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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天开始当土匪 扑面的血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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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面的血腥,满地的狼藉,初春的树林中,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十个人。
死人见的不少,倒是不会被吓到,但复杂的情况还是让人不得不皱眉。
话说,我跟平常一样挎着包去上课,唯一不寻常点儿的是我选了一条平日里很少走的小路,可这点不寻常和现在的状况相比不亚于芝麻跟西瓜。谁会想到走着走着红砖黑瓦的建筑就转换成了春意盎然的树林、宁静的郊外,当然如果扣除死亡弥漫的尸体堆的话那会更美好些。
小心地绕过尸体、血泊,朝着林外走去。今天没带手机,只好找公话报警了。依地上血迹的干涸程度来看,命案发生该是没多久。习惯性地运起灵力铺散开来,探探有没有活口。
神奇!真让我找着一个能喘气的,还是让四五个灰衣人压在底下的一个。这样惨烈的战状都没死,命之硬可想而知。
我将灵触力飙到最高,没有危险。是我太过小心了,这样剩一口气的还能对我有什么危险呢。心里默念: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就算一个不顺在我手上咽了气,我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谁又知道是我干的。
打边上的尸体上扯下几片还算干净的布铺在我身上,救不救得活他没关系,沾一身血我可就说不清了。
用撕下的布片绑住那些皮肉伤止了血,奇怪的是这个硬人的骨头居然没断半根,唯一麻烦的是他肚子上的那只匕首。这个东西是一定要去医院处理的。可是以我刚才释放的灵触力来看,离这里最近的人烟少说也得五里地开外了。
检查了一下他的肚子,没出什么血,可能只是扎到了肠子,但架不住时间一长,照样要命呀。
挑开他的乱发,一张张狂的面容正痛苦地纠结。
“好人做到底,我也不求你会涌泉报我,只要别反咬我一口就好。”这年代,雷锋早顶替吕洞宾挨狗咬了。可身为一个未来的医者,怎么也不能放任一口气断在自己手里,这可是会有阴影留下的。
灵医力凝聚指尖,缓慢而坚定地流进他的伤口,封住肠液、血液,同时包住匕首让它短时间之内不能动。
灵力本是虚无的东西,在自己身体里随气血而行,对着性质相似相近的东西可以释放而出,防御或攻击。但现在是要它实体化才能起作用,而我又是第一次这么做,对它的作用时间还真是一点把握也没有,一旦失去灵力的禁锢,而他又还没有躺到手术台上,只怕会更凶险。
灵指点住印堂,迫他醒来。
“你是谁?”嗓音因着失血受伤而低哑,眼中却是高度警戒。
“放心,要杀你,就不救你了。”看着他兀自严厉的目光,我端出这辈子最有诚意的表情,“我只是正了路过碰上了,就剩你还活着,至于一会儿还有没有气儿我可不保证。这附近也没什么人家,我又没带手机,你知不知道这里最近的大夫去哪儿找?”只能寄希望于附近村子有小门诊,哪怕江湖郎中都好。
他的警惕不减,但仍勉强接受了我的说辞,拧了下眉,一顿,随即开口:“我怀里有信号爆竹,放出去,会有人来接我们。”
我们?撇撇嘴,自动跳过那个“们”字,对一个可能已经休克的伤者来说,还记得怀里有爆竹就不能要求再高了。我用空着的手打他怀里摸出根爆竹来,这个人还挺逗,真怀疑他是不是古代人,居然用这玩意儿当信号弹。脑中忽的一个念头闪过,忙问他:“今年是哪年?”
“庚辰年。”
?这是什么回答?一点儿意义也没,再换个问题:“小布什比克林顿怎么样?”
“那是什么?”语气浓浓的不耐。
难怪!地上躺的都是长发男人,而他身上的衣服没颗扣子,没拉链。
“那么,这里是哪儿?”转念一想,拦住他的话,“算了,别说了,你睡会儿吧。”不等他反应,我撤回手指,他又昏了过去。我从身上挎的包里摸出个打火机来,把那支爆竹放了出去,以我一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很普通的爆竹,也不知道这大白天的能不能让他的人看见。
这片林子少说有几十年了,大树一棵赛一棵的粗,撑我的体重没有问题。形随心转,我已经七手八脚地趴上最近的一棵。虽说我不像一般的女生怕死人,可满鼻子满眼的血腥气还是让人不舒服的。
坐上高枝,清新的空气灌入心腹,脑子清醒多了,开始担心起自己的处境。我不是历史系科班出身,单凭衣裳辨不出年代,听那人的口音与我的相像,可能地域上离我当初穿越的地方不远。当然,我没有忘记今天还有八节专业课,老妖婆说不定一抽疯还会点个名什么的。如果两个时空不同步还好,幸运的话,等我回去的时候,还没上课呢。
好,现在来想想穿越时,我在做什么。
左手拎着水杯,掂掂还在;右手抚着挎包,摸摸也在;心里想着包里的小说,想想,好像掩上到了70多页;走的也是普通的小胡同。唯一与平时不大一样的是,路上只我一个人。但自始至终,我没有危机感,没有不舒服,也就是说不管怎样,我不会把命搭在这里。
……是吧,也许。
事出必有因,既然可以过来,一定有办法可以回去。
可是,办法是什么?小说看过不少,还真没有谁一穿过来就又穿回去的,当然,他们没有谁是有专业课等着去上的。
正瞎琢磨着,打远处快速奔过来一群人,吵吵嚷嚷地打断我的思绪,仔细一看,每个人的里都提着家伙,闹不清是什么人,先避避再说吧。我朝着更高的杈爬了上去,用树叶遮住身子。至于树下那个男人,我也算是仁至义尽,他自求多福吧。
地上的一堆死尸让人群安静了一刻,随着一个大胡子的一声大喝:“大哥!”一帮人又炸开了锅。大胡子一把抱起唯一的活口,狂奔了出去,余下几个人在林子里刨个大坑,把那些尸体埋起来,再把几具扛走,那几个大概是他们的人吧。
所有人零零散散地离开了,只剩一个白衣男子缓步踱到我的树下,仰头,一眼看穿我的伪装,扬唇微笑,雪化河开的暖煦,“下来吧。”
看着他的笑,我心中一动,随着心意,下了树。不是爬下,是跳下,直奔他砸下去。没有意外,落入了他的情中。“白狐?”这么纤尘不染的装束,超凡脱俗的灵气,在奶奶给我讲过的故事里,只有遗世独居在深山密林的白狐才有。
他笑意不减,轻柔地将我放下,坦然地点点头,“是啊。”
猜测道:“你知道我从哪儿来?”看到我迥异的装束,却没有惊讶。
又点点头,“嗯。”
“你把我弄来的?”更大胆的猜测。
白晳的脸微微一红,仍是点点头。
面对这样的大男孩,有火也发不出来,只好耐着性子问:“这么大老远地把我召过来,有何贵干?”穿越时空这种事原就违逆天伦,这只小狐狸不知道得耗掉多少修为。
“苏通楚,就是你刚刚救的那个人,他有难,可是我帮不了他。”
“我能救他?”
“按理如此。”
按理?跳过。“你为什么救他?”不问我凭什么救他,反正我人已经在这儿了,抱怨也没用。
“他不能死,整个燕山都靠着他。若他死了,这里会天翻地覆。我们不希望这样。”
“苏通楚什么人啊?”这么厉害,国王级别的?另外,他说的燕山不会是我所知道的那个燕山吧。
“他是燕山的大哥。”
说得跟黑山老妖似的,明明是个普通人类,除了会点儿武功。等等,看那些人的架势,莫非……“他们是山贼?”
“不是他们,”小白狐认真地摇摇头,“是我们,我也是。”
晕死~没见过谁当山贼当得这么有荣誉感有责任心的,更何况他还不是个人,只是只白狐。
听他讲了半天,总算大致明白了,这里正是隋末天下大乱,杨广死了几年了。河北这边,原本窦建德自立为夏王,却不料去年掺合进了太原李渊和洛阳王世充的争斗中,让李世民活捉,窦夫人率众降唐仍没能救回夫婿的性命。窦旧部刘黑闼纠集散兵游勇反扑,被李氏撵去突厥。苏通楚的地盘正贴近突厥,时不时地受其骚扰,官方一直无暇北顾,靠着他这一方大山贼撑起场面,维持了表面的平衡。
小狐狸仗着千年的道行,化做人形,进入苏通楚的山寨,尽力地帮趁,保护着这里所有的生灵。直到如今,算出他的大难,而他解不了,只好逆天常,硬把我召来。
心下暗笑,小狐狸点兵点将,居然选中我了我这个除了一点灵力,别无所长的医学生,真是有违他狐狸狡猾的天性。小狐狸答应把我送回原先的时空,那么,既来之则安之吧。
小狐狸用隔空取物弄来一套女装给我换上,原本我挺喜欢唐代仕女装的,想想,隔着好几层纱还可以看清一颗痣,多么妖娆的衣饰。不过要穿我身上就另当别论了。小狐狸弄来的只是件普通至极的衣服,可能是地处北方,与匈奴沟通更多,没受过太原李家的熏陶,衣服以实用为要,没有花哨。
我把穿来的衣服收进挎包,抬头问他:“多久?”
“一年。”
看着不远处大开的山寨门,今日起,开始我为期一年的土匪生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