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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   我去赴约见到那位Lisa十分推崇的袁小姐后才有机会接近了这个谜底。

      在周五前一天我们互换了联络方式,进行了一番简短的交流,进而敲定了会面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换做平常,面对“晚上吃什么?”这类问题,我只会陈述一句“不知道”把皮球给踢回去,但对一位素昧平生的女士总不该显现出这种惫懒以致落个怠慢的嫌疑。于是事先挑拣了几家餐厅在便签上列好,附注了地址和口味,等到商讨时对方问出“你有什么想法?”就把这些可供选择的选项交出去,她那边很快做出了决定。

      第二天下班后驱车赶过去,高峰期在路上和其他车摩肩接踵地拥堵了一个半小时,从车窗上的夕阳沉下去到霓虹亮起来,到达约定地点的时候离约定时间还有二十分钟,餐厅外面的等候席上已经坐满了人,在焦作的等待中三三两两状若闲适地嗑着瓜子聊着天。服务员一路把我领到预留的位置上,等待期间为了消磨时间我掏出手机玩起了烹饪游戏,等卖出第十个汉堡后对面的椅子被人拉开了,一只手谨慎地捋了捋伞裙的裙摆后翩然落座,我忙扣上手机坐直了腰抬头看过去。

      “不好意思,久等了。”

      不论是不是相亲对象,人和人第一眼见面的时候最先关注到的总是对方的外形,毕竟这是第一眼里只能看到的东西。Lisa所说的“文静”“气质”在这位袁小姐身上都能看到,只是这两个形容词未□□于中庸,对大多数男人来说或许还不如一句直截了当的“她很漂亮”吸引人。

      她也端详了我几秒,弯起眼睛微微一笑,冲淡了那份“端详”的凝滞意味。

      点过餐后我们就着茶水不咸不淡地聊了几句,交换了一些彼此的基本信息,话题越来越淡,很快就无以为继。

      不论参与进这类社交的当事人抱着什么心态,“相亲”这一事宜从始至终都注定了目的性,像把人圈在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框子里,免不了会变得束手束脚。

      沉默间袁小姐又凝视起了我的脸。

      那目光没让我感到不适,只觉得奇怪,好像她不是第一次见到我似的。

      她轻轻搁下茶杯,用手帕优雅地拭了拭嘴角,抬头又对我笑了,笑容确实如Lisa说的一样让人如沐春风。

      她打破了尴尬,一语却颇为惊人。

      “岑先生或许不知道,我曾经是你的粉丝,在你十七岁的时候。”

      我愣住,忙低头摸了摸喉结让一口茶水有条不紊地咽下去,顺带遮掩过去错乱的表情,再抬起头时还是一张尚能镇定的脸。

      她又说:“这些年来,你似乎并没有太多的变化。”这个时候她看我的神情隐含怀念,仿佛透过我在看另一个人。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和我一起吃饭的人似乎总爱吊古伤今。

      我其实很少怀念十七岁的时候,但回想起来那的确是我乏善可陈的人生里至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夏天”这一主题在文学和影像里一向大受青睐,放在娱乐圈里也同样,它往往会和青春、荷尔蒙、鲜妍的皮相、鲜活的肉/体、炽热的迷恋等等联系在一起,公关和策划擅长根据这套模板展开一系列营销,而最能将所有要素充分糅合在一起的毫无疑问是——选秀。

      公司举办第一次选秀的时候我十七岁,还是个学生,每天除了被关在学校读书做卷子就是被关在房间里练琴。

      我爸用我的身份证去排队给我偷偷报了名,把我扔进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夏令营。

      我一脸迷茫地抱着他给我买的新键盘走进了比赛场馆……

      后来就是一整个不停歇的、热火朝天的夏天。

      袁小姐像赞扬一位巨星一样赞扬了我的歌声和键盘技法。

      我为十七岁的我领受了。

      然后她问:“你现在还会弹琴吗?”

      我回忆了一下我的那把电子琴今天去哪儿了,笑了笑,“我连理查德怎么弹都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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