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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逗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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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醉酒而归,还搂着人家儿子喊着把人当成姑娘,还嚷着要娶人家。郑归余觉得这脸都丢尽了,恨不得立刻就把郑时给丢到大街上去。
好不容易将他们二人分开,各自送回房中,折腾了半宿,郑归余也气的够呛。
程栖回卧房路上倒被宋宝卿给嘲笑了。
“映雪啊,哈哈哈,这郑时还挺有意思的啊。”
“宝卿姐姐,你喜欢就要了去呗,反正我和他的婚事又不能当真。”程栖瞥了她一眼。
“啧啧,瞧你这话可真酸。”
宋宝卿进房门前朝他微微一笑,笑里却别有深意,以她的口型看来像是在说:“那我可真要了。”
要就要,他程栖没意见。
第二日,日上三竿郑时才醒过来,他头还疼着呢,醉成烂泥还被亲爹泼了冷水,不疼才怪。对于昨晚的事他只隐约记得一些,他好像嚷着要娶谁来着,记不清了,只记得睡着前被郑秋霜灌了一碗醒酒汤。
他这刚起来觉得腹部空空的,饿,便起身想叫阿飘给他拿点吃食,他喊了几声,却不见阿飘的身影。
那只好自己动手了,洗漱完刚想去厨房,就有人端着吃的进来了。脚步轻,郑时以为来人是郑秋霜,头都没抬一下便道:“阿姐,我想吃桃花酥,下午你给我做呗,反正咱们院里的桃花多得是。”
那人脆生生的开口,有些稚气:“我不是你阿姐,你阿姐和宝卿姐姐上街去了,这是她走前怕你饿,叫我给你留的。”
郑时一抬头,是程栖?!
“哦……你放着就行。”
郑时的食指敲了敲桌子。
程栖放下后,没走反倒坐下了。
郑时越发觉得尴尬,但还是吃起来了,粥的温度,咸淡都刚刚好,很软很绵,好吃。吃完粥,他又磕了两个鸡蛋。这一顿下来,程栖就坐在边上看,安安静静地不发出一丁点声响。
吃完后,程栖把东西收拾完又跑到郑时房里来,规规矩矩的坐好,手里还攥着那块蓝田玉玉佩。
玉,有灵性,适宜养身,所以当初郑时送了块佩给程映雪。
程栖说轻声道:“玉佩还你。”
说罢他将玉佩往桌面一放,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他是真心喜欢这块玉佩,但这块玉佩是不属于他的吧,既然不属于,他就不能强占着不放。
这块玉佩是属于郑时的妻子,可程映雪和程栖是同一个人,是个男人,怎能为他人妻?
郑时还没找他要,他倒先还回来了,这倒让他有些吃惊,气氛反倒尴尬起来。
郑时看他还挺喜欢的,这反而让他有些不有意思要回来了,他说道:“就一块玉,你喜欢就留着吧。”
“这……这不是你留给……”
“啊,这个,这个,你不要在意了,给你你就收着。”
郑时打断他,猛地喝了一口茶,表情十分不自在,场面一度尴尬。
“不就是一块玉么?没什么含义,就当哥哥我给你的见面礼,成吧?”郑时说道。
他都说让他留着了,程栖也不好再推脱,再推脱就显得矫情了,他乖巧的说道:“谢谢安和哥哥。”
声音软糯糯的。
可爱,太可爱了!
为什么他为什么偏偏是个男的?
男的有长这么可爱的吗?
阿飘也是男的,他怎么不觉得可爱?
这小脸蛋儿,这小身板,还没郑时的肩高呢。要那真是个小姑娘,温香软玉的,他郑时此生无憾啊!
“我,我先走了。”程栖被郑时看得心里发毛,起身要走。
郑时沉浸在自己内心的想法中,连程栖走了都还在发愣。
程栖走后,郑时闲来无事,又坐到了桃花树下喝茶,看话本,郑大少爷的日子就是这么清闲。
郑家的不少,两间布庄,三间茶楼,一家米铺和一家钱庄,在这京城之中还算有钱。
自然程家也差不到哪去,不过大部分产业都迁到临安或是扬州了,更何况程夫人的父亲是京城礼部侍郎宋渠的女儿。但是当年宋玉清不顾父亲反对非要嫁给身为商贾的程易,所以宋渠一怒之下和宋玉清断绝了关系父女二人不在往来。
宋老爷子也是个硬脾气的,也不再派人打探宋玉清的消息。
甚至连宋玉清已故的消息,宋家都不曾知晓。
郑时看的这话本真是有意思,惹得他笑声连连。
过了一会儿,郑秋霜和宋宝卿回来了,两人身后的小厮大包小包的提着,看来收获不小啊。
郑时说:“阿姐,你买了些什么?”
女孩子家家,能买些什么,不过是些胭脂水粉和衣裳点心罢了。
郑秋霜反问他:“你问这些做什么?”
“没,就好奇姑娘家喜欢些什么玩意儿?”
“哟!有瞧上的姑娘了?”郑秋霜笑话他,眼睛却看向了宋宝卿,宋宝卿抿着嘴笑。
宋宝卿故作娇羞,说道:“郑公子,你昨夜回来时说我长得好,要娶我,今日可当真?”
郑时想了想,他昨夜好像真是揽着个好看的姑娘嚷着要娶,但他那时喝醉了,记不清揽着谁了,但终归是醉话罢了,现在他无心婚嫁,还想浪多几年,不枉年少。
郑时笑了笑道:“醉话怎能当真?阿姐都没成亲,我着什么急?”
话题又抛到了郑秋霜身上。
郑秋霜用力地弹了一下他的脑门,笑骂道:“我用不着你操心,管好自个儿吧。爹娘要回了,待会去吃饭别忘了喊一声映雪。”
郑时答应道:“好。”
郑秋霜喜欢笑着,郑时觉着她温和;宋宝卿也爱笑着,郑时却觉得瘆的慌。
郑时又看了一会儿话本,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去叫程映雪。
刚走到门前,就望见程栖在作画,但画什么他就看不清了。
他张了张嘴,刚想叫“映雪”,却叫不出口。
“映雪”是郑时取的,虽然程栖是个男孩儿,但宋玉清觉着还不错就给程栖作表字和乳名用了。
郑时倚在门边上,笑道:“程小公子,用膳时间到了,还在画什么呢?方便不方便给哥哥看一眼啊?”
“不方便。”
眼看郑时就要走过来了,程栖手快,立马将画收好。
程栖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他:“不是说用膳么,走吧。”
“嗯。”
程易还有些事情要处理,赶不回来吃饭,所以在饭桌上没看见他。
吃饭的过程中,郑时总不经意地瞄向程栖。
他喜欢吃鱼啊……
扇贝也吃……
程栖还不算挑食,就是吃得有点少,才吃半碗饭。
郑时没忍住就说道:“才吃那么点怎么够啊?不长个儿的,来,来给小程少爷再盛一碗。”
不长个儿?
程栖最讨厌人说他不长个,这王八蛋郑时还当着一桌子的人的面说!
“谢谢安和哥哥,但我是真的饱了,您慢用。”程栖笑吟吟的乖巧的道谢。
暗地里却狠狠地踩了郑时一脚。
程栖吃的不多,但力气不小。
踩得郑时生疼,又呛了一口饭,眼眶都红了,眼泪只能憋着,脸色发青却强撑着笑。
全家吃完饭,郑归余把郑时留了下来。
郑归余说道:“安和啊,看你整日无所事事的,不如十日后帮忙送一批货到扬州,你看如何?”
郑时:“不想去,这种事爹你随便派个人去不就好了?”
郑归余喝道:“你去不去?!”
郑时吓了一跳,忙道:“去去去,我去还不行吗?”
“那就好,没什么事,你下去好好做准备吧。”
无缘无故就领了个差事,一向闲散惯了的大少爷心里多少有些不爽。
从大厅走到卧房绕过一条长廊,从那可以清楚地看见程栖正躺在桃花树下的安乐椅上打盹,一本书盖在脸上,微风拂过,桃花簌簌,好惬意。
郑时走了过去,瞥了一眼,原来看的是话本啊。
怎么,他也看这本《皇子修仙秘史》?
等等,这本不就是他今早落在这的?
就是这本,封面还有一点墨水渍,就是他前两日不小心溅到的。
这本话本已经出了十多册了,每一册的内容都十分精彩,讲述的是一个皇子历经千辛万苦的修仙之路。
郑时觉得还挺有意思的,便每一册出来的时候都率先抢购,还期望有朝一日能和话本的作者握个手,要个签名什么的。
郑时将书拿了起来,程栖也被惊醒了。
他睡眼朦胧地朝郑时眨了眨眼。
郑时竟然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可爱的小团子刚睡醒……
郑时问道:“程栖啊,你有没有兴趣去扬州玩儿啊?”
“没兴趣。”
程栖前两日刚经过扬州从临安上京城来,现在说要去,何来兴趣?
“那我想去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啊?”
“不要。”
“欸?你真的好好去过扬州玩吗?”
这还真没有。
“确定不想去玩吗?”
“……”
“据说超好玩的,想去吗?”
“去!”
“哈哈哈,想去吧!不带你!”
……
郑时这个人太浑了!
郑时得意地哈哈大笑,可程栖却气鼓鼓地瞪他,瞅准了一口咬住他的手腕。
“你,你松嘴啊……好疼……疼疼疼啊!”
程栖松开了他,郑时的手腕通红,还留下了两排整齐的牙印。
郑时吃痛地捂着手腕,骂咧咧道:“你属狗的啊,这么使劲咬,疼死我了。”
“我属兔的,不是狗。”程栖顶嘴,顶完嘴立马就跑。
“原来是咬人的兔子啊……欸,真疼。”
不过这样逗兔子的日子似乎还挺有趣的。
郑时轻声笑了两声。
“少爷,您这手怎么了?”不知何时,阿飘就站在郑时的旁边了。
“无碍,被兔子咬了。”还是只可爱好逗的小兔子。
“兔子?要不要小的给您逮来烤兔肉吃啊?”
郑时往阿飘脑袋上拍了几掌:“你逮一个试试?让你多事。你今早跑哪去?”
阿飘回道:“老爷喊我到布庄里帮忙了。”
“明日还要去?”
“要的。老爷方才让我告诉您,您明日起也要去布庄帮忙照看。”
行,现在彻底没有闲散日子过了。
郑时摇摇头正准备走来,阿飘却说道:“少爷,安公子又来了,正在外面呢,嚷着要见小姐。”
“安冬阳?赶走。”
“他不肯走,非要见小姐。”
“我去看看。”
果然,郑时一走到院大门看到穿的花里胡哨、一脸张扬的安冬阳。
“哟,今儿换了个绿色配红色当花儿呢?整得跟个花孔雀似的,青楼里的姑娘都没你穿的这么艳儿。”郑时的毒舌劲又上来了,他一看到安冬阳就忍不住想嘲弄一番。其实安冬阳要是穿衣风格正经些许,也还算是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不过,花孔雀就是花孔雀,改不了了,白白浪费了一副好皮囊。
安冬阳明着喜欢郑秋霜,可郑秋霜不喜欢他,郑时更看不上他。
这么没品的男人这么配得上他那美丽善良又温柔大方的好姐姐?
安冬阳没见着郑秋霜却看见了难搞的郑时,还被他嘲讽一番,他心里自然是有一股怒气的,但又念着他是郑秋霜的弟弟,搞不好是未来的小舅子,只好忍住了没上前去揍他一顿的冲动。
他皮笑肉不笑道:“郑时,我人都来了你总不能拦着我吧,更何况我是来找你姐姐的。”
郑时说:“你还是省点力气吧,爷没空搭理你。”他打了个哈欠,晃晃脑袋正准备转身离开。
“喂,郑时,我是真心喜欢郑小姐的,给我个机会不行吗?”安冬阳提高了音量。
郑时一听,咧嘴笑了笑,回过头来戳着安冬阳的心窝问道:“你喜欢我阿姐什么?你喜欢她漂亮,你喜欢她温柔,你喜欢她大家闺秀的模样,你喜欢她背后郑家的地位财力,可是她喜欢你么?你配喜欢她么?你值得她喜欢么?”
安东阳被郑时问得整个人都怔住了,这些问题他都没有好好想过,他只知道他喜欢所以努力去追求。
“要是我阿姐喜欢,哪怕那人是个乞丐我都支持她,要是阿姐不喜欢,那给她提鞋都不配。”说罢,郑时拂袖而去。
安东阳还愣在原地。
他喜欢郑秋霜,只因为那年乞巧节晚上,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瞬间烟火绽放,她的回眸一笑撞入了他的心房。
一见钟情或许真的有些肤浅,以至于所有人都难以相信。
是!他喜欢她的温柔与善良。
是!他家真的不如郑家。
但他愿意付出千百倍的努力,只要她愿意看一眼他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