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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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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慢慢转凉,初父初母多次来电问初妺什么时候回家,每次初妺都含糊过去了。
一年前的车祸几乎带走了初妺所有的希望,车祸留下了左腿的后遗症,伤筋动骨,即使现在腿上只留下了暗红色的疤痕,但每逢阴天下雨,天气转凉,伤口就会隐隐作痛。那几乎是初妺这二十多年来唯一的一次噩梦,不同于外婆去世时的歇斯底里,车祸带给初妺几乎是很隐忍的,像一块巨大的黑布罩在初妺的心上。
那就像是与死亡擦肩而过的感觉吧,所有的事情就像是世界末日般,巨大的,根本没有一丝挣扎的余地。
没有响声,没有尖叫,没有歇斯底里。
那是满满的绝望啊。
初妺睁开眼睛,酒店窗外下的淅淅沥沥的雨。原本来S市是想要好好转一转的,可如今到这快一周了,雨就下了三天。每天出去都是奔着好吃的去,回来的时候淋的潮潮的湿湿的而归。
也许注定和S市无缘吧。初妺这么告诉自己,看了看手机上妈妈的短信,叹了口气,决定这两天就回家。
决定了行程,抱着对这城市的一丝不舍得,初妺决定再去吃一次米家米粉,如果雨还是不停也许可以再去一次迷之书吧见一见那个有意思的老板。
今天初妺来的早,所以米粉店的人也不是很多。交了钱报了自己的食物,初妺便进店找位置。
那个穿着格子衫正吃的吸溜吸溜的言姝是被初妺一眼看到的。看着她身边空荡荡的,想着和原来和自己一样孤单的食客,初妺便像言姝走过去。
“小姐,请问这里有人么?”初妺礼貌性的问道。
“没有。”言姝嘴里塞着米粉,含糊的说道。
说完,转念想了想,这声音好像很熟悉,抬起头便看见初妺初妺坐在对面,托腮含笑看着她。
“原来是你诶。”言姝满脸的惊喜,这几天多亏了初妺,码字从未如此顺利过。原本那天还在想,怎么就没留一个联系方式呢,不仅可以了解了解找灵感也算是多交了一个朋友。
今天的初妺穿着藏蓝色的毛衣,头发扎了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整个人看起来很清爽。虽然没有前些日子的灵气,可看起来像个十足的邻家女孩。
初妺笑了笑,“还真是巧,原本打算吃了米粉去书吧呢。”
言姝一听,不禁大喜,捧起碗喝了一口汤,满足的擦擦嘴。
“好呀,那我等等你,一会我们一同去?”
初妺点点头。
服务员端来了热腾腾的米粉,初妺拿了筷子拌拌表面的香菜,准备下口时,余光却看到了正托着腮一脸盎然看着自己的言姝。不禁有些脸红尴尬,想了想,开口,“我叫初妺。”
“言姝。”
……
初妺低着头吃米粉,因为在“注视”下,所以吃的格外认真。
吃过饭,两人一起到了迷之书吧,言姝极其豪爽的不仅让初妺即兴畅饮,还拉着初妺说书吧里的书哪本初妺看上了,随便拿。
代价么,就是陪这个最近笔耕不辍的作者聊聊天。
原本也只是为了找灵感,可言姝的生活让初妺感兴趣之极。这个从小生活在大城市里的大小姐,根本不能明白小城市里的青葱山林小河流水,甚至对初妺说的蒸野菜都感兴趣的边听边咽口水,总的来说,初妺见过的,言姝都甚是好奇。
言姝说:“初妺你给我留一个联系方式吧,以后我经常给你打电话你跟我分享这些好玩的事好么?”
初妺点点头,说:“好。”
临近傍晚,言姝接了言夙的电话说要一起回家,言姝只能恋恋不舍和初妺告别。言姝说:“我哥哥下班了要接我一起回家了,初妺你可不能忘了我,毕竟我请你喝了这么多奶茶。”
初妺无奈了,明明是大小姐你非要让喝的,不喝恨不得就是不给你面子,如今倒是自己上了套承了你的情。
奈何吃人嘴短,只能点点头,说:“好的,言姝,我不会忘了你的,也不会忘了你这么多奶茶的。”
言姝高高兴兴跑出去找到言夙的车就往里面钻,初妺裹紧外套想着S市的晚上真冷,这么多的高楼大厦也不挡风。
在S市的这几天,除了感觉冷也就是觉得大街上的人多,车多,然后,也就没什么了。初妺总安慰自己说,经过大风大浪的人都已经把钱财,地位置之身外了。可在接了一通电话之后,却再也没有这么释然了。
来电是高中同学,记不得高中的哪一个面庞了,只记得这人应该是当时班里的班长。他在电话里说,“初妺,你好啊,最近过的好不好,我是你高中的班长啊,我叫凌志齐。”
初妺说,“你好你好,我记得你啊。”可转念,怎么也想不起来。
“噢,感谢你记得之恩啊,是这样的我下个月十号结婚呢,你有时间来么?”
初妺稍稍有些尴尬,却又不得不应声,“那我尽量去吧,恭喜恭喜啊。”
“哎,我听说你上了F大啊,还不错的学校,比我强多了,哎当时落榜就没考大学了,只能早早结婚了。当时我们班考上大学的人挺多的啊,但是好的学校可不多,初妺我记得你当时学习就挺好的啊……”
凌志齐的滔滔不绝,终是让初妺想起来了,班里那个生活班长,人称话唠齐。原本高中没怎么说过话打过交道,可凌志齐是典型的自来熟,话闸一打开便难关上了。初妺很头疼,但看看大街上各色各样的人都不疾不徐的去往自己的目的地,好像也只有自己,没什么事情,除了耗时间,好像也没什么事可以做。这样想着,便安慰自己,认真倾听电话那端凌志齐唠的家长里短。
“哎,初妺,对了,你当时高三和那个十班的谈恋爱的那个人叫什么啊?噢,对,好像是叫江俞楚是吧,听说他也考上大学了是吧,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啊?”凌志齐的大脑简直有如神助,高中的事情,各种八卦,此时都如江水滔滔不绝的汇入脑海。
江俞楚。
江俞楚啊。
初妺的耳朵好像有些短暂的失聪,脑海里叫嚣着刺耳的声音,神经仿佛都扭转着,缩成了一团。
几乎是很费力的,初妺慢慢的说,“我们分手了呢,凌班长,我现在手头上有点事情,不能多聊了,等你大喜的时候我一定过去捧场。”
凌志齐听初妺的语气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说好,末了,他又说,“分了挺可惜。”
初妺捏着手机把手指捏到痛,无力的蹲在路边,眼前是刺眼的光亮,一幕一幕,早已不记得呼吸是怎样的频率,只能咬着自己的胳膊用疼痛来让自己清醒。
那蜿蜒在记忆深处的毒蔓,又是如此的轻松地,不留余地,让初妺的身子快要支离破碎。江俞楚,江俞楚啊,不会有人知道这三个字对于初妺来说意味着什么。
十九岁迎来的初恋,二十一岁迎来的灭顶之灾。
那便是初妺对那段日子所有的诠释。
夜晚的S市,大街上霓虹灯映照的灯火通明,一个年轻女孩在路边冻得哆哆嗦嗦卖着香薰蜡烛。
君执的车原本疾驰而过,可过了一会,银灰色的车又倒了过来,停在路边,便能看见那穿红色毛衣的女孩,大概17,18岁的样子,冻得哆哆嗦嗦,双手不停的搓着给自己取暖。
“这些蜡烛我都要了,多少钱?”君执下了车,到年轻女孩面前,问道。
那女孩明显被吓到了,面前的男人高高大大,那张脸简直可以用魅惑众生来形容。一时间脸红了,支支吾吾,害羞的说:“给你个优惠,300整好么?”
君执叹了口气,从皮夹里拿出400给了女孩,接过蜡烛之后,又看了看害羞的脸已经埋到胸前的女孩。想到言姝给自己看过的她写的那些言情小说,不禁叹了口气。
“天冷赶紧回家,还有,少看言情小说多读书吧。”
女孩几乎是一瞬间被冷水泼醒的样子,撇了撇嘴,轻声应了一声便跑走了。
君执打开车门,一蜂拥的把手中的袋子放到车后座,想着过几日让秘书把这些东西看看分下来给员工当福利。又想到刚刚女孩的样子,君执不禁感叹,现在的年轻女孩真是被言情小说荼毒不轻,可想起来言姝书中写的霸道总裁爱上单纯小女生的段子不禁笑了起来。
想来,自己也算是霸道总裁了,几乎圈里的人都知道君执喜欢穿红衣服的女人,也几乎大家都知道君执对年轻女孩绝对算是绅士之极了。可却不知道君执为何对红衣服情有独钟,为何对年轻女孩绅士之极。
怕是只有君执自己知道了,善待那些女孩,也希望某时某刻当他的小女孩也是如今的处境,也有人这样善待她吧。这算是一种精神寄托吧,就像善待那些老人,小孩,也希望自己的家人也能得到这样的关怀。
可如果她也喜欢言情小说的戏码,我是不是也要极其配合,演一段霸道总裁扑倒小女孩的戏码?君执想着,脑补了这样一出画面,嘴角也不由得弯了起来,就连眉眼也都温柔的好似这街道的柔和的霓虹灯。
如果她喜欢,那他也会做吧,哪怕烽火戏诸侯为博红颜一笑,怕是也心甘情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