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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书生(7) ...

  •   再喝一口鸡汤,嚯!真香!

      半炷香的工夫,一大碗鸡汤已经见了底,心上人做的就是不一样!

      钟老爷回来时,秦敬已经文思泉涌,之前眉头紧蹙的模样已经荡然无存了。不禁感慨道:爱情的力量还真是伟大啊!

      特别是注意到桌上的一大只空碗,钟老爷的感慨更深了。

      “四儿,给我倒杯水。”

      一跑进院门,灵秀便迫不及待喊道。

      秦敬唇上的鸡汤味还附在自己嘴巴上,有股说不出来的别扭感。灵秀拿了帕子,蘸水擦拭,一遍又一遍,直到嘴唇被擦得通红,才罢手。

      四儿见状,问道:“小姐这是怎么了?怎么擦掉了唇脂?”

      “没什么,就是早上没涂好。”灵秀笑道,自然地毫无痕迹。

      虽然感到奇怪,但四儿也只是点点头。

      秦敬不知不觉地就待到了傍晚,外面的天空五颜六色地布满了霞光,柔美而娇媚,让人只恨夕阳的余晖不能睡。

      “时候不早了,秦公子,今日就到这里吧,秦公子的见识学识,出乎我的意料,小小年纪就有这番见解,实在是不容易。“钟老爷真诚地赞许道,一向惜才的他,决定要好好培养秦敬这个可塑之才。

      “晚辈有一事,还请翰林大人作主。”秦敬咬咬牙,决心向钟老爷提亲。

      “何事?”钟青云闻言,抬头望向他。

      “晚辈……晚辈倾心钟姑娘钟灵秀久矣,只是自知身份地位配不上钟姑娘,所以才从未鼓起勇气,今日,我斗胆提亲,相思甚苦,还望,望钟大人成全。”他直挺挺地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神情恳切。

      钟青云似乎并无意外,表情凝重,他并不是个看重门第的老古板,更何况他如此欣赏秦敬的才华,将灵秀许配给他,似乎并无不妥,甚至比许给任何人都来的让他更安心。他看的出来,秦敬是个老实孩子。

      只是,他就这么一个灵秀,如何舍得割舍?灵秀出生时,生的珠圆玉润,秀丽精致,像个瓷娃娃,让他这个老父亲爱不释手,疼爱至今。

      还有,灵秀她自己能同意吗?照如今看来,怕是秦公子也是女儿的心之所向,既如此,还有甚么可谈论的?女儿幸福,便是他一生的夙愿了!

      钟老爷漫不经心地拨弄着那块上好的墨,“门第之差,我向来不在乎,若你与小女真心相爱,我也不会为难你,婚姻大事,事关灵秀一生之幸福,此事,我还得和小女商量商量。”

      “好!晚辈谢过大人。”喜悦之情跃然浮现于脸庞,一路雀跃。

      钟青云无奈地笑着摇摇头,想当年,追灵秀她妈时,自己也是这副傻样儿。

      她终究是我的女人。

      星光璀璨,晚上用过饭后,钟青云让两个女儿和夫人别忙走,有要事宣布。

      “今日秦敬向我提亲了,说喜欢灵秀。”钟老爷嘴角微微上扬,秦敬确实是个不错的归宿。

      闻言,三人先是一惊,灵秀倒是没有想到这个秦敬竟然会这么快提亲,看来纯情男还是不能乱调戏啊!这进展未免有些快了。灵秀扶额。

      “什么?!是那个新科状元秦敬吗?”钟雨烟一脸惊诧,见父亲点点头,下巴都快要惊地掉地了。

      “哎呀,状元好呀,是个有才气的,可惜,听说他是个乡野小子,咱们灵秀嫁过去,可是要受委屈的,我看还是算了吧。”大夫人细细思索道,眉头紧锁。

      “你懂什么!妇人之见,那小子真是个百年难得一见的人才啊!将来必定能在官场上混出一番天地来,什么门当户对都不重要。”钟老爷斥道。

      “我也是为了咱们灵秀好,若是找个门当户对的如意郎君,她也就能少受点苦了,你难道舍地让女儿去受苦?”

      女儿家的心思,自然女儿最懂,还没等钟老爷接话,鼓着腮帮子先反驳道:“娘,你这就不对了,你怎知姐姐若嫁过去不是享福的?而且人家秦公子现在是状元,父亲在朝中多多提拔不就好了?才子配佳人,多好啊!”两眼闪着亮光,似乎自己也在期待一个才子。

      灵秀不说话,一边默默听着,一边夹了块糖糕藕吃,就由着她们争得面红耳赤,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姐姐你怎么也得说句话啊,你难道就真不关心你的终身大事了?”雨烟看不得灵秀这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全家人都在为她伤脑筋,她倒是一身轻松。

      筷子一顿,灵秀怪不好意思地放下了刚夹起的一块红烧狮子头,“嘿嘿~妹妹这话说的,我怎能不上心呢?这种事嘛,我一个女儿家家的,怪不害臊的,更何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亲母亲同意了,我自然无话。”说着,羞涩一笑,全家人都被她这副样子逗笑了。

      这套说辞冠冕堂皇,灵秀自然知道钟青云的秉性,就是拿准了他对秦敬的心思,她巴不得父亲把自己许给秦敬呢!

      大夫人乐得戳了戳她的脑门,道:“就你贫嘴。”

      灵秀嘟嘴,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般。雨烟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拉着老爷的手,指着姐姐。

      钟青云似有感慨之状,甚是欣慰,女儿现在能说能笑的,身子终于恢复了。他说不出来,总觉得女儿较之以前,像是变了个人,不过,他更喜欢现在这个活泼灵动的灵秀。

      “秦敬温文尔雅,会是个不错的夫婿,我看人的眼光一向好得很,那就……这样定了?”钟老爷看向灵秀,眼神充满宠爱。

      “但凭爹爹作主。”

      回去后,钟灵秀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越想越不对,凭什么他想娶她就上赶着嫁?就凭钟灵秀这副皮囊相貌,多少皇亲贵胄垂涎,这么轻易就被他娶了?

      不行不行!

      怕是原主知道了也得在出嫁那天,气得跳出来泼妇骂街了!

      【系统提示音】好感度70%

      大半夜的秦敬也没睡?这瓜娃子脑补了什么,好嘛,怎么好感度还给弄没了,灵秀一骨碌爬了起来,一把掀开被子,挑灯,溜到书桌旁,铺开洁白的宣纸。

      眼中泛着狡黠的光,好小子,姐姐今天就教你什么叫“谈恋爱”。

      一大早,秦敬还没踏出状元府的大门槛,门仆便赶上前来,呈上一封信,说是一个婢女,天没亮就送过来了。

      婢女?

      信封上什么也没写,打开信纸,映入眼帘的是几行赏心悦目的簪花小楷,是她!

      “秦公子,见字如面,为我做十件事,合乎心意便以身相许,若应允,今日,赠我一束公子以为最娇美的花。

      手制不住地颤动,昨夜辗转难眠,原以为注定是黄粱一梦,不曾想,心上人马上就要成为枕边人了!!!

      小心翼翼折好信,往胸口的袋子里一插,还有股淡淡的胭脂香味。

      马不停蹄地,秦敬从东市花卉店一路逛到西市,挑的眼花缭乱,货比三家,终觉牡丹芍药之类的,都不足以衬出她灵动出尘,而又动人心魄的美。

      阳光从头顶正上方,晒得他额头上沥出了一颗颗细密的汗珠,这才意识到,都晌午了。

      钟灵秀在家,左等又等不见人影,这人不会这么没耐心吧?是弃权选手?气的“哼“一声,自顾自地蒙头大睡,可怎么也入不了眠。

      四儿在一旁干着急,她家小姐平日里,午睡比吃饭都大,暗暗祈祷:“秦公子,你可别辜负我对你的期望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书生(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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