气瞎转。
古人修造建筑有一定的章法,少年住惯了地堡,根据地貌,猜出一些可能存放设备的地方,果然找到了水晶记忆体,微操作的机器,高倍显微镜,还有若干别的好东西。
祖先当年来不及带走所有,少年想要,工具包装不下,露出为难的神色。阿瑞斯眉头一拧,手指轻点,全给他变没了,“拿吧,我替你传送回去。”
又搜集了一些宝贝,直到毫无新意,阿瑞斯拉拉少年的手,指着幽暗海沟,有他保护,少年什么也不怕,纵深跃下,跌了好一阵子才到底。
阿瑞斯拨开海底淤泥,指了指下面大片水晶,少年惊得吐出一串泡泡——这规模,这造型,不是书上画的外星人降临穆大陆的星船吗?
少年欢喜过头,一路跳出去,脱离了阿瑞斯庇护的范围,顿时溺水,差点被海水巨大的压力压成肉饼。
我干吗把尊严赌在在一个傻子身上?
阿瑞斯捂住脸,如果世上还有另一个巧匠,他一定扭头就走,让这一个葬身海底。
他到底还是出手相救了,然后将少年一通训斥,陪他在星船里转来转去,拆了不少设备回去。
经过可能是控制室的地方,少年看到太阳系的模型,像朝圣一样,跟那儿站了老半天。
“你不能再拿了,”阿瑞斯提醒,“穆大陆曾经是你们的国度,沉入大海之后就属于波塞冬。以我和他的交情,拿一点小玩意儿不在话下,多了小心他翻脸。”
少年又瞧了两眼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这下我可以继续开工了,哈哈哈哈!”
回到山里,少年叉着腰,面对一大堆战利品大笑,全不顾头发滴水,在高原山区的劲风中冻得瑟瑟发抖。
“那就快些吧,别浪费时间。”
地堡装不下如此多的战利品,少年只能在室外操作。晚上阿瑞斯用神力生了一堆明亮的篝火,火舌跃动,鲜亮明艳,少年从来没有见过赤红无暇的火焰,不仅把湿衣服烤干了,给周身带来温暖,还是绝佳的照明光源。绵羊全都睡了,只有机械腿的那只不肯回圈,紧紧挨着他的主人。
咩宝不怕火,若无其事地跳跃,站立,蹲下。阿瑞斯见过机械腿,赫淮斯托斯就有一条,就性能而言,牧羊少年的造物不比神差,可见他手艺没问题,就是脑子不大好使,把这么好的器械用在羊身上。
“咳咳!”阿瑞斯冷峻的目光穿过火焰审视少年,少年似乎读懂了他的心思,将绵羊拥进怀里揉搓,“咩宝是只可怜的羊羔,从山谷摔下去断了腿,主人要宰他,我瞧不过去,拿粮食换了羊。咩宝可通人性了,接腿的时候一动不动,不叫疼,是个坚强的孩子,我没有理由放弃他呀。”
“羊都有名字了,你没有名字吗?”
“我没有名字,”少年尴尬地笑了笑,“老爹来不及取就咽气了,反正没有人叫我,无所谓啦。”
“你最好取一个,不然以后结不了婚。”
阿瑞斯神情严肃,不像取笑他。
“啊,那个……以后再说吧……不知道取什么好,伤脑筋呀。”
神没有睡眠,整个晚上阿瑞斯都在少年身边监工。制造是一个枯燥的过程,阿瑞斯看得无聊,就躺地上数星星。他不懂工匠在做什么,也不想懂,只要他一直在做……
“月亮旁边那颗星星好亮,好红啊!”少年指着夜空,“那里也许就是我的故乡!”
“别瞎说,那是火星,到地球弹指的距离,还没离开太阳系……”
“不对呀,火星是蓝色的。”
“红的。”
“蓝的。”
“红的。”
阿瑞斯一个翻身坐起来,恶狠狠地冲少年吼道:“你不是在做工吗?不许偷懒!”
“啊,对,”少年连忙挥了几下手锤,陪笑道,“差点忘了。我见你望着天空出神,忍不住也看了一下。”
“那明明是红色,你看不清楚吗?”
“不,不,这样看是红色的,没错,但我在古书和海底星船里看到的火星是蓝色呀。”
阿瑞斯懒得理他,躺回去继续发呆,少年同情地揉了一把咩宝的头,“失眠的时候数绵羊……”
“好好干活!”
戒指的制作进度良好,聊天并不影响少年工作,反而使他更有干劲。这枚戒指的难点不在锻造工艺,其奥妙在于设计图上一个微小核心。
少年从海底取来了仪器,用特制的工具,在显微镜下铺设比头发丝还细的线路,所以他也失眠了,阿瑞斯的委托极具挑战性,导致兴奋过度。
说到阿瑞斯,他哪里睡得着,待牧羊少年不说话了,再瞧他,似乎没那么讨厌,至少没有赫淮斯托斯讨厌。其实他长得还蛮好看的,圆脸蛋,圆眼睛,圆溜溜,专注的样子尤为可爱。
“唔……”
白生生的手搓啊搓,圆眼睛熬出了黑眼圈。少年把核心制好了,得意地展示给阿瑞斯看,水滴那么一点儿大,密密麻麻布满集成电路。
“天神老爷,看。”
少年将核心握在手中紧了紧,就有一道光射出,在不远处铺散成屏。
“这是什么巫术?”阿瑞斯问。
“这本来是个热传感呈像装置,我做了一些改进,使之更符合你的需求。”少年解说:“这块核心能检测到持有者的体温和脉搏,急速升高的时候激发电路放出光芒,是不是很厉害呢?”
“感觉有点蠢啊……”
阿瑞斯接过去试了一下,核心在他手里跟卡壳似的,只放出火花那么小的几颗光粒。
“你这玩意儿不好使。”他试了几次都是这样。
少年从阿瑞斯手上收回核心,继续完善别的工序。
“我的核心没有问题,是你心太冷,无法激活装置。”
“你耍我?”阿瑞斯恨恨地说,“我专司战争,又不是深闺少妇,哪来那么多感情波动!”
“放松一点,别紧张啦,“少年安慰他,“你送情人,又不是自用。她戴上戒指情绪激动,不就放光了吗?”
“哼!”阿瑞斯按捺不满,勉强接受了这种说法。内心深处,他也好奇自己在阿芙洛狄忒心中的位置,和其他人比孰轻孰重。
戒托用特殊材料合成,既坚固,又伸缩自如,能按照手指粗细调整宽度。少年把它熔炼拉伸成恰到好处的曲度,简约,大方。戒托镶什么宝石他还没想好,还有核心中的那道光屏,不知编辑什么样的信息比较煽情。
“我描一幅你的头像上去如何?她一激动就能看见。”少年试探地问。
阿瑞斯双手抱臂,眉头揪成嗔怪的形状,“你是认真的吗?”
“那么全身像,或者半裸?”
阿瑞斯皱眉益深,少年心想难道要做□□吗?便放弃了这个方案。
“不如我给你画个龙凤呈祥吧。”
“再画一男一女两个又秃又胖的孩子抱鲤鱼。”
“好啊。”
“你听不出我是反讽吗?”
“那粉红的爱心和泡泡怎么样?”
“再说我翻脸了。”
牧羊少年有副好手艺,审美却堪忧,阿瑞斯深感头痛。戒指整体来说是不错的,技术也新颖,但是光幕上出现什么金童玉女,多子多福,是阿瑞斯绝对无法容忍的,那画面在奥林匹斯山顶闪烁,比他被赫淮斯托斯捕住示众还丢人。
“拜托你直接告诉我,要做什么样的吧。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这座山头,哪懂得天神的喜好呀。”少年委屈地说。
阿瑞斯想一想,是这么回事,与世隔绝的人审美观一定也与时尚格格不入。他无奈望天,想起地堡所见,水晶星空甚是迷人,于是说:“你挂点星星上去得了,别搞复杂。”
原来星星就是天神老爷的浪漫呀,牧羊少年若有所思。
天边已经发白,月亮走到了西天尽头,火星依旧亮着,似乎从天上监视地球,它赤红似火,倔强燃烧,孤独得像战神的眼睛……
“天神老爷是从火星上来的吗?”少年瞧着,不禁发问。
“嗯,那是我的意志,我的行星。”
“你的星球一定很热闹,住了很多很多人。”
“火星是住着很多人,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咩宝耷拉着脑袋,快要抬不起眼皮。它看看主人,看看阿瑞斯,不知两脚兽哪来那么多话说不完。
少年脸上笑笑,心里却想:明明是火热的颜色,为什么生命流逝了呢?古代穆大陆人描绘的火星不是这样,莫非他的生机退到岩石深处,只露出荒芜的表面和无止尽的狂风,恰似这位战神的心?
少年明明什么都不懂,忽然又有些懂,读一本名为《阿瑞斯》的书,恍惚间读出了心德。曾几何时,那里生机盎然,他的把生命埋藏心底,温柔凝结成冰,外面看上去只是一颗暴怒的火球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