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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鳶尾:鳶尾科,又名紫蝴蝶,藍蝴蝶,烏鳶,扁竹花。

      Monet’s鳶尾。在城市的喧囂盡頭,不顯眼卻孤傲的存在。門上掛著女主人用舊鑰匙做的簡易風鈴。

      p.m 4點整。鑰匙與門發出的撞擊聲準時響起。

      女主人:丁澈。素面,清爽的短髮,簡單的T-Shirt,仔褲,白球鞋。習慣性上□□,隱身登陸,用男人頭像,省去很多煩惱。會看TOHOSHIGI的節目,喜歡那五個男人,Micky尤甚。他們像指甲,雖然丁澈從不涂甲油,也不將之留得長長仿佛藝術品,但它總在將遺忘之時提醒著存在。

      女人生活純簡,每天花大把時間經營Monet’s 鳶尾,閒暇時在電腦前翻譯乏味的文章,累了,聽裝啤酒總是取之不竭。丁澈并不喜啤酒,如果可以,她更愿意長期在店裡準備著葡萄酒。

      偶爾接到男人或女人的電話,出去約會。女人從不拒絕,她把這當作一種恩賜。

      進來的男人,穿黑色賽車服,長髮,五官端正。時髦的裝扮,丁澈卻分明感受到一種隱隱的樸素。

      在對方的眼裡停留了3秒,然後嘴角上揚。男人拿一本《莊子》,坐在落地窗旁的紅木桌邊,點一杯綠茶。陽光微弱,透過窗戶灑遍男人周圍,光影分明。唯美的畫。

      沈有天。典型的北方男人,科班出身,搞室內設計。從不缺乏靈感,總嫌休息時間不多,老闆無條件地剝削他的才華,但仍然會抽時間來Monet’s 鳶尾。只是習慣使然。

      男人看的書很雜,想看什麽了,會對丁澈說,下次再來時,會發現它乖乖的躺在書架上。這時男人總會心滿意足地笑笑,這笑,有時會晃了丁澈的眼睛。

      Monet’s 鳶尾——丁澈喜歡莫奈這個外國男人,喜歡他畫筆下的鳶尾,耀眼,有生命力。在這個不大的空間里,丁澈擺滿了各種書籍,畫冊,一個栗色沙發,一張水曲柳的吧臺,三張紅木圓桌。丁澈給來的人提供簡單的飲料,運氣好的,會喝到丁澈的叔叔從美國寄來的正宗的藍山咖啡,儘管藍山產自牙買加。

      沈有天從不喝咖啡。他說他對咖啡過敏,丁澈便不強求。

      Monet’s 鳶尾經營了一年。第四個月,沈有天走進來,鬆垮的白色線衣,黑色休閒褲,
      Dior Hommer白色小羊皮高幫休閒鞋。丁澈喜歡這樣的男人,不拘一格,似乎一見鍾情。
      沈有天讀《圣經》時的表情,莊嚴,認真,淳樸。

      某天下午,外面飄著淡淡的細雨,有風。男人按時來,按時走,不多做停留。已經把門推開了,回過頭,對正在喝咖啡的丁澈悠悠地說“要是有英文原版的《圣經》就好了”說完,摸了摸鼻頭,笑了笑。消失。

      丁澈像被蠱惑似的,給遠在美國的叔叔掛去長途電話。當男人心想事成時,他不知道他的笑容在女人眼裡是多么迷人。他甚至沒有想到,扉頁上竟有一位牧師的簽名,“Beareth all things, believeth all things, hopeth all things, endureth all things.”,翻譯過來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丁澈看得出男人喜歡極了,便也心花怒放。

      晚上的生意總是很好,會有情侶,他們攜手進入,然後翻找自己感興趣的,找到后,又會湊在一起,最后決定要不要買,買哪一本。幸福的樣子。

      也會有年老的夫妻,她們吃完飯出門遛彎,看到一個安靜的空間,忍不住進來看看,翻翻或許已經許久不曾動過的書籍,是一種沉澱。

      丁澈也不知道當初爲什麽執意要開一家書吧,就是想證明那個男人是在乎她的?他們在一起5年,丁澈最純粹的5年給了一個只會給她承諾,卻不會實現承諾的男人。但是丁澈沒有後悔過,她愛他,愛得都要忘了自己是在愛的。

      他帶丁澈看最新上檔的影片,帶丁澈吃各種各樣的美食,給丁澈買他認為名貴的禮物。他不知道,丁澈想要的是什麽。其實,又能有多複雜呢。不過是兩個人依偎在一起看無聊的肥皂劇,不過是為他親自做頓新學的菜肴,不過是小店里做工精緻的戒指。

      晚上一個人躺在冰涼的床上,失眠。丁澈想,愛不會讓人死,它只會讓人欲哭無淚,讓人輾轉反側,讓人久病成醫,讓人百煉成鋼。然而丁澈顯然還沒有百煉成鋼,百毒不侵。

      還不到午夜,丁澈套上外套,打的去她再熟悉不過的小區。遠遠的,只有路燈照射出丁澈的寂寞,投影在地上。那個她曾凝望了無數次的窗戶此刻是黑色的。莫名地,心就痛了。男人從不曾見過丁澈的淚水,那是因為這些淚水灑在了他看不見的地方。

      丁澈從來都是隱忍的。她不和他鬧,一哭二鬧三上吊,她做不出來。她想既然愛了,那就直到不愛了吧。

      她很感謝沈有天的出現,從第一次見到這樣的男人,丁澈就知道有些事到了該了結的時候了。她打電話給男人,他們約在KFC,因為丁澈沒有吃飯。沒認識男人之前,丁澈并不常去KFC,她認為那是有錢人消費的地方。認識了男人之後,穿很多名牌,吃很多料理,見不一樣的人,只有KFC是她最想征服的。這和當初的自尊心有關。

      我們分手吧。丁澈看著男人,波瀾不驚。吸管攪著杯裡的可樂,發出輕微的撞擊聲。

      爲什麽?男人同樣的波瀾不驚,手指摩挲著磨砂的桌面。迎著丁澈溫柔堅定的眼神。似乎篤定這是小姑娘一時鬧脾氣,看看男人是不是還如從前一樣在乎她。

      我找到能和我在一起的人了,所以我要離開你。

      你確定他能給你未來?

      你給不了的,他可以。你將不再是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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