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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一节 ...

  •   我想了很久要以怎样的开头才能吸引你把我接下来所要说的一切都认认真真地看完。

      可我的脑子又实在笨,现在我只能一边写一边祈祷着你千万要看完。

      当然,你不看也没关系,我不会觉得你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因为不管你看还是不看,我都不会知道,而我也将当作你认真地阅读了我的心情,并且终于知道这世界上有个女孩儿,名字念作柳必周。

      我初见你时是星期五,天气阴有小雨,18℃到26℃,我的心情因为你而变得美好。

      而我首先想要说的是,你真的是长得很好看的人。

      好看到我的视线久久不能移开,好看到此后好几个月我连在梦里都要将那天的你回放千百万次。

      然后,我想用这世上最美丽的词来赞美你的舞台。

      可我想了很久这世上最美的词是什么,终于在看见你时我知道了。这世间最美丽的词就是你的名字,边伯贤。

      我是如此地为你着迷着。每次见到你时,我都有很刻意地表现自己,如果这个时候你能稍微因为好奇而回想着身边是否出现过这样的女孩儿,那我将感到无比地幸福。

      我见到你的时候,你更多的时候是沉默着,喜欢坐在旁边安安静静地玩着手机,但你只要一开口,就总能让周围的人感到很多快乐。

      曾有一次,我鼓起勇气与你说话。而你是那样的温柔,始终看着我的眼睛,始终保持着微笑。

      我想我真的在你这里沉沦了,而我也不想被谁救赎,我只会坏心眼地想着请你也为我疯狂吧。

      没有任何人发现,我曾在一段时间里很认真地在模仿着你。然后现在,我变得和你一样,爱吃甜甜软软的食物,而拒绝一切黄瓜味的事物。我也很爱学你的神情举止,当看见你做出令我心动的动作后,我就会回到自己的房间对着镜子练习几十遍。

      可我觉得,即使那么多人说我做得很好,但我仍旧远远不及你。

      我常常听着你的声音入睡,起初还为怎么从来不在梦里见到你而感到难过。而我现在总是梦见你,可在梦里,我却总是十分伤心。

      虽然每次都很难受,甚至有从梦里哭到醒来的经历,但每次到了晚上,我还是会祈祷着能梦到你。

      因为我实在是太久没有亲眼看见你了。虽然我曾经也只是远远地看着你,你对我而言就像是天上明月,是我望而不可及的奢侈。

      我非常想要告诉你,在我的眼里,你从来都是一个随时随地都在散发着魅力的瑰宝。

      在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空中飘着细雨,你在我前面走进便利店。我到现在还记得你肩头停留下的细细雨珠,那是我朝你转头时第一眼看见的怦然心动。

      你是这家店的常客,只是后来它成了我一个人必去的地方,而我再也没在那里见到你。

      第二次见到你的时候,是大雪纷飞的日子。我透过围巾和毛绒帽之间小小的缝隙看着你和你的朋友笑闹着从对面走来,为了能够与你多一些时间共同欣赏这场雪,我跟着你上了我从来没有搭乘过的一辆公交车。

      你和你的朋友们站在车尾,我站得稍远。我转头看窗外雪景的时候其实都是因为我想看看你。

      你相当自信,说话的声音永远嘹亮。

      同样的一句话若是出自你之口定会增添非常多的趣味,你是否知道你的表达是那么的富有艺术与惊喜。

      很多次,我数也数不过来,我就像这样远远地看你,用心地听你。

      我上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的心情似乎很不好。走在队伍的最后,沉默,面无表情。你似乎听不到你的队友们调天侃地的话,那些快乐好像只是他们的。

      我没有见过你这般近乎失魂的模样,我频频回头看你,以至于把一位前辈的饮料撞洒了。

      我余光瞥到你也回过头来,在你迅速又转回去的短短一秒间,我看见你笑了。

      你永远不会明白你的笑容有着多大的魔力,这是我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幸福的缘由。

      我是如此地珍视你,将你看做我人生里最顶尖闪亮的人物。

      我想你知道我的感情该多好,那样我可以幻想着你回望过来的目光。也可能我就这样藏在心底一辈子最好,不见光就不会知道有多少不堪。

      我写这些字,从昨晚开始。反反复复地拿捏和思考,但我显然并不懂得如何漂亮地向你表达我的情感。这些年来,你的智慧与表达能力都是我无论如何也触及不到的光芒。

      当我下次见到你的时候,如果你心情很好,我就会把它交给你。在此之前,我将把它随身带在身上。

      希望你读到这里的时候不会有负担,我只是一粒尘埃,当看见光的时候会高兴到飞起来。

      我和其他爱着你的人一样,希望你知道我爱你。而我是一个很不错的女生,所以我希望我的喜欢能让你感到一丝骄傲。

      “小顽,还呆在房间里干嘛呢?”

      女人的声音打碎了满屋的柔情,小女孩儿迅速跳下椅子,边跑边喊着“来了来了”。

      男人把手机放下,露出精致的脸庞。小女孩儿从房间出来就直扑他怀里,鼻梁上本就松松垮垮的金丝眼镜险些掉在地上。

      “哎哟,怎么总是横冲直撞的?”

      “阿爸,你猜我刚刚在看什么?”

      男人手稍一用力就把女孩儿抱在了他腿上坐着。对于小女孩儿的提问,他根本不假思索,低头就是满脸好奇的样子。

      “在看书?”

      小女孩儿不慌不忙地摇摇头,然后拽住男人的手指了指厨房方向。

      “是跟阿妈有关。”然后又指到男人的鼻尖,“也跟阿爸有关。”

      小女孩儿满脸的狡黠,这一点跟他年轻时很像。

      女人端着菜从厨房出来,恰好听见男人跟小女孩儿的对话。

      “那阿爸可猜不出来~”

      “是情书!是阿妈写给阿爸的情书!”

      男人与女人相视一笑。

      那天天气很好,柳必周一大早就从宿舍跑出来。两个小时后,边伯贤跟他的团队一起出现了。

      他走得又急又快,一路上也没怎么说过话,还戴着墨镜,柳必周无从判断他的心情如何。

      那天很晚的时候边伯贤才从电视台出来,柳必周已经坐在楼道间打了两个盹儿,最后是被人叫醒的。

      “你好,你的东西掉了。”

      边伯贤指了指她的脚边,那是她带过来的情书,本来是紧紧拽在手上的。

      柳必周低头,庆幸着向上的是背面。她迅速将情书捡起来,还在想要怎么把信说出去,边伯贤就已经起身说再见了。

      柳必周很想留住他,但开口便是“再见”。

      她自然是懊恼的。来时觉得自己会超级勇敢,幻想了千万个开始,但在边伯贤面前,一切都显得力不从心。

      柳必周只好把情书又收起来。

      直到第二天,她拿这封情书的时候才发现有被人拆过的痕迹。

      现在这封情书里,还有另外一个人的心意。

      你好,柳必周。

      我也喜欢你,很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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