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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虽然早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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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早就有传闻后山有野狗出没,但真正见过它真面目的村民没几位,导致南风以为是有人故意在故弄玄虚。
她曾在后山晃悠那么多次也没遇见过一次,自然没把这传闻放在心上。
今日不幸一见,果真如传闻当中那般……凶神恶煞。
棕灰色的毛发油光发亮,脑袋上长了一个光秃秃的大疙瘩,携着一股躁腥味。
用屯里传言来说,后山的野狗是吃人肉的,它脑袋上那颗大疙瘩就是撞棺材撞的次数多了给撞出来的。
那巨大的野狗一步步靠近,不过比起她,对方好像对她手中的烤鱼更感兴趣。
眼睛里冒着渗人的绿光,一边走一边有口水滴在脚下的雪地上,可见烤肉对它的诱惑力多大。
南风看着这该扒皮的畜生,下意识的把烤鱼藏在自己的身后。
那野狗眼见南风自不量力,嘴巴竟露出个类似狞笑的弧度,身子微微下压,做出一个随时准备攻击的姿势,翘起来的尾巴都粗了一圈。
绕着洞口周围走了两步,随时都可能扑上来,用尖锐的爪子和牙齿撕碎她的身体。
赤手空拳?!虎口夺食?!
敢问谁有这个勇气吗?
南风自问是没有,识时务者为俊杰,只能含泪把烤鱼献上。
野狗绷紧的身体微微放松,炸毛的尾巴垂了下去,脑袋钻进洞口,张口就把烤鱼叼走,迈着欢快的步伐消失在雪地。
只留下南风眼睁睁看着她的食物被抢走,感觉人生达到了高.潮。
历经千辛万苦才完成的烤鱼,竟然被一只狗给抢走了,本以为这已经是够悲惨的一天,但事实证明它还可以雪上加霜。
回家途中,南风遇见了同村的俩小孩,手里提的可不就是她费尽心机捞上来的那条鱼。
原来她的鱼是被这俩小孩偷走的。
南风想都不想的就拦住他们俩个,指着鱼,一阵比划。
两小只倒也没有看见她就害怕的跑开,耐心解释道:“你是不是在问我们从哪儿弄的鱼?”
另一只急忙回道:“在河边的碎冰里找出来的,但是只有这一条啦!”
然后绕开她走了。
晴天霹雳,如果她当时在冰块里面翻找一下,也不至于落得个两鱼失空的场面。
被打击到体无完肤的南风回到薛家,等待她的自然是空荡荡的碗筷,连残羹剩饭都没有。
唯一安慰到她的大概会是薛小梅偷偷为她留下的一碗鱼汤。
——是的。
在薛振华和薛小冬各自提议对比中,薛家众人加以综合考虑,最终决定采用薛振华的提议,把鱼熬制成汤。
烧鱼当然好吃,但是巴掌大的鱼,一个人都不够吃,为了让全家人都能尝尝味道,还是决定把鱼煮成汤。
薛母的厨艺在以往的二十多年中从未有过进步,熬制出来的鱼汤带着浓重的腥味和苦味。
已经经历一连串打击的南风也不挑剔了,一口气全部喝完,她怕中途停下来会忍不住吐出来。
年鱼分完了,心心念念的鱼肉虽然没吃到,不过鱼腥倒是闻了不少,南风又被关在家里开始为薛小梅的婚礼做准备。
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嫁妆之类的,就目前薛家一穷二白的状况而言,能拿的出手的东西也不多,薛寡妇也不舍的,就连对方送来的柜子,薛寡妇都不想让她带走,这东西耐用着呢,说不定还能留给她的小重孙。
南风能做的就是帮薛小梅修补她的衣服。
针线活之类的当然难不倒从小就给芭比娃娃换装的南风,没多久就完成薛母交给她的任务,没等她歇歇,薛小莲直接扔过来一件完好的上衣让她缝补,南风摸了摸,觉得有点眼熟,不由好奇问:大姐,这件衣服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
南风还只是怀疑这衣服是她娘或是哪个姐的,颜色样式有够大妈的。
不想薛小莲同志翻了个白眼,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回道:“这件衣服是你的了。”
南风傻眼了,难怪她觉得这么眼熟,原来就是她刚来那会儿在薛小莲身上见过,薛小莲好像是从薛小梅手中接过来的,而薛小梅,似乎是从薛母那里继承的!
怪不得样式和颜色都让人一言难尽,原来真的是大妈款式。
南风简直难以相信。
因为她从小就是花枝招展的小公举,好像是从五六岁开始的吧,小伙伴们还在上树下水玩泥巴,她已经缠着家人要穿小皮鞋、小裙子了,并且还要求给她的芭比娃娃穿上精美的套装,以至于原本计划一月来探望她两次的母亲改成一月一次。
那时候她父母不过是大学的小职员,勉强糊口,却有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儿,可想而知他们的压力和艰难。
等到她被父母接回到身边,臭美的性子已经定型,等到她在高中接触到化妆这门“邪术”后,顿时惊为天人,顶着来自教导主任的压力,她连上早操都带着精致的妆容,哪怕是被段长单独拉出来批评都没能纠正她的错误,以至于每次班会过后,她那对大学教授父母就会被班主任要求留下,一通说教。
真惨!
只是她现在比他们更惨,每天穿着大妈款式的衣服招摇过市,颜值再高也经不住这么造啊!她还想凭借自己的颜值嫁入“豪门”呢!
人靠衣裳马靠鞍绝对不是一句空话,然南风认为自己哪怕披床单也是最靓的崽,但谁愿意出门披个床单,会拉低档次的好伐!
大妈爆款她是绝对不会套在身上。
她还想穿着漂亮的衣服出现在婚礼上,给接亲的城里人留下好印象,说不定某个小伙会被她的颜值打动,以死相逼非她不娶!
艺术通常都是来源于生活,几乎每一本狗血言情小说都会有这种情节出现,她期待并祈祷着!于是南风义正言辞的拒绝了薛小连的施舍,就是没衣服穿了,她也绝对不会穿着“大妈爆款”招摇过市!
薛小莲把她这副见了鬼的样子尽收眼底,讽刺道:“不想要?那就没衣服穿了,你以前的那些衣服全都被拿去抵债了!”
南风彻底傻眼了,世上竟有这样的骚操作,简直颠覆三观。
难以置信的目光从薛小莲身上慢慢的转到薛小梅身上。
薛小梅也是尴尬到不行,“你二姐说的没错。”
不仅是南风的,就连她的衣服也被抢走了,只剩下几件破的已经不能再破的衣服压箱。
南风简直是……日了狗了!
这日子没法过了!
连件体面的衣服都没有,不知道她现在自杀还来的及吗?
就在她考虑穿回去的可能性有多大时,余光瞥见薛小莲嘴角弯弯,一副‘我中奖但是谁都不能说的’销魂表情,顿时灵光乍现,南风突然机智的想起,既然她的衣服被拿去抵债,薛小莲的衣服也肯定被拿去抵债了,那么她怎么会有多余的衣服给她?
心里是这样想的,她也就问了出来。
薛小梅解释道:“我有些衣服不能穿了,就给了小莲,等到小莲不能穿了,再留给你。”
原来是缝缝补补又三年,南风算是彻底亲身体会了一把。
想想上辈子,她有一个专门的房间当衣帽间,毫无节制的买买买,导致衣柜很多还未穿过就没机会重见天日,而现在,衣服穿破了都不能换新的。
鲜血淋漓的对比,让她充满了心酸和委屈。
然而更心酸的是,南风发现这衣服破的根本没办法回炉重造,作为一名从小就热衷于芭比的小仙女,手工活就是她为数不多的长项。
技术虽然不能和那些顶级的裁缝大师相比,但也绝对能秒杀大部分都市女性。
连她这样的手艺都不能挽救的衣服竟然还要穿在身上!
南风很夸张的颤抖了一下,同时还不着痕迹的看了看两个姐姐。
哪怕再惊艳的容貌,没有了装饰美丽的外在物件,也会折扣几分。
南风觉得她姐“未老先衰”,都是衣服太破、颜色太旧导致的,她可不能向她们学习,即使成了村姑,她也要做最洋气的村花,老了都是美美的老仙女!
“不好好干活,两只眼睛嘀哩咕噜转什么呢?”
薛小莲像个尽职尽责的后妈,及时打断了南风的心不在焉。
南风听话的收回视线,老实干活,认认真真的用白线在破损的地方绣朵简易小花。
衣服还是一如既往地破,但档次明显比之前提升了不少。
从“大妈爆款”转变成时髦的“大妈爆款”。
南风很满意。
薛小莲眼尖,拿过衣裳,对着光瞅了瞅,有点诧异,“三丫你竟然拿线绣花,要是让娘知道,不得剥你一层皮!”
薛母抠门起来也是一毛不拔的,和薛二婶子不相上下。
薛小梅也凑过来看看:“挺好看的,没想到我们三丫还有这个技能。”
南风得意的仰起头。
薛小莲盯着简易小花,越看越满意,将手里面的衣服塞给她,“三丫!给我也绣朵花!”
——你不是说娘不许让咱们浪费她的线。
薛小莲振振有词:“你懂什么?我是为了帮你分散咱娘的注意力才让你在上面绣花,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也只有薛小莲能说出这么厚脸无耻的话!她活了两辈子,也没见过那么厚脸皮的人。
——那我给大姐绣。
南风目光期待的望着薛小梅。
被南风那双小狗一样湿漉漉亮晶晶的眼睛盯上,薛小莲自然说不出拒绝的话,“只要不过分,你想绣就绣。”
“大姐~”语气缠绵又幽怨。
薛小梅无奈:“既然绣了,那就帮你二姐也绣朵吧!”
薛小莲脸色顿时多云转晴,南风哼哼唧唧的给了她个白眼。
果不其然,薛母知道她们在衣服上绣花的事情,大发雷霆,鼻孔蹭蹭的变大,不知道的还以为她钱被偷了。
倒是薛小莲的反应有些出乎南风的预料,竟然一力承担下来,本以为她是转性了,不过南风发现自己想的太甜。
薛小莲之所以认罪,一来可以讨好薛小梅,不久之后她就会嫁进城里,以后少不了她帮忙的地方,二来不能得罪南风,毕竟有把柄在她手中。
怎么高深的问题南风自然是想不到,还是以后她向某人炫耀她的才智时,被他逐个分析,才搞明白薛小莲的用心良苦。
装逼不成反□□,当时南风恨不得把远在千里之外的薛小莲揪出来狠狠地唾弃一番,她咋就那么多心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