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第一章第一节 ...
-
我死了。
我死在皇甫帝都外的荒野上,被成千上万个尸堆簇拥着,身体里插着数不清的箭,血从残破的铠甲里溢出来,渗入地下,伤口早已干涸溃烂,一些说不上名字的小虫徘徊在伤口周围,啃食着我的血肉,脸上不知是哪里蹭来的泥污,和血混在一起,像极了粗制滥造的廉价胭脂。我就想不明白了,我怎么会死得这么难看呢?
不过没关系,想不明白就不想了吧,这都不重要了。
都说鬼怕光,可我这些天和无数兄弟们的鬼魂在太阳底下暴晒,也没见我们哪一个因受不了阳光灼热而魂飞魄散。相反的,这阳光照在身上,不仅不疼,还挺舒服的,最重要的是,再也不用怕晒黑了。
其实像我这样随和的人,对于皮肤黑不黑这件事是没多大在意的,但像丰齐煜这样斤斤计较的人就不一样了。他喜欢白白净净的女人,越白净越好,他总觉得越白净的女人就越干净,这可真是快把我笑诈尸了。可是我俩关系不好,就算我纠正了他,他也不听,那就算了吧,随他去吧。
这几天我和兄弟们一面守着自己的尸体回望着过去的时光,互相倾诉着生前的相思,一面看着一对儿又一对儿的鬼差面无表情例行公事的带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兄弟。
有的兄弟舍不得走,鬼差就伸出不知从哪里搞来的大铁链子,紧紧锁住他们的脖子,硬生生将他们拖走了。
鬼差每一个时辰来一次,每次来都会带走一百个鬼魂,似乎鬼魂再多了他的法器就装不下了。
我细数了下,按照他们这么个搬运鬼魂的速度,估计没有十天半个月是搬不完的。
这么说起来,他们也挺辛苦,一忙起来连个休息的功夫都没有。鬼魂若是都肯像我这样乖乖等在原地,倒也还好说,可万一有的鬼魂心愿未了执念太深,逃脱抓捕,那他们恐怕就要满四陆的抓鬼了,若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这鬼魂在逃脱的过程中机缘之下变成了厉鬼恶鬼有了修为,他们恐怕还要挂个彩才能顺利将其抓获,如果运气不好,遇上了死了几百年几千年已经修炼成鬼魅的大鬼,稍微逃的慢点儿就会是魂飞魄散的命运。
三百六十五行,行行不容易啊。
所以这么一想,我就觉得人世间受的那些委屈那些煎熬真的就没什么了,只希望到了阴曹地府,我能求一求那个掌管轮回的司命,让我下辈子投生个普通人家,一辈子粗茶淡饭挺好。
然而奇怪的是,我在这儿等了五六天了,身边的兄弟走了一批又一批,很多死的比我还晚的兄弟都被送走了,为什么还不带我走呢?难不成这鬼差办事还讲究个男士优先?
正想着,那对儿鬼差大哥又出现了了,我兴冲冲地跑上前,等着他们收我。
可是他们不收,那双充满渗人寒气的手随手那么一拨就把我拨到了一边儿。
我皇甫君钰生前死后何时受过这种委屈?
我冲到鬼差面前,在他们转身欲走的时候扯住了他们手臂上的锁链,十分不服:“为什么不带我走?”
鬼差没理我。
背后的兄弟们已经开始憋笑,我生前是堂堂一国的公主,尊贵无比,哪里这么丢面儿过?可现在的我又能怎么样呢?我已经死了,不是公主了,此后生前种种尽化虚空,丢了的面子就是丢了,我已经没有本事把它找回来了。
我悻悻的坐回树根下,指望着鬼差下次来的时候能把我带走。
不远处有鬼魂在啃着蜡烛,吃着家人们烧来的祭品,有的人家似乎还给他们烧了衣服,不少人都换上了崭新的行头,干干净净体面极了。
我缩在树荫下,不想让别人看到我残破的玄甲。
可偏巧一个老伯非要走过来同我坐在一起,老伯穿着崭新的衣裳,手里拿着两根蜡烛,他递给我一根蜡烛,对我说:“家里人刚给我烧的,公主趁热吃吧。”
我摸着冷冰冰的蜡烛,鼻头有点发酸,就算是刚烧完化到手里的蜡烛也还是冷的,再也热不起来了。
我已经好多天没填过肚子了,我从不知道鬼也怕饿,我没跟老伯客气,接过来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没有味道,但吃下去以后肚子里那种闹腾的翻滚的感觉确实是没有了,嗓子里干涸艰涩的感觉也没了。
“公主若是饿了就同老奴讲,老奴有吃的,若是长时间不吃东西啊,就成了饿死鬼,据说会忍不住吸人精血,最后成为十恶不赦的恶鬼,要被抓去阿鼻地狱吃苦头的。”
“谢谢老伯。”我看着老伯,想感动的哭一下都哭不出来,原来鬼是没有眼泪的,我笑了笑,道:“可我已经不是公主了,您叫我君钰就行了。”
老伯严肃道:“老奴生前承蒙公主照顾庇佑,只要老奴没喝孟婆汤,还记得自己是谁,您就永远是老奴的公主。”
成,我这辈子,也不算白活。
其实我死后没有人愿意祭奠我也是有原因的,这我必须要解释一下,不然大家会以为我皇甫君钰人缘差。
我其实生来也不是孤苦无依的,我母后和父君很恩爱,我算是他们的定情胎,因为我,他们两个才终于冲破各种桎梏终成眷属,所以我一直都很为自己感到自豪,毕竟在当今帝王家,没有谁的父君母后比我的父君母后更恩爱无间。
我五岁那年,我弟弟出生了,弟弟一出生身体就不好,父君母后给他起名叫皇甫寿安,希望他能平安长大福寿安康。
我还有两个贴身又贴心的侍女,她们一个叫肉喜,一个叫淮儒。肉喜从小就跟在我身边,我五岁那年与母后在围猎场的后山里捡到了浑身是血的她,那时她才三岁,也许是因为幼年遭受重创的关系,她的心智总是发育的十分迟缓,她十五岁及笄的时候心智只有十岁。可是她光是傻乎乎的也就算了偏偏还特别爱吃,我每个月的俸禄一大半儿都要被她吃了去。至于淮儒,就明显比肉喜懂事多了省心多了。淮儒原本是南陆书香世家的小姐,家道中落被卖到了皇甫国做歌姬,她不甘受辱逃了出来,却逃跑失败被一群凶神恶煞追赶,这一幕恰巧被牵着肉喜遛弯儿的我遇到,于是本公主便顺手英雌救美了。从那以后,淮儒便成了我身边最得力的军师,她足智多谋,心思细腻,无论交给她做什么事我都很放心。
当然,我活了二十七年,必然不可能只有这么几个亲朋的,不然我也太凄凉了。
可如果非要说一说我还有什么亲朋,那大概就要扯到丰齐国那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