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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章 貌若纯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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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在山洞里待了半个月。前几天他一直迷迷糊糊地说胡话,体温在南北两极徘徊,生病的小正太可怜极了,像个小大人一样皱着眉头,眼睫因为难受轻轻颤动着,他发热的时候我就紧紧抱着他帮他降温,他无意识地搂着我的脖子,小手软绵绵的,热度透过动脉传进我凝滞的血管里。
偶尔他也说梦话,叫阿爹阿娘,每到这时候他都像在做噩梦,怕的哭鼻子,亮晶晶的泪珠儿挂在睫毛上,好笑又可怜,我就哄他,“姐姐在呢,你别怕。”后来他就不叫阿爹阿娘了,开始叫姐姐,也算是有了进步。
伤口处的糯米每隔半个时辰就要换一次,最初换下来的糯米几乎要被血染红,后来血色越来越淡,毒性也清的差不多。
换药的过程也挺难受,毕竟糯米对僵尸是有伤害的,我的一双手被烫的全是疤痕,但这都是小问题。最可怕是小正太体温突降的时候,手脚冰的像石头,我没有体温调节这么高级的功能,也不敢抱着他给他雪上加霜,只能远远的看着他在一堆衣服里蜷成小小的一团,这几天小正太瘦了不少,圆嘟嘟的脸瘦出了尖下巴,而且以后再也没长回来。
后来他告诉我他变瘦并不是因为生病,而是因为我日复一日地把兔子烤得面目全非糊成一团地给他吃,那时正值小正太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刻,拜我惨绝人寰的厨艺所赐,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觉得肉是万恶之源,对吃肉有着深重的心理阴影。后来他出家也有这个因素的影响——他不想吃肉……
那都是后话了,当时我一心要给他补充营养,每天不是给摘果子就是给烤野生动物吃,小正太的生命力也十分顽强,竟然能熬过尸毒又熬过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在第七天悠悠醒转过来。
那时候我还在杀兔子,一刀下去没切准,血溅在脸上,模样肯定很可怕,发现他在看我,我有点紧张地搓搓手,胡乱把血抹在裙角。
小正太摇摇头示意我靠近点,我走近后,他举起袖子擦掉了我嘴唇边的血珠,这下语气真的像个小大人了,有些无奈,又有些担心,“姐姐,你怎么这么凶啊?没有哥哥喜欢你怎么办?你日后嫁不出去可怎么办啊?”
我一时羞愧无比,觉得自己不配生而为女人,却又听他咯咯笑了两声,温热的手捧着我的脸,小孩子不懂得什么叫男女大防,把脸凑的极近,几乎要鼻子对着鼻子眼睛望着眼睛,极小声地,像过家家是说悄悄话那样说,“姐姐莫怕,等我长大了,你要是还没嫁出去,那我就娶你好了。”
小孩子不懂事,就爱照着过家家那样给人承诺,无非是你做娘我做爹其他的小朋友做孩子那样瞎编排,我明明清楚小正太就是童言无忌那么一说,可还是难以抑制地脸红了,连耳朵尖都在发烫。
“胡说!我怎么可能嫁不出去!……再再再说……等你长大了我就老了。”我认真地开始反驳。
估计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动物,当时我内心真正的想法是: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哎!反正我不会老,等他长大些,我们说不定就能名正言顺地在一起了。
小孩子压根不会在一个话题上保持过多的专注,他从临时铺的草席上蹦下来,开始扒拉我给他摘的那一堆果子,找了只熟透的桃子啃了起来,腮帮子像松鼠一样一鼓一鼓的,含糊不清评论道:“好次……姐姐李要不要次?”
我:“不行不行我太老了!年龄差距过大会有代沟!”
小正太:“真好次!”
我一直觉得小正太颇有来头,毕竟一个五六岁的小朋友能值得两拨人马这样争执,如果不是他本身特别优秀,就是他有个优秀的老子。
我赶他下山时他无论如何都不走,等我舍不得他走了,他的家人却寻了来,确切地说,是他家的下人们寻了来。那是一群一看就很土豪的壮汉,毕恭毕敬地出现在山洞洞口,见到小正太后齐刷刷跪下,为首那人几乎要以头抢地:“公子恕罪!属下守卫不力才让公子被匪徒掳走,请公子责罚。”
小正太的反应倒颇是从容,他走到跪着的壮汉面前,壮汉把头压的更低,倒是小正太笑的一脸纯良天真:“不迟不迟!我同姐姐在一起很开心的!”
我却警惕起来,我自信自己行踪隐蔽,而且我是个狂热的飞行爱好者,近日山上下雨,我怕泥湿了脚,一点路都没走过,遑论留下脚印,“你们怎么找到这里的?”
那些人看小正太对我颇为信任,话便往直白了说:“公子他远虑,在山路要紧处都做了标记,我等才能找到此地!”
我心里咯噔一声,下意识就盯着小正太看。这么说,他竟趁我不注意的时候私下出去过吗?为什么要防备着我呢?
虽说对陌生人警惕些是好事,但是被当做陌生人的我又是另一种心情,我觉得他实在多此一举,要我真对害命有兴趣,那我大可趁他睡觉时戳他一刀或是直接把他扔在这里等毒发,但既然我一开始就选择救他,那就意味着我不会半途而废,毕竟人都是有惯性的,你在一个人身上付出的越多,就越会在他身上付出下去,否则就意味着你前功尽弃。
荒谬之余,我更多觉得揪心,因为我意识到他可能不像面上看上去那么纯良,小小年纪的孩子,究竟要经历过什么才能生成这么深的心思?
小正太面色自然,半分被拆穿的慌乱都没有,仍旧是纯良又懵懂的模样,令我猝不及防的是,他当即要跟我道别,“姐姐,我要走啦!我一定还会回来看你的!”
“姑娘不同我们一起走吗?我瞧她面色苍白,莫不是受了什么伤?”侍卫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能明白,不是他失礼,实在是我的脸太过惹眼,若我在街上也看见一个脸白的能去糊墙的女人,我可能就止看看那么简单了,说不定还要跑到人家面前问她姓甚名谁家住何方用何化妆品以及家族是否有白化病史,从而好好研究一番。
“没事没事,姐姐就是心口被戳了一刀而已。”小正太果真是个不知江湖险恶的傻孩子,对他来说在心口上挨一刀估计跟手指划破了是一回事,只是血流的多些罢了。而众壮汉则闻言色变,觉得我的脸白的十分顺理成章,连看我的眼神都多了几分尊敬,为首壮汉豪情万丈道:“谢女侠搭救之恩!山水有相逢,咱们日后江湖见!”
“如果你们坚持,我……”
我还没坚持出来,壮汉便一撩衣袍施展轻功,抱起小正太,半息后便消失在了视线外。
“其实如果你们坚持,我可以考虑一下下山……”我恹恹地收回手,为什么人们总喜欢以己度人呢?听我说完话很难吗?
当时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为负,后来我才知道,邀请不是要看话说的有多漂亮,而是要客观分析邀请人内心是否真的想你答应他。这道理就跟你路上遇见一邻居,寒暄客气一下叫对方去你家吃饭,对方也顺水推舟客气一声“待会儿去”或“晚上去”,只不过是双方在没话找话聊以化解尴尬的一种应酬方式,如果你的邻居晚上真蹲你家去吃饭了,你可能不会很愉悦,不仅如此,你还会想打他。
事实证明,做人做鬼都要学会遵从本心,我当时不过忸怩了一会儿,追出去的时候已经再找不到小正太的踪影,等我克服了忸怩去山下打听,甚至动用了僵尸们去帮我打探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连他的名字都没来得及问,只知道那是个颇为土豪的富家小公子,结果自然大海捞针收效甚微。
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心头怅然若失,怎么都不肯回陵墓,胡亥一只鬼在老巢终于觉得无聊,为了诱惑我回家甚至屈尊亲自从山下抓来了几个活蹦乱跳的小正太扔给我,但他们无一例外见我就吓得直哭,娇弱点的甚至会以为见鬼而直接吓晕过去,偶尔也有傻到看不出来我是鬼还要与我套近乎的,但那些我统统不感兴趣。
胡亥很鄙视我的伤心,他认为我压根不懂得什么是喜欢,之所以对小正太这么心心念念难以忘怀是因为我母爱泛滥需要寻求一个保护对象,他甚至纡尊降贵地表示他愿意勉强成为我保护的对象,聊以替我舒缓伤感。
在看我难过的更厉害后,他又改口说其实也不完全是我的错,要怪就怪那个混小子满嘴甜言蜜语,像我这样情窦初开的少女当然会忍不住被骗,所以归根结底都怨我经历的男人太少,他劝我下山走走,多找些男人谈恋爱,花言巧语听多了也自然就免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