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看了《被光抓走的人》,问对象,“你是要爱情还是要留下?”
他一直是个笨笨的,拙于言辞,没有丝毫浪漫细胞的人,思考了一秒钟,他说,“要爱情。”
对很多成年人,或者应该说是大多数成年人来说,爱情似乎只是小孩子的游戏。
我愿意一直做一个要爱情的孩子。
半年多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多事,就像大家说的,以为事情不能再坏了,没想到竟然更坏下去。
我最大的弱点,就是容易受情绪的影响。
总觉得心里想写的时候才能写出我想要的东西。
没有技巧,全凭热情。
三十多万字写下去,自己能感觉到还是有一点点收获的。
我的弊病,每每写到中间,就很是茫然,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应该不会吧,因为人家有大纲。)
想弃坑,想仓促结束,又不忍心。认为一旦开了这个先例就跟破了戒一样。
可真的到结尾了,又迟迟不想结束。
十分舍不得。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画蛇添足更是不必。
现在,自己觉得,算是刚刚好。
说句俗得不能再俗的话,像自己的孩子。
我亲爱的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