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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百年前 ...

  •   三百年前,余笙还是十七八岁的少年。
      彼时建康城中的,风流少年,余家二公子,才气惊绝,名满京华。余家世代为官,先祖时就为皇帝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余家从此风光无限,恩宠不断,京城之中余相几乎一手遮天。
      盛毓攀着柴车,缓慢移动在建康城宽敞的青石大道上,今日原是桃花节,恰见,熙攘的人群之中,道旁擂台之上,一袭白衫的少年,对着台下乌泱泱的人头,笑的春风满面,玉骨折扇,金带翻飞。端的是貌比潘安,风流倜傥。
      盛毓双手抓住柴车,被擂台下接近疯癫的姑娘们,震天的呼唤声,惊的一抖。背上的包袱啪嗒便落到了地上。“包袱里的东西可千万不能有一点损失啊!”心中一急,来不及多想,便扑下去,死死的护住包袱,站起来拍打干净,才察觉到手臂刺痛,刚才那一下居然蹭掉了一层皮。
      “呸!纨绔子弟。”
      盛毓胡乱的拨弄了一下散乱的头发,朝着擂台方向呸了一口,便转头去追柴车。
      撞上了缓步而来的余笙。白衫广袖,玉冠束发。伸手拦住了盛毓的去路。桃花眼含笑,挑起三分狡歇七分风流,“这位姑娘,这么着急是去哪呀?要我载你一程吗?”
      盛毓恨恨的扭头瞪了他一眼。自顾自地硬闯。却被他一手拽住胳膊,盛毓垂目往他腕上一瞥,只见那指节分明,皮肤白嫩,比姑娘家的手还要细上三分,暗骂:“呸!就是一绣花枕头。”左手已经飞速的按向他腕间穴位,仿佛已经能听到他即将发出的惨叫声。
      却被余笙轻而易举的化解开。“姑娘,好身手啊!”
      其时阳光正好,桃花遍开,花瓣粉粉嫩嫩竟不比少年的笑脸张扬好看。盛毓望着那笑脸,震了一震。余笙身后三五个随行的富家公子坏笑着起了哄,“二公子,这个今天带回去吧”,连道旁一个卖花的姑娘都捧着沾着露的桃花窜到余笙面前“余公子,今这个相貌不错,娶了可也不亏呢!”
      盛毓狠力挣扎,却被他一把拽近,脸颊几乎贴上她的面颊,凑在耳边:“姑娘你意下如何呀?”
      温柔的气息,加上周围人的欢呼雀跃,盛毓在一片调笑声中红了脸,他温热的气息喷在耳侧,到脸颊,到鼻尖,慢慢延伸,扩散,柴火般烘的面上火热一片,她的心,在那一刻,也仿佛跟着那均匀的呼吸开始扑通扑通的跳动起来。
      终究咬牙,脸红着慌乱道:“葛家救命的东西,耽搁了你们谁赔得起!“
      余笙为她簪桃花的手一顿,周围人也噤了声,一行人面面相觑,看向仍与盛毓保持暧昧距离的余笙。
      京城里几乎无人不知,葛家小女,葛亭亭,是余笙的未婚妻。
      静默片刻,余笙竟是一声嗤笑:“葛家救命的东西,难道不是我余家的爵位吗”
      仍替她簪好了那花,细细端详一番方放开她,俊美的脸上绽开笑意来:“聘礼。“说着便转身,折扇一打当先领着众人离开。白衫广袖,翩翩然便轻而易举带动一片欢呼簇拥。
      盛毓站在原地,紧咬着下唇,怔怔地看着那人去得远了,暗暗握紧了包裹独自往葛府走去。
      包裹里,是她辛苦寻来的凝魂伞。
      传说,凝魂伞是千年前天族圣女长清的灵器。圣女一族不可踏入凡人世俗之道,众神难料,长清圣女私下凡间,爱上一凡间男子,那男子生来体弱,天生就阴虚至极,弱冠之年还未取得功名,便要气数将近。长清私用法术想为那男子续命,逆改天命。
      长清入凡的那天,正逢人间的雨季,下了和余笙初进当铺那天一样大的雨,刮了一样大的风,清清冷冷。
      和她一起入凡的还有凝魂伞,一直置于谷内西山之巅,长年累月接受天地日月之精华,坊间一直传闻,对凡者来说,这伞有凝神聚魄,起死回生的功效。
      几百年来,无数垂死之人都想要得到凝魂伞,从来都是有来无回。
      所有想要得到这把伞的人都不会想到它终将落到一个毫无武功的十六岁姑娘的手上。
      几个月前,葛家老爷病重,葛家聘用重金寻遍江湖名医,也没有丝毫办法。直到那个道士的到来,那道士云游四海,路过京城。只看了一眼葛老爷已知是回天乏术,便道:“西山之巅有一圣物,或许可救人命。”
      “这圣物你们应该都知道,凝魂伞,传说数百年来无数高手都想要得到,可这世间最重要的是,缘分啊,若这伞是你的,那便是过了千千万万年还是你的。”
      “所以道长,究竟该如何解这缘分?”葛亭亭急切的询问。
      “需要这位姑娘。”道士走向了站在幕僚旁的盛毓。
      “阿毓姐姐?道士你有没有搞错?阿毓姐姐和圣物能有何关联。”葛亭亭急不可燥的对道士大骂一顿。
      道士摇摇晃晃走出葛府,“一切都是天意啊。”
      道士临走之前给了盛毓一个锦囊,他说盛毓一定会去的,去了之后锦囊到了西山方可打开,锦囊里说的是,唯有她的血才可唤醒这灵器。
      九天之外的天界
      “天帝,刚才那股力量的确是灵器凝魂伞的。”
      “是啊,几百年了吧,灵器终于被唤醒了。”
      在年少时的相遇总让人觉得像吃饭睡觉一般寻常,却往往在百转千回沧海桑田之后才明白,年少时你躲不掉的那次相遇,后来会贯穿你的一生,到你老,到你死,到你念念不忘。
      余笙再见盛毓,是在葛家老爷子的葬礼上。
      那天雨并不大,却是浙浙沥沥一刻未停。
      葛府一片编素,葛家小女儿跪在盖前抽抽搭搭哭得梨花带雨,“笙哥哥,我爹走了,我爹走了,”
      余笙听得烦躁,敷衍了几句便独自往外去。长廊尽头的白棉纸灯笼掉落下来,滑到院子的池塘中去,余笙便隔着池塘,看见了盛毓一身素白裙衫,发畔别一朵白花,撑一柄紫竹伞站在桃树下静默着看向他。
      那一刻好像就是命数,明明不是第一次相见,余笙却被眼前人惊得说不出话来。
      雨中人白衫白裙,她身后是桃花灼灼,前面是碧塘春水,那时候却皆如虚设,只有那紫竹伞和伞下人的容颜是清晰着的,叫他忘了所有飞扬跋扈,风流多情,移不开眼去,只听见雨点滴滴答答打在她的伞面上,仿佛他的心跳,扑通扑通。
      而对面,盛毓静望着他,裙摆飘飘然几乎拂上水面,他的心随着那裙摆起起落落,揪得几乎要疼起来的时候,却见盛毓薄唇微动,同时抛了伞,决然便跳到池塘里去,竹伞卷着桃花细雨滚落到一边,而余笙,清晰地听到自己的惊呼随着猝然溅起的水花冲出口去。
      那一刻他便意识到自己放不下她了,因为他的心从未因一个女人这么起起落落到发疼,也未有过这一刻一般的,轰然碎裂。
      他清清楚楚地看到,盛毓最后说的是,娶我。
      余笙说,他娶盛毓,心甘情愿。
      不是不知道可能会有算计,可她跳下去的时候,他的心分明也跟着沉了下去,他扑下去救她的时候,脑子里清清楚楚记起一年来从未记起的画面。
      那是街头初遇,他为她簪起桃花时,她通红着下头去,却又倔强着抬起,瞪着他不肯退让。
      既然这样放不下,既然这样忘不了,就是爱了吧。
      当夜他便跪在余相书房前。
      葛余两家的关系,外人不知道,他心里很清楚。自他幼时便定下来他和葛家小女的娃娃亲,十几年官场沉沉浮浮,余家葛家明争暗斗,但这一点从未改变,自然也由不得他来改变。
      余相气的拂袖而去,余笙在门外跪了一夜,黎明的时候,建康落下了一场大雨。
      暮春天气,他一身薄衫跪在人的青石上,双对膝涩痛,浑身冰凉,却咬紧了牙挺着腰板。十九岁的他,头一回为了一件事认真成如此模样。盛毓来的时候他仍跪着,只是开始起了高烧,他烧得迷迷糊糊,远远地看着盛毓执伞而来,提一盏琉璃风灯,眉目清清,身姿如画。当时他浑身酸痛,却只觉得欢喜,想想就觉得欢喜,一年前不知天高地厚与他对峙的姑娘,马上就是他的娘子了,马上,马上他就可以与她,共度百年。
      再后来,他跪了多久,盛毓就为他撑了多久的伞。紫竹伞,白衫裙,琉璃灯,是那个冷风冷雨的黎明,陪余笙默默坚持的所有东西。
      跪了一天一夜余相还是没有答应,昏昏沉沉的余笙下床一路扶着墙,摇摇晃晃的在仆从的搀扶下走到了书房,“少爷少爷,求您了,别和老爷倔了,您这次要娶盛毓姑娘真的很为难老爷啊”
      “别说了,你从小就跟着我你应该知道我的性子。”
      这一跪又是两天一夜,余笙记得最后他抬头看见的是父亲无奈的眼神和暴烈的太阳。大夫来看的时候说差点就出事了,落水风寒加上之前的腿疾复发让余笙足足昏迷了五天五夜才醒过来。
      余丞相终究拗不过年少意气的幼子,连夜颤巍巍地赶到葛府,退了这门婚事。
      葛亭亭当场昏倒,她从小就知道那个叫余笙的小男孩会是她未来的夫君,这是早就注定好的,不会改变,可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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