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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我一手贴在她柔软的发丝上,一手贴在她冰凉的脸庞,看着她眼、唇没有一丝血色,鼻子里没有一丝呼吸,我依旧没忍住,眼泪扑簌簌向下滚。
      “林依九,”声音呜咽着,手不住颤抖,可我已经是在极力克制了。
      “林依九,你醒醒。你醒醒啊,我是李事。你快醒过来,看看我啊。我现在赚钱了,昨天刚买了三本书备考,相信我,不久之后我就能高中。到时候,我去接你,与你成亲。”
      说到最后,始终得不到她任何一点答复,我知道她现在若清醒着,一定会答复我,哪怕是拒绝。实在难受,我扑在她冰冷的外衣上,泣不成声。
      平淡舒适的日子过太久了,人就会麻木,什么追求都没有了,意志极容易陷入消极。自她离世后,我看书的欲望一下子没了,把买的那几本书全烧了,拼命干活,并不是为了转移悲伤的心情,而是为了一个恶毒的计划。
      我要惩治那个酒店老板。磨刀不误砍柴工,皇天不负苦人心,那酒楼老板聘请我为他年久失修的酒楼翻新。全部翻修一遍,竟然让我发现一间密室,里面有不少姑娘。原来这个酒楼老板表面做着酒水生意,暗地里贩卖女子。后来,我才知道,林依九是在这条镇上逛大街时,被他们从背后袭击装进大麻袋,原本准备拿去贩卖,却被贩主给盯上。
      我不知道林依九为什么独自一人从大老远跑来这里,因为,我并未向她提过我有来这里的意向,或者给她写信,或许是她来这里办事,机缘巧合到了一条镇上,但我敢肯定,她一直未出嫁一定是因为我。
      人很容易颓丧,特别是什么目标都没了,衣着头发也渐渐懒得打理,趋近一个乞丐。我自己都快忘记讨饭多少年。直到冥冥中,讨饭到林依九的故乡,从她旁系亲属的妹妹,扔出的不要的陈旧木盒里得到的信封,我才知道她为什么会恰好到我所在的镇上。
      这木盒是林依九临走时留下的,她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否和她所处一样祥和,不确定能不能回来,也不确定能不能找到我,留下这些信,就是怕我回来后以为她嫁人了。
      这些密密麻麻的字像蚂蚁似的抓着我的心,看完后,我抱着哭了很久很久。没了阿姐,没了她,人世间早无牵无挂。
      “咱家什么时候有尊泥像的?”
      “小姐,很久了,自从我七岁那年入府就看见了。”
      “梦管家,应该算是古董了吧,”她伸手过去准备摸,却被管家一把抱起来。
      “泥巴做的能值几个钱,别管了,别脏了小姐的手,你林祖母八十大寿,特意给你们准备了好吃的糕点,进府吃甜点去。”
      我的两个眼珠子一眨不眨,凝视着林府家门口,看着门庭灯火通明,门匾大红大紫,再到白灯笼挂满院,再到门匾生锈。我也不知道这个姿势保持了多久,周围都种出花草,突然来了些人准备把这房子拆掉,我才稍微来了点人气,愤愤不平。
      你们拆了房子,那我的眼睛看哪里?
      对了,我为什么要顶着这里?
      过了很久,他们把我硬生生扔到一块垃圾堆旁,我还是没想起来。
      人为了保持正向情绪,善于把自己痛苦的经历在记忆中抹去,留下那些美好的、正面的,以更好的努力生活。
      周围全是垃圾,我忽然发觉自己该做点什么,动动手指,动动眼皮,然后下水洗个澡,再上街逛逛。
      我看着这些人的衣着,好像从没见过。曲曲折折打探了行情才知道现在是唐初二年,与我那年算下来隔七百年。
      天啦!我活了七百年?
      我让那个说书的先生打了我一耳光。
      “啪”的清脆一声。
      “......”是真的。
      我捂住绯红的半张脸,站到人声鼎沸的大街上,扫视一圈圈。违背自然规律,逃脱世间万物的轮回法则,活了百年还没死!
      我莫名看向自己的手心,上面影影绰绰一个“生”字。
      长生?
      孟婆当日竟然赐我这么贵重的礼物,牛掰。简直神迹啊!
      “银子!”那说书先生忽然打断我颅内高潮。
      “......”
      “就知道,你个破叫化能有什么钱。看你每天来这里听我说书给我这冷场子捧场,给你个出路。县城招兵,你去试试。如若能进去,以后不愁吃不愁穿。”
      “谢谢。”
      “一直没见你说过话,我还以为你是哑巴。”
      “不是。那县城怎么走啊?”
      “往东,过了两座城池就是。坐车三月,走路......看我干什么,我没找你钱都算好的。”
      经常听他说书也得知他家里的情况,看出点他的品性。家里一个老母亲,帮人洗衣供他读书,他靠说书补贴家里。活脱脱的一个大孝子啊。对于金钱,我也不指望他,只习惯性地回视过去,他却说:“别可怜巴巴的看着我。”
      兴许是我以前不知注视哪里太久了,眼睛自带忧郁、深沉、可怜。没等我说出口,他忽然甩给我一个小袋子。我下意识接在手里。
      “这几个铜板,千里马是买不下来,一匹能骑的马没问题,”说完,他头也不回的走了,也不让我做下一步动作,回谢他,或是把银子还回去。不过我在心里暗自谢过他。
      莫名其妙的我买了匹马,过了两座城池到了说书先生口中的那座骁城。我除了说书先生给我的那袋铜板,身无分文,一整个袋子买了匹肥美的马,所以一路不吃不喝,到达城门时。我只是累得虚脱,那马却瘦骨嶙峋的饿死了。
      马刚买来时容光焕发,和入我手后垂垂老矣,精气不足,睡眠不足的模样天差地别,我觉得太对不住这匹马了,好歹是条生命。于是好生安葬了它。
      拖着疲惫的身子进了军营,十分诡异的被选中了。其他士兵入职前都有体格测序,但到了我这里,什么都免了。十分顺利的成为军营一员,每天有吃有喝,人就渐渐长了起来。
      让我入职的是瞎了一只左眼的某将军,虽说作为将军眼睛有疾,还长得五大三粗,一副海盗面,不太容易让人信服,但他的心没半点瑕疵,善良、仁慈、公平、公正。
      只可惜此人命不长,据大夫说因队伍操劳过度,才会于某日夜晚猝死。虽说与某将军只有一面之缘,但我很感谢他。恨不能每日为他念佛诵经。
      说来也奇怪,我是最后一个被他钦点入军队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原本会有两个甚至多个由他钦点入伍,只是某将军死在钦点第二位的当夜。新兵照例选上后还得授勋,这是自古的要求。而钦点原本是没有的,是某将军自己要求的,即我看上眼的,即可入队伍。
      这个士兵被选上后,需第二日清晨接受授勋。但换了一位将军,这个将军比较墨守成规,安分做事,不搞自私的想法,一切按照老规矩进行选兵。老规矩:升高1.75以上,身体健硕壮实、四肢齐全等。
      那即将授勋的男子因体格未达标,此事也就被暂时搁置了。而我,身高1.73,体态偏瘦,属于用手掐,都只能掐出皮和骨头的人,理应被纳入贬谪的行列。
      然而,当天授勋清晨,那将军只是多看了我几眼,除了眼神略微冷漠之外,居然没提及我半字。
      他宣讲结束后,我夹着一身冷汗出了营帐。外面寒风冷冽,我也没控制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双脚不住发软,只得依靠在一根柱子上。虽不知道什么原因被留下来,但首先以我这体格能被选上,还没被新任将军刷下去,一步步跟闯关似的,简直天命。
      我开启了新兵生活的日程,精彩传奇早被传得人尽皆知。
      每天割草喂马,吃饭睡觉,偶尔跑跑腿,在几个不出五十步内的营帐里传递消息,偶尔听听他们对我的羡慕,日子别提多潇洒滋润。
      我某日到厨房偷拿点甜点,那黄厨子似第一次听说进来的经历,当下感叹不已。
      “我就说,像你这么......”他没说出口,心照不宣,笑笑,继续道,“我还以为你是家里有某位在朝大官,或是与这牛将军之前就熟识。”
      “没有的事。”
      “我也觉得,不然也不能让你这位亲戚或者官宦子弟去做喂马的事。其实,我听说
      牛将军是上任将军的关门徒弟,兴许是念在师徒情,才把你留在这里。恭喜,恭喜,好日子近了。升官发财指日可待。”
      “言过其实了啊,像我这样子,这体格,在这里哪里有什么升官发财好日子哦,混日子而已。”
      “谁不知道牛将军重情重义,他既然没有按照规矩让你离开,还给你一个马厩的活,肯定是给你师傅的面子,那他都给你师傅面子,那这些将士能不给吗?虽然你和他并没有关系,但在旁人看来,你在他心中至少比很多将士的分量都重。”
      “我是说,自我成唯一一个钦点人之后,很多人的性情都变了,对我十分友善,甚至是恭敬。”
      想到这些日子所有人毕恭毕敬的面孔,连最爱欺负我的强哥都不屑与我作对,我咬了一口饼,越嚼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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