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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奶奶去世 ...

  •   我叫胡明珠,名字中的“明”字是江州胡氏宗谱中的字辈,“家邦定吉祥,明德承先贤”,几百年前江州胡氏的先祖们把对后世子孙的祝福融入到了他们的名字里,随着血缘的繁衍绵延不息。我的爸爸叫胡祥山,是江州农村普普通通的农民,在我一岁的时候,我妈妈向我爸爸提出离婚。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离婚对于当时的农村而言,无疑是一桩惊天动地的大新闻。
      我妈妈选择放弃一切,包括我,她唯一的女儿,成全她义无反顾的离开,于是她成了我们整个村子唾骂的对象,说她忘恩负义,说她见异思迁,说她人尽可夫。
      在我十三岁之前,对我妈妈没有任何印象,十三年间,她从来没有回来看过我,是的,一次都没有。我奶奶告诉我,你妈妈是一个要强的女人。要强,是当时懵懂的我对她唯一的印象,尽管我用了很长时间才理解要强的真正含义。
      奶奶之所以不像其他人那样,在我面前肆意唾骂我的妈妈,是因为妈妈是她从小一手带大的,我爸妈的婚姻也是她一手安排的。事情要从我外婆家说起,她家一共生了七个孩子,我妈妈最小,又是女孩,就被她送了人。几经辗转到了我奶奶手里,因为喜欢妈妈的相貌和脾性,就把她当成童养媳养了起来。妈妈和爸爸一同长大,性格上的阻牾肯定很早就被奶奶发现了,或许她觉得,生活这把刻刀最终会将两个人的棱角磨平,然后像江州农村大部分的农家夫妇一样,不咸不淡地过完这一生,只是她低估了妈妈的要强和决绝,最终造成了我前半生的坎坷和辛酸。
      故事从我奶奶离世讲起,我很感激我奶奶,尽管是她造成了我爸妈不幸的婚姻,从而造成了我很多人生的不幸,但是她也给了我一个完整的快乐童年,我至今仍怀念钻在她怀里,搂着她入睡的感觉,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温暖和安全感,每每在我受人欺负的时候,她总是挺直了腰打到人家里去,我至今仍清晰记得,她哄着我入睡时在我耳边的轻声呢喃:“只要奶奶在一天,就没有人能欺负明珠…”
      在我十三岁之前,我的生活里只有奶奶。妈妈远嫁新疆,杳无音信,爸爸娶了一个丧偶的女人,事实上是爸爸作为上门女婿倒插门住进了女方的家里,带着女人亡夫的两个儿子一起生活,或许是他无力照顾,又或许是他不愿意看到我这个失败婚姻的附属品,一直没有管过我。奶奶走的毫无征兆,甚至都没来得及送上医院就在家里咽了气,那是我刚过完十三岁生日没多久,还记得生日那天,奶奶没来由地突然对我说:“明珠,一定要记得自己的生日,万一我死了,就没人记得给你过生日了。”或许真的就叫一语成谶,奶奶就这样突然离我而去了,那个唯一记得能给我过生日的人,在我还不太懂的年纪,离开了。
      奶奶去世后,村里的胡氏族老在一起郑重其事的开了个会,讨论我的去向问题。大部分观点主张我跟爸爸一起生活,爸爸没吭声,表面上默许了,尽管当时他正被后妈掐得直抽冷气。有一个亲戚比较同情我,把我带到一边问我想不想跟爸爸一起住,我摇头,我不愿意的原因不仅仅是看到刻意疏远我的懦弱的爸爸,还有躲在他后面的冷着一张脸阴晴不定的后妈,还有后妈带过来的两个和我年龄相仿,经常欺负我的男孩。更重要的原因是,当时十三岁的我,耍了一个深深的心机,如果我不跟爸爸一起生活,那我就成了一个没人要的孩子了,那么远在天涯的妈妈知道了,一定会过来把我接走,但是如果我跟了爸爸的话,她就肯定不会管我,我也将永远见不到她了。尽管那时的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妈妈,但是却对她抱着无尽的遐想和期待。奶奶在世时也常在我面前说,宁要讨饭娘,不要做官爹,奶奶对她的儿子总是有着很清晰的认识。
      因为我的坚持,胡氏族老们最终放弃了让我爸爸抚养我的决定,而选择让我的两个伯伯轮流照顾我。就这样又过了一年,终于有了我期待的结果,我妈妈派人过来接我了。
      接我的人是我的后爸,他来的那天,引起了村里不小的轰动。和面朝黄土背朝天,整日劳碌于农耕的村民们不同,后爸完全是一副城里人的打扮。他穿着褐色皮衣,梳着那个时代特有的大背头,腋下夹着一个擦的锃亮的老板包。最让人惊羡的,是他在某个适当的时候,突然取出一只大哥大手提电话,拉出长长的天线,贴在耳边,在人群中大喊:“喂!喂!喂!听不清,你再说一遍。”引来村民艳羡的目光。
      大伯告诉我:“你妈妈和你后爸在新疆做生意赚了钱,变成大老板了,你到了那边肯定享福了。”听了这样的话,我对未来的生活更是充满了畅想和期待。后爸带着我先坐长途车,再换乘坐船,然后又坐了七天七夜的火车。中途在江州换乘车的时候,有一个烫着卷发的阿姨到车站接站,看着后爸和卷发阿姨亲昵的样子,我小小的心海里隐隐有了一些担忧。
      火车横穿大漠戈壁,把我从中国东南腹地,带到了大西北,也把我带到了一段始料未及的辛酸生活中。
      阔别十三年,妈妈并没有表现出丝毫久别重逢的喜悦,在她看来,我更像是一个她在面临道德压力下不得不负担的累赘。她和后爸做生意很忙,我基本上承担了家里所有的家务,做饭、洗衣、打扫卫生。每天中午,在克拉玛依北郊一栋筒子楼的公共厨房里,一群忙着颠勺炒菜的大叔大妈之间,总有一个十三岁女孩的身影,那就是我,因为身高不够,每次我都不得不踩着小板凳站上去炒菜。做好了饭再送到妈妈和后爸的店铺里面,如果送的晚了,还会受到他们的训责。过了不久,妈妈怀上了后爸的孩子,我的境遇就变得愈加的差了。
      开学之后,由于学校离家较远,我中午在学校吃,终于算是摆脱做饭的苦差了。妈妈每天给我定额三块钱,一块钱用来坐往返公交车,剩下两块钱就是我一天的伙食费。那时是九十年代末,西北的物价并不便宜,一块钱一个饼,剩下一块钱可以买个小菜,这样可以吃两顿。每次去找我妈妈要钱,她总能恰到好处地摸出三块钱,直到有一天她实在摸不出零钱,给了我一张五元的钞票。
      手握巨款的我终于可以奢侈了一把,点了一碗四块钱的羊肉面,那是当地著名的一道美食,每次看见身边的同学吃它我都馋的不得了,这一次有机会大快朵颐,即使晚上饿了一顿,我还是心满意足地回了家。第二天再去找妈妈要钱,她说:“我昨天给了你五块钱,你应该还剩两块钱的,那今天就给你一块钱吧!”我不敢吭声,默默地接下一块钱。没有钱吃饭,我就只能饿着肚子。后来又发生了几次类似的情况,尽管我一再忍着想留两块钱明天吃饼,但是最终也没有抵挡住羊肉面的诱惑,于是第二天又得饿着肚子硬撑了。
      这样的生活持续到了第二年,那一年是98年,西北地区发生了一系列众所周知的动乱事件。一群疯狂的宗教信徒,企图通过恐吓威胁的手段牟取他们的政治利益。他们在人群聚集的区域发动恐怖袭击,用炸弹,枪击来伤害无辜的各族平民,广场、车站、集市等都成为屠杀事件发生的场所,人人自危。当时有传言公交车也是他们主要袭击的目标之一,言之凿凿地说有哪几辆公交车受到袭击,死伤多少多少人等等,于是我的出行安全不得不引起妈妈的重视。
      妈妈决定把我送回内地,她认真地和我谈了话,征询我的意见时,我没有反对,事实上我甚至有一些开心,因为西北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还有一个陌生的始终无法亲近的妈妈,这一切都让我曾经美好的幻想破灭了。在听说能回到我熟悉的家乡之后,我高兴得差点跳起来。
      不久后,又经过了一次长途跋涉,我终于再次回到了江州。爸爸知道我回来,不出意外地拒绝了我住在他们家的请求,不过答应了给予我一定的抚养费,于是我再一次寄住到了我的两个伯伯家,学籍也转到了村子附近的大渡口初级中学。当学校老师向同学们介绍,有一个新疆的女生转学到了这里时,那一群被禁锢在闭仄乡村里的同学们都用一种惊讶好奇的目光打量着我,似乎我是从外太空前来造访的外星人。幸或不幸,在这里我也认识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人,他们,在我以后的人生中均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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