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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该从哪里说起呢?还是从故事的开头是说起吧。
      我是个艺术生,从八岁起开始学习民族舞。而少爷他也是学舞蹈的,不过他学的是现代舞。
      我们认识的契机是一次舞蹈比赛。
      准确地说是他认识我的契机,我对他……印象不深刻。
      反正自那次舞蹈比赛之后不过多久,少爷就占据了我的视野,怎么赶都赶不走。
      还记得我初次见他,是他突然围堵在我校门口,当着我一众同学的面,一脸少爷气地笑着说:“林多,我喜欢你!”
      虽然不是第一次被表白,也不是第一次这么当众的喜剧化,但绝对是我印象最深的一次。并不是因为后来他成为了我的另一半,而是少爷当时的模样——翩翩少年的灿烂阳光,一直都留在那个年华里不曾褪去。
      当然,当时的我惊吓大过于惊喜,因为少爷才初中升高一啊,面容和气质都稚气未脱,在我这个高三学姐来看,完全就是小孩子嘛,小孩子的表白大人才不会放在心上。
      是的,一个小孩子,带着他莫名其妙的喜欢,是不会让我这个“大人”泛起丝丝涟漪的。就算有,也被我甩掷脑后了。
      然而我低估了小孩子的喜欢,低估了这个少年的喜欢。自他表白之后,他便每日风雨无阻雷打不动,天天堵在我校门口,直到我高中毕业。
      既来之则安之,我欣然接受了从天而降的弟弟,放学闲逛也成了日常。其实这一切都有些暧昧的情愫在,至少在那时,这些情愫没被我发觉。
      于少初在高一下学期那半年发育速度简直突飞猛进,稚气虽然未脱但开始有了男人的模样,声音开始低沉,肩膀开始变宽,身高开始挺拔,脸部曲线开始精致,最主要的是荷尔蒙开始肆虐散发。
      这是个危险的警告,但我依然视而不见,直到被一剂偷吻我才如梦初醒,才注意到那个可爱的少年错落成男人的模样了。
      顺理成章地,少女心迟但到,初恋的味道是美妙的。
      我是个挺冷漠的人,到在一起之后我才开始在意他的一切心意,我才拉着他的手问他:“于少初,你为什么喜欢我?”
      我当时的表情也许太过一本正经,他愣了一下,结果不好意思地扭头回避我,还转移话题,“我叫于少,没有初!你叫林多,我叫于少。”
      我明知道他在转移话题,还是放过了他。因为这小子天天把喜欢喜欢挂在嘴边,竟然也有脸红的一天,好不容易撑足的男人模样瞬间又被打回原形,实在可爱,所以配合演出笑着问:“你这直接篡改自己的名字了吧?”
      “我乐意!”
      这小子自从发现我俩名字的玄机,果断抛弃了陪伴他的十六年的名字。只为了和我凑成一对。
      “行行行,一切都是少爷说的算。”
      暂时又说回故事的主线。
      于少初这个情窦还没开的小屁孩,看见了我的表演,并对我一见钟情。自那之后,从一见钟情,变成见见钟情,攻势过猛,而且从未有消沉的迹象。
      少年的喜欢明明那么天不怕地不怕,明明那么凌然,明明那么纯洁,我怎么可能没有过回应呢?应该是有的,不然他追我的一年里热情怎么会越来越高涨。
      我一直以为他是喜欢我这长相啊、外貌啊什么的,不都说一见钟情的实质都是颜狗的自我高.潮么?
      当时发生这对话时我们在干什么来着?对了,当时是四年一度的世界杯,我大晚上爬起来陪他看世界杯,奈何我是个脸盲,比赛实在看不懂,于是为了打发睡意不经意问了出来。
      我打着哈欠问,“看来我那时候美到你了啊。”
      他喝了一口啤酒,眼睛没离开屏幕,嘴上漫不经心地回,“脸没怎么看清,你跳舞跳得漂亮。”说完这句话,又不再理我了。
      我当场愣在那里,世界杯和他的喝彩我都听不进去了——
      那年比赛我是以民族舞蹈项目参加的,当时我的老师也全程陪同。临到表演,我脑子抽风,愣是把参赛舞种换成了街舞。是的,我的专业是民族舞,我的真正爱好是街舞。
      我甚至堪堪来得及换曲目,衣着水袖裙,带着汉舞发饰,上台跳了一段流行劲舞。至今我还记得老师和台下观众评委的眼神,觉得我不尊重舞台,不尊重传统舞蹈。那种眼神我会记住一辈子,那种眼神恶劣到,甚至我自己有一瞬间都怀疑自己。
      全场都认为我是疯的,还有一个居然对我这疯的一见钟情。
      命中注定,我俩是对方最完全的欣赏者。
      毕竟我的专业是民族舞,而在爱上街舞之前,我全心全意跳了近十年的民族舞,而自我遇上真爱之后,却没能完全放弃民族舞这个正宫地位,还要花出一些心思出来劈腿情人。脚踏两条船绝对非常人能做的,而我就是常人,所以正宫和情人都要导致我没能考上帝都舞蹈学院,来了南方。
      反正A大舞蹈系也是国内数二的实力,又离家近些,我便欣入学。
      然而,于少爷这个天生的舞者,偏偏放着国内第一舞蹈学府不去,也来了南方。
      他的理由很简单,文化分不够,和A大老师更熟悉——因为这货在我来了南方之后,自己也当作上学般,几乎每个礼拜按时报到,走在学院里几乎没有不认识他的。
      总而言之,还没在一起多久我俩就因为大学和高中异地恋两年,到了我大四他大二才在外面租了房子住在一起。
      直到半年前,我一直觉得我们就是世间最最普通的情侣。
      天天腻在一起,三天两头小小矛盾,玩玩浪漫,调调情趣,然后就这样一辈子下去。
      真实地,我真是这样想的,我们会平凡度过一生,尽管我知道他是我见过最棒的舞者。
      不是说他的舞蹈是世界最强,那不至于,他的舞蹈动作甚至都达不上最高水准。
      他的舞蹈总是随意而动,或慵懒或激昂,传递着情绪,传递着故事,传递着灵魂。他的表演,已经不再局限于舞蹈本身。
      这样的他,是一个绝佳的领悟者。从他的一个眼神,一个舞姿,看出的是一个世界。
      这样的他在舞台上,总是让我遥不可及。而下了舞台向我讨要拥抱的那一瞬间,又让我再一次触摸到他,让我忘却了他的不凡,只记得他是我的爱人。
      可能我潜意识里知道终有一天他会找到自己的方向并且将远离我,但是我不知道会来得这么快——
      那时是六月,对,我的毕业季。
      当我要离开学校那天,我穿着学士服,旁边站着的也是穿着学士服的少爷——不知道他从哪里找来一件邹巴巴的学士服,挤在我们中间。
      仿佛在我扮装游戏。他总是耿耿于怀不能同我一起毕业,就以这样来完成他的半个心愿。
      我的同学都嘲笑他一个大二生假扮装大四,像小鸡仔充当老公鸡,场面真是让人笑话。
      我想扒下他的衣服,他不让,于是我俩围着操场你追我跑,风飞扬起他身上那件邹巴巴的衣角,吹乱了他的发,迷了他的笑眼。
      天哪,我是真的好爱这个少年。
      他在前面求饶,“宝贝别追了!我俩一起穿学士服这么好看!”
      我的少爷是一个非常有“少女心”的男人,以至于很多时候浪漫都跟我搭不上边,因为这货是个典型双鱼男,他的浪漫已经实实在在充盈了我们整个生活,已经没有空间让我发挥了。
      真是败给他了。我赶紧叫住前面的他,招招手,“不追你了,你赶紧过来,领带松了!”
      他狐疑地看我,低头看自己领带,确实是歪了,才屁颠屁颠跑回来,结果这货太得意忘形,眼睛没看路,撞上了人。
      以我的角度,我分明看到被撞上的人回过头来看到少爷那一眼的惊艳啊,眼神全都是星星。
      只见那人和少爷说了两句话,满脸地渴求,以至于少爷跑过来时眼神还跟着。
      少爷走到我面前,乖乖地跨开腿低下头来,让我给他整理领带。
      我摸摸他微微汗湿的脸,问:“那个人跟你说了什么?”
      他亲了亲我给他擦汗的掌心,偷袭成功之后笑开花,“不知道啊,说什么什么公司的,想跟我聊一下。”
      “啊?”
      “对啊,我撞了他怪不好意思的,先过去跟他聊聊呗。”
      看他越走越远的背影,我脑补出了一个痴汉表白我家少爷的画面——这小子招来的各路桃花一向男女各半。结果,他就没搞清状况地跟人去了剧组面试,稀里糊涂地被选上了电影主角,还是一番大男主。
      “导演就给我了我一段剧本,然后就叫我演出来,我啥准备都没有就硬着头皮上,结果就被选中了哈哈哈哈。”他给我说着整个过程,像在说一个笑话。
      我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反正回忆起来,言语都无法描述的微妙,我陪着他笑,只问他,“你觉得拍戏怎么样,好玩吗?”
      他笑,歪头看着我,又像透过我在回忆,笑容有所收敛,是在认真思考吧,最后回道,“还蛮有趣的?”
      然后眼睛特别亮,闪到了我。
      那个眼神我最熟悉,一如他平日黏在我身上的眼神;那个眼神我不太熟悉,因为闪烁的内容和我不再有关系。
      那一刻我知道了,他是爱上了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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