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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日的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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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里,我好像从来没有正儿八经的过过生日。
甚至我怀疑,我们兄弟几个的出生日期老爸也都有可能记得不准确了,那毕竟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男人在这方面总是粗枝大叶的,而且还是老爸这样的男人。
更何况,我们是一群没有妈妈的小孩。
我对我的母亲几乎没有什么印象,她离开我的时候,我还很小。
我只记得她总是喜欢出去,很不喜欢收拾家,而且总是和爸爸吵架。有时候他们俩吵得厉害,爸爸气的砸东西,她就歇斯底里的尖叫。
每当这时候,我们兄弟四个就躲在砸的乱糟糟的房间的角落里,挤成一团,吓得瑟瑟发抖。这样的场景每隔几天,就会出现一次。
终于有一天,爸爸不在家,妈妈收拾了她所有的东西,拿走了家里仅剩的一点钱,走了。那时我还只有六岁,但是却很强烈地感觉到她这一走就不会再回来了。
那一天,雨下的很大。
她穿着高跟鞋,拎着一个箱子,撑着一把伞,在前面走的很快。我从家里面追出来,大声地喊她:
“妈妈,妈妈!”
可她却没有回头。
我于是冲进了雨里,追在她后面拼命地跑,一直追到很远很远的小巷子里。我一边跑一边呼喊她,她却始终没有看我一眼,就那样越走越远。
雨那么大,我一跤摔倒在了地上,膝盖也被磕的破了皮,火辣辣地疼。我的浑身都湿透了,眼泪和泥水在我的脸上糊成一片。我趴在雨水中,无力地伸出手,呼喊着她,希望妈妈能回转身把我拉起来。
但她始终没有回头,她在我的记忆中留下的最后的影像,就是那决然而去的背影。
从那一天开始,如果有人问我:
“阿孝,你妈妈呢?”
我就斩钉截铁地回答:
“她死了!”
爸爸总是四处打听她的消息,想要把她找回来。我心里却暗暗地觉得没有一点必要,因为在她一去不回头的那一天,在我心里她就是个陌生人了。
后来又过了很多年,爸爸打听到她在澳门,就专程跑去找她。不过,最后他还是一个人回来的。
我早就知道她是不会回来的了。即使她回来,我也不会再喊她妈妈。
爸爸说她在澳门做了舞女,我心里清楚那是爸爸骗我们的,她大约是做了妓~女。
她那样的女人,若不是靠自己的身体,怎么能有办法谋生呢?
奇怪的是,此后的那么多年我从来也没有一次想到她。哪怕是老爸坐牢我们兄弟几个四处流浪的那些年,我都没有想起来自己也曾有过妈妈。
她从来也不爱我们。一个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跑去做妓~女的人,又怎么配当母亲呢?
如果说,没有母亲的小孩一般都过得比较苦,那我们兄弟几个小时候简直就好像从来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
我们住的地方又小又破,因为没有人收拾,总是乱糟糟的。蟑螂和老鼠简直把那里当成它们自己的家,大白天的也在屋子里爬来爬去。
我们最怕的是刮台风下雨,黑漆漆的夜里,我们连蜡烛都点不起,只能挤在一起听屋顶上的破洞滴滴答答地漏着水。
我们浑身上下没有一件好衣服,不是穿着破了很多洞的上衣,就是穿着补了很多次的裤子。
有一次,老二从学校哭着回来,说再也不去上学了。原来,学校里有个大孩子把他裤子扯了下来,让他当众露了屁股。他里面根本没有穿内裤,因为我们根本没有钱买。
为了给他出气,我在放学的时候拦住了那个大孩子的路,和他打了起来。他比我高,比我壮,但是我比他拼命。
最后,他被我打的鼻青脸肿,哭的抽抽搭搭的像个小姑娘。我也挂了彩,不但擦伤了胳膊,原本烂了洞的衣服也被扯得更破了。
那一天,是我的生日,我十一岁。
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收到了生日礼物,一本圣经。
我记得,在方家大宅的草地上,她穿着美丽整洁的裙子和我坐在一起,像是画片上才会出现的那种小公主。我上学的学校,也有很多年纪差不多的小女生,但是她们谁也没有婷婷这样可爱又善良。其实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心里很快乐,但是却故意装作一副不在乎的模样。
她紧挨着我坐在草地上,一点也没有嫌弃我身上又脏又破的衣服,还帮我受伤的手臂涂上了药水。她把药水擦到我破损的皮肤上时,疼得我龇牙咧嘴,我也忍住了一声没吭。
“贱婆婆说今天是你的生日,我把这本书送给你。”
她从屋子里再次出现时,笑盈盈地看着我,费力地抱着一本硕大无比的书。
这么厚的书,得看到什么时候?
我有点郁闷地想,但还是伸手接了过来。打开书页,上面是她漂亮的字迹:
“送给孝蟹,方婷,1972。”
她靠着我也坐了下来:
“那你以后长大不能再欺负人了,不然我就不和你玩啦。”
我倔强地扭过脸,没有说话,但是我自己知道已经在心里答应了她。
只不过,后来的那十数年里,我并没有做到。非但没有做到,并且已经在相反的道路上走的越来越远。但是,我一直都没有丢掉那本圣经。
在一个人的时候,我常常会打开那本圣经翻看。
当然那并不是因为我相信,这世界上真的存在着神,真的有好人。
如果他们真的存在的话,为什么从来没有听见我在绝望中那一次一次乞求和呼喊呢?
为什么在我濒临绝境的时候,从来没有帮过我呢?
我心里嘲讽地冷笑着,手指却一次次摩挲过扉页上那漂亮的字迹。我其实只是想知道,婷婷她究竟希望我成为什么样的人?
也许,我这样手染鲜血的人竟然藏有这样一本圣经,会让人感到有些荒唐。
但是,不论在那十数年里,曾有过多少刀口舔血的日子,在我心里却一直都存着一个渺茫的希望:
我总想着,有一天,当我足够强大,足够有资本,足够有能力的时候,就一定会按照她曾经希望我的那样做个好人。
那时候,我一定会放下我手里的刀,洗清我身上的血迹,做一个受人尊敬,而不是被人惧怕的人。
我不知道那一天是什么时候,但是我告诉自己那一天一定会来的。
那个时候,如果能再见到她,我就会告诉她:
婷婷,你看,我早就不再欺负人了!
那么,你可不可以,还像小时候一样,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