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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被重视的女配 ...

  •   领着弟弟回家的路上,雪花倒是渐渐停了下来。在沈锦出去这段时间,余芳华已经把沈卫抓回来的野兔和山鸡腌制上了。

      将野兔和山鸡清理干净后,大把大把的盐涂抹均匀。最后放在了搪瓷缸里封存,等到过两天太阳出来,余芳华便会把东西拿出来晒干。

      “娘,我们回来了。”沈锦回到家门大喊一声,随后把弟弟手里的油纸伞接过来挂在墙上。

      余芳华刚刚碰完盐的双手还没来得及洗,便见到沈锦带着人回来。站在厨房门口,余芳华不满说道,“接个孩子放学怎么去这么久,干脆别回来了。还愣着干嘛,再不去做饭,你爹干活回来吃什么。”

      沈锦:“……”不是等我们直接回来吃饭吗?

      “哦,知道了,我马上去做。”应了一声,沈锦进到厨房里。看着锅台上洗干净的白菜和豆腐,瞬间没有了什么胃口。

      在菜板上把白菜切断,沈锦挖了一勺子猪油放在土锅里。猪油还没化开,余芳华走到她背后拍了一巴掌,气呼呼的说道,“败家丫头,你干嘛呢!不就做个白菜,放什么油。”

      说着直接把猪油捞回了碗里,看着空荡荡的大锅,沈锦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了。

      “做个饭都像土财主似的,快点添火,我自己来。”

      余芳华嫌弃的将沈锦赶到了锅底添火,自己将白菜豆腐放进锅里加水加盐煮出来。

      秋天收回来的豆秸秆特别易燃,看着熊熊的火焰燃烧,沈锦心中闷闷不乐说道,“有没有搞错,别人都是穿进小说变千金,就我苦-逼到在农村煎熬。没肉吃就算了,居然连一点猪油都不舍得放。”

      一直等到正中午,沈千福才从雪地里走回来。见到这个四十岁的男人走进家门,沈锦的第一反应就是:太好了,终于能开饭了。

      早晨没有吃饭的沈锦,早就两眼昏花。四十岁的沈千福看起来很苍老,虽然头发并没有变白,可这些年来的风吹日晒,俨然让他眼窝深邃。

      没穿书之前,沈锦每天都在想怎么才能减肥,现在她只想着能够吃一口肉,元气满满的红烧肉。面对着盐水白菜豆腐,沈锦饿着肚子吃了半碗米饭就吃不下去了。

      天哪,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

      吃完饭烧点温水洗碗,起码不用冻红自己的双手。洗洁精为何物,沈锦真的没有见到。再说了,锅碗上面没有一滴油渍,何必要用洗洁精呢!

      “姐。”趁着余芳华在屋子里烤火做鞋,沈卫偷偷的溜到厨房。

      “干嘛!”见到沈卫偷偷摸摸的样子,沈锦疑惑的看着他。

      站在沈锦身边,沈卫小声说道,“姐,那鸟蛋一般要多久才能孵出来啊!你帮我整整呗!”

      沈卫是一把打猎的好手,平日里她家能够尝到新鲜的肉味,全靠这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整整?怎么整,直接敲碎了喊它出来?

      沈锦看着他说道,“好,等会我去你房间里看看。”

      “等等,”沈卫刚转身,就被沈锦突然喊住,“那个,你知道学校新来的老师吗?”

      见到沈卫的神情有些明显的变化,沈锦知道自己弟弟一定见过祁闫了。果不其然,沈卫说道,“你干嘛问那个家伙。”

      听到沈卫的称呼,沈锦说道,“什么那个家伙,人家可是老师。”

      “哼,老师又怎么样。”哼了一声,沈卫坐在锅底烤着余温说道,“那个家伙看起来人模狗样的,才不是什么好东西呢!”

      ???

      沈锦:“……”感情我这个弟弟和祁闫还有一段孽缘啊!

      忍着自己内心小八卦,沈锦说道,“人家好好的一个老师,你在背后骂人不好吧!”

      “我才没有在背后骂他呢!我当着他的面也敢骂他。不就是长的有点好看嘛!像他那样的,我能一打俩。”

      把洗干净的碗甩了甩水,沈锦说道,“人家长的好看也有错吗?”

      “反正就是不喜欢他假正经的样子。”

      收拾完之后,沈锦去沈卫的房间把放在鸟蛋下面的棉花拿出来,在火炉上烤热乎了,再放回去。沈锦能做的也就是多给点温度罢了,至于孵出来的可能,完全不抱有什么希望。

      午休对于现在的沈锦来说简直就是奢侈,大冬天不用跟在生产队后面干活,只能在家里做做布鞋了。

      “啊……”沈锦痛叫了一声,看着又被扎到的手指,气呼呼的将未做完的鞋子丢到了一边。

      “干嘛呢!”正在缝合鞋底的余芳华,见到沈锦耍小脾气说道,“让你做个鞋子还来脾气了是不是,今天不把鞋子做好,晚上就不用吃饭了。”

      沈锦:有个恶毒的婆婆,起码还能和她做战斗,这有个重男轻女的妈,真是认栽了。

      正当沈锦埋头苦干时,门外一位中年妇女走到了沈家。灰色的厚棉袄将自己紧紧包裹住,进了门口站在那里大声喊道,“芳华在吗?”

      “娘,这好像是大伯母的声音。”见到余芳华不为所动,沈锦在一旁提醒道。

      白了沈锦一眼,余芳华说道,“听见了,我耳朵又不聋。”

      “芳华在吗?”又是一道大喊声,余芳华坐在火炉旁依旧不为所动。见到自家老娘板着脸坐在那里,沈锦大气不喘的安心做鞋子。

      根据沈锦回忆,余芳华和大伯母孙玉枝因为分家而相处的不愉快。这年代,每家都是兄弟姐妹几个,一到分家时,所有人都使出浑身力气多分一点。

      咚,喊了几声见到没人搭理,孙玉枝直接把房门用力的推开。如此大的动作,余芳华有些心疼房门,“呦,大嫂这是干嘛呢!这么怒气冲冲的,难不成是要来打人啊!”

      孙玉枝:若不是过两天外甥办事,我才懒得来这里呢!

      对于余芳华的阴阳怪气,孙玉枝忍着说道,“打人,你这么厉害估计整个村子都没人敢碰你吧!过两天,秀儿家的孩子办事,娘特地让我来通知你的。”

      余芳华坐在凳子上小声嘀咕道:果然没什么好事找上门。

      “知道了。丫头,送你大伯母出去。”

      沈锦:“……”
      我的妈呀,这逐客令下的太不给面子了。人家刚来,居然也不让人进门喝口水。

      余芳华的威严之下,沈锦哪敢反对,走到房门口对着孙玉枝说道,“大伯母,下雪天路滑,路上慢点。”

      “哼。”很明显孙玉枝的脸色很不好。所以立马转身走人,一刻也不想待在这里。

      咯吱,沈锦轻轻的将房门关上,余芳华怒气冲冲的将鞋子丢到一边说道,“当初分家好处全让她得了去,看她美滋滋的样子就来气。”

      沈锦:“……”不就是一些锄头,镰刀之类的东西吗?有必要整的像仇人一样吗?

      这个年代分家产,哪有什么汽车存款留给你。不外乎就是两间小瓦房,和一些下地干活的工具。结果余芳华她们妯娌三个,还来了一场世界级撕-逼大战。

      “你女儿下蛋办事,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你那个奶奶也是偏心,真不知道老大家有什么招她喜欢的。”

      听到余芳华的吐槽,沈锦开口说道,“娘,大伯母虽然不招你喜欢,可是秀姐还不错的。”

      “不错什么。再不错也不是自己家儿子,把东西倒贴给人家,也真亏这个女人能做的出来。”

      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为何自家女儿在婆家受欺负,就是因为做父母的不重视。

      小孩出世办酒,娘家人去的越多,越说明女子家大业大。老婆婆想要欺负人,也得掂量掂量媳妇的背景。

      孙玉枝刚才之所以忍气吞声不发火,主要也是碍于自己的面子。女儿办酒,婶娘却不出场,不仅沈秀被人看不起,孙玉枝也会被人笑话。

      然而去吃酒也不是两手空空的前去,最少也得做两件衣服,或者拿着腌肉之类的东西。自家的女儿都已经不心疼了,更何况别人家的女儿。

      看了余芳华一眼,沈锦偷偷的说道,“那咱们去还是不去啊!”

      前去吃酒对于余芳华来说是件苦恼的事,可沈锦特别的希望余芳华能够同意。平日里清汤寡水,沈锦觉得用不了十多天,自己就可以瘦成竹竿了。跑去吃酒,最起码可以尝尝肉的味道。

      “去,当然得去了。不然村里的那些八婆又要嚼舌根了。”

      余芳华平日里有些斤斤计较,可真的遇到事情,她还是能拾的起来。更何况她也是人家的媳妇,不小心一点,上司可得直接来开火了。

      听到余芳华同意,沈锦做起鞋子也顺心了许多。

      总算完成自己的工作,沈锦跑到沈卫的房间对他说道,“阿卫,你试试我刚做的鞋子合不合适。”

      “姐,娘给我做了两双鞋子,你留着自己穿吧!”很明显,沈卫见到老姐做的鞋子歪歪扭扭很是嫌弃。

      看着沈卫眼睛透漏的眼神,沈锦不满的说道,“你试不试,不穿给我看看,我就去告诉娘你偷藏鸟蛋。”

      “别,我试。”

      在沈锦的威胁下,沈卫穿上了她做的鞋子。最后以太小不合适为理由,拒绝了沈锦的好意。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不被重视的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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