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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那之前 ...

  •   最初是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姗姗来迟的他刚进门就被殷毕罗拉着去看戏。
      举办宴会的是他们圈子里一个弟弟,长得清清秀秀,平时很受圈里一些姐姐辈的人喜欢。他不知道从哪里认识了一个三流企业的独女,搞了个聚会,特意把人邀请过来,就是为了告白。
      如此大费周章,肯定是惊动了殷毕罗这个最爱看热闹的人,人家好好的告白,他硬是吆喝了一大帮子人在暗处观(偷)察(窥)。
      一边看还要一边发表些评论。
      比如。
      “怪不得褚卫这小子看不上毛舒娴,原来他是喜欢这种的。”
      又比如。
      “这姑娘长得还真挺不错的,清纯又可爱,跟个学生妹似的,我最喜欢这种不谙世事的小丫头了,要是褚卫告白不成,那我也去试试吧。”
      周围的人便都喷他:“你可拉倒吧,别小瞧褚卫,那小子可受女人欢迎了。再说了,就这么个背影你还能看出来长得不错?”
      “那也至少是个背影杀手,你们看看这腰这腿这一头靓丽的秀发,”殷毕罗不服,巴拉巴拉就是一通,“再说了,褚卫是受那些御姐欢迎,小白脸一个,现在又内涵的小姑娘才不喜欢这样的呢,小姑娘都喜欢沉熟稳重的,大叔,你们懂个屁。”
      “那你也跟沉熟稳重搭不上边吧?”
      “我哪不成熟哪不稳重?”殷毕罗还是那句,“你知道个屁。”
      他们平时这么闹腾惯了,没觉得有什么,倒是本来并不想来的滕万霄还记得那边告白的事,提醒了一句:“你们声音再大点,那边就要找过来了。”
      他们噤声看过去,果然,那边穿着小礼服的姑娘正往这边看呢。
      不过这一转头,倒是让这边几个人都愣了一下。

      她今天穿了一身鹅黄色的小礼服,腰掐的细细的,一截雪白的小腿露在外面。这个颜色的礼服实际上很挑肤色,不过幸好她够白,露在外面的皮肤在花园的射灯下像是泛着莹莹的光一样。
      头发只是随意的披散在肩后,垂落到蝴蝶骨下方。
      看背影就觉得这孩子应该很乖,像个学生。
      可看见了她的脸,脑子里却只剩下一个词:明艳动人。
      还是殷毕罗第一个说话:“其实美艳型我也可以试试的。”
      “你要点脸吧!”众人其喷。

      禾堇只往这边看了两眼就重新转了回去,看向面前已经支吾了很久的褚卫。
      褚卫生得白净,因此脸上红得就十分明显。他知道那边一堆人在看,可他并不为他们紧张,他所有紧张的情绪都来自面前这个女孩:“所以,我就是想说,我喜欢你,禾堇,你能做我的女朋友吗?”

      禾堇愣了一下,她被邀请参加这个聚会的时候就已经觉得有些奇怪,现在倒是明白了。
      她沉默了一会儿,斟酌着开口:“抱歉,但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褚卫一下子变得更局促,脸红得好像能滴出血,但还是问道:“那你喜欢什么类型?”
      其实这只是个拒绝的通用说法,她在说之前,也没有想过,对方会继续追问下去。
      于是她又停顿了一下,然后说:“听说今天滕万霄也来了。”
      滕万霄算是他们这个圈子的顶点,她觉得用这个做借口,应该是能让人自动退避的。而且,据说滕万霄这人对女人……不是很有兴趣。
      褚卫看上去有些恍然:“原来你喜欢霄哥啊。”
      滕万霄和他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他害羞内向,滕万霄则是霸气外露。霄哥应该是他一辈子也达不到的目标了吧,这么想着,却还想为自己争取一把:“霄哥……霄哥他可能不喜欢你这样的。”
      禾堇很潇洒:“那就是他的事了。”
      “那喜欢你也是我的事,我还可以继续喜欢你吗?”
      真是个弟弟啊……不过也就是因为他这样的性格,她才难得的愿意和这个圈子里的人接触。
      禾堇想了想,还是说:“当然可以,因为这也是你的事。”
      意思就是,就算你再喜欢我也不关我的事吧?
      这人说话有点狠的。
      看上去软言软语,却又撇得干干净净。
      不过众人此时的注意力却不在这里,殷毕罗勾住滕万霄的肩膀:“原来喜欢你这样儿的呀,害,眼光差了点儿。”
      别人倒是没有殷毕罗那么敢,只是有人起哄:“人家小姑娘都说喜欢你了,霄哥上呗!”
      都是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
      滕万霄没理他们,要是喜欢他他就要上的话,那他可没歇的时候了。被拉着看了这么一出戏,到这里也就可以了,他拍开殷毕罗的手臂,公司今天还有点事没有处理完,拿上外套就走了。
      他不必要和别人打招呼,反正他的一举一动都有人看在眼里,总不会有人觉得他不见了是因为被绑架了的。

      后来过了大半年,他在飞往新西兰的飞机上又一次看见了她。
      他们的座位隔了宽敞的走道,甚至还不在一排,但是头等舱就那么几个人,他一下子就看到她了。让他自己都有点惊讶的是,他居然还记得她,并且一眼就对应上了人和事。
      于是他不免又从斜后方多看了她两眼,长发依旧随意地披散在肩后,大约是嫌碍事,两侧的头发都被挽到耳后,露出一个白嫩的耳朵,耳垂小小的,没有戴耳饰,但是离得有些远,看不出来有没有打耳洞。
      他的目光刚移到半露的侧脸,她就消失不见了。是她向后靠进椅背了,头等舱的座位有点像吊椅,人倚进去是十分舒服的,并且私密。
      他收回视线,助理发来一条消息,是提醒他五天之后公司有个高层会议,他有必要出席。
      毕竟他以往一去新西兰总会呆上至少一个礼拜,这条提醒的消息是很有必要的。
      他也倚进椅子中,揉了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

      下了飞机,他们被人流冲散。
      一个小时之后,他又在酒店的前台看见了她,她正在办理入住,这会儿她戴了一顶渔夫帽,可他在飞机上看到了她的衣服还有背包,于是他又是一下子就认出她来了。
      这么巧?
      想起上次她那句似是而非的“听说滕万霄也在这里”,当时他觉得那不过是一句引导大家往“她喜欢滕万霄”上面猜测的话,可这时候,他倒是忍不住想道,难道她的话其实并没有他想的那么复杂?
      这么想着,已经走到她身后,刚好她转过身,和他打了个照面。她好像完全不认识他一样,看了他一眼,便走向了电梯。
      这就有点过了吧?
      就算他只是她拒绝褚卫的一个借口,可她会完全不认识他?既然认识,大家都在异国,稍微打个招呼也是应该的吧。这幅态度是几个意思?欲情故纵?
      办理入住的时候,前台小姐礼貌地要求他摘下眼镜核对身份信息。他捏着可以遮住半张脸的墨镜想道:好像也不能怪她……
      他倒是没有想过,为什么一向对女人不上心的自己会突然涌上来这么多想法。

      他来新西兰是因为他的母亲,她是在这里过世的。过世之前,她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最后应她的要求,她的骨灰也留在了这片大地上。
      他来这里是为了祭奠她。
      除此之外倒是没有别的事情,因此也算一次心安理得的度假。
      第一天晚上睡得不是很好,反正睡不着,第二天他索性起了个早,路过一家母亲跟他推荐过的三明治店,买了一些食物,然后又去花店买了一束玫瑰,最后去了墓地。
      在哪里呆了半天,先是除了草,然后把带来的食物和她最喜欢的花放在了墓前,最后把口袋里留给自己的那个三明治吃掉,他就离开了。
      “明年再来看你。”
      这是他今天说的第一句话。

      刚好赶上午饭时间,他在酒店餐厅吃了一点。酒店对面就有一家咖啡厅,他在哪里消磨了一个下午。
      后来的两天,他也基本都在对面的咖啡厅度过。
      他并不认为自己是在等待什么偶遇,可事实却是,他选了一个边上的位置,还时不时要往对面酒店的大门看两眼。
      然而,两天多,他一次都没看见过办理入住时无视他直接走人的人。
      就在他都想去问问酒店的工作人员,这人是不是从住进来开始就没出来过的时候,他却又遇见了她。
      晚上十点,她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服跑着步走进了酒店。
      这是他三天来第一次晚上在咖啡厅呆到这么晚,不能说没有收获。
      于是他好像想到了什么,第二天早上,他也提前一个小时出了门,于是,早上七点半的时候,他果然在酒店的大厅又看到她了。
      还是一身运动服,今天是蓝色的,头发高高扎起,乍一看,倒真像是个学生了,不过新西兰的高中生穿得都比她成熟。
      他虽然没有跟女生一起旅游过,可他也从来没听说女生出国玩每天就穿着运动服,还天天七点多就出门的。

      他对自己说,我只是太无聊了。
      然后等她刚走出酒店大门,就放下手中的咖啡杯,跟了上去。
      来新西兰之前,有人告诉他,这次的旅行中他会像一个变态跟踪狂一样跟踪一个以前只见过一次的女孩,他只会觉得那人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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