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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Monologue 某个人的日记 从某个人的 ...
我和家里断绝了关系。
这件事发生在我大三的时候,那会儿我在学校那边的剧院里找了个跑龙套的工作。我很喜欢话剧,因为那是一种抒发自己内心情感的方式。那个时候我总是拜访沃特森小姐,我也不知道她结婚没有。杰弗森推荐我去她那儿接受心理治疗,他说那女人从来不会出错。
我不是很喜欢她,就像耗子见了蛇。每当我走进她的公寓时,我就脊背发凉。她的眼睛如金黄的琥珀,请原谅我盯着这么一位女士看,她的一举一动都让我不舒服,她却什么都说得对。我是为了排解淤堵在胸口的不快感才去找她的,我告诉她:“我有个妹妹,她很早的时候因意外去世了。她是个天才。后来我去收拾她遗物的时候发现了许多手稿。”
像她这样的人可不多见了。就像当时人们对于莫扎特的评价般,少了些许大人的轻蔑,多了些真挚的赞美。她写出的那些手稿都不像是个十岁小孩该有的水平(请原谅我实在不知道究竟是何时创作的这些),我口口声声地告诉每个人我非常爱她,但是我没能在她溺水的时候救下她。十五岁的那个夏天,我躺在草地上,潮湿的衣物紧紧黏着我的肌肤,耳边回荡着母亲的哭声和父亲的叫喊声。
妹妹离我远去,可我对此无能为力。
如果我不偷偷翘了那些游泳课,如果我当时拉住她的手,如果我……只是不会有如果了,我也无法使时间倒流回那一天。
等到杰拉尔德注意到我的不对劲时,我已经和这个可怜的女孩融为一体了。也不能这样说,当我捡起她留下的手稿时,她就活在了我的灵魂中。说来也很怪,我不想成为她,却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她”。
弗洛伊德提出的理论也许能解释这一切。
妹妹的死困扰了我很久,我有阵子觉得这具身体的掌控权也都交给了她。可这不是什么解离性人格障碍,也不是精神分裂……心理医生们管这样的情况叫做“仿同”。人们常说这样的行为是出于对其的爱慕依恋,我确实深爱着我的妹妹,同时我也嫉妒她远远超出我的才能。这并不矛盾,我非圣者。
某种程度上,我成为了她。
那段日子让我的心得到了解放,周围的人却不是这样认为的。我中学那会是在寄宿学校读书的,身边都是青春期的男孩。他们最见不得什么呢?就是娘娘腔的同龄人——我成为了继“漂亮的杰瑞米”后的新的受害者,他们想着法子来折磨我:有些时候会打我,有些时候则让我帮他们收拾乱糟糟的房间,有些时候还叫我替他们洗那些发臭了的衣物。当然,还有更过分的事情,只是我不愿意提起它们。瞧,不是所有有钱人家的小孩都那么善良,青春期的男孩对我来说就是一场噩梦。
她活在我的心里,起初这是一种弥补,我想通过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消除那些自责。但是她的影响太大,跨越了我能接受的底线——所以我的意识开始反抗她了。
除去那些在公学里读书的不愉快,我其实很享受在舞台上表演的感觉。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我才能暂时放空自己,让自己成为另外一个人。说得直白些,这是我的“自我”与“超我”在与以她为原型的“自我”作斗争。我自认已经大获全胜,她与我的意识共存,不再让我做出那些滑稽的事情,还能让我拥有她的写作技巧。
上了大学后,我的感觉有些回到当初。在幕布后,我开始创作第一本小说了。
写作于我而言是相当快乐的时光,我的第一本小说就以自家为原型,又恰好撞上了人们对英国贵族生活的好奇,被安东尼奥买走编了话剧。他还给我个机会,让我去演我自己“二少爷哈尔伯特”。
站在聚光灯下的哈尔伯特和戴着老式黑框眼镜的我是截然不同的人。舞台上的哈尔伯特是温文尔雅,对任何人都相当贴心的绅士;帷幕下的我则是个脾气古怪,早就与家里闹翻了的“宅男”。这是第一次我尝试对理想化的自己剖析,也可以说哈尔伯特是我眼中父母最喜欢的那档孩子了。
观众们的反应也相当有趣,他们真的以为我就是那样的人了。等到演出季一过,谁还会记得那个手里总是握着一枝玫瑰的哈尔伯特呢?
我后来又创作了不少,书中或多或少都有我个人的影子。每个时间段反映出来的都是不同的自我,换言之,我可以是哈尔伯特,也可以是杰罗德……却没有一个真正能够代表我的角色。当然,我写的大多都是剧本,是创造了一个世界给供大众娱乐的。
目前为止,真正成功的小说只有那么一本《罗萨西亚庄园轶事》。
我未曾体验过爱情,这是托尼对我提的一个意见。写作是需要维持灵感的,我几乎想破了头,实在是找不到任何一点能够写的东西了——我写了渔村水手,我写了英伦贵族,我写了为生计偷五十英镑的男孩,我还写了海边的军队——唯独没试过写一个体会爱的角色,书中的这些角色大多孤独一人。情感是人类社会维持活动的必需品,只要是人,就必定会产生与其他人的共鸣。
我的第一次共鸣是在二十四岁,去见沃特森小姐的时候。
我是个近视眼,出门若不戴眼镜,有些时候连路都分不清方向。我那天恰好没戴眼镜,刚准备迈进她的诊所,和一个男人撞了个满怀。我记得那大高个还挺生气地说了句什么,但我看不清他的脸,只是回头望了一眼,急匆匆地走开了。
有些时候我自认是爱神阿芙洛狄忒的子民,每个人都应当爱人,或是被爱。在人生的前二十三年中没能遇见任何一个让我心动的人,好吧,我遇到过,之后就遭遇了不公——后来,我认为男人、女人对我而言没什么两样。在踏进她的“圣殿”前,遇见了令我心欢呼雀跃的骑士。这样的邂逅是多么美好,我们的视线交汇大概只有一秒,他就如太阳神阿波罗。
我却快乐不起来。
我的心思*并不允许这样的爱出现,在这个崭新的时代或是社会,我不在乎其他人是否有这样的倾向;(我们都要学着去包容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不同的现象,并非所有人都与我有一样的信仰。)一旦我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我会浑身感到不自在,就像是在燃烧着的铁板上打滚的同时还被行军蚁啃咬着骨头般难过。我从未想过我如她般爱上了个男人,很久以前我读到过她描写的梦中情人:身穿白衣,棕榈金的短发,身材高大如太阳神。这也能算作上帝与我开的玩笑,就连我一见钟情的男人也都有她安排的痕迹。
我讨厌爱上了男性的自己。
诚如利未记-18-22中所言: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也许不是我的爱,而是她的意志。一旦遵从,那么我将永远无法成为我自己。
*格林认为这是格莱妮的存在才导致他爱上了男性。
*摘自于《圣经·利未记》18-22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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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Monologue 某个人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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