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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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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爷爷奶奶做了一大桌子饭,几个人又热热闹闹吃完以后,天色都有点暗下来了。
程墨要去上班,眼睛却往林霄那边瞟。这小子在这磨蹭了半下午了,这都吃饱喝足了,还不想走?
吃完饭林霄张罗着帮忙刷碗刷盘子的,陈奶奶也不跟他假客气,告诉他洗洁精刷碗布在哪就安安稳稳坐在厨房门口监工了。
林霄一边驾轻就熟地刷着碗,嘴里也没闲着,“奶奶,你做的饭可真好吃,我好久都没吃到这么可口的饭菜了,都把我撑坏了!”
程墨撇了一下嘴。这小子比我还能装!
陈奶奶笑眯眯看着林霄,“那你往后常来啊,跟墨墨一块,别客气。你看我跟你陈爷爷年纪也大了,好多干不动的活,你就帮衬着点,好吧。”
林霄低着头看着沾满双手的白色泡沫,知道陈奶奶是特意宽他的心,在不用面对别人时不由自主板起的脸上终于扬起一点温暖的笑,“......好。”
墙壁上的挂钟指针已经走到了七和八中间,程墨往厨房看了一眼,陈奶奶悄悄看了看程墨。
每个人都心知肚明,林霄在这耗这么久是为了什么。
程墨坐了一会儿,起身对老陈两口说,“爷爷奶奶,我去上班了。”
林霄正好洗完碗出来,闻言赶紧把擦手的毛巾一扔,拎起自己那一堆家当,紧跟着程墨就出了门,声音从门外传过来,“爷爷奶奶,我也先走了!”
陈奶奶蹒跚着起身,冲两个少年的背影挥挥手,眼巴巴望着那个方向过了好一会儿。
“老头子,”陈奶奶在陈爷爷旁边坐下,和他一起准备第二天要用的菜。“你看林家那小子,肯定是不想回家,又没地方去,才在这呆了这么久。”
陈奶奶叹了一口气,又说,“你说墨墨要是跟别人似的,收留他住两天也挺好,反正俩人一个白天睡一个晚上睡的,也互相影响不着。就是墨墨那个性格......哎!”
陈爷爷劝老伴道,“老婆子啊,咱就别操心那么多了,能帮多少帮多少吧。俗话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也想开着点。再说,他俩都这么大了,就算没有咱们,也不会饿肚子的。”
“话是这么说,”陈奶奶声音里渐渐带上了鼻音,“我一看到这么大的孩子,就想到咱那孙子来......你说,要是那天再留神一点,现在,也得这么大小了......”
陈爷爷赶紧拿了干净毛巾递给陈奶奶,手轻轻在她背上拍了拍,“老婆子啊,别想啦。这都过去多少年了......不是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也许,只是正好摊在了在咱们这的时候了。”
陈爷爷说完,背过身去用手背抹了一下眼。
陈奶奶抽噎道,“老头子,你说小瑾......这些年过得怎么样?就这么不回来了,这是一辈子也不肯原谅咱啊!”
陈爷爷手哆嗦着,半天才把烟点上了,深深吸了一口,“我听他们说挺好的。他那么年轻,又有本事,后来又生了一个,慢慢就把这事忘了吧。”
“过得好就好!”陈奶奶拿毛巾擦了擦满是皱纹的脸。每一条褶皱里,都藏着满满的忧伤。
“我也不想别的了,只要孩子过得好,就是咱们最大的造化了。”
“也许墨墨就是老天送给咱们赎罪的,再把他的事料理好了,我就是现在就死,也能闭上眼了。”陈奶奶说。
“啥死不死的!”陈爷爷语气难得冲一回,“你活够了我还没活够呢!老婆子,你可得陪我一起!再说还有墨墨,往后可不准再提这个字了!”
“好。”陈奶奶泪中带笑,笑中带泪,“那就等咱俩一起的。到时候往哪里一躺,也有个伴。”
陈爷爷沉默着,抓住了陈奶奶苍老的手。
程默手插在裤兜里不紧不慢在前面走着。
林霄背着包拎着袋子跟在后面。虽然出门之后他条件反射似的紧追了两步,可两步之后他又迟疑了。这么追着他......也不是办法啊。
人家是去上班的,我在后面这亦步亦趋的,是什么样子呢!
倒是可以说去上网的。可是问问自己的心,现在还真没有那个心情。
这样想着,林霄脚步渐渐慢了下来。只是他光顾着沮丧了,没发现无论他是慢还是快,程墨始终都在他前面几步远的地方。
一直也没把他落下。
程墨边走着,边注意着后面的动静。心里忍不住想,你小子不是脸皮挺厚吗,倒是赶紧撵上来啊!难道今天忽然变薄了?
于是两个人一前一后地沉默着,像是比赛一样,看谁先开口。
眼看就到网吧门口了,程墨心里叹了一口气,就不跟你这小可怜耗了。原地站定。
林霄心思恍惚,只顾低着头往前走,走到程墨近前了也不住脚,生生把程墨逼退了两步。
......
“你走路这是没带脑子,还是没带眼?”
程墨皱着眉看林霄。
林霄抬起脸来,看着程墨一贯冷冰冰的脸,却不知怎么的,总觉得自己从上面看到了一点能称之为温暖的东西。
“......没带心。”
行吧。
程墨抿了一下嘴。
我又不管你的心在哪。
“你要去哪?”
你小子不是要搞迂回战术么,我就给你来个直截了当的。
“......不知道!”
林霄赌气似的低下了头。
之前那些天程墨一直在想,到底要为他做些什么呢?才能报答林霄。
他是不喜欢欠人人情的。比欠钱还痛恨。
欠钱可以还,欠人情还了也觉得跟原来不一样了。
如果不还,更甚。
所以虽然程墨从不曾想过,但看着这个总是神采飞扬的少年低眉顺眼的样子,话就这样出了口。“要不,你去我那吧。”
被吓了一跳的不只是他自己,还有闻言瞬间眼珠子瞪得就快要夺眶而出的林霄。
其实话说出口程墨就后悔了。
一想到自己的领地里进了别人,他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似乎都不能畅快呼吸了。
可是,这话既然是自己说的,总不能出尔反尔。
程墨手使劲握了一下,冷着脸,说,“不过你只能睡沙发!还有,白天我回去睡觉的时候你不准呆在那!”再看一眼嘴巴张得那么大的林霄,“不愿意就算了!”
说完转身就走,生怕人家答应了一样。
林霄张嘴不是嫌程墨要求多,而是一个因为自己一句话就能吐得昏天黑的人,忽然说自己可以去他家睡,这个情况转变得有点让人不是那么适应。
虽然之前也去过几回,但那都只是在厨房里,呆那么一小会儿。他连厕所都没在那上过!
怕自己一不小心那个人又发个疯什么的。
即便自己早就存了这个心思,不然也不会跟着耗半下午,可他真的是连开口问一句的勇气都没有。
“愿意!我愿意!”
林霄跑起来的时候背在背上的包来回晃荡着,一下一下敲打在他的背上,发出“砰,砰”的闷闷的声响,在整个胸腔里回荡。
手里的袋子也忽上忽下,绕着手腕打转,简直累赘得无以复加。
可是林霄还是觉得,心里止也止不住地快乐。
程墨直接把钥匙给了林霄。
如果送他过去再回来,时间估计不太能赶得上。
虽然如果他没去,小雨一定不会走。但无论怎样,他都不喜欢给别人带去任何麻烦。
“能摸到门吧?”
程墨觉得林霄应该记得路,又不是去了一次两次了,但还是有点不放心地问了一句。
万一摸到别人家门口,再被当成了溜门撬锁的,那就不好玩了。
“记得记得!”
林霄忙不迭点头。手里捧着那个孤零零只有一把的钥匙,跟捧着圣旨一样。
程墨盯着林霄很快地看了一眼,转身进了网吧。
林霄手里紧紧握着程墨家的钥匙,穿过空荡荡的街道,穿过从街头涌起的暖烘烘的风,鼻端尽是烟火人间的味道,脚步轻快地往程墨家里走去。
他实在是看不透程墨这个人。
面对陈家老两口的时候,跟面对其他的人,根本是两个模样。
像是人格分裂一样。
就像是那首歌里唱的那样,“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
可你如果要说他完全是假装,也不尽然。因为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看见他的眼,那里面的冷漠和温暖都是鲜活的,仿佛带着花香的露珠。
钥匙是只有一把,但上面却坠着一只手掌大小毛茸茸的熊。嘴巴弯着,眼睛笑得眯了起来。
林霄拿手指摩挲了一下,软绵绵的,舒适而温暖。
林霄站在感觉上是久违了,其实也不过一周左右没来过的地方,心里有点忐忑。
不由得咽了口口水,又深吸一口气,才把钥匙拿出来,插进了锁眼里。
“咔哒”一声,锁开了。
老旧小区从林霄小时候就有了,也不知使用了多少年了。林霄伸手一推,门发出“吱呀”一声响。
外面暖黄色的灯光从窗户里透进来,朦朦胧胧的,洒在木地板上。
屋子里还跟自己上次来的时候一样,没有什么变化。东西少得可怜,想变也很难变吧。
后来过了很多年,林霄才知道,那叫“极简主义”。
林霄穿着鞋站在玄关那,注意到茶几上白瓷瓶里的百合花,还很是新鲜的样子。
林霄在墙上摸索了一会儿,打开了客厅里的灯。灯光并不是明亮的白炽灯,而是像远方透进来的一样,暖黄色的。
脚边板板正正摆着一双深蓝色的拖鞋,不用说,是程墨的。林霄低头看了一眼,鞋底侧边都是干干净净的。
林霄犹豫了一下,弯腰解开鞋带,把鞋子踢到一边,光着脚踩上了木地板。
程墨无疑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林霄甚至怀疑也许他根本是有洁癖,杯子都不让别人用的。
林霄已经很久没有光脚在地上走过了。
冰冰凉凉的,还挺舒服的。
这次不用看,林霄也知道地板上没有一点灰尘。因为脚踩上去的时候有一种黏腻感,像是有什么在吸着你的皮肤,而不是在满布灰尘的地方踩过去的时候,脚下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干燥混杂着的颗粒感。
林霄把书包和袋子一股脑扔在沙发旁边的地上,光着脚在沙发周围走了好几圈。
兴奋地像一条头回进了屋的土狗。
走过卧室门口的时候看见床上一角软乎乎堆在一起的被子,林霄驻足看了两眼,最终没有进去。
卫生间的门后面是另一个世界。
洗手台,马桶,热水器,跟自己家还有别人家都是一样的。
不一样的是洗手台那里竟然没有镜子。光秃秃的一片。
白色的瓷砖上,一根头发都没有。
林霄看见洗手台旁边毛巾架上搭着的毛巾,才想起来自己什么都没带。毛巾,内裤,浴巾。
借宿的人跟被借的都是一副德行,根本不知道还需要这些东西。
林霄忧郁地看了那条米白色的毛巾好一会儿,撇撇嘴上了阳台。
阳台边晾着两双运动鞋,全都是黑色的,看起来一模一样,同款同色也说不定。
白色体恤,蓝色牛仔裤。还有一条看起来就很厚实的宽大的浴巾。
林霄伸手在角上摸了一下,确实挺厚的。还带着阳光的余温。
时间还挺早。林霄躺在沙发上看了眼表,八点半。
往常这个时候同学们还都在教室里九根明晃晃的灯管下面奋笔疾书,头都难得抬起来一下。等九点多放了学,吃夜宵的上网的还会涌到小街上,闹哄哄的。
现在放了假,就完全不是那个感觉了。
恍惚间像是夜深了。
楼下的便利店照常开着,林霄从窗户里能看到从门里面跑到外面来的光,也知道那里能买到自己所需要的一切,但身体怎么也不想动,软得像一滩泥。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外界的影响。
在沙发上躺了半天,林霄决定起来去洗个澡。下午虽然也没忙什么,但这会儿总觉得身上不太舒服。
沐浴露程墨还是用的。林霄站在莲蓬头下面眯着一只眼挤出来一些,淡淡的清香,闻不出是什么味道来。
洗完用自己原来穿的T恤胡乱擦了擦,换上一件新的,就算是完事了。
虽然程墨什么也没说,而且即便是他偷偷用了,明天等程墨回来的时候也早就干了,他什么也发现不了,但林霄还是什么都没碰。
明天吧,明天看看是回家拿,还是去买。
第二天一早,林霄是被冻醒的。啥也没盖不被冻醒才奇怪了。
而且他是光着屁股睡着的。
没办法,他把裤子和内裤都洗了,没得换。
幸好头天晚上情绪波动比较大,他洗完澡洗完衣服躺在沙发上想来想去想着想着就睡着了。林霄按了按身下的沙发,也亏得沙发舒服得很。
晾在阳台上的衣服都干了,林霄换上衣服,拿着钥匙就出了门。
先去网吧给程墨送钥匙。
时间还挺早,吧台那就程墨一个人。林霄莫名其妙舒了一口气。
熬了一夜的程墨眼睛下面一片青色,看起来有点憔悴。
“......吃饭了吗?”
程墨接过钥匙问了一句。
不是他关心这件事,而是如果什么都不说的话,好像自己很不愿意他在自己那住似的。
虽然他确实是不愿意,但话也没人把刀架在他脖子上逼着他说。
“忘了......”林霄站在吧台前挠了挠头。
程墨皱了一下眉,“你感冒了?”
林霄挠头的手放到了鼻子上,“可能吧。”
程墨看了林霄一眼,这种天,又打量了一下林霄,这种矫健的□□,这么容易就感冒了?
忽然一个想法毫无预兆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你昨晚,盖的什么?”
林霄啧了一声,“没什么啊,就,就穿着衣服睡的。”
“哦。”
程墨答应一声,目光转回了电脑屏幕上。林霄在原地站了两秒钟,看程墨没有开口的意思了,转身就要走。
“晚上,”程墨声音有点大,林霄回头看了一眼,发现程墨正看着他,“晚上在《陈家老店》等我,给你钥匙。”
“昂。”
程墨一直都知道林霄是个十分聪明的人。有时候甚至是聪明过了头。
就像这次一样。
他一点也不怀疑林霄的话,他没有盖他的被子。
现在的天气,白天太阳虽然很大,但温度不高。夜里大概也就20度左右,不盖被子睡一晚上,不感冒都不正常了。
有时候你相信一个人是没有来由的,就像你也会无端看一个人不顺眼一样。
可能只是下意识知道对一个人的感觉,但如果要你一条一条列举出来,却是没有办法说清楚。
先是让他钻了自己现在已经不睡了的被窝,又在他用了自己的杯子后自己就接着用了,现在是直接让他登堂入室了。
说实话开口让他去自己家的时候他一点也没考虑过这些问题。毛巾啊被子啊拖鞋啊之类的,他会不会用的问题。
那时候他脑子里就一个想法,跟个无家可归的小动物一样,再说自己又欠着他人情,收留他一两天,也可以吧。
完全没想到这些具体的生活琐事。
就是在林霄刚刚还没开口说话的时候,他也完全没想到这些事。
相反的,跟他自己本来担心的不一样,他本来还觉得自己会非常在意家里有了一个别人,会在意得心神不宁。没想到自己没多久就跟忘了这件事一样,心平气和看了两部电影,还在椅子上眯了一小会儿。
这些后续问题就像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尾巴,本来被忽视了,可它确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程墨叹了一口气,算了,“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林霄胡乱在街上吃了两口早饭,一进眼镜店的大门就展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姐,我来了!你看我干点啥?你今天就当个甩手掌柜的,就监督我干就行!”
小姑娘正在擦玻璃柜台,抬头看见林霄忍不住就笑了。“哎,你也别整天‘姐,姐’的叫我了,我叫乔楠,你往后叫我名字就行。还有,你叫什么,你还没有告诉过我啊。”
“哎,你看我!”林霄装模作样拍了一下脑袋,手里抓过乔楠拿着的抹布,“我叫林霄乔姐,你叫我小林就行。你这个‘乔’,是‘大乔小乔’的乔吧?”
乔楠眨了一下眼,“什么‘大桥小桥’的?我还独木桥呢!”
“这你可就误会我了!”林霄做了个伤心的表情,“三国的“大乔小乔”啊,小乔嫁给了周瑜,姐妹俩都是历史上有名的美人啊!”
“哎!”乔楠笑得发自内心又有点无奈,“臭小子你就嘴巴甜吧,我可没蜜给你吃!”
林霄擦了柜台又开始擦门,“乔姐不用担心,你啥都不用给我吃,你就使劲支使我就成,我心甘情愿做牛做马!”
乔楠看着这个满脸笑容,说起话来能哄死人的男孩子,笑容里面难掩一丝苦涩。
她也不是天生就是个售货员的。
当初她上的也是重点高中,还是实验班,不过可能她真的是为情所困的一类人,觉得感情胜过一切,因此在求而不得之后干脆放弃学业,就此开始了在社会上的修行。
她也是知道“大小乔”的,而且知道她俩的命运都不怎么样。
这个看起来很爱笑的男孩子,在面对自己的时候,也许嘴角都是往下的吧。
不然这个年纪正是爱玩爱闹的时候,谁会没事出来打这种最没有营养的工呢。
“小林,”乔楠看着少年的背影叫了一声,“不用那么用力,擦擦就行。”
擦玻璃门的手顿了一下,少年回过头来对她笑,“我知道了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