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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听过,清风的声音(上) ...

  •   夕落的阳那么温和

      我透过楼顶小木窗的窗

      忽而看见你——

      印在蓝天里的轮廓

      却比那时余晖温柔

      你弹着你的木吉他,

      嘴边定哼出了山间清风

      因我眼里的你,如此如痴如醉

      你偶抬起头看着远方的田园

      时光太远,落寞太近

      指尖是否会逗留着沧桑

      如果我可以听见,

      那风定裹着你沙哑的曲调

      化成了可以挥毫泼墨的笔

      在飞鸽的翅膀里写成了情书

      让那女孩看见那无暇的深情

      我唇边轻吐你的名字

      因我看见你双眉弯弯,你的笑

      漫山遍野,落地成了黄花

      那是第三次,青柠又躲在楼顶的小木窗里看见对面楼顶里的少年,他依旧专心致志弹着他的木吉他,嘴边轻哼着她听不见的曲调,看见他要转过身来,她就猛地缩回自己,假装数着窗台边那盆盛开的满天星。

      她想,她总是低垂着头,一定没发现她的。那真是个容易让人也感到哀伤的少年呀,因为青柠每次看见他,他的脸上都写满了哀伤与落寞。

      第一次,遇见,也是。

      她在那条有些废旧的胡同里遇见了他。那天她上学要迟到了,所以忍着害怕一个人拐进了胡同的那条近路。

      第一次遇见他,她有些害怕。

      因为那时候他头发的颜色是青紫色的,额前发很长,撩到了左耳旁,是那时候非常流行的非主流。在碧瓦青苔,阶上绿痕的宁静世界里,却显得很张扬,她是青柠妈妈嘴边常唠叨的不良青年,坏痞。她应该要快跑着远离危险。

      可是那时的她像是生了根的绿萝,胡同阴凉的风扫过,不知从何处扫来落叶,哗哗啦啦,掩盖着她砰砰直跳的心。

      然后她听见一个女孩子平静的声音:

      “费晞罗,我们分手吧”

      青柠才注意到,原来胡同最边上还站着一个女孩子,她穿着新潮的破洞牛仔裤,也染着一头浅黄的发,清风阵阵,最惹眼的是她左耳上的耳钉。

      青柠的注意力又回到男孩身上,像是才发现他右耳上也有一颗耳钉,隐在青紫的碎发里,发着惨淡的光。

      他察觉到了她的目光。

      有些不悦,没有回答女友的问题,只是目光瞥向她道:“还不赶紧滚?”

      青柠看他看向她有点凶的表情,就知道自己打扰到了他们,该走了。

      只是她腿站得有些麻了,哪里滚得了那么快,从他身旁“滚”过去的时候,闻到那浓浓的烟味,青柠的眉头不禁皱了皱,而后再不敢回头的跑了。

      那一天上学,青柠还是迟到了。

      那一天回到家的时候,弟弟看她无聊地一个人坐在门口发呆地看天空,又一如既往很兴奋地拉着她吱吱喳喳地谈天论地。

      青柠很认真地看着弟弟青禾说话。

      他说学校那个叫做赵玥的女生真讨人厌,天天都抱着数学作业来让他教,教的时候又挨得那么近,还总花痴地盯着他;

      他说姐,你帮我问问下下周我过生日爸妈会给我带什么礼物好不好,每次他们不是给我买什么名著就是什么试题卷奖励我,我好想要个跟王刚一样牌子的汽车模型,他那个玩旧了,我玩新的气死他。

      他说,姐,你见过咱家前面那栋房新搬来的邻居吗?哇,原来费晞哥就是那个之前来我们学校表演的吉他手啊,他弹吉他真的很酷......

      .......

      青柠看着弟弟笑了笑,他家弟弟什么时候又自认了一个哥哥青柠没有在本子上写下什么,她只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也点了点头,惹得她那个弟弟直嗔怪。

      “姐,我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不是个小孩子了啊”

      是啊,她的弟弟,梁青禾,小时候就是个话闸子,如今都是初二生了已经晋级成了话痨,不过作为姐姐,青柠还是很喜欢这样活泼坦率的弟弟。

      曾经她总嫌他是小跟屁虫,总跟他对山歌似地为了一个鸡腿吵架,闹得最僵的时候,几天都没说过一句话,连见面时候都是静悄悄地互怼,而今她想要真心地夸奖她的弟弟考试进步了,想要亲口跟他说句“生日快乐”,却没有了能力。

      她,梁青柠,已经差不多两年没有开口说过话了。

      她,梁青柠,整整6年了,活在无声的世界里。

      可她从不后悔那时候推开了自己正在为过生日没有超人蛋糕而闹别扭的弟弟。

      疾驶的汽车撞向了开满野蔷薇花的栅栏,手中的花伞倒在溅起的泥黄色水浆里,一个穿着白色碎花裙的女孩倒在了路旁,她闭着眼睛有水雾别在颤抖的长睫毛,她最终沉睡,安静得像等待王子亲吻的公主,鲜艳的红色花朵在雨中盛放又慢慢凋落。

      青柠在医院醒来的那个早晨,她只看见围在她身旁肿着眼睛像苍老了10岁的父母,连一向疑似有多动症的8岁弟弟都安静地坐在床尾看着她。

      她最爱她的爸妈在一声声喊她“柠柠”,一直喜欢和她斗嘴的弟弟不在喊她“臭柠檬”而喊她“姐姐”,可她再也听不见他们的亲切呼唤了。

      她才15岁,就已经听不见这个世界的声音。

      她才收到那所她拼命努力了很久才考上的高中录取通知书,而今那所高中已弃她而去。

      即使用刀割着手臂的动脉也感觉不到了疼痛,因为她听不见血液在青薄血管里的呐喊。

      慢慢地,因为听不见,她的喉咙能够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少,慢慢地她也不在说话。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够从喉咙发出一个音节,因为她害怕去尝试,害怕会失望。

      没有谁知道梁青柠,她怎样从抑郁症的囚牢里逃了出来,也许是突然有一天在院子里看见了光秃秃的墙角长出了一小片绿色,有一株含羞草开了粉红色的花团,她一个人艰难地撑着雨伞用自己的手挡住了暴风雨对那棵含羞草的摧毁。

      最后那棵含羞草还是抱住自己蜷缩成了一团,她动动有些僵冷的手却盛开了多年以来的第一抹笑,只因为那粉色的花团还安静地躲在她手心挠痒痒地逗她开心。

      也许是那一只叫做“肥仔”的白猫咪的到来。她在桥边发现了正在流浪的它,瘦瘦地都可以瞧见骨架,她把脏兮兮的它抱了回来,取名为“肥仔”,每当“肥仔”拿头蹭蹭她手的时候,她烦躁不安的心情总会慢慢淡去。

      跨过18岁,她才完全地从自己的世界里走出来,答应父母去特殊学校学习唇语和手语,也学着去适应无声无息的世界。

      即使再也听不见雨滴的声音,也要认真地看在雨里倔强盛开的五彩缤纷!

      青柠,再一次从弟弟青禾的嘴型里听到关于那个男孩名字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世界也奇异地染上了一抹光亮,在她眺望的远方,波光粼粼,让她不禁想要奔跑到那个地方。

      而青柠第二次遇见费晞罗,是在自己的家门口。那天周末早上,她正拿着两袋垃圾要开门去倒,他就那么突兀地站在了她面前,把自己吓了一跳。

      奇怪的,他不在是第一次见面时候的形象,却看着更阳光更精神,理着有些短短的头发,连青紫色都不见了踪影,规规矩矩地穿着体恤和牛仔,外表无任何不良青年的迹象。如果青柠不是看见他右耳上的耳洞,一定会以为他不是他。

      他朝她递上了手里用袋子包装好的海鲜鱼,说那是他妈妈要他带给邻居的一点点家乡特产。

      费晞罗看着提着两袋垃圾傻傻站着的女孩,她的眼睛里像是弥漫了浓浓的大雾,让深陷期中的人怎么也走不到尽头般,他难得好脾气又放慢了语速重复了刚才那句话,女孩才迟钝地点了点头表示懂了。

      男孩看女孩两手提着垃圾也不方便空出手的样子,就一把接过那两袋垃圾,同时把手里的干货塞到了还在惊愣的女孩手里,转身跑了。

      青柠,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种想要说话的欲望,那一天,她却为自己说不了话而郁闷了好久。

      如果她会说话,她一定会在看见他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扬着笑说“嗨,好巧,是你啊”

      她一定会在他抢了她的垃圾帮拿去扔的时候在他背后对他大喊“谢谢”。

      可是,这一切只是幻想。

      直到那天傍晚她爬到楼顶给花浇水,看见他就站在对面他家的楼阁上弹着他的吉他,她郁闷的心情才一扫而光。

      那个时候,她对他,谈不上喜欢,也许只是太无聊了,而恰好他出现了,他的世界吸引着她。

      第四次他站在她面前,她正帮她妈妈在买酱油回来的路上,经过他家的家门口,他叫住了她。

      准确的说是叫住了他家那条被放出来浪一会的笨狗,那时候金毛犬不知什么原因很热情地朝她的方向飞奔,他怕它吓坏了那个站得直直地看着狗朝她飞奔的女孩,所以赶忙呵斥了他家正在“热情”表演矫健身姿的“笨蛋”。

      然后是,他很严肃地站在她面前,她看见那金毛犬躲在他身后焉着头的样子才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

      可惜她不能够告诉他,她经常给这条金毛犬喂东西吃吧,她一直以为这金毛犬是流浪狗,因为每次看见它乖巧地蹲在她家的庭前,总是一副小可怜的脏孩子模样,她想收养它给“胖仔”做个伴,可惜父母都不同意在养条狗。

      原来这狗的主人是他。

      原来这只可爱淘气的家伙叫做笨蛋呀,不知他的主人给它取这名是何标新立异。

      她只看他生气地道:“你是笨蛋吗?笨蛋害怕都会拼命地叫”

      费晞罗看女孩不说话的样子以为她是认错了,心情好了一点。

      后面又第一次啰里啰嗦地给她解释了一大堆防狗人身安全事项,才罢休。

      几次见她,都未见她说过一句话,他以为她只是个不爱说话的女孩子,毕竟以前很多为他着迷的女粉丝也是不敢和他说话的,送礼物给他时还爱低着头,一副害羞的模样。

      青柠其实只看懂了最后一句话,他说:“你先回去吧,下次我不会让它在靠近你了”

      金毛汪:“......主人,我是冤枉的,谁叫你弹吉他的时候我在旁边唱歌,你总是生气地把我赶出去玩,我回家了还不给我撒狗粮,所以......”

      后来不知怎的,第五次见到他,青柠被费晞罗投诉了,原因是她家肥猫总爱来找他家笨蛋玩,顺带蹭吃蹭喝,而且一猫一狗经常玩狗追猫躲的游戏,把他家弄得乱糟糟的。

      她仍旧有些讪讪地看着他,抱过她家那只吃得太胖的橘猫走了。

      笨蛋叼着一只玩具鸡站在费晞罗脚边狗脸哀伤的模样。而笨蛋主人则看着女孩的背影若有所思。

      以前他是多么喜欢站在原地不动看着自己前女友任娜的背影渐行渐远啊。

      她是他耐心追的最长时间的女生,而他没有想到他确是她甩得最快的男生,原因是她突然又喜欢上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学霸,嫌弃他费晞罗一副不良青年的样子,身上总有一股鱼腥味。

      与任娜分手的那一天,他花了自己所有的积蓄把自己从头到尾改良了一番,心想这样任娜总归喜欢了吧,后来却看见前脚刚提出与他分手的女友已经硬挽着那个男学霸的手臂招摇过街。

      那时候觉得,怎么会那么犯傻喜欢上那样一个空有一副皮相的女孩子也许有皮相的女孩子都是不该被疼惜的,因为她们总会仗着自己的优势去肆无忌惮地伤害他人。也不能爱一个人爱到没有了尊严。

      看着眼前梁青柠的背影,费晞罗第一次觉得这个女孩该被认真地疼惜着,因为她走路的时候像是被折翅了的天使,原本她应该自由的飞翔,不是么。

      学生时代,长得好看的人也许更容易被人记住。

      费晞罗就属于这类人,他在当地县城艺术学校凭着帅气的外表和一把吉他混得风生水起。

      对舞台上表演节目早已熟烂于心,而那一年的摇滚音乐节,乐团表演时,忽而看见那个正拿着拍手棒专注地看舞台上表演的熟悉身影,他竟然弹错了两个音符,虽然外行人听不出来,可是他知道错了就是错了,只因为看见她那双像是镶嵌了蔚蓝深海的眼睛。

      后来,他问她:“好听吗?”

      她点了点头。

      那天深夜,她在日记里写道:“我似乎听见了清风的声音,也好想听见你的声音”。

      窗口摇曳着的风铃

      在夏夜里给萤火虫伴奏

      当一个人睡不着的时候

      她只是想知道

      是否梦里会有个笑着弹奏吉他的少年

      在那片会发着绿光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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