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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惑 ...

  •   雪乐真取下桃木剑,又各处检查一番,正要出门,忽听见大门口传来一个陌生人的声音:“呀,雪家怎么成这样子了!?”雪乐真一看,原来有两个人,一男一女,面像很相似,原来女的名叫孙湘雨,只有十岁,男的叫孙星坤,比她大六岁,乃是“孙家”孙汶的子女。孙家和雪家只隔了两条街,雪丁兰他们早已到了,孙汶得知雪乐真还呆在雪府,道:“最近云春可不安宁,星坤、湘雨,你们快去领乐真来,雪府刚遭了强盗,他一个人恐不安全。”崔淮听了一笑,“这你可不必担心了,我这小舅子本事大着呢,不仅会使剑,还会法术,一般人可伤不了他。”雪宪敏当初只告诉过他,雪乐真离家出走了,却不知道他去往何方,这事一直是他心中的痛处,所以孙汶也没多问,想必在外这许多年,有不少奇遇,“无妨,反正也要到晚饭时候了,就让星坤、湘雨去叫他来,一齐吃饭。”二人这便去了。雪丁兰又道,我去向沈妹妹学做饭。”
      “两个小屁孩来干嘛?”
      孙湘雨人有些害羞,躲在哥哥身后偷瞄雪乐真,看到他手中那把桃木剑时,眼睛一亮。孙星坤则笑嘻嘻的,道:“吃饭!”雪乐真一挑眉:“吃什么?”孙星坤道:“跟我来就知道了。”雪乐真一笑,“带路。”说完走到孙湘雨身旁,道:“别怕,这个给你,要玩吗?”把桃木剑递给她,她接过,饶有兴趣地摆弄着。“谢谢哥哥。”孙湘雨小脸红扑扑的,孙星衍替她道的谢,作为二哥,他最疼自己这小妹了。
      到时,孙汶的妻子沈凝和雪丁兰正在摆饭,“你们回来了,快来坐下吃饭了。”沈凝是个才女,却不是个美人,生了三个孩子后,身材走了样,脸上也没年轻时光鲜了,但一身脱俗气质,让她与平常的中年妇女又有不同。孙沈夫妻二人曾在雪家做过私塾先生,雪乐真感觉到他二人目光一直往自己身上瞟,料想是觉得自己比小时候变化了很多。“沈先生,孙先生,乐弟回家这几天,诸事缠身,未来拜访二位,可别生气。”雪丁兰在崔淮身旁坐下。沈凝笑道:“怎会,丁兰姐这么说可见外了。”孙汶也笑着说:“是啊,知晓乐真平安无事,我们也就安心了。”
      雪乐真也跟着客套了几句,便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吃饭上了。雪宪敏在床上躺着,还未醒来,杜管家已经买了药。“杜伯,你先去吃饭,我来煎药吧。”雪丁兰道。然而杜管家坚持,这事他做就好。虽然都是些家常菜,像萝卜青菜红烧肉一类的,但他与剑仙常吃野味,像烧鸡烤兔,相较之下又是另一番风味。众人边吃饭,边说起此次“你们都到这里来,那雪府岂不是没人看守了?”孙汶问。崔淮道:“来孙先生家之前,我已经找了几个人去守着了。”雪乐真一听,抬起头来,道:“我还在家里的时候,没见着有人来啊。”孙星坤和孙湘雨赞同地也点了点头。
      孙汶听他这么说,又想起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越想越担心,道:“呀,这不会又有什么意外吧?”沈凝见他面带忧虑神色,忍不住笑了起来,拍了拍他的肩,“你老是杞人忧天,愁眉紧锁的,应该多向星坤学学,多笑笑。”孙星坤听见沈凝夸她,有些得意,忍不住也参与到他们的谈话中:“娘总是夸崔阿叔做事稳妥,我觉得应该不是意外,而是另有原因吧。”崔淮摇了摇头,道:“稳妥什么的,这些都是跟阿兰学的。”雪丁兰道:“我让他找的,其实是家父之前安排在外的一些保镖,他们之所以会迟到,该是因为得先到衙门去牵狗。”
      雪丁兰看了眼正在煎药的杜管家,又看了躺在床上的雪宪敏一眼,道:“还是父亲想得周到,早在外面雇了保镖,又和衙门交代过,好像早料到会发生这事一样。”沈凝疑惑:“牵狗做什么呢?”雪乐真吃饱了,擦了擦嘴,道:“因为比起人用眼睛盯着,狗鼻子更灵啊,要是再有谁进去,狗闻到气味就会吠叫。”沈凝道了声原来如此。
      “我已吃完,先走了。”雪乐真起身,却被雪丁兰一声叫住:“没心没肺的臭小子,来了都不看眼自己爹吗?”雪乐真这才看了眼雪宪敏,因为习武修仙的缘故,视力比普通人好很多,因此一下就看出他爹呼吸平稳,睡容安详,应该不过多久就醒了。“看完了,你闭嘴,我走了。”敷衍地说完这句话,他就走了,完全忽略身后雪丁兰的骂声。饭卓上气氛突然有些僵持,“见笑了,这臭小子真是不知礼数,一身野性子。”雪丁兰好像恍然不觉自己方才的失态,众人则忙打哈哈,孙湘雨吃得少,吃完就拿着桃木剑,独自到院里一棵桃树下玩去了。
      雪乐真出来后,先是寻了一处无人的小巷,足尖点地,跃到一面墙上,此时天已黑了,但一轮朗月当空照,在大地上洒下一片银辉,他像只大猫似的,蹲在墙上,望着地上自己的影子,口中喃喃念着:“玄功,正功。”待路人走过后,他才直起身来,自言自语:“先去府上看看。”到得雪府,发现四周内里的确都有人看守,那些保镖着黑色短衣,身材魁梧,几人站岗,几人巡视,每人手里都提着条铁链子,链子另一头连在猎狗项圈上。他不敢考得太近,只是观望了一小会儿就离开了。“阴气重,四高中低的地方...得在子时之前找到那里。”他依照儿时的记忆,渐渐远离有人住的地方。“嗯?怎么走着走着,周围竟然起了浓雾?”
      雪乐真点起火折子,但火焰没过多久就熄灭了,但他没感觉到风啊,又点了两次,总算不在灭了。这一照,周围景象看得分明了些,只见路上有些车辙子,前方有很多树,记忆里,前面是一个片树林,树林里有一处种着很多斑竹,将一所茅屋围在中间,茅屋后是一条小溪,他记得小时候自己进入森林,循着水声走到上游,就能找到那所茅屋。他就是在那遇见剑仙的。许久之前,剑仙曾传授他《清罡气》,但因为未找到适宜练功之地,只得换学别的内功,剑仙多次提到,雪乐真的体质,修炼《清罡气》最为合适,而且若练成,可达到一般修炼者不可企及之高度,剑仙说,我本是便是修的这门内功,自然是十分了解,又因为你于此功的天赋,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才仍不住总是念叨这事。
      据他所知,剑仙在那茅屋居住过很长一段时间,那茅屋及里面桌椅之类的物件,很明显能看出是就地取材,自己动手做的。也就是说,剑仙在这地方亲自搭了座房子,为什么偏偏选在这个地方呢?雪乐真有一个猜想,即此地就是适宜练习《清罡气》之所在。会有此猜想,是因为剑仙在告诉他雪家会遭逢劫难之前,又提到了这门功法,以他对剑仙的了解,他让自己回来,绝对不可能只是因为这场劫难,他最后那句“大的虽不能保住什么,但你若尽力,至少可以保住一些东西。”一开始他以为这是让自己不要太固执,尽人事听天命就好了,但今日“偷盗”一事发生后,他便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了。剑仙口中的“人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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