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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布伦努斯 ...
“非得这么做不可吗?”眼看着天色逐渐黯淡,他不禁开口催促,“我们已经在这里耗了两天一夜了!”
“不可以半途而费。你打伤了那头鹿,却没能了结它的性命。”尼什塔尔的回答一如最初,口吻平平却强硬,“既然开了枪,你就必须负责到底。”
如果再让布伦努斯选择一次,他绝不会开口请尼什塔尔教他打猎。在家乡,他不是没有见识过夜晚的森林,可是布伦努斯从不曾冬天时踏入深山。刺骨北风在山谷呼啸发出的声音把所有小时候听过的传说故事从记忆深处拉扯出来,树影摇动间仿佛变成活物,让他两腿发软。而且从清晨就开始追踪那该死的鹿,布伦努斯现在既冷又饿。由于担心失去猎物的行踪,他们也没法停下来捉雪鸽或者松鼠充饥。此刻他只想离开这块苏格兰郊区的鬼地方,回到伦敦温暖的一居室。布伦努斯唯一庆幸的事情是至少他带够了伏特加。
连用魔咒追踪野鹿去向的提议也被驳回了。“假如依赖魔法的话,那便不是打猎了。”无论布伦努斯如何强调他们可以多舒服、多痛快地解决这件事情,这固执的女人就是不肯让步,“咒语是棕熊或者野猪朝你冲刺时才可以动用的保命措施。”
“它大概是在往河边走,不过血迹不见了。”他在橡树下仔细辨别出鹿的脚印,一路延伸至远处那条顺着山腰流淌的河流,“就算不管这畜生,它也活不了多久。”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必须抓紧时间,尽快去结束猎物因你的过失所受的痛苦。”她脸上闪耀着某种得天独厚的光彩,似乎丁点飞溅的泥水就能把这张面孔刺痛。但布伦努斯不会再被外表欺骗了。“我猜它的体温已经开始下降,维持不了伤处出血的流动了。加快脚步吧,一旦太阳彻底下山,我们就只能等到明天早上继续了。”
天空是玫红色,而地平线处已经逐渐变作浅灰。因冰雪而潮湿的泥地不好走,尼什塔尔却健步如飞,布伦努斯只好咬牙努力跟上。他们出发的时候没想到会有撞见鹿的好运,所以并没有带干粮,只好吃雪和酸浆草充饥。明明只需一个幻影移形,再走上些路就能坐进打着暖气的餐馆里,我干嘛听她的话呢?可他还是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对方身后前进。布伦努斯万万无法丢下颜面跑掉,至少在这个女人面前不行。
他们在河边发现了目标。尼什塔尔轻声嘱咐说她会从后方绕到树下,将鹿赶到他的方向。布伦努斯握紧手里的liè枪,两眼发直:“为什么不是你来?我上一次就打歪了。”
“很简单的。”她说,“是你说想要学打猎,我现在在教你。”
尼什塔尔走远路到那只鹿的后方,然后搭弓、射箭。箭矢扎进树干,受惊的雄鹿果真向埋伏的布伦努斯跑来。他赶紧站起身,举枪瞄准。野鹿看见布伦努斯挡在自己唯一的退路中间后并没有退缩,反而略略低下脑袋加速向前冲刺,头顶的鹿角是它最有力的武器:雄鹿会在植物表面来回蹭掉角部干枯的外皮,使其坚硬锋利。布伦努斯紧紧盯着眼前越跑越近的畜生,它被双管liè枪打中的伤口竖立着两道冻住的血柱,证实了尼什塔尔先前的推测。即便如此,这只鹿竟然还想要活下去?
“开枪!”尼什塔尔高声喊道,“快!”布伦努斯用力扣动扳机,响亮的放枪声在林中回荡,惊起成群飞鸟。雄鹿与一声悲鸣同时摔倒在雪地上,它死了。
“你做得很棒。”尼什塔尔走过来的时候,布伦努斯仍在怔怔地盯着地上瞧,他第一次见到粉色的雪。“要试试怎么处理猎物么?”她把小刀塞进他手里。布伦努斯回过神,摇摇头:“当然不!”语气坚决而厌恶。
尼什塔尔嘴唇的曲线微微一扭:“说得好像我在刁难你似的。”布伦努斯犹豫要不要道歉,然而她从他手里一把抽回小刀,蹲下身去,然后把伤口被huǒ药污染的鹿肉挖出来,并不像生气了的样子。“你一定很累了,我们先吃一点鹿肉锅。”尼什塔尔说。
“鹿肉锅?”
“把鹿肉剁碎,捏成丸子再和野菜一起煮,这样不需要调料也非常鲜美。”
尼什塔尔拎着水壶准备去河边灌满。布伦努斯收集到一些木柴正专心生火,忽然听见落水的声音。他赶紧跑去河边:“喂!你还好吧?”自己是不是该去找一根长树枝好让她能抓着,不要给水流冲走?不对,他是个巫师啊!布伦努斯才摸索着拔出魔杖,看见准备营救的对象已经游到河岸爬了上来。
“只是头晕,不小心滑了一跤。”她和他一样,也好久没吃过东西了。
“这下总归是可以用保命措施的时候了吧?”掉进冬天的河水可不是开玩笑的,如果十分钟之内不能顺利取暖的话,人是会被活活冻死的。见尼什塔尔的嘴唇都发紫了,他扔开用来钻木的硬木棍,念了一句火焰熊熊,空气很快温暖起来。布伦努斯又往她身上甩了一道咒语,把她湿漉漉贴在脸上的头发和淌水的衣服烘干。
“谢谢。”她在火堆旁坐下,开始处理死鹿,她把它开膛破肚,掏出内脏。布伦努斯空空如也的胃袋一阵翻腾,几欲呕吐,直到尼什塔尔开始用纸锅烧水,血的腥臭终于被肉香取代。她说的不错,鹿肉锅确实美味。布伦努斯低头喝汤,感到五脏六腑好像都暖了起来。饱腹过后,他掏出香烟盒拿出一支点燃。先是深吸一口烟,接着屏住呼吸让烟缓慢地从嘴里吐出来,再经由鼻子吸回肺部,这是自己在学生时代对着镜子练习过好久的把戏。烟头的橙色火光闪烁个不停,他的精神逐渐安定下来,终于摆脱掉脑海里雄鹿死前的眼神。“要来一根吗?”他意识到尼什塔尔在看。
显然她其实也很想接过来,但尼什塔尔最终摇摇头:“不,不用。我戒了。”
布伦努斯哼笑一声:“了不起。”他是真心的。自己是什么时候会抽烟的他不记得了,可是有些东西一旦依赖上了要戒掉就相当困难,对于这点他还是清楚的。
“我和西里斯一块儿戒的,有人陪着做这事比一个人要容易些。”她说,“过程可不怎么好,最糟糕时我们每天都要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
“说实话,我挺意外你那个小男朋友会乐意你和我私下单独出行。”布伦努斯伸手掸了掸香烟,烟灰簌簌飘落,“看起来他可是很讨厌我。”
“那应该不是针对你个人的情绪,他只是觉得你有些像一个老熟人。”尼什塔尔若有所思地抚摸双眼下的伤疤,“嗯?这是……布伦努斯!”上一秒她还好端端地坐着,下一秒忽然趴到了雪地上。
“怎么了?!”难不成有熊?布伦努斯慌忙扑倒到地上。
尼什塔尔拨开积雪,用手指给他看:“落雪。”
布伦努斯趴在地上瞧了半天也没出她想让自己看什么,反正不是熊。“我知道这是雪。”他迷惑地说。
“我是在说这朵花。”尼什塔尔笑了。她轻轻吹气。细雪吹到了他的鼻子上,底下深绿色的植物茎叶露出来。“这是雪花莲(Snowdrop),英国一年里最早盛开的花。看见雪花莲说明春天要来了。”这回布伦努斯终于看见了。“你知道吗?由于是唤醒春天的花,雪花莲也叫希望花。或许它正是来带给我们希望的。”
你怎么就知道它不是给食死徒带来希望的?盯着骨朵垂悬的洁白小花,布伦努斯在心里想到,还是没能说出来,只因为尼什塔尔此刻又变回了自己起初印象中的女孩。尼什塔尔·莱斯利。那个笑容甜美,说话温柔的尼什塔尔,那个喜欢古典乐、浪漫传奇跟漂亮裙子的尼什塔尔。而不是擅长耍弓箭跟liè枪、决斗技术高超,独当一面的凤凰社成员。
“我打算去酒馆喝一点热葡萄酒再回去,你要来吗?还是说你们那儿的人只喝伏特加。”她从雪地上爬起来,目光落在他别在腰间的水壶上。
“我们那儿的人说哪怕把水染成紫红色,不识货的英国人也会信以为真。”布伦努斯也站起身,“就让我见识一下你们的酒味道究竟如何好了。”
头一回,布伦努斯觉得小酒馆看起来如此动人。往日在他眼里,来这里的人不过是试图借着吧台昏黄的灯光、媚俗的喧哗和酒精试图将他们惨淡的人生浪漫化,然而眼下布伦努斯发觉皮椅沙发柔软舒服、镶嵌彩色玻璃的窗户缤纷可爱。女招待给他们送来干酪、水果和一壶冒热气的红葡萄酒。他着急地啜饮一口,暖意立刻在胸膛扩散。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想学打猎。”尼什塔尔边饮热酒边问,“你答应我结束后会告诉我的,是不是?”
“我有告诉过你我曾经在阿尔滕贝格生活过一段时间吗?”
对面坐着的年轻女人摇摇头:“你的英语没有口音,不管是德国的还是俄国的。”
“小时候我和父母居住在多瑙河河畔的一个绿洲。由于定期泛滥的河水,那片土地无论是发展农业还是工业都不合适,但是却有充沛的湿地和绿茵。我父亲管那里叫‘行为学家的乐园’,他特意搬过来,为的就是好研究数不尽的狍子、鸬鹚、赤鹿和斑尾林鸽。”
她脸上露出向往又怀念的神色。“以前教我拉小提琴的家教让我演奏《蓝色多瑙河》,然而我还没有机会亲眼见识那条河。”
“噢。蓝色河水只有在寒冷季节才能见到,晚秋以前它都是浑浊的黄灰色。”布伦努斯说,“总之,阿尔滕贝格是个适合打猎的地方。我父亲非常着迷这项休闲运动。我觉得追着野兽的屁股跑太愚蠢,总是拒绝父亲想要带上我的提议。久而久之,他也就不过问我了。有一天他在出门鹰狩(见注2)时失踪了。我母亲不是巫师,因此用麻瓜的方法搜寻父亲的下落——报警。搜救队几乎把阿尔滕贝格来回翻了个遍,也没有找到我父亲。一年过后母亲放弃了等待,带我回到她的祖国,那年我十五岁。”
“失踪?”尼什塔尔皱起眉头,“我记得你父亲是个巫师……”
“对。在失踪前夕,他曾经有一位远道而来的朋友来家里拜访,看打扮是名巫师。父亲一见来人就把我赶到房间里。但我那会儿正是好奇心旺盛的时候,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讲的都是什么纯血论啊,拉拢关系建立威信啊这种大人的话题,所以我很快就觉得无聊,回去做自己的事了,只记得父亲最后和他的朋友不欢而散。”他肩膀和下巴的肌肉紧绷,流露出一种粗暴的忍耐的姿态,“直到神秘人的名号和他所宣扬的精神传开后,我才把父亲的失踪和这段谈话联系到一起。”
“原来这就是你加入凤凰社的原因……你怀疑你父亲的失踪是伏地魔早期的同僚做的。”
“复仇不全是我找到邓布利多合作的目的。神秘人正在把手伸向东欧,至少我认为是这样的。我的熟人里有一个在德姆斯特朗教书的家伙,从这两年他的表现来看,我相信他加入了某个神秘的组织。(见注3)我有家庭要保护,这比报仇更重要。我的妻子几年前病故了……”说到这里他耸耸肩膀,为表示自己已然能将那段经历付诸一笑,“可是我还有个女儿。”
“她多大了?”
我今年二十七岁,所以——“八岁。不,应该是九岁。”布伦努斯的目光透过玻璃杯注视面前的女子,想象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后的脸庞,肯定也是这幅俏样。她们的眉眼有一部分似乎非常相像,同时却又截然不同。
“和她分别想必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吧。”尼什塔尔低声喃喃道,更像是在自言自语,而不是说给他听。
“牵扯到小孩的事情就没有容易的。”布伦努斯说。
他还记得自己目送女儿离开时的情形。那孩子边走边哭,时不时回头望他,噙着眼泪的双眸里尽是叫人心碎的责备和委屈。有那么几秒布伦努斯心软了,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把她拉入怀抱,告诉她爸爸再也不会跟她分开了,甚至同她一块儿流泪,所幸最后理智占了上风。布伦努斯下定决心独自远离故乡。在动身之前他最后去见了女儿一面,她那仍旧充满信任的双眼让他差点哭了出来。
他闷头喝酒。我快要醉了,我已经醉了。很可能我下一秒就要说出什么蠢话来了。然而布伦努斯痛苦且透彻地了解自己,正因为如此他才无法停下,反而说得更多了。
“她从来不是我或者妻子已经规划好的一部分,可是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我并不比妻子更想要这个孩子。从决定结婚的那一刻起,我的生活就由一连串不情愿组成。”
“可是,”尼什塔尔说,“你的确是有过选择的呀。”
“‘有过选择的呀’?”布伦努斯模仿她说话时娇声娇气的语调,接着冷笑道,“难道你以为遵从本心是选择时唯一的基准吗?你要我怎么和妻子的家人解释说,不,我从没想和你家的女儿考虑结婚,我们两个人都同意彼此之间只是玩玩,而现在我会建议打掉这个孩子,好让我们回到原本的生活!我该怎么扭转他们顽固的传统偏见?我要怎样让他们理解这会牺牲掉我未来的事业、我的梦想?”
酒吧的玻璃窗上映照出他的脸,苍白而疲惫。他愤恨地盯着自己的倒影,那已经不是当年茫然无措的男孩的面孔。眼下它稳重、可靠,是一张能够负起担当的男人的面孔,布伦努斯一点也不喜欢。他只想做回那个意气奋发、清楚自己对于魔法有天赋也有热情的少年,可以去拜访每一个从小就钦佩的曾在个人领域有过杰出成果的巫师,从家乡到大洋彼岸;等游历过后,回到了独居的单人套间,还能拥有大把精力可以花在书籍、电影和床笫间的享乐上。
“我接受这个孩子九个月后即将降生的事实,不过是为了表示自己并非一个逃兵;我选择了一份无聊至极的工作,就是为了证明自己跟任何一个有家室的男人一样可以忍受俗不可耐的现实生活;我加入凤凰社要为父亲复仇、要保护我的女儿,因为那是一个敬爱父亲的儿子,一个有女儿的父亲在这个轨迹里下一步应该采取的行动,我则要证明自己有能力去这样做。我最痛恨是自己心底的某一部分竟然还是无可救药地愿意去这么做——就因为那个无知无觉的小姑娘,我的整个人生都他妈的完蛋了!她尚未出生的时候已经能给我带来麻烦,现在更是……可要是我不归顺邓布利多,在凤凰社的帮助下先一步铲除忧患,我又怎么确保她可以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呢……”
离开故土以后他便开始做噩梦,醒来浑身都是冷汗。这不影响布伦努斯每次睡下前抱有期待:偶尔半梦半醒时他会产生一种错觉,好像可以听见女儿穿着兔毛拖鞋在屋子里走动的声音。有一回下起雷雨,布伦努斯发誓自己半夜看见她蹑手蹑脚地爬上床榻,钻到自己的臂弯里紧紧依偎着他。他的女儿怎么可能远在千里之外呢,既然她呼唤自己的声音、她衣裙的香气依然无处不在?她真实得如同一条宇宙间不变的定律。然而白天携着清醒到来,女儿消失在屋子里,什么也没留下。
尼什塔尔轻轻地说:“有一位你这样的父亲,她是个十分幸运的女孩。”
“这我可说不准。”
布伦努斯猜她怨恨他离开自己身边,一定是这样。他低头盯着杯底摇晃的影子看了会儿,最后一股脑把红酒连同星星与月亮灌进喉咙里。
(1)阿尔滕贝格(德语:Altenberge)是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的一个市镇。
(2)鹰狩:以驯养过的老鹰,在山里捕捉鸟类、或是小动物的打猎方式。
(3)指卡卡洛夫。
(4)本章关于打猎和野炊部分参考了黄金神威,大家都来看金卡姆啊!野田yy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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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布伦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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