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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2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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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的凛渡还是魔界皇子,一年后的林渡却成了人间猫狗嫌的佣人。
当初跳下无望海他就没想过自己会活着醒来,这世间妖魔人兽谁不惜命,跳崖实在是走投无路,万念俱灰之举。奇迹般地死里逃生来到人间后,林渡想联系父亲残余的部下,养精蓄锐重新打回魔界,为父报仇,毕竟他有“魔皇族正统”的血威,手里还有传说能“毁天灭地”的上古邪剑诛神。
然而这世间万事万物多事与愿违,有时甚至是用心险恶,命运在给他一点希望后,又一棒槌向他脑门砸来——他发现自己法力尽失,无法回到魔界,更无法联系旧部,而那“毁天灭地”的诛神剑,竟然变成了一个憨态可掬、百无一用的小匕首。
料是林渡再少年老成,毕竟也只是个十二岁的半大孩子,他心慌慌地在人间游荡,几天过去早已饥饿难忍。在变卖了自己的玉佩和身上用料考究的衣物,苟延残喘数日后,他终于变成了一个身无分文的小流浪汉。
饥饿对于任何物种而言都是发自本能的、最难忍受的痛楚。再桀骜不驯的鹰,饿他个几天后,都能变成俯首称臣任人驱使的家禽。林渡那自矜自傲的过去与饥寒交迫的现状来了个火光四溅的交锋,最后本能战胜了尊严,他开始学着街边那些小叫花子的样子,捡垃圾堆里的烂叶子、发霉的臭馒头吃。
林渡人没长多大,却偏爱在心里和自己过不去。他的心仿佛被这天差地别的世事生生撕裂了,分出了另一个灵魂,那灵魂在他苟延残踹时嫌弃而厌恶地痛骂他,嘲笑他,骂他以前可是魔族太子,如今却像条流浪狗,笑他下贱卑微,而林渡就一边听着骂,一边停不下翻找垃圾的手,活得像个行尸走肉。
渐渐的,这个半大少年的内心变得越来越敏感阴郁。有段时间,他甚至有些恍恍惚惚地疯了,他不敢和路人对视,他和街边的小狗抢食,那些拉帮结派的小叫花嘲笑他,他就发疯,见人就咬,最后被打得鼻青脸肿,才在月光下的破草堆里清醒过来,流下两行不争气的眼泪。
他看着沉默不语的月亮,他想,魔界的月亮是红色的,魔界的太阳是绿色的,他突然就怀念起母亲曾在月亮下给他和妹妹讲神话故事,当时的他还觉得幼稚,满脸的不屑一顾,而如今,却是再也回不去了——
是啊,再也回不去了。
而这一切,全都是因为他的小叔叔,那个杀兄篡权,让自己沦落至此的狗贼!
他开始从仇恨里汲取力量,仿佛一下找到了活着的方向,不再萎靡不振、任人宰割。他想,自己有手有脚,并不比那些人族的同龄人差,别人能混饭吃,自己为什么就不能?
于是他走到人界最繁华的帝京,放下可笑的自尊,一家店一家店的问,受尽了冷嘲热讽。那些人看他浑身邋遢,又长得瘦弱,有时候甚至不容林渡开口,就推推搡搡地把他撵了出去。最后当他走到这个“怡红院”时,本也没抱多大的希望,谁知那火眼金睛的老板娘竟从他那沾满泥灰的脸上看出了点眉清目秀的里子,洗干净一看,除了瘦点,果然是个俊朗少年,这才把他安排进来当个杂役。
夜晚,灯火辉煌的帝京依旧热闹着,而这红飞翠舞的怡红院则更是“满园春色关不住”。在这热闹中,林渡像只不言不语的小兽,面无表情地抓着破抹布来回擦拭那精雕细琢的红木栏杆,大有要把它擦脱皮的介事。他从中午擦到晚上,手腕早已酸痛难耐,指尖也被污水泡的发白,却仍不能休息,也不想休息。
擦着擦着,他就开始走神——他心里早就日积月累地酝酿了一套自认为“周密详尽”的计划:他要从杂役做起,努力攒钱,再做些小本生意发家致富,而后寒窗苦读参加科举,等有钱有势之后,他就可以四处寻访、重金收买这人界的能人异士,让他们把自己送回魔界,而后寻找旧部重整旗鼓,一举打进皇宫,用那狗贼的血偿还他被玷污的尊严。
这边林渡在想些什么,那边檀言是完全不知道的,他只知道这小子擦着擦着就两眼无神了,看起来平静自在的很,根本不知道自己即将大祸临头——就在刚才,檀言神识一扫,发现那肥萝卜清醒后竟还对林渡“念念不忘”,直接跑到三楼老板娘哪儿去告了一状。老板娘好酒好肉地赔了罪,而后坐在那狐皮软垫上修着指甲沉思了片刻,随即便唤了个小厮,要他把林渡给带过来。而此时,那小厮则正往这边赶来。
檀言全程秉持的是一种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流氓心态——他虽然不讨厌这个拖他下水,让他被狗舔的小鬼,但也绝对说不上喜欢。尽管此时他们是系在一根绳上的蚂蚱,一个动不了,一个回不去,林渡甚至还变相地成为了他的“主人”,可这古剑前前后后醒了有九百年,睡了有九千年,经历的的主人没有几百也有几十了,并不十分稀罕这整天苦大仇深的小主。况且,他真的好久没醒了,也好久没来人间了,此次机缘巧合流落至此,他决定一下子把九千年缺的热闹给看个够。
果真,林渡还没把栏杆擦脱皮,就稀里糊涂地被领到了老板娘面前。来时,老板娘仍在修着她那女鬼似的长指甲,只见她丰腴富态,看起来四十有余,嘴唇涂得嫣红,硕大的脑袋上插着无数耀眼夺目的金钗,身后还插着几尾彩光潋滟的孔雀羽毛,活活把自己打扮成了一只花枝招展的老母鸡。
林渡对这老母鸡其实是微微心存感激的,毕竟别人把他从垃圾堆里“慧眼识珠”地捡了回来,还给吃给喝给工作。他不是第一次被客人骚扰,也隐隐约约察觉到她要说的是什么事了,但还是执迷不悟地抱着一丝侥幸。
只见老母鸡漫不经心地一挑眼皮,而后慢吞吞地放下手中的搓甲刀,不慌不忙地道:“嗯……叫林渡是吧。来我这‘怡红院',好像也有小半年了……让我看看,今年几岁了?”
林渡惯常地板着张脸,却有点藏不住脸上的担忧:“今年十四。”
老母鸡察言观色至此,看出来对方是个有些拮据紧张、不谙世事的“雏儿”,便又道:“我看你啊,穿的破破烂烂的,估计家里也挺缺钱吧……嗯,这脸也长得也挺周正的……”说着,她又来了个不深不浅的停顿,“……不如,你就随我们家的小倌们——”
“夫人。”林渡还没等老母鸡说完,就愣头青似的打断了别人,老母鸡当即眉毛一皱。
“夫人……”他犹犹豫豫,仿佛说出那两个字都是极大的屈辱似的:“我……我不卖身。”
*
林渡不负众望地被赶了出来。
人间的帝京依旧自顾自地热闹,谁都不曾注意到,这儿有条刚找到窝的小狼狗,才住了没几天,就被一句“我不卖身”给逼走了。他那“周密详尽”的复仇计划还没进行到第一步就戛然而止,可笑得像个闷声闷气的耳光。
当然,这个“谁都不曾”是不包括檀言的。目睹全程的首席观众悠悠地想着:“嗯,想来这小鬼还是有点骨气,没被贫穷直接挫伤了原则。”
林渡兀自在街道上漫无目的的瞎逛,而檀言则是左顾右盼大饱了眼福。转眼间,林渡闷不吭声地走出了闹市,来到伸手不见五指的野郊,又辗转到了一个山间破庙。这摇摇欲坠的小庙是从前林渡惯常睡觉的地方,他本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充满屈辱不堪的住所,可当他被赶出来、手足无措之时,能想到得一夕安寝的地方,也只有这儿了。
“真可怜啊。”他自我嘲讽着。
破庙屋顶塌了半边,挂着积灰的蜘蛛网,中间供奉着一尊缺胳膊少腿、长着个鸡脖子不知哪路的野神。野神不受人待见,但对林渡这种无家可归的孩子却很是宽容。林渡找了一个炸毛的草蒲团,蜷曲着瘦小的身子,直接睡在了野神的脚下,随即又取出腰间的诛神剑,扯开裹剑的布,借着月光细细端详着,檀言看着他从若有所思到两眼无神,不知道这小孩又在神游些什么。
月光如水,蝉鸣不止。
林渡把小匕首抱在了怀里,轻轻闭上双眼。檀言在他怀里听着少年的心跳,感到一股细微的、暖融融的热流正熨帖着他的神识,让他很是滋润,而他的五感竟也是越发的敏锐了起来,仿佛被下了一剂春风化雨的良药。而与此同时,檀言发现自己竟逐渐能感受到剑身的存在,他试着扭一扭身体,便看见小匕首也在林渡怀中扭了一扭。
他陡然间明白了,不知为何,自己丢失的力量正在迅速地恢复着,而那股能量,竟像是来自于眼前这个小鬼!
所有的片段立刻在脑海里串成一条清晰的线,他瞬间搞清楚了前因后果——自己因失了剑魄能量不足,救了个人便直接沉睡,而他在沉睡期间,却一直在源源不断地吸食林渡的能量,林渡也因此法力尽失,沦落到给人类当杂役。他上古邪剑诛神与有着“纯血血威”的魔皇族出自同源,能量也是用的一个调调——真没想到,眼前这弱不禁风的小子竟还是个“皇家人士”。
自己吸人家的血,害他一个小皇子沦落到被凡人驱使,实在是不厚道。可转念一想,他只因救他一命而耗尽能量,人界里知恩图报不还讲究以身相许嘛,自己没要他的身,直接把能量讨回来,其实也不算过分……
而谁知,白惨惨的月光之下,此时的林渡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只见他脸色发青,身上稀稀疏疏的浮现出黑色的裂纹,冷汗涔涔,眉头难受地皱着,仿佛在经历一场噩梦。檀言知道,这是魔皇族原本的面貌:黑咒缠身,红瞳映世,想不到林渡被自己压榨得竟是“衣服”都穿不起了。他赶忙关小了能量的阀门,又试着将自身的能量输回林渡体内。黑咒像是落荒而逃的蛇般褪去,林渡的脸逐渐恢复了血色。
诛神剑在锻成之后,被上古天尊送给了魔皇族。想不到,如今竟是这小鬼竟成了他的主人。
月光下,檀言驱动自己的“身体”,抖落了那层丢人现眼的布,用黑檀木的剑柄拍了拍少年的面颊:“喂,小鬼,林渡!醒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