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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奏 ...


  •   “考上了,考上了!”
      午后阳光穿过木屋楼板照亮了房屋中间那寸地板,古老的门猛的被撞开,随着那陈旧的“吱呀!”声,两个正埋头与围棋中的少年不由带着一点惘然抬头看着推门进来的女子。
      一身白色花边连衣裙,一件同样雪白的小坎肩,一双白色麻底凉鞋上点缀着一个小蝴蝶结,清爽的如芙蓉出水一般洁净。而午后阳光正从她身后穿过她的身体,把她整个人都照亮,黑发、马尾、斜留海,一只水晶发卡,左手叉腰右手正握着一只信封和一张A4纸。胸口微微起伏着,额头上有细小的汗珠,显然是刚跑完一断不短的路。
      “考上,了!”她小喘一口气,一双水润的眼眸绽放出喜悦。
      两个少年一开始还没反映过来,直到这个风风火火打断他们下棋的女孩把一张入取通知书书拍在了棋盘上,一个略显高瘦的少年拿过纸看了起来,然后不可思议的张大了嘴,继而从椅子上一跃而起。
      “考上了,终于考上了。”
      另一个和女孩有七分相似的男孩夺过入取通知书,接着屋子里炸开了锅,先是一阵石子落地的声音,然后欢呼迭起。
      “樱,太好了,哦……”
      “樱,你真棒!连铭诗院这种限量招生的贵族名牌大学都考上了,哥哥以你为荣。”
      两个大男生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一人一边抬起女孩高高的抛起再接住。
      “啊~!裙子,裙子!”女孩的尖叫从屋子里传出,还伴随着此起彼伏的欢笑。
      “哥,华厥好了拉,我都走光了,哈哈……”

      我柳示樱今年20岁高中刚毕业,父母在国外工作是惊喜集团总裁和总经理,从八岁开始就离开出生地九龙城和哥哥柳朔明一起来到丽江古城与奶奶一起生活。华厥是我和哥哥在十岁的时候认识的发小,那个时候他搬来老屋隔壁,我们是在田地里玩耍的时候一不小心就认识了,后来不知不觉我们三个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现在哥哥和华厥都22岁,早在两年前他们就考上了九龙城里的同一座名校,而我在两年后也终于不负众望考上了梦寐以求的“铭诗院”。
      至于我们为什么要去九龙城读大学,一个是为了完成父母的心愿,虽然父母都在国外,但他们还是选择让我们在国内生活、长大,虽然从小和父母在一起的机会很少,但我们兄妹两和他们的关系一直都很好。我们一直都记得他们的话:
      “朔明、示樱,你们身上流的是中国人的血,你们是出生在九龙城的炎黄子孙,以后不管身在何处都不能忘记自己是中国人。”
      也是他们千叮万嘱以后一定要回到九龙城来读大学,接受最好的教育,不管到那里一定要把根留在九龙城,而我和哥哥也自小对九龙城就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或许真的就如我们的父母所说,九龙城里留着我们祖先的血,这里有着我们的根,又或许早在我和哥哥出生的时候就注定和着城市有着无法割断的千丝万缕。
      我和哥哥自小就制定了目标,他的目标是九龙城南边的名校青浙大学,而我则选择了贵族学院铭诗院,这两座学校相隔不过三条街,不止在九龙在全国更是名声远扬,而华厥我自己认为他完全是被我门两个耳于目染才决定考青浙的,更重要的是他很珍惜我们三个的友谊。他说要和我们在一起,要和朔明做一辈子的朋友,还有我……而我最后也顺其自然的在十八岁那年正式成为了华厥的女友。那些和华厥与哥哥一起编织的十年记忆,成为了我人生中的一卷瑰丽画轴,这些美好的童年,不止留在了丽江的山山水水里,更是深深的印在了我们的灵魂里。

      “放我下来拉,”
      “哥,你也太夸张了,高兴也不用掀棋盘啊!你看这满地的棋子,捡死人了。”我捧着用竹子编成的装棋子的篓蹲在地上一颗颗捡着黑白分明的棋子,正当我抱怨的时候背后传来了拖鞋与木楼梯敲击的声音。
      “看我无敌杀手锏!”华厥捧着个吸尘器从楼上冲了下来,三下五除二就把满地的棋子解决了。
      我一手把装棋子的篓搁置在腰间,一手抹去额头上的汗,无奈的摇头却是掩饰不住脸上幸福的微笑。华厥总是这样“别出心裁”,只要我一抱怨他总能想出既方便又实用还能逗我开心的解决办法,比如这个用吸尘器吸棋子,这种“顶尖”的招数也只有他才想的出来。
      八月的丽江正值烈日当空之季,却掩饰不住古城的清丽,漫步在青石路上,华厥拉着我的手,站在街口十字中间。对面店铺外的布招牌悬挂在门口,我们两个正好站在它的投影下面,偶尔吹来带着暑气的风佛过脸颊是那么的暇意与自然,微笑着,心底却泛起对古城的深深依恋。
      两年前华厥和哥哥在去读大学之前我们也曾来过这里,还记得对面的那家冷饮店是我们最爱去的地方。一年前奶奶去世前我们也曾走过这里,当时奶奶还慈祥的笑着问我要不要吃冰糕。现在我要离开这里了,还是站到了这个十字上,这个古老的十字在我的心里变成了一种离别的象征,每次只要一站在这里就意味着分别。心开始不安起来,我猛地握紧了华厥的手,生怕他消失一样握的紧紧的。我在害怕什么?担心什么?为什么不安?奶奶临终前的面容划过脑海,还是那句话,那句从小听了无数遍的话。
      “示樱,你和朔明以后一定要回到九龙城,留住你们的根。”
      微凉掠过额头,拉回我的记忆,华厥正轻轻拨开我那被风吹乱的发丝,他一直都是这样,最喜欢用他那微凉的指尖触摸我的脸颊,无论什么时候他总是爱帮我整理头发。有的时候他的身影会在我脑海里和爸爸与哥哥的重叠,但我却清楚地知道他是华厥,我柳示樱深深爱着的人,我柳示樱决定要牵手一辈子的人。
      我掂起脚,双手环住华厥的脖子,“厥,我们要一直在一起,永远。以后就算我变得又老又丑,变的坏脾气你也不能抛弃我,你要永远爱我、疼我、呵护我,知道吗?”我搂着他,心底涌起深深的依恋。
      “傻瓜!”他环过我的腰紧紧的抱住了我,“傻瓜!”在我耳畔轻语,“那是当然的,我会爱你一辈子,樱,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美丽的。”
      落日余晖前我们就这样在偶尔有人走过的十字路中相拥而抱,夕阳渐落照在我们身上投射出无比的甜蜜与幸福。

      “各位乘客,您所乘坐的925号飞往九龙城的航班即将起飞……”机舱里响起空姐那美妙的声音,不久后伴随着飞机缓缓上升的轻微压迫感,时间停留在2005年八月20日。一个小时后飞机将会在九龙城南湾机场降落,此刻我的心是悸动的,还带着那一直潜藏在我内心深处的渴望。离开九龙城的时候我才几个月大,所以我对这座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可谓是毫无印象,长大之后哥哥和华厥总是说要带我去九龙城看看但都被我拒绝了。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的内心九龙城一直是一个神圣的代名词,我对它的感情是很难用语言描绘的,我想要把见到它的第一眼留下,作为我自己送给自己的二十岁生日礼物。所以我才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今天回去,今天是我二十岁的生日,对九龙城的记忆也将从今天开始。
      朦胧中觉得有人在轻轻推我,微微动了动眼皮我呢喃着说:“到了吗?”
      “快了,起来喝杯咖啡提提神。”
      我被华厥叫醒,发现座位旁边放着一杯温热的咖啡,我对华厥微微一笑。他知道我喜欢喝咖啡,而且又贪睡,坐车每次都回睡着,而他总会在下车之前把我叫醒,顺带给我一罐咖啡。这个习惯是在五年前的一次“意外”之后养成的,说到那次“意外”是这样的。
      那次我和华厥一起坐车去丽江古城外的一个村庄,早上出门的时候我没有带咖啡出来,而在车上睡着的我直到下车的时候才醒过来,大脑处于半梦半醒的我终于在下车的时候摔了一跤,对此我已经很模糊了,但有个人却一直记着,于是不喝咖啡的华厥每次和我出门都会戴上咖啡,而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叫醒我也成了他的一种习惯。
      飞机终于安全着陆了,我揉揉胀痛的耳鼓从狭小的门里走出机舱。站在舱外等哥哥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看天空,这是我的一种习惯,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先看天,华厥问过我为什么会有这种习惯,我微笑着告诉他:
      “每个地方的天都是不一样的,眼睛是人类心灵的窗户,而天空是城市的眼睛,只要看着天空我就能知道这座城市的颜色。”
      他问我丽江是什么颜色的?我说蓝绿色,接近透明的蓝绿色,清爽、洁净、安宁、祥和。
      那么九龙城是什么颜色的呢?初见它就是一片灰暗,阴天的云朵总是带着淡淡的忧郁,透过那些云我仿佛看见了很深的蓝色,带着淡淡的忧郁所谓蓝色。我的笑容凝结在这一秒,看着那些漂移的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走了!”
      哥哥一拍我的肩和华厥一起把我夹在中间,跟随着人群走出机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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