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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十章 孤风霜星惊 (1) ...

  •   第十章 孤风霜星惊
      一

      只有经历过沧海才知道人的渺小。只有经历过绝望才体会自由的不易。
      窗外早莺此起彼伏地啼叫,烂漫晨曦缓缓爬上秋日的林木,映照在脸庞,睫毛也不由得轻颤。
      头沉重的像是有人狠狠用锤子击打过,两侧的的经脉也是一突一突地胀麻,仿佛要将你撕裂开。
      “醒了?”他关切地问道。喷薄的红日微微映射在他的面庞,下巴冒着青色的胡茬,棱角分明的脸上也掩饰不住憔悴。
      我有些不知所以,不知所云,不知所谓。
      “很痛?”他边说着边用手轻轻擦拭我眼角滑落的泪水,彼此之间,难得如此心平气和。
      我晕晕乎乎地看着他,一下子目光很清晰,一下子却迷幻而遥远……过去的种种就像倒带,没有叫开始,却一直回播。
      “怎么,很痛?还是不能说话?”他满脸急色,脸色蓦地一沉,高声喊道:“耿昇,给我滚进来。”
      “王爷,叫属下进来有何吩咐?”
      “那个狗屁太医是做什么的?连个伤都治不好,还自称什么妙手回春——沽名钓誉的宵小之徒你也给我带过来,没长眼睛吗?”
      皇帝的御用家庭医生,给他说成沽名钓誉!?好,精辟!
      我暗自叹口气,仍旧呆呆的愣坐在床上。只有不想,才觉得这头痛好受些。更不能轻举妄动,被包成粽子一样,也不能动。
      “王爷恕罪。是属下失职。”耿昇单腿跪在地上,忙道:“不过,王爷,请恕属下愚钝,到底刘姑娘有何不妥,耿昇也好去办——”
      界王不耐烦地打断,斩钉截铁地说:“你没看到她现在痴傻了吗?问她话也不会答,肯定是那个庸医办事不力!”
      我咬死他。虽然我现在这造型很像木乃伊,虽然我承认刚刚有一会大脑供血不足,有点小小失神,可是,我确定我还是个健康头脑人士,身残脑没残……
      我狠狠瞪着他,幻想他已经给我揍的鼻青脸肿。
      亦或许是耿昇感受到了我这股强大的灼热的视线,他不自在地抽了抽嘴角,尴尬道:“王爷,要不要给刘姑娘找几个女婢?属下大胆猜想,可能是姑娘家不方便之类的……”
      只有那个自大狂妄的人,还是愠怒不已。听了耿昇的话,面露疑色,想了一会反问:“是吗?”
      我欲哭无泪,有命活已是不错,还有何奢求?可是,人有三急,也乃人之常情,怎能怪我?我确实忍得好辛苦,都快挨不住了,您们倒是快点啊!
      “这个,耿昇以为,姑娘平白遭受此劫,此刻觉得身子有不妥当之处,还是有可能的。”
      明白他尽量说的委婉,可还是羞了个大红脸,我偷偷拿眼瞄向界王,他也正不经意的瞥向我,往日凌厉的眼神此刻竟似清泉,潺潺淌进我心田……忽觉心神一荡,我赶紧撇过头,假模假样地观察棉被,发表感慨:“你看,质量多好,花样多好看,有一朵花,两朵花,三朵花……”。
      他却没搭理我,转头对耿昇说:“好了,耿昇,你先下去吧。”
      “是。”耿昇忙答道,一眨眼便不见,但不忘贴心地把门轻轻阖上。
      “你——”
      “你——”
      异口同声。
      “我——”
      “我——”
      今天真是见鬼了,啥时这么有默契?
      他不自在地清清喉咙,微微把脸瞥向一边:“你先说!”
      “可不可以——请你出去会,然后帮我找个婢女?”我羞赧地问道,脸颊更是像被火烧火燎,泛着霞艳而炽热的红晕。
      “哦——好。那个,你还需要什么?或者你们女人家那些——”他神色尴尬地问道。
      我极力憋住笑:“恩,不用了。”
      等他一出去,我便立刻放声大笑。敢问,南邺最风流霸道的小王爷,谁看过他这副窘样?
      不消一会便有一个模样老实敦厚的小姑娘进来伺候我,总算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我要奉劝大家一句,千万别忍,即使被人嘲笑厚脸皮也不要,否则为了面子就是对自己残忍。
      至于何事,有点不雅,不提也罢!
      这一修养就修养了月余,等到真正可以下床活动时,已是腊月。
      期间还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小事,大事,朝野之间的事。
      首先是那筱筱和荔芙、彩琴,王爷命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鞭打得奄奄一息后全身涂蜜……下场甚是凄惨。而那筱筱也不知在何处找到容瑶儿赠与我的一块玉佩,临死前呈献给了界王……此举让人不得其解也颇让人费解。
      其二,小王爷因为拒婚之事,虽是个人行为,却滋生一系列之事。皇上对这胞弟是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只得稍罚俸禄命其面壁思过。只是这祁陵和南邺的关系已是势同水火,千钧一发。其实,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拒婚一事也只是导火索,真正的根究除了历史的遗留问题,还有的是人心的好战以及统治阶级追逐权利的野心和内心的不满足。
      南邺此时正堪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不仅腹背受敌,更是祸起萧墙。
      其三,要说说这祸起萧墙。
      大家都知道曹丞相曹瑞芳乃自缢家中,可是,就在前几日,陇西汉煌巩阳所失妇女孩童之事被查得水落石出。原来,此事正是和曹瑞芳有密切关系,可是主犯和其他从犯又是谁呢?他们又有何目的呢?这正是丁奇和左卫尉宋达轩要上报朝廷的。主犯虽未知,但是不代表丁奇和宋达轩此行毫无收获。他们从一仵作口中得知此事的蹊跷,然后顺藤摸瓜,才知道这乃是关于一个长生不老的传说缘起,更牵涉出朝廷举足轻重的官员——左鸿胪左大人和他的结亲亲家赵太尉赵鹏程。其中赵鹏程又被参私自窝藏通敌罪犯,也就是阳洵,两大世家都被抄族。听到这个消息,我更是心急如焚,当场便昏死过去。对我来说,和阳洵在一起已是不可能,可是我希望他好,他能够活着。
      我该怎么办?我到底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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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未想到任何的解决办法。
      事态持续恶化。
      先是最善明哲保身的肥胖子柳大人也被牵连,而一向和左家有恩怨的顾家此刻更是落井下石,再告他们一个私藏巫蛊之罪,巫蛊之术乃是本朝的大忌,事情是有的,物证也齐全。至此,左大人是回天乏术,一定得死。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能咬出多少官员,多少同党,就算不是,那些被咬出来也脱不了干系……一时间朝廷大大小小官员无不人心惶惶,有些狗急跳墙的更是连夜四处奔走,拉关系,这不,连冷清多月的界王府也是一派人声鼎沸……为什么茶楼是最好打听消息的场所?因为人多嘴杂,人是群居的动物,只要有人总免不了要议论。
      不过心里也不胜唏嘘,人生转瞬,宦海浮沉就像昙花,顷刻间光耀门楣,顷刻间成丧家之犬。柳胖子这人虽说是爱女色了些,但一向胆小怕事,欺善怕恶。坏事不敢做绝,属于中庸之人。叫他去做这事?借他五百个胆子都不敢,这回连他也被牵涉其中,可见这幕后之人的厉害,而他的目的也绝不仅仅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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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伴随着店小二悠长而连绵的吆喝声,拉开繁华而灿烂的江城生活的序幕……而在这所规模勉强只能算上中等的酒肆,除了讨江湖卖艺的之外,客人也是以贩卖走卒居多。店不算高档,但生意兴隆。据说这也是和老板有关,老板精明能干再加上生的很是憨厚,没事总是乐呵呵……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在这竞争激烈的酒肆生意中生存至今的原因之一。
      “我说老弟,怎么许多时日不见,瞧着你越发憔悴了?”一个身形瘦小的中年男子诧异地问道。
      “咳!一言难尽啊!”那人摇摇头。
      “怎么?莫非你也是因为前几日之事?”那瘦小之人先是紧张地四处张望了下,然后微微低下头,轻声依附他耳边说道。

      “知我者莫若兄啊。”那人一口饮尽手中的酒,满脸苦涩地回道。
      瘦小之人轻拍了他肩膀一下,安慰地说:“兄弟,想开点。”
      “唉!你不知道,这皇上一连下令抓了两大世家,再加上那主谋一日不出,到处都是人心慌慌,官道那边是一个比一个龟缩,到咱们这,更别提了,生意是一日比一日艰难!我还听说那赵家才冤枉,平白无辜受此牵连,还被人挖出来私藏通敌叛国的人的儿子——”
      “谁让他们是亲家?”瘦小之人幸灾乐祸,捡了一粒桌上的花生米,边嚼边说:“他们可怜个屁!哪个不是口袋里捞得鼓鼓圆圆的?要我说,最可怜的就是我们这些做小本生意的,TMD,本来就只是靠贩卖点东西到祁陵赚点小钱……现如今,战争是一触即发,家里是上有老下有小……”
      “兄弟,你也辛苦啊!”那人也搭搭瘦小之人的肩膀:“不过我听说这件事情还是有内幕的……你知道界王吗?”
      “当然知道。”瘦小之人似来了兴致,饶有兴趣地问道:“此事怎讲?”
      那人打个手势,瘦小之人马上明白过来,只见那人用手指沾着酒水,在桌面轻轻写下几个字,待同伴看明白,便马上拭去。
      “此事当真?”
      “千真万确!”那人斩钉截铁地回道。
      “果真是红颜祸水啊,要我说,女人不就是衣服,穿了就丢,何必为个娘们搞的自己也泥菩萨难保?”
      “这你我二人哪能得知?不过听说那小娘们是会法术的——据说当时界王每个月都要犯病,那病犯起来,就是几十个健壮大汉都制止不了,就是那个小娘们……还真神了,只那么一摸,听说小王爷立马上就好了,他们再一看,乖乖,小王爷还和善地对他们笑呢……”
      界王凶狠暴躁是出了名,要他凶狠那是家常便饭,要他和善,比登天还难。
      “真有这么神?难怪——”瘦小之人附议地说道,不时夸张地瞪大眼睛。
      “是不是也动啥歪脑筋了?”
      “那是,不动还是男人吗?只是这等美事,我们怕是几辈子想都别想。”
      “那是,那是。”
      “可是,你又是从何得知的呢?”瘦小之人还是有些疑惑。
      那人了然地笑笑:“你忘了我每月都要去给那些府里姑娘送香料吗?”
      那瘦小之人恍然大悟地拍拍脑门:“我怎么忘了这茬!”说罢大大咧咧地举起酒杯,豪爽地说道:“咱们哥们今日有缘,定要喝个不醉不归。先干为敬!”
      只有邻座一直坐着的人,依旧细细啜着茶水,来酒馆喝茶已算稀罕,更稀罕的是,你单从他的背影看,你会觉得他是读书的秀才,文质彬彬。正面——脸孔处有着数不清的氲淡小疤和红点,更像是得了麻风病之人。就连小二上菜也是离得远远的。
      好在他穿的不赖,也吃的讲究,虽只一人,却点了好几个人吃的钱。
      “小二哥,麻烦你帮我办件事。”
      “这——”店小二本来是稍有抗拒,可是等那男子把钱塞入他手心时,马上眉开眼笑地弓腰点头回道:“好的,好的,客官您放心,不信您去打听打听,教给小的办事,哪个不是竖起大拇指夸赞的?”
      “事情很简单,我只要你去带个口信给城东一户卖油的老板,姓钱,就可以。”
      “那您是?”店小二有些疑惑,这么简单的小事,干嘛不自己去做?
      疤痕男没回答,却说:“你就告诉他,家母病危,姐弟几个都已回去,要他按计划回来。”
      这不是小事一桩?
      “客官您放心,小的一定给你做好办好。”店小二听他这么一说,心中悬起的石头顿时落下,拍拍胸脯,爽快地回道。
      今天永远都不知道明天的事,就像你永远都不知道人什么时候会老去,不是不老,而是这过程漫长的,仿佛一个世纪,又仿佛只是一瞬。
      但欲望却是无限的。
      人与人之间,有的时候只是几句话,却让你看不清也摸不透。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1章 第十章 孤风霜星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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