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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吐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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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斯往外挪开了一点,也没坐远,只是隔了半个手臂的距离。
“如果你愿意留下来,就好了。”阿美斯微微斜着身子,看简灵初的睫毛被篝火照得扑闪扑闪的,她的眼睛向着火焰,瞳孔反射着光,仿佛有晶莹剔透的水在眼里流动。见她没说话,阿美斯便偷偷欣赏简灵初身上的每一个细节。
简灵初挺想留下来,但不知为何,她说不出口。她不想草草答应,日后却反悔。索性先不说,哪天想清楚了,再给人家一个答复。毕竟,她能不能和他们成功渡劫,才是头等大事。
晚饭挺美味的,明明□□已经消亡,残留的味觉却依然真实,甚至还能体会到饥肠辘辘和吃饱撑着的感觉。
老者吃得很少,不久便收拾走人了,看来真的气着了。
“巴兹纳姆,你送简灵初回去。”
“是。”
只见阿美斯抚了抚裤裙,起身往尼罗河的方向走。
“你去哪?”简灵初说出这句话时,简直不相信是自己说出来的,他去哪里关她什么事?发现内心有“被抛弃”的感觉时,连她都有些嫌弃自己了。
“去找莫卡。”
简灵初油然而生一种莫名的酸味,而产生这种感觉更令她不爽,怎么搞的,按理说应该吃瓜看着剧情又往前进了一大步才对,男猪脚终于良心发现去挽回女主角了啊。
她迈开步子走人。
“是这边。”
说话的好像是阿美斯的保卫,领导怎么能轻易支走自己的保卫嘞?简灵初快速转了个身,跟上保卫的脚步。
话说这里天辽地远的,又没有指示牌,他们到底靠什么认路的?
“阿美斯……现在已经成为祭司了吗?”虽然是明知故问,但她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这么年轻的人就这样成为首领,到底得有多大的能力呢?老者为何不自己当祭司,非得忍着让别人上岗?即使从她自己的角度想,也不希望阿美斯成为如此耀眼的存在。当初阿美斯问她愿不愿意留下来时,她不敢回答,就是怕她即使留下来,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拉卡塞……阿美斯,必须成为祭司。”保卫的语气很坚定,却隐隐透露着一丝遗憾,简灵初心说怎么还有“必须”二字的?
“被神选中的人?”简灵初学着《数码宝贝》里的——被选中的孩子——模仿此地的语言风格问道。
“如果他不走这条路,他就会死去。”保卫的这一句话,令简灵初有些心寒,她抬眼看着这个叫“巴什么姆”的青年,想从中听到更多的事实。
巴兹奈姆其实没打算说下去,奈何简灵初一直盯着自己,那眼神比嚷着“说嘛说嘛”还有杀伤力。想想今天阿美斯说的那句“爱上了别人”,巴兹奈姆叹了口气,看来即使他不说,这位少女也会知道,索性告诉她一些吧。
“他的能力是祖传的,通灵者。拉卡塞……一族曾经与神明结下契约,成为祭司,传达神的奖罚和预言。但是作为神使,必须心灵纯净,公平地裁决,否则便会被自己的能力吞噬。”
“特异能力?”简灵初想起那些厉害的动漫角色,都有强大的特殊能力,而且为了装逼,总是不合群、一个人打一堆人。
但保卫的回答,却让简灵初觉得,似乎并不值得羡慕。
“他的身体生活在这里,灵魂却属于两个世界,不断被撕扯。拉卡塞……阿美斯,他能活到现在,是很不容易的事,每次灵魂离开身体,都会对他造成巨大的伤害,他的心脏跳得很快,他的目光无神,他的灵魂会被无数的时间、无数的东西冲走,可能再也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简灵初想起当初自己回到原来的世界,那时出现的人,或许就是阿美斯,她被□□撕扯着,被亲人的呼唤束缚着,如果没人捂住她的眼睛,也许她已经四分五裂了。
“你说两个世界,那另一个是我原来的世界吧?”
“没错。他能在活着的时候,灵魂游历冥界。”
她那个世界也不错啊,繁花似锦,不至于痛苦吧?灵魂出窍,她现在不也是灵魂出窍吗?
“只要□□还在,灵魂就能找到回去的路,即使不回去,也会被迫拉回去的。”简灵初本来想补一句——她就如此——但还是忍住没说。
“你错了,如果走得太远,就永远回不来了。你说冥界繁花似锦?呵,那不过是迷幻世界罢了,越是沉浸在花海里,越会中毒。”
冥界……吗?她的世界居然会被另一个世界的人称为“冥界”,真是令人讽刺。肉身存在哪里,哪里就是这个人的家,对于她来说,现在踩着的这块土地,才是“冥界”,□□一旦消亡,到哪里都是异乡人,无处可归。
“这就是祭司的契约?可是谁也没见过神明,就算阿美斯不当祭司,又有谁来惩罚他呢?他当不当祭司,又对他的能力有何影响?还不是一样嘛。”简灵初直到现在,还是不愿相信神的存在,她从没见过神,也没听说过有谁见过神,那本质上是一个幻想出来的东西罢了,与其说“神”,不如说是古代人对大自然的敬畏,把那些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说成“神”的杰作。不过现在跟这里人说也没用,终究还得交付给时间。
简灵初低头踢着石子,等待保卫的回答。天色渐暗,晚风吹冷,这才让人明白过来,夏天已经过去了,白天再怎么热,也不能抵挡傍晚的寒风,刮进毛孔里,所到之处,提起一个个的鸡皮疙瘩。
似乎走了一段路,保卫的声音才再次响起:“有的。神明一直都在。”语气如此坚定,很容易吊起人的情绪,简灵初差点就跟着信了,可这样的激情持续不久,太单薄了。
简灵初也不反驳,毕竟不是同个时代的人,更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太较真只会酿成不必要的争执。她向来喜欢和平,尊重个人选择,即使是错的,也有它存在的理由,况且,人一辈子又能做多少正确的事,明白多少真理?大多数的时间,都沉浸在了浪漫的谬误中,无法自拔。
“我见过阿美斯痛苦的样子,那不是一个人能抵抗的存在。”保卫垂下眼帘,微微偏头,看着简灵初一脸“随你”的神情,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要说些什么,或许这个女孩还对这个世界的规则一无所知,她的灵魂没有束缚,自由自在,但这样是无法在任何地方安居下来的,只会不断地漂泊,勇气磨尽的时候,便会永远消失,“简灵初,如果你想活着,最好不要仅仅依靠自己。”
“嗯?你是说我要依靠神明吗?”怎么变成另一个话题了?在这举目无亲的世界里,她还能依靠谁呢?简灵初抬头对上了保卫的眼睛,满脸写着“倔强”,她不需要用“神明”来解释现象,她也不想跟随落后了她几千年的人,更不会因为别人说得热情坚定,就毫无理由地信任别人。
“如果你很不幸,时而活在你熟悉的世界,时而穿梭在另一个世界,你或许才能体会祭司的痛苦。”
保卫说完,蹬脚跳过一条深深的水槽,转身伸出手臂,简灵初助跑了一段路,像青蛙扑水一样极不雅观地跳过去,还跳偏了。保卫迅速转身,用手臂搁住简灵初往下趴的身体,才稳住了她。
还有多远?怎么觉得走了很久?简灵初开始有点困了,黎明未到,简灵初就起床跟着莫卡来看阿美斯,那时还不觉得累,可毕竟这段路挺长,当天来回让简灵初有些吃不消,她多久没有运动了啊?
风渐渐变大,空气中飘来蜷曲的枯叶,割过简灵初的脸颊,轻轻坠落地上,翻滚着扫过棕黑的土地,沉入尼罗河里。
“快到了。”保卫本要加快脚步,却发现简灵初走得摇摇晃晃,不知是故意耍小性子,还是已经困乏到了极点,于是不得不把脚步放慢,时刻防备简灵初倒下来。
“你说的,灵魂离开身体这种事情,在我们那个世界里也常见得很,没什么大不了的,”简灵初说话有些微醉,她感到全身无力,便勉强开口,用声音维持自己的神志,“那是梦,睡觉的时候大家都会做梦,不用说成灵魂离身,太夸张了,这不过就是一种生理现象罢了。”
看着摇摇欲坠的简灵初,保卫有些紧张,不知道该不该背她回去,简灵初这个样子,似乎是晚饭喝了太多酒,如今全身疲惫的状态下,终于醉酒发作了。他的手稍稍抬起,随时准备接住倒下的简灵初。
“还有嘞,人生病或者喝醉时候出现的幻觉,也容易被误认为灵魂离体,身体好了自然没事儿了,”简灵初自顾自继续说话,眼皮越来越重,她还想着要不闭上眼睛走路吧,但前面总会有树啊,石头啊之类的,于是打消了走路睡觉的念头,打起嘴皮子来提神,“如果会有幻听幻觉,也不过是压力太大,或者是精神障碍之类的病,搞得神神秘秘,只会加重病情,不如当做疾病来医治,你家祭司就不会那么痛苦,被什么‘神的契约’束缚住了,在我们那里,像你家祭司一样灵魂离体的人千千万,但都通过治疗得到了缓解,靠人类自己的力量,活得自由清醒。”
“那是冥界,自然会有很多像祭司一样的人。”
“可那些所谓的‘祭司’,那些把自己当做‘神使’的人,都不是站在人类这一边的,他们自私自利,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能站在普通人的头上呼风唤雨,却不知伤害了多少爱他们的亲人,”简灵初想起自己小学时的好朋友,住进了疯人院,从此再也看不起简灵初,觉得她不过是一介凡人,没有资格和作为神使的她成为朋友,“做个脚踏实地的凡人,比做‘神使’更伟大。”
“那是你们那个世界的规则,简灵初,这个世界不一样,请你适应这个世界,至少,学会这个世界的生存基础。”保卫摇了摇头,不住得眨眼睛,他不喜欢别人诋毁“祭司”这个职位,更不喜欢简灵初把阿美斯看作“生病的疯子”,他简直气得忍无可忍,他不知道冥界的规则有多疯狂,但是他清楚,简灵初只是个初来乍到的异世人,要耐心一点,等她慢慢适应这个世界。
可是,神三天之后就走了,她能慢慢适应吗?保卫有些烦躁,他没有阿美斯耐心,这世上也就只有阿美斯才能忍受简灵初如此侮辱神明的狂妄了,简直不知天高地厚。
“你觉得阿美斯怎么样?”
保卫突如其来的这一句,让简灵初震了震,停下脚步,她以为保卫在责怪她,质疑她对阿美斯心怀不轨,毕竟刚刚都说到那个份上了,她现在才反应过来,自己把阿美斯说成了疯子。
“我没有诋毁阿美斯的意思,他很好,我只是在说我们那个世界的人。”简灵初此刻才有种——喝醉了容易说太多话,惹是生非——的领悟。
“你喜欢他吗?”
“喜欢啊。”简灵初表示他简直是自己的知音,当初只用绘画就能交流想法了。
然而保卫的样子似乎不怎么高兴,鼻子里“哼”了一口气,道:“真廉价。”
哈?神马廉价?喜欢还分贵贱的吗?简灵初几乎傻眼了,回神过来更感愤懑,“那你的喜欢又是怎样的贵重?”她倒是想听听这个保卫有多么喜欢阿美斯。
“我愿意为他死,”保卫瞟了一眼简灵初,如果是比友谊的深度,简灵初根本无法跟他比,原本以为的两情相悦,似乎没他想的那么简单,阿美斯为何偏袒这个狂妄的少女?甚至破天荒地拒绝了莫卡的爱慕,但他相信阿美斯有他做事的理由,只是保卫很不满,“你只是在利用阿美斯,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