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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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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
我暂时搬到王小红的住处,安顿下来。面对当下的生活,当然是尽快各自找到一份工作。
王小红在遇到我之后,似乎运气开始逐渐好转起来。凭借她那骄人的身材和脸蛋,她的简历被网上一家广告公司看中,在尝试拍了几组平面广告之后,效果出奇的好,逐渐成为公司头牌模特。加上王小红本人噪音甜美,逐渐还在主持界有了一些名目。听说还准备有专门团队给她重新包装,有义让她向演义圈发展。
她是不是个好演员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身上穿的服装,用的化妆品越来越高端。每接一单广告,总有两三万的收入,这个水平,还家里的欠债早已不是什么问题。
王小红当然对我不错,随着她收入的增高,我们搬迁到一所高档小区的两居室住下来,我身上的衣服、手表、手机、钱包统统被王小红换了一个遍。有时,我们在床上运动完之后,她一脸幸福的筹划着我们的未来。
她:“咱们先别结婚,林培你知道在模特演艺界都崇尚单身。等我成了大明星后,吃喝不愁,你在等我两年,待都事业有成之后,咱们立刻成家。”
她的话让我忽然感觉到一阵酸涩。相比于王小红如今的顺风顺水,我则是混的很不咋地。
我大学学的是新闻。最适合进入的当然是媒体,而且最向往的是进入一家报纸媒体。不过,相进入到严格的媒体,要等到招聘才有机会。于是我曾尝试着在一些广告公司做过摄像、文案、策划,不过总感觉这些东西,就像“小三”,在大家闺秀的正房面前,永远要低着头做人。
记得上大学时,咱也是以才子著称。且不论中国古典国学中的经、史、子、集,就是现当代文学中的先锋派、伤痕派、寻根派都能给你讲的头头是到。
闲暇时,咱家还尝试做过一两首古诗,抒发情感。诗一曰《一字诗》:一张桌椅一盏灯,一部论语一古筝。一桩梧桐一桩柳,一杯清茶伴一生。
诗二曰:曾怀豪情志,哪堪世道奸。手捧先人句,不持一泫然。
先不要说诗,就连咱家的就业简历,写的也是上下对仗,情感饱满。简历开头几句写道:生于穷乡,长于僻壤。家境清贫,无权无势。一不留神上了大学,稀里糊涂学了新闻……
可我就纳闷了,条件都不错,政治也过关,就是在石城找工作时既不顺利。
刚开始,也有一家号称北方的“小南方周末”(什么□□名)的报社,诚邀我去工作。一上来我就感觉到不靠谱。当时通知我去单位报道时,报社一部门主任与另一记者在看各国钱币邮票。
主任:美元上印的是谁?
记者:华盛顿啊
主任:华盛顿不是一个城市吗?
记者:是城市也是人名?
主任:美国首都是哪?
记者:纽约啊,没看过《北京人在纽约吗?》
这个记者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像个孙子一样,拿着盒“大红云”到处散烟。他说这个话时,我刚好把烟递到他跟前。
他接过烟还不忘问我,“哎,大学生,我说的没错吧?”
我来不及说话,一口痰涌上来剧烈咳嗽起来。
他:唉,现在这些孩子,不学无术光知吃喝玩乐,这烟还不错。
我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将他老母问候了多次。
到报社报道的第一天晚上,快休息时,接到主任打来的电话:速到报社集合,有采访任务。
当时王小红有一个饭局应酬,我来不及等她回来,只跟她短信说了一声,穿衣服打车来到单位门口。
我:“领导有什么任务?”
主任:“嗯,跟我去趟邯城。”说完开车驶上马路。
一夜无话,天明时,我们来到邯城下面一个县的一家医院。
主任:“去看看医院中的露天垃圾池里,有没有医疗垃圾。”
我立刻拿起相机,下车而去。垃圾池在医院西南角,我随意扒开一个黑色袋子,里面赫然显示有输液器、带血的海绵棒、一次性注射器等等医疗垃圾。我当时对领导的敬佩一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将白天对他不学无术的印象洗刷的一干二净。什么叫决胜千里,什么叫术业专攻,这就是老记者,这就是牛逼的人物。
啪啪啪,随着我相机镜头的闪光,我随后向主任做出了一个胜利的姿势。
“撤”他一声令下,顿作鸟兽散。
回来之后,他交给我一个任务,去写稿子。
我:“写什么稿子,我们只有照片,没有采访啊?”
他:“采个□□访,随意写点文字,把照片一并发给对方,让他乖乖掏钱。”
从那次谈话之后,我在也没有去上班。主任还曾给我打过几次电话。大意是年轻人,找份工作不容易。一定要想清楚,别白白断送自己的好前程。“我很看好你的。”
最后一次,我拿起电话,没等他说话,我抢白了一句:“操你妈”。
2
作家王小波曾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他说,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我觉得这句话用在我身上特别合适。
此时此刻,我正坐在老表对面,在沉默了15分钟时间里,干掉了第三瓶啤酒。老表似乎感到我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一直在潜伏酝酿着,因此他眼睛不时在啤酒瓶、我、还有饭店服务员的身影上来回穿梭。
方天和肖不凡则很自觉的配合着我的沉默,他们两个同样是我的哥们,今天其实也是给他们接风,二人同考进一家国企,来单位报道之后,分别把我和老表约出来见面。
按道理讲,4个人哥们是第一次在大学毕业之后相聚,理应欢快痛饮。不过像我这样如此不开眼的,的确挺令人扫兴。
“其实我们都他妈有病。”方天首先打破了沉默。
他说,“像咱们老爷子那一代,城市人一窝蜂向乡下涌,以上山下乡到基层为骄傲。到了咱们这一代,又他妈开始往城市里边挤。两代人就像蚂蚁搬家,不是有病是什么。”
“此一时彼一时。固守未必是好事,开眼看世界,或者叫“师夷长技以制夷”,这对于我们自己人生的成长也是必经之路。”我抬起头来说,“想想民国时期那些大师们,他们玩的更洒脱。几乎每个人都有东渡或者去欧洲游历的经历。我想如果他们没有吸收、借鉴与相互比较,没有这些生活背景,他们在学术上,在新文化革新中,也不会有这么大的成就。”我慢条斯理的说着,又给自己满了一杯啤酒。
方天:“那要看你本身首先拥有什么。假如你是一个学者,游历当然会对学识有一定提高。如果你本身是一个乞丐,游历时间太长有可能会饿死途中。”
我:“可惜我既不是学者,也不是乞丐。我只是想尝试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坚持生存下去。就像我们的先辈,他们拖家带口闯关东,走西口,只想吃口饱饭而已。当然目的尽管简单,却也无意中形成了一种‘闯’的精神。我们一直在寻求解决人生问题的规律,或者简单简单总结为‘道’,其实什么是道?从字面是上看,一个首字加一个走支,首代表的是人的大脑,走支代表的就是腿。也就是说有思考有行动,正是‘知行合一’的万物规律。”
当我一口气将这些话说完的时候,肖不凡与老表的表情彻底松懈下来。他们知道我没事了。
方天听到我的论述,也感觉到有些惊愕。大学时,我们同以“才子”相提并论。他专攻哲学,而我则以文史擅长。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有时他的哲学逻辑会攻破我的文史,而有时他在逻辑上的漏洞,又会被我机敏抓到。今天显然是他有点大意,被我抓住战机,打了一个防守反击。
方天说,你如果能理解“道”的涵义,就该去执行,我们防止“纸上谈兵”,至于境遇堪忧。
“我的境遇怎么了,也不算太惨吧?最起码还有啤酒和撸串吧?”我笑着拿起一串烤鸡翅啃了起来。
“表弟,我觉得你应该改变一下你的性格。如果你能学会融入,就会少很多麻烦。”表哥点了根烟,烟雾缭绕,他若有所思。
“融入当然没有问题,但是每个人也都有做人的底线。为人讲究‘外圆内方’,我不想将融入变成无耻。”今天晚上我似乎一下子找到了“舌战群儒”的感觉。
我们的高声阔论让四周人似乎也受到了一种感染。一位邻桌大哥拿着一瓶啤酒,端着一个杯走了过来,“四位兄弟,我是一个的哥,从老家来这10年了,刚才听你们聊半天了,感觉真长知识。哥哥敬你们一杯,一定好好干。”说着这位老兄将酒杯伸到我们面前。
相互举杯,一并痛饮。我忽然发现今天是来到石城之后最痛快的一天。心中的阴霍一扫而光,随之而来的是梦想与温暖的包裹。
那天晚上我们似乎一共干掉了近40瓶啤酒,一行人相互搀扶摇摇晃晃往回走。走到博物馆广场,看到广场上矗立的高高的旗杆,不知谁提议要在此观升旗。这个提议博得大家一致叫好。中国的广场万千,但真正每天有仪仗队升旗的只有天安门广场。那天是真喝多了,这点常识都推敲不了了。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嘹亮。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共同走向繁荣富强……”
伴随着石城点点星光,在空旷的广场上,我们嘶哑又高亢的声音传出了很远很远。
3
那天脑中残留的记忆已经模糊。我记得睁开眼睛的时候,还躺在广场上。身边晨练的老大爷、在地上用大笔写字的书法家、还有扭着广场舞的大妈们早已经热身完毕,准备下一阶段的舞蹈。
老表等人已经不知去向。或许他们在醒来之后陆续上班,或许那天我可能只有我自己留置在广场。或许前天根本不是我喝醉之后才来到这里,想不起来龙去脉,只感觉头脑发胀。
我使劲揉了揉头,坐起身来。摸出手机,发现手机有20多个未接电话,20多条短信。这些都是王小红发来的,因为一夜未归,她几乎以每半个小时发一条短信,打一遍电话的速度,试图跟我取得联系。最后几条短信的内容是:
A:你死哪去了,还不回家。你要还在乎我就给我回个短信。
B:你是不是真的已经不在乎我了,也罢,这符合你的性格。
C:我已经把你的东西都打包了。回来之后立刻给我滚蛋。
其实,昨天晚上我似乎看到了王小红的未接来电和短信,但是并没有接,也不想去看。
其实就在我的工作之路出现非常态化的时候,我与王小红的关系,就开始有了一些微妙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变化。
随着她的走红,我与她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短。近来通常是我早上起床的时候,她已经不知去向。而到了晚上休息的时候,她经常会发短信告知我又有应酬与安排。
之前,我们经常喜欢一起逛街,吃小吃,看电影,逛公园。而现在这些爱好已经悄然消失。
王小红的行踪对我来说变得神秘。有时我透过窗户,发现常有一辆黑色的宝马X5驶到楼下,紧接着一个穿着黑色T恤,戴着墨镜的男子会先下车,然后走到车身另一端再拉开车门,浓妆艳抹的王小红会款款从车内下来。有时二人会热聊几句,男子转身上车,直到宝马车调头离开,王小红才转身上楼。
我其实并没有偷窥的嗜好,只是喜欢点着一根烟,在窗前沉思。这一幕是恰巧碰上而已。
对于这个男子的身份,我懒得去问。但说实在的心里并不舒服。这就像一个雄性动物,当有同类在领地附近盘旋时,总会不自觉做出警戒状态。——动物的天性,男人的本色。
我有时甚至有些无耻的在想象,王小红与这个神秘男人在车中到底会发生一些什么故事。
那天晚上,王小红照例是从车中下来,一步步爬楼梯走到家中。她推开门之后,我依然保持着向窗外看的姿势并没有回头。她一时在门口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不知该做些什么。
“王总是我们公司的大客户,他一直想捧我做演员,所以经常会一起聊一些具体的合作事宜。”王小红首先打破僵局,开门见山。
我听完有些猥琐的笑了笑:是拍两个人一起的动作片吧?
王小红:不是动作片,主要是演一些……话没有说完,她突然停住,似乎意识到我说的什么。
“林培,你混蛋。”王小红咬牙切齿地说。
我显得很悠闲的给自己点了根烟,其实手指由于过于激动,有些发抖,但我依然努力保持着平静:我没说什么啊,干吗这么激动。这么心胸狭窄,真成了大明星以后,怎么应付那些狗仔队啊。
王小红:你这也算男人。你他妈吃我的,喝我的,住的地方也是我的,还他妈的用这些话糟蹋我,你还会干点什么,你个混子。
我:去你大爷的。我他妈还轮不到你个傻逼娘儿们教训我,你会干什么,走他妈的两步道,也叫模特?是摩托吧?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王小红听完跑过去和我撕打。而我一巴掌响亮地扇在她的左脸上。
她感到惊讶,左手捂着脸眼泪无声得从眼眶流下来。我一时也感觉出手有点重,躲开她的身子,直接摔门而去。
那天晚上我照例把自己喝的酩酊大醉才回家。我其实已经做好了继续战斗的准备,不过一切出乎意料,在回家之后她已经入睡,满屋的香水味熏得我头疼。我转身来到另一间卧室躺下沉沉睡去。
自那以后,我和王小红之间就开始有了距离。我保持着自已在一个屋的领地,而她也是在另一个屋入睡。回家之后,各自在各自屋里,很少在客厅走动,即使上厕所,也会刻意避开对方。她有事不会再跟我发短信,而我也懒得再去问她。一切形同陌路,只不过还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想不到那天我一夜未归,王小红还是放下面子,给我打了N多个电话,发了N多个短信。但是我怀着一种破罐破摔的态度,并没有去管这些。心里虽然有些不忍与刺痛,但更多的是一种怀着报复心的痛快。
我打了个车回到了小区,用钥匙开门之后,发现自己的几个包就放在客厅的地上,包里有我的学位证、毕业证、还有喜欢看的几本小说,简单换洗的衣物。
桌子上搁着一张纸条,上面简单写着一行字:如果是男人,请立刻拿东西走人,你我就此缘分已断。
我看了看纸条,先喝了一杯水,然后掏出房门钥匙搁在桌上,扛起几个背包,摔门而去。
刚走到楼下的时候,正好迎面碰到了王小红,而那辆宝马就停在她的身后。王小红见到我之后先是有些吃惊,而后当做没有看到一般,踩着高跟鞋上楼。
我也很快步行出了小区。“操你妈,我要不混出个人样,誓不为人。”
正当我仰天怒吼的时候,宝马车上那个戴墨镜的男人走下车来,跟到王小红的身后。
“小红,你认识他?”男子有些迟疑道。
王小红摇了摇头,“不认识。”随后她向对方莞尔一笑,王总请上楼吧。
“好的”男子轻轻揽着王小红的细腰,二人一同向楼上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