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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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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林霄到《陈家老店》的时候程墨已经在那里了。
林霄看了一下表,六点不到。
陈奶奶看见林霄走进来,扬声跟在厨房里的陈爷爷说,“老头子,林霄来了。你快下饺子,吃完饭俩孩子还有事呢!”
?
林霄闻言看看坐在一旁桌前的程墨,目光里充满疑问。
程墨视若无睹。
林霄直走过去坐在程墨对面。
陈奶奶习惯性地拿着抹布挨个桌子抹一遍,走到林霄面前的时候笑呵呵问他,“你今天干什么去了?不是放假了吗?问墨墨也说不知道,只说晚上你会回来。”
“哦,”林霄笑了笑,“也没干什么,就是学校门口那家眼镜店招人,我去看了看。”
程墨不动声色往林霄脸上瞟了一眼。
“招人?”陈奶奶擦桌子的手停下了,“你不是得上学吗,哪有时间去啊?”
“上课的时候不去,”林霄说,“我就是先去看看,可以的话等放暑假了去。”
“哦......”陈奶奶答应一声,过了一会儿说,“放假去也行,不过,可不能耽误学习啊!”
说完话下意识看了程墨一眼。
林霄赶紧保证,“放心吧奶奶,我知道的!”
陈奶奶目光在林霄脸上挪过来移过去,然后轻轻叹了一口气,“哎,你们小孩子的事我也不懂,只一样,别的都没什么,你现在这个年纪,学习是最重要的。现在如果不努力,以后后悔可就晚了。”
多少年以前就培养出高等人才的陈奶奶对学习的重要性十分清楚,一番话说得发自肺腑。
“如果有什么困难,就告诉我和你陈爷爷。”陈奶奶说,“大忙帮不了,咱也没那个本事,但是小打小闹的,我们还是可以的。”
林霄双手抱着杯子,对陈奶奶微笑,“好。”
林霄本来以为程墨会像前一天一样在这呆到快八点,然后直接过去上班的,没想到吃完饭程墨就站起来跟陈家老两口告别,作势要走。
陈奶奶笑着挥手,“好,好,你俩快去吧!”又说,“差不多年纪,多亲近亲近。”
林霄满头雾水,看程墨走了出去,也只得跟在程墨身后出了门。
程墨出了店门却不往网吧的方向走,反而是向小街外面去。
林霄在后面跟了一会儿,忍不住快走几步跟程墨并排,扭过头看着程墨说,“我们有事?”
程墨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从喉咙里低低“嗯”了一声。
......行吧。
林霄在心里嘀咕,我还真不知道我有什么事呢。
小街走到头刚拐上大路的地方有家大型商场,一楼服装,超市占二、三两层,四层小吃,五层电影院和各种娱乐设施。
程墨直接奔二楼而去。
以前爷爷奶奶还在的时候,林霄倒是这里的常客。逛逛超市,虽然他不买什么。家里吃的喝的都备得足足的,也用不着他买。多是打打游戏什么的。他也不沉迷打游戏,玩个把小时就回家了。
后来剩下自己,一是资金渐渐紧张,二是也没那个心情,吃饭基本都在食堂解决,也就很少来这边了。
超市倒是没什么变化。林霄在脑海里搜索,程墨走的这个方向,再往前一排应该就是内衣、毛巾、拖鞋什么的了。
程墨脚下渐缓,最后在货架前站住了,“你看看......有什么要买的么。”
林霄瞪着眼前一整排各式各样的内裤,哦......
他倒是没忘这件事。
光屁股睡一晚上这种事,任谁也没办法那么快就忘记吧。况且那种皮肤直接在粗糙布料上摩擦过去的感觉,每一个毛孔都记忆犹新。
他是打算去程墨家楼下那个便利店买的,又近,又便宜。
不过,既然程墨专程带他来这一趟,他总不能空手回去。
林霄站在货架前随手拿起一个包装盒,目光偷偷往后瞄,只见程墨也不过来,也没离开,就在走道那慢慢来回踱着,眼神无处安放。
这是......在害羞么?
林霄扭回头,心里的那点别扭的感觉消失殆尽,嘴角开始往上翘。
又拿了毛巾,浴巾,还有一双拖鞋,也不提购物篮,全都一股脑抱在怀里,林霄走回程墨旁边,看着他说,“你有什么要买的吗?”
程墨匆匆往林霄怀里一瞥,转身往收银台方向走,“没有。”
往回走一直到过了网吧那个路口,程墨也没把钥匙给林霄。
林霄拎着超市购物袋,在后面盯着程墨的背影看了一路。
上楼以后程墨开门的时候很是利落,拿钥匙开锁推门一气呵成,林霄在后面看着看着,忽然感觉程墨有点“破罐子破摔”的嫌疑。反正已经让你住进来了,就干干脆脆让你住吧。
进门先换鞋。程墨把运动鞋脱在玄关的垫子上,穿着拖鞋直奔卧室。
林霄站在门口愣了一会儿,把拖鞋从袋子里拎出来,一只手抓住一只,使劲把中间的塑料标签扯开了,一手一只扔在地板上。
穿着拖鞋走到沙发旁,林霄看不到程墨在干什么,只看见他站在衣柜那,好像在衣柜里翻找着什么。
林霄手里还拎着超市购物袋,跟程墨共处一室、又没什么正式的业务可干这个认知,让他有点手足无措。
像是一个突然闯进了有人的屋子里的小偷。
程墨在卧室里呆了不大会儿,在林霄还没想好自己是该站着还是该坐下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个毛毯式样的东西出来了。
“没有多余的被子了,”程墨说,“这个毯子也挺厚的,你先盖着吧。”
林霄把购物袋丢在地上,伸手接过程墨递过来的东西,“好。”
“厨房里有面条,”程墨往厨房里看了一眼,“......只有面条,你要愿意做就做着吃。”
林霄手背在鼻尖上蹭了一下,“好。”
程墨站在玄关弯腰换鞋,出门之前又说了一句,“钥匙我拿着了,你明天出去的时候直接把门带上就行。”
林霄手里拿着毛毯慢慢转身,看着程墨的背影,晃了晃脖子,“昂。”
程墨一层一层走下楼梯,脚下节奏跟心跳差不多,有力,但不紊乱。可却每一步都清晰地像是直接敲击在耳膜上。
下到最后一层的时候,他没有马上走出楼道,在楼道口拢着手点了一支烟,叼在嘴里吸了一口,才慢慢走了出去。
还不大到上班的时间。
小区里没什么人,大概正在吃饭,小街上人也不多,三三两两的。程墨叼着烟在路上慢慢走着,眼睛无意识地看着前方。
早上他回到家的时候,进门第一眼看见地上自己的拖鞋,他就知道林霄连动都没动过。
不是他变态到做什么标记之类的。而是像所有有强迫症的人一样,放那的东西,放在哪,怎么放的,哪怕有一丝一毫的变动,自己都能看得出来。
像往常一样,换上鞋之后程墨挨间屋子里走一遍,除了阳台上离自己衣服挺远的地方挂了一件T恤,其余的就连厕所里自己毛巾摆放的位置,都没动过一分。
沙发腿旁边,那人的背包跟盛衣服的袋子歪七扭八地躺着。
程墨在沙发上坐定了,精神有点恍惚。
就像是你所需要的一切,你内心里真正渴望和排斥的东西,没用你说一个字,突然就被知道了。
没有一点点防备。
说不上是欣喜还是什么。
并不是喜上加喜锦上添花之类的,而是自己缩在无人的房间一角冷得发抖的时候突然有人送来一堆炭,乍然之下不是欢呼不用再冷了,而是因为自己寒酸瑟缩的样子被人看见之后心里的那种羞耻,甚至还有一点点恼怒。
就像是一颗满是伤痕的心,突然被放在玻璃瓶里公开展览了。
围观的人指指点点。虽然听不清那些人都说了些什么,但总觉得他们是在说,‘看,这一条伤疤是这么这么来的......’,之类的。
程墨双脚踩上沙发边缘,两只胳膊抱着头趴在膝盖上,一只手的手指无意识地抽动。程墨在心里默数,1,2,3......单数吸气,双数呼气。
后来想了很久,既然已经开口让他住了进来,再矫情徒增不堪,不如大大方方该如何就如何。
至于自己这一副烂摊子,是怎样就怎样吧,眼睛长在别人身上,还能怕别人看么。
林霄从厨房找了一只杯子喝水,水是自己烧的。然后发现这个杯子跟网吧里程墨用的那一只看起来很是相似,都是细长身子。
而且还发现程墨的杯子也好,碗盘也好,虽然都只是一只两只的,但每一只都很精致。
跟茶几上的百合花一样,有点突兀地出现在这样一个老旧的房子里。
珠玉蒙尘的感觉。
白天上班的事情也还好。顾客不是很多,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眼镜是刚需,进来的差不多都配了。估计眼镜不像衣服一样,试一试过过瘾,然后到另一家接着试,最后试了一天一件也没买。
别的他不会,就光对人笑了,一天下来脸上的肉都发酸。不过下午下班的时候乔楠说她干得不错,不管怎么样,让顾客买了东西就行。
林霄从地上的书包里往外拿作业,忽然想起邓伟人的那句名言,“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的就是好猫”。
于是便轻轻笑了起来。
昨天也没写作业,不想写,没心情,再加上第一天在别人的家里睡觉,折腾来折腾去时间也不早了,就囫囵睡了。
今天看见那些一副比一副厚的眼镜,突然意识到自己也是他们中的一员,人家都“有疾”了还刻苦勤奋,自己好好一个脑子健健康康的身体,总不能被比下去。
林霄小心地把花瓶连同百合花一起挪到了离自己两步远的,无论自己是挥胳膊还是蹬腿都够不到的地方,才放心地打开书本开始写作业了。
作业都是很基础的题目,看看前面学过的知识都能做出来,跟照着葫芦画瓢没什么区别,难点在试卷上。
程墨有个不知道是应该称为优点还是缺点的特点,不会的题就那么空着,从不胡诌。选择题也不例外。
不止一次有人说过,你就随便写上一个,还有百分之二十五的几率是对的。可他想的是,哪怕是对的,那也不是我的功劳。
从小就是如此,一根筋,或者也可以说是偏执。
不是我的东西,我都不要。连看也不要看一眼。
写完了今天的那份作业,林霄看了看时间,十点刚过。
再写就有点晚了,索性洗澡睡觉。
今天不同于昨日,昨天是黑户,今天是经过认证了的。林霄一边洗一边吹口哨,心情有点美丽。
把用过的毛巾浴巾都晾在阳台上,从阳台上看出去的万家灯火的样子,忽然让他有了一点想要拥有自己的一个窝的想法。
不用一个家那么奢侈,只要一个小小的,简陋的,能转开身的窝就行。高兴的时候可以大声喧哗,难过的时候可以尽情哭泣,不用丝毫顾忌别人的那么一个窝,就可以。
林霄站在阳台上看对面楼上一盏一盏熄灭的灯,一时怀念小时候,一时又想快点长大。
奶奶说,人肚子吃得饱的时候比较不会难过。
所以林霄会做很多很多的各种各样的饭。
厨房里正如程墨所说,只有面条。林霄并不饿,但心里空洞洞的,需要一点东西来填满,所以做了一碗面。
坐在沙发上吃的时候想起上次给程墨下的那一碗,他吃得干干净净的样子,有机会再给他做一次吧。
或者做点别的,也不能总吃面。
虽然是跟昨天一样,都是住在一个人的屋子里,程墨的屋子里。但跟昨天的感觉却很不相同。
昨天开门进来时迎接自己的是一屋子的孤寂,处处都透着冷漠,疏离,虽然他置身其中,但却像是被捆住了手脚一样,怎么样都不自在。
今天是不一样的。整个屋子的每一个角落,都在说“主人欢迎你”。
所以他才心安理得跟在自己家一样,想吃东西了,就去下了碗面。
其实程墨的这间屋子真的可以算是家徒四壁了,自己不说话一点动静都没有。说句话吧,都能听得到回音。
林霄躺在沙发上,肚子上盖着程墨给他拿的那条毛毯,心里十分感触,一条毯子而已,实实在在让人体会了一把从冬到夏的感觉。
昨天睡得像一只被寒冷追得无处可逃的仓鼠,今天睡得像一头张牙舞爪的老虎。
林霄盯着天花板上的灯看了一会儿,起身把灯关了,又重新躺在了沙发上。
因为已经靠近城市边缘,过去学校,围墙外面都是地。再过去不远,是一个小小的村庄。所以闭上眼睛,仔细听着,似乎能听见鸡鸣犬吠。
空气里有丝丝凉气,百合花的清香拂过鼻端。林霄在将睡未睡的那几分钟里,想程墨那么喜欢送人百合花,如果有人送给他,他一定会很高兴吧。
几天的假期很快就过去了。
林霄快要被奉为店里的金字招牌,左邻右舍的小姑娘没事都来店里串门,借故看一眼传说中的“帅哥”。林霄也懂事得很,见人就微笑叫姐,叫得一个个小姑娘心花怒放,恨不得拿手在他脸上再捏几把。
没办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连带店里的业绩蹭蹭上涨。
林霄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老板。很年轻,戴一副黑框眼镜,不苟言笑。
不过这副黑框眼镜可不同与程墨那副故意扮丑的黑框眼镜。半边黑框,线条流畅,看上去不仅不显得满身铜臭味的精明,反而带着一丝斯文。
说起话来不紧不慢,“林霄?”
那是假期最后一天,老板中午请吃饭,别人的饭都在休息室里轮流吃的,却把林霄单独叫到了旁边一家茶饮店里。
“是。”林霄坐在老板对面有点拘谨。
老板拿起茶壶给林霄倒水。茉莉花茶泛着淡淡的金色。
倒了一半的时候他忽然抬头看了林霄一眼,“你喝茶?还是给你叫杯饮料?”
林霄偷偷咽了一口口水,脸上展开一个有点僵硬的笑,“茶就可以。”
老板敛下眼睑微笑,继续倒,等茶汤在杯底铺了浅浅的一层,一扬手腕收住了,一点没有留在桌上。
“年轻人不是都爱喝饮料吗。”老板放下茶壶淡淡地说了一句。
“我,都可以的。”林霄嘴角用力拉了一下,拿起杯子抿了一小口。
“哦。”老板在镜片后面看了林霄一眼。
林霄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个挺张狂的人,从小都是。现在才发现那大都是在同龄人面前,或者是在心智上同龄的人面前,像这样明显不对等的情况下,感觉自己就像是个透明人一样。
“这是个好习惯。”老板说。懂得变通,才有发展。
林霄不置可否笑了一下。
老板放下杯子,缓缓开口,“其实我这店里,也不需要多高端的人才,你,不觉得大材小用吗?”
林霄上身不由得坐直了一点,“那个,我本来也什么都不会,老板您用我就是看得起我了!”
“听说你家里缺钱?”
“啊?啊,是!”林霄尴尬地笑了一下,“我确实挺需要钱的。”
家里缺不缺钱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就快要无隔夜之粮了。
老板又看了林霄两眼,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一个红包,放在左手边,往林霄眼前推了推,“这是你这几天的工资。以后,周末或者放假的时候,你直接过来就行。”
林霄看着桌上的红包,愣了一下,然后恭敬地说,“谢谢老板。”
“既然以后来上班,大家就是自己人了,不用客气。”老板说,“我叫谢添,添福添寿的添,叫我名字就行。”
林霄怀里揣着自己人生中第一份挣到的钱往回走的时候,还在想谢天......谢地?然后摇摇头,这名字起得可真够可以的。
这几天都是在《陈家老店》吃饭,在程墨那里睡觉。要说人还真是容易习惯,这么几天下来,每天下班都不用想,脚就自动自发往这边来了。
林霄看见了店招牌才住了脚,然后转身往超市走。
吃饭就吃了,总不能一直吃白食吧,买点水果点心的也好,算是一份心意。
程墨进了《陈家老店》的门,却没像往常一样看见林霄,不禁有点好奇。
因为是开学前一天,学生差不多都回来了,店里人还挺多。程墨帮着招呼了半天,想也许是眼镜店人也多吧,所以他要回来得晚。
挂在门上的铃铛响了一声,程墨回头,看见林霄拎着一大袋子东西笑嘻嘻进来了。
程墨转回脸,继续把手里的碗往一块摞,摞好了端进厨房。
林霄把袋子放在空板凳上,顺手拿起桌上的抹布,收拾程墨留下的烂摊子。
在这方面,虽然林霄做得不多,但一搭手就有模有样的,不像程墨,做了好几年了,还像是第一次一样,怎么看怎么感觉入错了行。
程墨送完碗,回来看见林霄已经上了手,便在一旁坐下了。
他也就是端端碗擦个桌子什么的,无论是包饺子还是煮馄饨他都做不来。
有次奶奶说顺了嘴,还打趣他是谁家的阔少爷,“君子远庖厨”,天生做不来这些。
然后程墨就想,少爷也是落魄了的少爷,落魄的凤凰不如鸡。
陈爷爷偷摸拐了奶奶一下,奶奶就再不提这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