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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纽斯 不是新闻, ...

  •   这少年便是冥王哈迪斯。

      严格来说,是被狂暴的深渊一路愤怒拱上来,又意外在金苹果园出土……着陆……随便怎么说吧,总之被深渊和金苹果园的两种力量互相冲击,意外变成少年了的哈迪斯。

      “拱”这个字用得着实精妙。

      毕竟按照希腊神话的世界观,天地间最先存在的是象征混沌的卡俄斯,然后就是大地、深渊、黑夜等五位神灵。①

      这样看来,在最初的存在之一深渊面前,哪怕哈迪斯是冥界的主人,对此也无能为力,毕竟他只是第三代奥林匹斯神。

      深渊发怒的原因只有一个:

      有某个存在,即将扰乱许多人的生死和命运。

      且这个存在,已经在自己陷入沉睡的这几千年里,在这个世界稳扎稳打生存下来了,无法随意驱逐和审判。

      而深渊作为亡魂最终的归所,自然不允许有外人从自己的嘴边抢食。

      ——其实换位想一下,也不是不能理解。

      ——用现代人的思维类比,你只是上班时打了个盹,一觉醒来,正好是午饭时间,结果原本都送到门口了的外卖却被人偷走了,你也会破大防,诅咒外卖小偷的。

      我操!深渊彻底怒了!

      于是刚睡醒不久的深渊,就这样带着浓重的起床气,和更加浓重的“外卖在家门口被偷了”的怨气,把哈迪斯一路拱上了地面,意思很明白:

      不把这件事办好,你就别回来了,小子!

      然而大家都知道,古往今来,有一种甲方最可怕:

      这个这个……那个那个……哎不是这样,是那样,你真笨,怎么就跟你说不明白呢。

      简而言之,哈迪斯完全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因为深渊根本没跟他说半个字,全指望他意会。

      在他看来,最直观也最容易理解的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深渊莫名其妙发疯了,把他从冥府里驱赶了出来,他得想办法取回力量、重归冥府。

      然而在此之前,他要先还清面前这位女神的恩惠。

      那半颗金苹果着实救了他的命,使得原本僵持不下的两股力量中,来自天后赫拉的圣园的那一方,终于占了上风。

      如果说深渊象征着幽冥、黑暗和死亡等一切不祥之物,那么赫拉则恰如赞歌所唱的那样,“孕育雨,抚养风,使一切皆诞生”。②

      因此,她的圣园与金苹果,拥有此等起死回生、永葆青春的伟力,也就不足为奇了,直接把哈迪斯一脚踹回少年时期,摆脱了深渊的影响。

      他在圣树的浓荫下缓缓睁开眼,只觉此处与终年幽暗的冥府截然不同。清风和畅,绿意盎然,天高地远。

      在更近处,还有一张光辉远胜星辰、静美犹如流水的面容,正在细致地端详他,又关切问道:

      “你还好吗?还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哈迪斯一瞬间竟怔住了。

      他早知与混沌、地母和深渊等最初的存在一同诞生的,有一位早已隐居的爱神。

      在不朽的诸神中数她最美,据说只见她一眼,便能叫所有的神和人都丧失理智,故而她才选择隐居起来,只为避免这无谓的纷争。③

      他亦知后来,从血色的浪花与泡沫中,诞生了第二位爱与美的女神阿弗洛狄忒。

      尽管她的风采不如太古的爱神,然而依然能引得众神为她争执不休,多少人为她心醉神迷。

      从前,他不曾见过这两位爱与美的化身,因着一切美好都会远离冥府这死寂之地。

      之后,他也不必再见,因着这一刻,他便已经知晓,世界上最静谧、最温柔的美丽。

      黄昏到来了,暮星升起来了。金红长云席卷过蓝紫的苍穹,寒星明澈,点缀其上,绮丽壮美得令人不敢直视。

      ——然而在这漫天辉煌下,竟还有远胜于此者。

      于是他一瞬不瞬,盯着赫斯珀耳边一缕垂下的金色长发,数次挣扎着开口,才堪堪将一句最简短的话说完:

      “……我一切都好,没有受伤。”

      “这里是什么地方?”

      赫斯珀这才松了口气,小心翼翼地让他躺在自己的腿上,答道:

      “此地乃位于光荣大洋俄刻阿诺斯彼岸,天地之间极西的孤岛。若天后赫拉不曾下令,叫人来取金苹果,这孤岛便终年人迹罕至。”

      “你遭遇了什么?为什么会被大地流放到这里呢?”

      哈迪斯躺在她的膝盖上,只觉如坠云端,生平再未有过如此欢欣平和的时光。

      两人的长发交织在一起,乌檀色与金橙色交相辉映,宛如一张金羊毛的毯子,如明亮的流水般垂泻下来了,华美,柔顺而熠熠生辉。

      在这满地流转的辉光中,哪怕是最铁石心肠的人,也不能说谎。

      于是哈迪斯沉默了。

      事实上,不管在神灵还是在人类之间,冥府都很不受欢迎。

      没有人会喜欢长不出作物的、贫瘠又苦寒的恶土,更没有人会喜欢一去不复返的死亡。

      什么威严、什么神秘、什么高高在上不容冒犯,实则都是后人强加上去的。

      在一切传说最开始的地方,冥府只是被一切生灵所厌恶、排斥和远离的,苦寒险恶之地。④

      哈迪斯在过去的千万年间,从未觉得与黑暗和死亡为伍,有什么不好。

      或者说,他一开始来到这里时,也不习惯。

      但既然天空已经归属宙斯,海洋归属波塞冬,他运气不好,分到的是冥府,从此也就只能扎根在这里了,再无处可去。

      哈迪斯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与幽暗相伴,可直至这一刻,他忽然自惭形秽,无所遁形:

      假使他所治的不是冥府,假使他的权能在地表之上……那么,在赫斯珀询问名字的时候,他是不是就可以引以为荣地自报家门了?

      可他所构想的一切并非现实,且永远无法实现。

      于是到头来,哈迪斯只能避重就轻地回答:

      “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睁开眼睛后,就已经在这里了。”

      赫斯珀垂下眼睛望向哈迪斯,手指在他顺滑的乌发中收紧,声音温柔轻缓,像是循循善诱,又像在步步紧逼:

      “是么?”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

      哈迪斯心想,你虽然不认得我,可我知道你,黄昏女神赫斯珀里得斯。

      ——她不为众神所喜,也不享受人类的供奉与赞美。

      ——她的想法稀奇古怪,经常胡言乱语,像个疯子一样,又性格孤僻,从不与外人来往。

      ——她不愿住在冥界,也不愿前往冰雪覆盖的奥林匹斯山,只在人迹罕至的孤岛,专心看守和种植金苹果。

      以上,都是他在见到赫斯珀之前,通过道听途说,从旁人那里得来的印象。

      直至方才睁开眼睛,看到她的第一秒,所有的流言蜚语,便如冬日初雪乍遇烈阳那般,飞速而无声地化开了。

      既不能提及冥府,也不能说出自己被大众熟知的姓名,但更不能说谎。

      在这左右为难的境况下,哈迪斯只得报上他更不为人知的另一个名字:

      “……你可以称呼我为‘埃多纽斯’。”⑤

      赫斯珀原本低垂的睫毛忽然颤动了一下,好像听到了、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似的。

      然而在她对这个名字做出回应之前,拉冬饱含自豪之情的话语,先一步打破了两人之间奇妙的氛围:

      “我知道!赫斯珀刚刚说过,纽斯是新闻!”

      赫斯珀笑着把剩的那半金苹果向拉冬投掷了过去:

      “好记性,我也这么想呢,奖励你的。”

      拉冬一个大鲤子鱼摆尾跃起,“嗷呜”一口,在空中稳准狠接住了半个苹果,随即转体自转360°平安落地!难度分满分,连贯性满分,艺术分忽略不计!

      它在这里吭哧吭哧啃苹果啃得不亦乐乎,而那边,自称“埃多纽斯”的冥王哈迪斯,也听到赫斯珀含笑呼唤他的别名:

      “埃多纽斯。”

      “来吧,我见你窘迫,心生怜爱,便请你移步,居住在我的神殿。”

      哈迪斯握着她的手站起,可与此同时,一个他很熟悉,而赫斯珀也绝对不陌生的声音,便在两人身后响起了:

      “赫斯珀,你在这里,真叫我好找。”

      在听见这个声音的第一时间,哈迪斯便盖住了自己的脸。

      而下一秒,脚穿有翼凉鞋,手持双蛇杖的少年便从空中轻盈落下。

      这便是宙斯的信使,奥林匹斯山上最迅捷的传信者,行路者、医生、小偷和商人的保护神,赫尔墨斯。

      说得再通俗一点,就是在宙斯外出偷情时,负责给他通风报信,让他免得被赫拉抓到的放风人。

      不得不说,能混到这个份儿上,还千百年如一日把这种尴尬工作做得妥当的人,都挺有眼色的。

      就好像在过去无数次的通风报信中,赫尔墨斯都无视了宙斯赤身裸体、慌不择路、满地乱窜的丑态那样;眼下,他亦像是没看见赫斯珀怀中的蒙面少年般,只对赫斯珀笑吟吟道:

      “天后赫拉要见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纽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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