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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倪”家有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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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佳暮第一次写情书,写给了南槿榆。
粉红色的信封里,她写道:
我想做一朵盛开的向日葵
盛开在你阳光般温和的亲吻里
也多希望,你能为我停留一次
看看现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迄今,缘来得不早不晚
你站在一米阳光之外
可我要跋多少山涉过几条河
你抬头时候,我
才能走进你的眼中
住进你的心里
南瑾偷,你也许不那么优秀,虽然情书是我抄的,可是,我喜欢你!
南槿榆发现这封平躺在他书桌里的粉红色信封的时候,他刚从篮球场打完了一场篮球赛,返回空无一人的教室只为了拿落下的耳机。
夕阳余晖在敞开的窗轨边,舞姿绰约,男生有些微微潮红的脸旁掩映其中,汗水浸湿了他蓝色的球衫,理得短短的头发也有些湿漉漉的,这样的形象却一点儿也不影响他有些痞痞的帅气。
围在球场周围看他们这帮大男生打篮球的女生眼中,那可是满满浓浓的荷尔蒙散发的味道,俗称男人的味道。
是的,南槿榆并不缺乏女生的爱慕,所以,在他看到那封粉红色信封的时候只匆匆地带着有些轻蔑地扬起的嘴角瞥了信封一眼,就一个抛物线扔到了垃圾桶里去。
他一个大男生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女孩子就那么喜欢用粉红色的东西呢?而他最不喜欢的颜色就是粉红色,每每不听话,就被自家老妈拿着自己小时候穿粉红色格子裙的可爱“女娃”照片揶揄或威胁,那真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只是到最后南槿榆在把信封扔到垃圾桶的下一秒,他又拐到垃圾桶那里把那信封嫌弃的捡了起来。
不为什么,不是他突然间情根袒露了,而是貌似看到信封上面那用小楷写得很端正的四个字——南瑾偷(收)
自己的名字就三个字居然还有人写错了两个~,他看得脸都灰了一层,那时候只想知道是哪个谁,喜欢他,喜欢到连他名字都写错了.....
很遗憾的是,南槿榆找遍了信封的边边角角,看完了信中的内容也没能找到任何有关于名字的落款人。
就算语文再差,他也看得懂“我喜欢你”这四个字,可那一瞬间就像是变成了一个失忆的人游荡到了茫茫人海,却怎么也无法找寻回记忆中那个模糊熟悉的身影。
而第一次偷偷放了情书落荒而逃的倪佳暮正陷在自我的幻想与纠结世界里。
夕阳已悄然落幕,远方还有学校喇叭里播放的不知名的歌声传来,不知不觉,晚霞被清风别在耳边轻哼熟悉的曲调,随它轻舞变换着模样。
有一种莫名的快乐来自于情窦初开,年少时。
倪佳暮啊,说好高中不谈恋爱好好学习的她啊,她也没有想到自己也会有写情书的一天。她甚至已经想好了明天再见到他时该发生的情景。
如果他说“好巧,我也喜欢你”的时候,她要先假装羞涩一下再答应,或者是她有一丝丝后悔自己的鲁莽了,就死不承认情书不是为她自己写的。
如果他说不喜欢她,那她也不会轻易放弃,她要说,会等到他喜欢她的。
倪佳暮唯一没有想到的是南槿榆压根就不知道那封情书是她写的。她也不会想到自己会紧张到脑子短路把他的名字写错,甚至会忘记把自己的大名署了上去。
第二天在下早读的时候南槿榆用笔戳了她后背,就在她期待着他会说些什么的时候,他只和以前一样一脸坏笑地道:“昨天的语文试卷答案能借我抄吗?”。
他不知道,他的眉眼里住了星辰,却让笑着仰望夜空的人想哭了。
在她世界里期待上演的隆重曲目,在他看来,只是一不小心经过他耳边的鸟儿啁啾。
倪佳暮有些楞楞地把语文试卷递给了他,转过身去只留下一个背影,好脾气得让南槿榆不知所措。
要知道,他们编了两次位置还是前后桌,整整一个学期了,倪佳暮对他却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而他在无聊的课堂中最大的乐趣却是逗她,她不理他,他越想逗他。
她就像是一座高山,越难翻越越能激起他的兴趣。
甚至有一次,因为碰上有晚自习那天下大雨,女孩的布鞋全湿了,鞋被他趁着她全神贯注写作业的时候,玩笑地放到了她叠起的书顶,她对他也只是闷气地瞪了一眼,然后在全班同学的大声哄笑声中,再不顾同桌说的长时间湿脚容易得风湿,义无反顾地穿上了鞋。
那时候,看着倪佳暮低垂着头一声不吭地埋头写作业,像是要哭的模样,南槿榆真想把自己穿的球鞋给她穿......可想到她一定会嫌弃自己脚臭吧,毕竟下午刚打了一场篮球,出了汗~
自此,他对她好像更感兴趣了,看着她倔强的样子心情就会莫名地被填满。
在南槿榆的眼里,倪佳暮就是他妈妈嘴里常叨着的邻居家好孩子形象。
可倪佳暮作为语文课代表,对视语文是一个大黑坑的南槿榆来说,这种有作业可“借鉴”的福利是种千年难求的缘分,可寡言少语的女孩只在他认真地向她借作业抄的时候,也同样认真地对他苦口婆心
“南槿榆,你不知道么,我今天帮了你就是害了你,我也不能帮你毕业,帮你一辈子啊”
他道:“现在我不介意被你害”
她:“......”
“南槿榆,我借作业给你抄对你的期末成绩也没用啊,我的知识你也借不走”
他说:“要不我也借物理给你抄”
她:“......”,他就欺负她风中瑟瑟发抖的物理!
......
可南槿榆就像是只打不死的小强,享受着每一天借作业时的被拒。
倪佳暮,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了他,也许是开学一个星期后,才姗姗迟来的他刚好坐在了她的后座,那时候她对于他的印象只是:打篮球打到鼻青脸肿真是不容易啊。
那两个星期是南槿榆自认为的最难熬的时光,因为小小平生第一次如此“破相”,又因长得高大,回头率百分之两百。
后来班里举行了篮球比赛,倪佳暮和班里生活委员负责扛水到球场,他运着篮球在偌大的球场里热身,满脸热汗的她一抬头就望见了正跳跃投篮的他。
一个很漂亮的三分球,像彩虹跨过天空的弧度,天际里却似飘着鹅毛白雪,冰冻了那时候的时间,那一刹那,他像飞升在遥远的光年之外的阿波罗,他认真得有些严肃的侧脸被划过的星火雕塑,陨落的碎片落在了她的心里。
那时候她对他的印象上升到:打篮球时候,原来他长得还挺帅。
可倪佳暮正觉得自己怎么也不可能是以貌取人的人的时候,大男生大大咧咧地朝自己走过来,扬着笑道:谢谢。然后取走了她端在手中的一杯水。
她还来不及出声告诉他,那杯水她是为自己倒的,只喝了一口,就看他豪迈的一饮而尽......
自那以后,倪佳暮每每看见南槿榆的时候总觉得很不自然,她开始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说话,她怕他一抬头看向他,总会想起那些小不纯洁。但作为语文课代表,每看到他对语文自暴自弃的时候,她的“热情”就又燃烧得热烈。
可惜南槿榆的榆木脑袋对语文实在是不感冒,理科却好得让人嫉妒。
即将踏入高二的时候,学校为他们准备了一次文理分班摸底考试。
南槿榆的理综排在了全年级第五,文综却排在了全年级倒数第两百。学校出榜的那一天,倪佳暮在公告栏边站了很久很久,任由清风扫净了飘落的枯黄,却扫不净心中那份不知向谁言语的难过。
她的文综很好,在全年级上排名是稳稳的前三,而理综成绩却显得很普通。
没有任何悬念,她理所应当的去文科班,而南槿榆理综那么好,应该去理科班吧。
倪佳暮对真正文理分班的那一天印象那样深刻,全年级的人进行了一次大换血,而南槿榆搬着大摞书本随着那奔向远方的潮流好似将一去不复返。
可她知道他还会回来,因为他说“倪佳暮,你等会啊,我等下过来帮你把书般到对面文科楼去”
她就站在原来班级的尽头看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楼梯转角。
倪佳暮不知道,是否坚贞的爱情都可以经受得住异地的考验,是否爱一个人就舍得为他放弃自己的全世界,是否有些人错过了就不会再有,连着曾经以为的喜欢也可以渐渐淡忘。
但她知道从今以后坐在她后面的不会在是那个叫着南槿榆的大男孩了。
她对他的喜欢还不足说出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喜欢,但在那时年少确是致诚而毫无保留,纯粹的喜欢一个人。
高二文理分班之后,文科楼,理科楼摇摇相望,倪佳暮的后座换成了一位爱上课睡觉的男生。她偶尔倚靠在走廊栏杆上望着蓝蓝的天空发呆,还是会想起那个他。
而他们似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近距离说过话。
倪佳暮想:也许,他们是真的没有缘分。
父母都希望她考一个好大学,所以倪佳暮一心逼迫自己沉浸在学习中。
只是偶尔的,“升职”为学习委员的她还是会从老师或同学的口中听说现在理综排名第一的他。
还是会在年级表彰大会上看到穿着一身的篮球装就站在了舞台上介绍学习经验的他,可惜倪佳暮因为日夜啃书近视有些严重,那天刚好眼镜放在了教室忘记拿,要不然他一定会看得清楚南槿榆那依旧阳光帅气的脸,朝他们文科一班的方向看了好多次,可惜她坐在最后看见的只是他的一个轮廓。
从来她就不习惯仰望,却因为想要多看他一眼,变成了一朵开在蓝天下的雏菊。
可刺眼的太阳光线像是要烧着了她的眼,那眼角躺了湿热的泪,再蒸发就会变成了黑夜里的星辰吧,那时候暗夜,即使看不见他的脸,她还是会抬头“仰望”。
这种仰望像是持续了很久很久。
高三时候,倪佳暮主动报名做了班级纪律巡逻员,她走过他的班级,他刚好望出窗外,视线触碰的那刹那,他眼里别上了烟火,林深渐茂,她却低下了头甘作尘埃,假装若无其事的附上风的尾巴逃去。
她以为曾经的那份悸动已经足够苍老,足够掩饰自己的内心,曾经的那份期待在实现时候却变得那么怯弱。
有人问南槿榆为什么突然间转性,变得那么爱好学习了。
他说:“没办法,怕配不上我女朋友”
他撩起秋衣擦着脸上的热汗,目光所及地看着那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从球场边慢慢经过,然后又慢慢隐没在一片花丛里。
他的笑如沐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