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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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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顾月下班回来,一手提着蔬菜的她,在要进去楼里时,蓦然发现台阶上坐着一个人。那个人,寸头,单眼皮,穿着一件白色卫衣,一条黑裤子,肌肉有力,皮肤白净。那个人看到顾月时,眼睛里有细碎柔软的星光。
顾月打开房间的灯,让陆时在茶色的沙发坐下,自己则去了厨房做饭。每一次都是他做给她吃,这一次她想亲手给他做一次。白色灯光下,两人围坐餐桌两端,像平常夫妻一般,安静吃饭。
饭后,顾月去了厨房洗碗,让陆时在客厅看电视。洗到一半时,有个人从背后抱紧了她,胸膛紧紧的贴着她的背脊,接着是肩上落下密密麻麻湿漉漉的吻。两人从厨房出来,一路难舍难分的亲吻着,而昏暗的客厅里正放着猫和老鼠的动画片。
他和她一起倒在沙发里,他轻柔的吻着她的眉眼,又无比深情的说着,我爱你。
三年后的八月份,顾月和陆时去明政局领了证,那是他们相识三周年。
一切水到渠成,人生往后的细水长流,他要和她一起去看。领到结婚证,顾月才知道陆时其实大她三岁,老家在离城。
为什么顾月没和季路在一起呢?
从七里回到离城,顾月就和季路提了分手。其实也挺戏剧化的,前一天晚上才和好如初,决定在一起,还没过完二十四小时,就要分手了。可顾月是无比的坚定。
早在雪山之巅上,顾月看着苍茫深远的雪山,耳边是呼呼而过的风。在这雪白胜景下,她却无比期待那个晚上和她一起看猫和老鼠的人。她想和他站在一起,看风景。
良辰美景,更与何人说。
她以为时间的长短能够衡量情感的重量,她认识季路三年,分开七年,而她只和陆时相处三天,所以她就理所当然的以为她爱的人是季路。可她错了,当她在窗子里面,看到陆时离去寥落的身影时,她的心就痛的面目全非,衣襟上的泪提醒着她爱的人到底是谁。
回到离城,她尽量的不想他,每天按部就班的上班,吃饭,睡觉。她清楚的知道,如果他不来的话,这段懵懵懂懂,夹杂千丝万缕情谊的邂逅,只能以无始无终结尾。她二十五了,已没有太多力气向一个人述说衷肠,并且她从不主动。
而幸运的是他来了,并且来找她了。是他的勇敢,成全了这段爱情。
顾月觉得陆时就像照进她死灰生命里的一束光。炽烈,温暖,可靠,平实。
他是寻常男子,同时又不寻常。
爱情到底是什么呢?
顾月想,可能是一种感觉,前提是你得很喜欢这个人。他做一顿饭,刷个碗,你就觉得很欣喜满足。你希望每次接机等你的人,是他。看第一场初雪,旁边的人,是他。清晨的第一滴吻,是他给的。
而爱情又可能是一个伪命题,你的喜欢是有条件的。比如一张清秀的脸,会做饭,性子温和,注重清洁,有纯净的孩子般的内心,爱看猫和老鼠,行为主动。
顾小姐第一次见到陆先生的时候,他寸头,单眼皮,穿着一身迷彩服,肌肉有力,皮肤白净,走起路来,腰杆都是挺直的。
而你想遇见的那个人,那个人该是什么模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