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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古早文风 我倚在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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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倚在酒吧一角,垂着眼冷冷淡淡地把玩着手中晶莹剔透的高脚杯。
此间灯光忽明忽暗,昏沉的色调直叫我发昏。
耳旁似乎是情侣间刻意放缓的缱绻语调,又似乎有买醉之人模模糊糊的低语哀思,醉鬼压抑至极的朦胧爱意。所以我来做什么
我皱着眉用我那已不甚清晰的脑子想了好一-会儿,终于恍然大悟。
我是个不入流的十八线小歌手,可惜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当下在此间卖唱以苟且偷生。
我可能醉了。
我嗤笑一声,摇摇晃晃地上了台。
灯光过于暗沉了。
我漫不经心地开腔,漫不经心地拨弄着手中的吉他。我摇摇晃晃地下了台。
“别走!”
有人很用力地拉住了我的袖子。
我挑眉,转身。
一个大男孩,长得很乖,乖的有些呆呆的。
我瞅瞅他头上一晃一晃的呆毛,终于屈尊就卑轻启我高贵的嘴皮子。
“有事”
“我认得你!”
他欣喜又急切地开口,抖抖索索间已将自己卖得干干净净。
他说他认得我,我出道那年他曾为我应援,认认真真追完了我所有不入流的综艺和节目。
他说他是个略有薄钱的小经济人,最近筹备了自己的一家工作室。
他说他一直记挂着我。
简直心酸到令人落泪。
不想竟有人还记得我。
一于是我假惺惺地,象征性地抹抹泪,状若亲切地问他是否需要鄙人献唱一首。
一毕竟如你所见,我实在是个不入流的小明星。
他摇了摇头,眼睛很亮。
“我要签下你!
而我只觉得下巴都要掉下来。
哟。
这究竟是哪儿来的天真小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