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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筑巢 ...


  •   接下来的的几天时间里,我忙得不分昼夜。
      新入手的二手房40平,一室一厅一厨一阳台,麻雀之居。
      两面大书架置于客厅的墙壁,厨房和洗手间,在客厅左侧,房间在右侧,再往前是阳台。
      前一位主人是音乐学院的学生,学生时代通过选秀已经小有名气,赚得一些钱,买了这个房子,如今要毕业北上发展,于是出手了这套房子。
      整个装修是北欧简约风,清淡的奶白色墙壁,卡其色的书架,旁边是白色的书桌。
      中间是简单的矩形饭桌。
      我保留了所有的装修风格。

      但依旧需要添置很多东西。
      逛超市,给冰箱塞满水果,豆制品和肉类,买锅,电饭煲,水壶。
      逛花鸟虫鱼市场,买各种绿植。
      一点一点衔泥般填充,终于有点家的模样了。
      一切的一切,都是在为长久的安定做准备。

      终于有勇气回到这个待了二十多年的地方,面对这里熟悉的一草一木,以及清晨街上熟悉的洒水车的声音,湿漉漉的地面。
      这一次,说什么也不会离开这里了。
      I swear. 我在心里默念。
      不会再因为任何人当缩头乌龟了。

      星期六的上午,是被微信消息给轰炸醒的。

      手机像被绑了一串浸湿的鞭炮,时不时响一声,把我从周公怀里索回来了。
      我像个八十多岁的小脚老太太,摸起来,踮进卫生间,迷糊着眼睛刷了个牙。进房间端起桌子上前一个晚上泡的柠檬水一饮而尽。
      继而拿着手机蹲躺到我的老藤椅看信息---我隐隐约约记得今天有什么事情。

      啊--------
      高中同学会!!!
      靠,赶紧赶紧整张面膜救救我的黑眼圈。

      卢程程结婚那天一些久未露面的高中同学出席了,比如在下。一些同班的就呼呼建了个班级微信群。
      毕业的时候电话号码和□□才是通讯界的排头兵,微信还不甚普及,后来大家去了上大学的城市,换了新城市的号码,也不怎么用□□了,□□建的班级群就失声了。
      那时候失去一个异地朋友的□□和电话信息,就等于失去了这个异地朋友。

      班级群建好之后就一直是人拉人的状态,还有些因为文理分科经历过几个班主任的就横跨几个群。比如卢程程同学。
      前两天大家就在商量这个周末聚会的事情的。

      我是文科生,高中三年都是同一个班主任,是地理老师,叫麦昶,是华师研究生毕业的,是他们那个年代的高知分子,如今几十届学生遍布全国各省,不乏各个行业的精英,算是功成名就,桃李满天下了。

      但说起来,估计麦老师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我们这一届学生。
      真不是吹牛和自我错觉。
      一来我们这一届高考成绩斐然,麦老师班重本率遥遥领先;二来麦老师的儿子麦天是和我们同届的,麦老师那一年既当家长,又当班主任,两份辛苦,可不得记忆深刻。

      既然提到了麦天,就顺便让他出个场吧,毕竟是高三同桌。
      不同于麦老师的知识分子形象,麦天是个聪明的捣蛋鬼。他记忆力好,本身也喜欢文史类的课外书籍,在文科班风生水起。
      成绩好的学生在老师那里都是有特权的,比如语文课上写数学作业,历史课上看课外书籍,政治课上休憩什么的,老师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麦天是班主任的孩子,各科老师就会自觉出于和他爸一个办公室的情分,对他格外关注,主观没收他用优异换取的特权。

      但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栈道难修,麦天就来暗的,作为他的同桌,我可没少替他打掩护。
      多少个他趴着睡觉的早自习是我给他放的哨,多少次的假期作业是我给他抄的(虽然正确率比不上他自己动手的),又有多少次是我在桌底接住了他递过来的手机然后目送他孑然一身去老师办公室等待审查。
      数不清了。

      多好的一同桌。要是增加点爱情元素都可以拍成电视剧了。
      不过对不起,我们清白着呢!

      高中毕业麦天去了北京念书,我忙着适应大学生活,忙着和林一舟谈恋爱,忙着各种兼职讨生活。后来没怎么用□□了,俩人就半失联了。
      算起来有八年没见了。
      天哪,八年。让我掰掰手指头,我的妈,想都不敢想,高考距离我已经……八年了。
      以前好像很抗拒小孩子叫阿姨,每次都会不厌其烦纠正叫姐姐。现在有些有礼貌的孩子叫我姐姐,都不好意思答应了。
      岁月是把什么刀来着,真的是催人老。
      这么快我就沦为老帮菜了,怎一个惨字了得?

      我翻着看了一会,原来是高中群里在讨论借着聚会着给麦老师过生日。满屏都是流动的蜡烛和蛋糕,看得我眼皮直跳。
      聚会的组织者也自然而然由班长转移到了班主任儿子麦天的身上。

      其实麦老师的生日并不是明天,而是十月二十号。还没到。
      大家的意思是趁着回来参加卢程程婚礼的那拨人还没撒腿跑远,提前给他庆祝一下,顺便同学聚会一下。

      高中毕业后,大家去了不同的城市上大学,毕业后安定在四方,正所谓各奔东西,散落在天涯,除了特别要好的私下聚一聚,真的很难组织一场完整的同学会了。对我来说,很多高中同学从毕业那天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有些名字都不记得了。

      卢程程虽然后来因为政治学不好去学了理科,但是高一的时候地理学得贼好,我只能记住像[布宜诺斯艾利斯]是阿根廷首都,[雅克雷未克]是冰岛首都这种国家首都知识的时候,她就能画清楚世界地图上季风信风和寒流暖流走势图,她甚至知道哪座山的哪个高度重了云杉。
      多牛掰。
      跟她比我就是小虾米见了龙王,甘拜下风。
      高考毕业填志愿,卢程程学了地质学,填志愿的时候也是征求过麦老师的意见的。算是得意门生。
      而且更何况,这个同学会是借了卢程程的东风。
      所以,卢程程会去我们班的同学会,没跑了。

      我从外地回来了,理所应当要去看一下麦老师的。更何况,组织这场同学聚会的麦天曾是我同桌,这场同学聚会的重要人物卢程程是我最好的朋友,而我不太想见到的前男友林一舟甚至都不在这个同学群里。

      所以当麦天在群里发【参加本次同学会的请扣1】的时候。
      我按下并发出了【1】。

      然后我就收到了麦哲伦添加我为微信好友的消息,是麦天的头像,一艘在海里航行的船。
      这名字起得。让我想起了我的网友哥伦布,都是地理书上的名人,都为全球化做贡献。
      我立马点了同意,备注麦天。

      麦天:陈肖同学,这次回来是定居还是参加婚礼呢?
      我:Both.
      本来也是借着参加卢程程的婚礼下定决心的。
      那边正在输入中,停顿,正在输入中。
      在写啥呢。这么纠结?
      麦天:陈肖,你还欠我一杯酒,记得不?
      参加麦天的谢师宴,同学们聚在一起,对未来全是美好憧憬,大家大有不醉不罢休的架势,我也喝了蛮多。最后一大群同学醉得东倒西歪了,我很清醒地给每个人叫了出租车。
      就是这个事,大家都默认我是个有酒量的。
      于是第二天麦天就要约着我喝酒,我说不行,在你谢师宴回来的路上我和林一舟好上了,以后是个乖巧女友,喝什么酒?麦天说行那欠着吧。
      只能硬着头皮回复,记得,当然记得。有时候责怪老天爷给这种不实用的天赋,莫名其妙落了一个女酒鬼的名声
      又想起一茬,顿生好奇,麦天,你什么时候回的江城,为什么没有留在北京呀?
      大部分北上的同学都留在了那里。
      我一直觉得以麦天的能力,可以在那里有一席之地,并且还可以过得不错的。

      大概五分钟后,我得到了回复,我从毕业实习就回江城了。

      那真的挺久了。
      大四下学期,正是我和林一舟分手的跑去Z省实习的那会。毕业我回学校答辩以及拍毕业照都不到十天,匆匆忙忙匆匆。所以那会没听说他回江城了。

      不过从侧面说明大城市的压力果然名不虚传。连麦天这样厉害的同学都选择了打道回府。

      虽然麦天也算极力吆喝。
      但,这次同学会只凑齐了十多个人。大家都是讨生活的,各有各的忙碌。
      长假后的第一个周末,很多人要补班,还有一些在外地出差,另外一些有家有口的已经提前做了计划。
      这比较临时起意的同学聚会地点,最后因为人不多,定在了麦老师家里--一中的教师家属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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