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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格伯特 ...

  •   爱格伯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引起那个男人的注意的。
      夏日天空乌云密布,阵雨没法带来凉爽,反倒叫空气闷热又潮湿。这并非一个适合呆在户外的日子,但是晚上八点半,他还是带上雨伞,去村子中心广场的小酒馆喝了点朗姆。出了酒馆的门,接下来他将去凭吊一下过世的父亲。十几年来,每年的这天爱格伯特都是这么度过。妻子远在千里之外,女儿的学校也还未到假期,整一天他应该只用得着说上两句话,都是对酒保的——“还是老样子来一杯。”以及,“不用找零,谢谢。”
      可是今天有所不同。他刚撑起伞的时候,一名披着旅行斗篷的高瘦男人叫住了他。
      “晚上好,先生。”
      爱格伯特不确定地四下张望。酒馆门口绝不止他一人,五六名男人站在这儿,等待一个雨停的空档好快步回家。他指指自己:“你在和我说话吗?”
      “是的,可以告诉我去墓地该怎么走吗?”
      “我也要去那儿,请跟我来。其实就在教堂后边,不走近确实难注意到。”爱格伯特迟疑了下,最终将伞又举高些:“不介意的话还请到伞下来吧,先生。这雨一时半会儿还停不了。”
      男人照做后爱格伯特立刻迈开步子带他离开,门口的几个人全在盯着他们瞧——或者更加准确地说,他们是在看这个陌生人。由于村子不大的缘故,居民之间大多熟悉彼此的长相。戈德里克山谷的观光游客本就谈不上多,何况这样一个扮相古怪的家伙。爱格伯特领对方往广场另一头走去,心中纳闷身旁的人究竟是怎么认出他是那唯一一个同类的。悄悄低头审视一番:衬衫、西裤、皮鞋,中规中矩,再妥帖不过。他授课时总这样穿,没见哪个学生不把他当普通麻瓜。到底哪里露出马脚了?

      “就是这里了。”推开墓地入口的门,他抬手示意同行者先走。铁栅栏门不够宽敞,没法撑着伞通过。旅人来到教堂小径上摘下兜帽。他的面孔被穿过彩绘玻璃的灯光照亮的瞬间,爱格伯特不自觉地在神色中流露出尴尬与透出微妙自满感的怜悯。
      “实验带来的一点意外作用。”五官模糊,像被火烧伤过的男人说,“在任何一门魔法研究的伟大进步路上总是要支付代价的,不是吗?”
      看来他果真确信自己也是名巫师。爱格伯特穿过窄门,重新撑起伞:“我很抱歉。”他乐意承认自己语气里的敷衍,人情世故从来不是炼金术士的专长。
      这回男人没再进入伞下。“至少结果让我满意。”他满不在乎地说,“今天我是来拜访一位过往的朋友。在广场上看见你的时候,我就明白自己运气不坏——你和沙菲克长得很像。”
      原来是父亲的老友。“我想您大概知道,父亲他许多年前就不用那个姓了。”说话间他们已经来到爱格伯特父亲的石碑前。爱格伯特蹲下身,把前襟口袋里的那支白玫瑰抽出来,放到墓碑前。他做这件事的时候,那位父亲的朋友在雨中脊背挺直地看着,居高临下且一言不发。
      “要是知道您来了的话,父亲会十分高兴的。”
      对历史最悠久的那批纯血家族有所了解的人,或多或少可能听过爱格伯特父亲一度继承的姓氏,毕竟它就被记录在《二十八个纯血统巫师家族》之间。沙菲克家族直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仍旧存在,它的衰败和消失并非由二战导致,而是因为最后一个冠以该姓的男性选择入赘某个麻瓜家庭。与大多数人猜测的不同,爱格伯特从没为此埋冤过父亲,他自己娶的也是来自莱斯利家的女孩——要不是母亲属于关系较偏远的一支,克拉格·莱斯利绝不会同意孪生姐姐嫁给自己这样一个“普通中产阶级”的大学教授——不,当年他甚至还不是教授,只是个头脑糊涂的年轻学生罢了。爱格伯特十八岁从霍格沃茨毕业,在混淆咒的帮助下成功申请到爱丁堡大学的化学专业。入学后男生公馆与女生联谊会公馆共同举办了学期的第一个派对,他们在那儿认识。派对结束的几个月后,已经坠入爱河的莱斯利小姐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
      两个姓氏相同的年轻人决定组成家庭。

      “是啊,当然了。”男人略微颔首,若有所思地看向墓碑上夫妇并排的名字,却不是在赞成爱格伯特的最后一句话,“他宣布脱离家族时,英国所有的巫师刊物竞相报导。大家认为他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但用不了多久就能回心转意,那个时候谁也没料到几年后会发现他不止结了婚改和妻子同姓,甚至已有了三岁大的孩子。”
      “我尊重父亲的决定。”爱格伯特站起身,冷冰冰地说。经过了许多年的调侃,他已经不再会为别人当着自己的面讨论这件事脸红了,能够维持一脸平静的不屑,甚至还能露出一丝笑容,以示对当年学校里,以及这个世界上所有傻瓜的容忍与同情。
      父亲的朋友笑了笑——如果那张歪曲的面孔上也能露出微笑的话。“别误会,我非常尊敬你的父亲。只不过对我而言,他永远是个沙菲克。”
      披黑色斗篷的男人活似两道细缝的鼻子里哼了一声,“我也是混血出生,和你一样。入学后最开始的三年间,因为没有一个出名的姓氏而被学院的大部分同学冷遇时,沙菲克级长是唯一一个对我关照有加的高年级学生。他居然好奇我那些廉价的麻瓜钢笔……现在想起来,可以说那是关于他未来婚姻的首个线索。在霍格沃茨的第五个年头,我终于也当上级长,然后便听到他做主角的新闻,可想而知当时我该有多惊讶。我猜,你不是斯莱特林学院的吧,爱格伯特?”
      爱格伯特无论如何想象不出面前男子在学生时代的样子,反正不该是这样狰狞可怖。
      他知道我的名字。这让爱格伯特感到不自在。从没听父亲提起过这样一个人,可是对方却似乎对自己的状况了如指掌。爱格伯特清清喉咙,然后发现这只是徒劳。他的声音听起来像个在老师面前羞怯而严肃的小孩。“不,我从前是拉文克劳的。”他向来看不起纯血论,但仅仅是因为做学生那会儿校袍上不必别银绿相间的徽章,不受那套说法的限制。假如爱格伯特被分到斯莱特林学院,很难说他是否还能不在乎这个即便不一定有道理,至少影响足够大的理论。
      “我听说你有个女儿。”
      爱格伯特松了口气,为没有被询问职业感到些许庆幸。他不认为任何一个斯莱特林能够理解自己的事业,以及什么叫作“麻瓜的炼金术”,哪怕他是个混血。“对,她叫尼什塔尔,已经十六岁了。”
      “也是在霍格沃茨?”
      “被分在格兰芬多学院。”
      “出生在戈德里克山谷的人理应属于戈德里克的学院,是不是?我欣赏他所宣扬的勇气。”他听出对方不单单是在说客套话,尽管口吻的确饱含轻蔑,“只是它远不如真正关键的品质来得有价值。”
      “我为女儿感到自豪。”爱格伯特抬高下巴,“格兰芬多有最符合我父亲民族的精神。”

      一旦谈及孩子,他的嘴角不由自主流露出笑容来。再过上几天,女儿就要搭乘霍格沃茨特快回家了。在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找到自己以后,她肯定会像个尚不到喝黄油啤酒年纪的小姑娘那般兴奋地扑过来要他抱。而爱格伯特也将一如既往把女儿举起来,仿佛她轻得像片羽毛,再用胡茬去刺她的脸颊。她一定痒得哈哈大笑,接着问他:妈妈呢?她总是先问这句。
      于是爱格伯特就能故作消沉地告诉女儿,她又去见你那个讨人厌的舅舅啦。
      事实上,自己和妻子起先想叫女儿劳拉。是尼什塔尔五岁时缠着镇上修历史语言学的研究生给自己取了这么个名字——尼什塔尔,锋利的刀——他们一开始不同意改名的事,可是女儿又哭又闹,后来两人只好随她了。你要怎么说“不”?爱格伯特最不擅长拒绝女儿,况且她告诉他……
      “我更喜欢布兰达,布兰达是一柄宝剑的意思!可是莱德福德告诉我爸爸的名字是阿拉伯语——既然我的姓是来自妈妈的家,那我得取个和爸爸一样阿拉伯语的名字才公平。”
      到如今他也记得相当清楚女儿一本正经的模样,小孩子执拗又烂漫的想法多么可爱。爱格伯特对她中意这样一个名字毫不意外:在小时候,所有睡前故事里尼什塔尔尤其着迷描写骑士冒险的书。她老幻想有一天自己也能骑马执剑,行侠仗义,甚至常常为了谁能在游戏里扮演拥有宝剑的戈德里克和同样是山谷里巫师家庭小孩的詹姆吵架。詹姆呛尼什塔尔说格兰芬多才不是个女生,她马上反唇相讥:你的意思是假如格兰芬多是女孩子,她就不可能成为霍格沃茨的创始人之一了吗?小男孩争辩不过尼什塔尔,只好约定两个人轮流扮演这位巫师骑士。
      可以说,尼什塔尔扮演戈德里克合乎情理,毕竟她真的有宝剑。父亲留给爱格伯特的匕首是他唯一从沙菲克家带走的东西。与大多数选择定居英国的巫师们不同,沙菲克并非扎根地中海区域的家族,他们身上都有贝都因人的血。所以,虽然在最近的一个世纪以来因不断和英国人通婚而被稀释,依然有些闪米特人种的特征在尼什塔尔身上顽固地残留下来。她继承了妻子枣红的浓密卷发,却像爱格伯特一样有光泽的蜜色皮肤和杏仁形状黝黑的眼睛。
      沙菲克曾经是每一任贝都因部落祭司的统一通用名。“贝都因”在阿拉伯语中意指“居住在沙漠的人”,这个民族以氏族部落为基本单位在旷野游牧为生。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是所有贝都因人的毕生追求,他们不服从政权,不承认任何制度,没有纪律秩序的概念,认为受部落惯例的节制,只要公意认可的事即是合法的,而豪侠行为是游牧民族衡量每个人道德的最高标准。尼什塔尔一向觉得先祖的生活方式与中世纪骑士精神有共通之处,于是对这名小女孩而言,那把匕首俨然成了贝都因祭祀的宝剑。有一回爱格伯特抓到她和詹姆竟敢举着菜刀跟匕首在厨房打闹,他气急败坏,头一回——也是仅有的一回——狠狠揍了女儿的屁股,然后给两小鬼一人削了一把木剑,让他们拿去爱怎么玩怎么玩。

      “……不管怎么说,沙菲克家已经不复存在。无论三十年前人们如何将我父母的婚姻当作脍炙人口的丑事,我想今天应该很少有人记得它了。再说,叫什么名字对我和父亲而言并不重要。”
      第一次,男人白蜡般怪里怪气扭曲着的脸上浮现出微笑:“是的,名字不重要。龙即使不被称为龙,仍然难以驯服。”爱格伯特看他的眼睛,忽然知道他其实没在笑。
      往后我绝不可能忘记这个人。父亲的朋友真是奇怪——他一方面看起来像个安静的绅士,却又在另一方面显出异乎寻常的狂热。这幅遭到毁坏的面容明明骇人无比,眉眼则另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让人觉得他是个不应该被忽视的存在。
      雨终于停了,于是空气中也变得安静。很长一段时间里两个人都没在说话,只盯着面前的石碑瞧。忽然,男巫转身离去。爱格伯特从后面叫住他:“我还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您,先生!”
      “汤姆·里德尔。”斯莱特林没有回头。

  • 作者有话要说:  *(1)在《火焰杯》中,小克劳奇和哈利的对话中透露出他了解伏地魔的身世,说明伏地魔并非对自己的混血血统守口如瓶。
    (2)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伏地魔过去叫汤姆·里德尔。
    (3)沙菲克(Shafiq)是一个出自《古/兰/经》的名字,所以主人公被设定成有阿拉伯血统。
    (4)本文时间线:
    1921年 沙菲克出生
    1926年12月31日 汤姆·里德尔出生
    1937年9月1日 汤姆·里德尔入学;沙菲克被选为级长
    1940年6月 沙菲克从霍格沃茨毕业
    1941年 汤姆·里德尔被选为级长;沙菲克脱离家族;爱格伯特(Egbert)出生
    1944年6月 汤姆·里德尔从霍格沃茨毕业
    1945年 汤姆·里德尔找到阿尔巴尼亚森林树洞中的冠冕,将其带回英国,开始于博金-博克商店工作;沙菲克结婚并改姓莱斯利
    1960年 詹姆和尼什塔尔(Nishtar)先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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