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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一个故事 苏缳的夜晚 ...

  •   走上商场三楼的楼梯口,觉得空气特别的清爽。估计与苏缳说的那个辟邪的风水阵有着极大的关系,四下一看,立即觉得这个风水摆得非常的高段。左手边是一个伞形喷水池,一对小石头貔貅在水池左右把守。右手边则是一处高出地面尺许的小花坛。一阴一阳,风生水起,是一个辟邪风水阵。

      写小说的女人,如果连这种常见的风水阵都认不得怎么出来混,尤其是现在妖怪文市场水深流急的。

      那家店果然很显眼,偌大的店铺里各种花样的旗袍占了一半的衣架,所以即便是装修并不是刻意的雕琢,却因为这些旗袍的关系,显得这个店在三楼的店铺当中尤其的吸引眼球。

      我从来没有穿旗袍的习惯,但是看到‘青桐’里挂着的那么多妖娆的旗袍,还是很有YY一下的兴趣,店里此时顾客并不是很多,显得更加的幽静,就像许多关于老上海风情的文字里一样,这里亦能看到木地板、老藤椅以及和这些古旧的颜色有着明显对比的绚烂颜色,想象一下张爱玲原著里说的“电蓝水渍纹缎齐膝旗袍,小圆角衣领只半寸高,像洋服一样。领口一只别针,与碎钻镶蓝宝石的耳环成套”,真是太经典了。

      怪不得苏缳会在这里挑衣服挑到连定情信物掉了都不知道。

      换了是我,我大概也是会一样的,在这么绚丽的色彩魔阵中,还能记得什么,男人啊,金钱啊,任何其他什么的,都会在这些华美的衣服中丧失原来的吸引力。

      幸好,我还记得珐琅质花朵手链这件事情,但是怎么在大庭广众之下去寻找一样失去两年之久的东西呢,现在我有点仇恨我自己,没有金刚钻我怎么可以揽上这种瓷器活呢,纯粹是自我英雄主义抬头的表现。

      正在我手里抚摸着这些精致的旗袍,尽量使自己表现的不像一个傻瓜而是一个真正购买者的时候,一只爪子,更加确切的说是手,男人的手,与我同时搭上了一件旗袍。

      一件孔雀蓝底白碎花的棉布旗袍,我的手和另外一只属于男人的手正叠加在其上。

      “小姐,这件旗袍里面还有吗?”男人的声音显示他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是长得很帅,至少在我的小说王国的架构里英俊的男人通常有非常磁性的声音。

      没有瑕疵就是所谓完美的标准,每个人都一样,小说家也不例外。

      但是在现实中我没有找到我小说中塑造的男主角形象相符合的男性,所以我看再过几年,我也逃不了被人们称为老姑娘的厄运,通常一想到这个我就万分头痛,我并不是在乎别人的目光,而是很害怕看到父母眼里那种深切的失落,他们什么也不说,比别人说一千句一万句还能够让我觉得难过。

      OK,亲情的力量,迟早有一天会把我逼疯掉,幸好我还没有到那种惨绝人寰的三十岁,我个人虽然没有什么结婚的对象以及打算,但是我觉得三十岁一过,女人确实站在了一个比较尴尬的处境之上,选择或是不选择,需要承受比二十多岁时候多几倍的压力。

      但是,我现在最想要知道的是,跟我抢旗袍来摸的男人是谁,我其实只是想借用旗袍打个掩护,以求可以帮助苏缳找到那个手链。

      为什么连随便抚摸一件旗袍都有人跟我抢。

      太没有道德的男人,为了保持我作为一个当红小说家的尊严——因为我不能保证这些营业员没有从我的小说封二上看到过我的照片——我必须做点什么。

      于是我还没有看清他的形象的时候,已经紧紧的把这件旗袍握紧在了自己的手里,“小姐,不管怎么样,这件旗袍是我先看中的,我觉得应该先给我。”

      然后转头去看那个男人,露出我固有的那种微笑,我想,这种微笑还是足以迷倒很多男人的。

      但是我看到了谁,是他。

      那个几天前被我撞见的男人,车撞倒了街边卖艺画家的摊子的帅帅的男人,现在就站在我面前,也许这个世界上的帅哥有很多都长得很类似,但是他背后毛毛的大尾巴,让我确定现在站在我面前的男人就是那天的那个。

      因为我看到了一模一样的一条大尾巴。

      我突然觉得莫名其妙的紧张,其实我还是不大清楚他是什么妖怪,那天回去以后我翻查了很多的书,还是不知道有这种尾巴的属于什么系统的,因为这明显不是狗的尾巴,也不是很像狼的或是狐狸的,总之不像是任何一种动物的尾巴,而是像变种的。

      好吧,现在有那么多的人,我为什么要紧张,我现在是在买旗袍,我的手袋里有足够的现金或是信用卡,我没有必要紧张,再说他一个大男人,不是,一个大雄性妖怪,要一件旗袍来干什么,无非也就是可能送给他的妖怪女友。

      说到这里,我的脑子里开始YY他和她妖怪女友(假如确实存在的话)会用什么方式□□,是用人的正常体位,还是会想犬类动物那样的动作?

      “小姐,其实楚先生——。”看上去像是店长打扮的小姐打断了我的无限绮丽的遐想,脸上略微有些惭愧的样子向我解释。

      但是那个大尾巴男人却打断了她的话:“好吧,其实我看上去确实不需要买这个旗袍,那么我还是大方一点让给你好了。”

      让给我,算他识相,但是我要这件旗袍来干什么,我是为了那个珐琅质花朵手链而来,我现在买一件旗袍干什么,也许我这辈子真的是将要毁在男人手里的。

      这个英俊的男人,穿着很昂贵的阿曼尼的西装,优雅的笑容里有一点邪气,这不就是我小说里的男主角典型形象吗?如果中国的知识产权能够稍微的再强硬一些,我会控告他抄袭我的构思。

      “其实我更喜欢那个,白底子紫花的,才像是年轻女人穿的,你刚才决定要的那件太老气了,好像是三四十岁的女人穿的旗袍。”他很无视我的说,“不过眼光这种事情,真的不能够勉强的。”

      我恨不得找面照妖镜来把他封起来,然后拿回家好好的折磨他。

      这等美男,如果不能杀了煮汤喝,就应该让他天天没日没夜的伺候我。

      “那件我刚才,你没有进来以前,我也已经定下了,你也不许买。”我冲过去,头脑发热的拎出那件所谓白底紫花的就扔到了店长怀里,“给我两件都包起来。”
      好吧,两件旗袍已经下单了,那么我的珐琅质花朵手链依旧不知道在哪里等待着我去帮助它物归原主。

      “小陈,见到你们周总告诉他给我提成,我一下子帮你们卖出去两件昂贵的旗袍。”那个男人,奥,不是,那个男妖怪得意的看着我。

      原来是店主的朋友,还是个老“托”。

      有什么可以得意的,拖着一条奇怪大尾巴的妖怪,还好意思在这种人口密集的地方出现,等会等那个风水阵发挥作用的时候,你就死定了。

      在及其阴暗的想着这些的时候,我的眼睛快速而且准确的扫了一眼店长手里递给我的清单,原来真的是价格不菲,如果我不是一个小说家,而只是一个吃普通文字饭的小记者或是小编辑,恐怕一个月的收入也就够买这两件东西,而且是只能挂起来养眼的东西。

      幸好,我还没有这么悲惨,我故意挥动着皮夹里那叠人民币,虽然无比的庸俗和弱智,但是我还是为我豪爽的付款的动作而欣慰不已。

      至少我输得还不是很惨痛。

      但是天知道,我现在的一颗心脏正在拼命的滴着血,而且非常非常的痛楚,那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拼着有可能会写到神经错乱而得到的稿费啊,至于为了两件只能兜灰尘的东西豪爽到这种程度吗?

      此刻,我真是巴不得我是可以通过卖笑或是卖身来赚钱的女人,那种极力促进着经济增长的女性应该是不会心疼钱花往何处的。

      我气冲冲的走出去,他跟在我后面很流氓的叫住我:“美女,你平白无故为什么要走进一家旗袍店?真是很值得探讨的事情。”

      我现在没有办法再在“青桐”里假装看旗袍找那条手链了,因为我已经买了两件旗袍了,已经窘迫的不想再在那家店里多呆一分钟了。

      而他,又勾起了我的伤神的事情,我为什么要进来这家店,我还不是为了苏缳来找寻她前生的定情信物,一个现在都不知道在哪里的男人两年前送给她的定情信物。

      但是现在什么计划都泡汤了,只有精美的简直像英国女皇待遇的包装里藏着我此生最最惨痛的购物经历,还是被一个英俊但是心肠狠毒的男人给设计陷害的。

      “我干什么,我喜欢,我喜欢花钱,喜欢买我自己从来不穿的衣服,你管得着吗?”又不是我的经纪人,又不是我的出版编辑,轮得着他来管我买什么吗?

      他快步拦住我:“我觉得你进那家店的目的并不是很单纯,因为我刚一踏进店,就觉得你的心思不在那些旗袍上,而且你那双漂亮的大眼睛也在四周的张望,如果不是因为你长得实在很美,我会以为你是个小偷。”

      我不得不直视他那张脸,真是很俊朗的男人的脸,看不出什么动物的毛发来,可能是进化的已经非常的好,就像人由猩猩变成,现在哪里还长得像猩猩,说给外星人听他们也不会相信我们人类是由猩猩变化而来的,那么现在就算我大喊妖怪,有没有人会相信他有跟大尾巴,事实上只有我能够看得到而已。

      “那么你呢,你一个大男人跑进这种那么华美的旗袍店里干什么啊?”在我心目当中,会单独有机会跟旗袍这种东西近距离接触的男人,要么就是身边有位非常古典的女伴,要么就是电影里面窝在小巷子小弄堂里做旗袍的娘娘腔裁缝。

      他向我凑近了一些,我很心虚的往后退了两步,但是我为什么要心虚,就算我是抱着目的去的青桐这个店,也是为了取回属于苏缳的东西,又不是去偷什么的。

      “我本来真的没有打算进去,虽然他们的老板是我多年的好友,但是我有进去的冲动是因为我看到橱窗前驻足的你,也许你很适合穿他们家手工的旗袍。”他很致命的笑容使我有点欲辨已忘言。

      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总是坏人会长得比较好,而往往好男人都长着一张呆头呆脑的脸,一种千年不变的神情,而坏男人却充满了吸引力。

      “那么我现在已经买好了旗袍,明天就要穿了,你可以满意了?”我鼓足勇气正视着他,眼睛里看到他那条茸茸的尾巴很可爱的在挥动着,千万不要掉毛,我会打喷嚏。

      如果是狐狸会好一点,根据常识推断只有兔子掉毛比较的猖狂,狐狸的毛温暖而柔软,不容易轻易的掉下。

      他想了一下,点头。

      可以把简单的动作做得那么好的男人通常已经久经沙场,并且岁数应该有一点了。他么,一只不知道是什么的妖怪,少说总有个一百来岁了吧。

      我在跟一个一百来岁的妖怪讲话,由此证明我真的非常的特别。

      “那你爱上哪里上哪里去,我要走了。”心里是百转千折的在想着怎么把我任务失败的丑事告诉苏缳,我觉得她会受不了这种刺激再次猝死的,那恐怕就连尸骨都没有了。

      灰飞湮灭,是不是用这个词语比较合适。

      “我现在哪里也不去,我对你非常感兴趣。”他很霸王的站在我面前,一步也不肯让,那种架势好像要把我生吞了一样,但是抱歉,如果是个正常的男人,我也许会把他私藏起来当男朋友使用,但是妖怪的话,我是没有这么大的胆量,万一晚上睡觉醒来,那么不经意的一模,一条大尾巴正盖在我的脖颈之上,常此以往我就会神经衰弱。

      更加重要的是,我不大能够容忍犬类动物身上的气味,从小就是这样,如果让我和一只小狗在封闭的环境呆上一天,我就会生病。

      等一下,既然他说跟青桐的老板关系匪浅,那么也许可以利用一下这种关系帮苏缳这个忙也说不定。

      “你真的这么感兴趣,那好吧,我可以告诉你,我在找一样东西,是我一个朋友两年前遗失在你朋友店里的一根手链,现在你满意了?”我非常大方的和盘托出。

      看着他落入我的圈套,真是过瘾。

      没有想到他居然很冷淡的看着我:“我现在只对你这个人感兴趣,你进去做什么是刚才感兴趣的事情,现在是现在,刚才是刚才。”

      当希望落空以后,并且是非常挫败的结局收尾的时候,我真的希望自己可以亲手掐死他。

      “那么你可以不用跟着我了,因为我不打算再成全你的兴趣,你还是去别的女人身上找吧。”我没有好气的大声说,然后很骄傲的从他身边走开。

      还没有走几步,他的声音再度传来:“说说看,我可以怎么帮助你。”

      到底是我太聪明还是他太笨,萍水相逢,我们两个居然都可以热心肠的去帮助别人,还是现在的妖怪和人类素质都大大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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