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一下。
中国传统的婚姻制度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重于媒妁之言。
五经之一的《礼记》就说婚姻是“合二姓之好”,这在古代是很了不得的,大家知道有一种刑名叫做“夷三族”,所谓三族说法有几种,有说,父母、兄弟、妻子是三族;另说,则以父、母、妻为三族;亦有以父、子、孙为三族的说法。普遍的认同还是《大戴礼记》的说法,即父族、母族、妻族。著名的秦朝丞相李斯,夷的就是这三族。现在知道了吧,嫁人嫁不好,不仅仅只是要面对一个渣男的问题,那是要有灭门之祸的,嗯,至少是有这种可能性。所以婚姻两字“婚是妇之父,姻是婿之父。”能决定婚姻的是这两当爹的。
元熙亲自给孟丽君和刘奎璧说媒,这个事儿在理论上不能算错。历史上确实有给大臣做媒的皇帝,比如说大名鼎鼎的明成祖朱棣,就给解缙和胡广的儿女做过媒,而且还是指腹为婚,当然前提是人家两当爹的愿意。至于这两爹为什么愿意,说来话长,这儿就不说了。
但是元熙的问题在于,没先问问孟士元的意思,一厢情愿地觉得,人家至少是不会拒绝刘奎璧这么个女婿。而且他不出面,躲到后面给刘捷做靠山,让孟士元不能轻易拒绝顾宏业,这就有以君权压制父权的意思了。
所以孟士元要做的是,怎么样委婉柔和地扇元熙一耳光。
孟丽君作为一个大家闺秀,在这个时候,她应该是认可在自己婚姻上,父权是高于君权的,(到后来,别说君权了,她连父权都不认了)从而也认同孟士元的做法,所以她自己出手解决问题,并不是说她这时候已经对皇甫少华有私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