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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27章 我 ...

  •   我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不打算打理这些小女生,随便她们YY,爱咋滴咋滴,我也不痛不痒。

      只要不涉及到实质性的东西,一般都是过眼云烟。

      第二天照常上学,一路上窃窃私语的同学,看到我就走开了。

      一进门,朱澄晨这个小矮子冲上来,很小声的说:“你怎么惹到马依佳的啊?”

      我:“马依佳谁?”

      她:“五班一女的,说你昨天骂人。”

      我:“昨天那个摔倒的是我初中同学,我怎么可能骂他?”

      她:“诶呦我去,马依佳可会挑弄是非,你最好不要出面,我帮你解决。”

      喵喵喵?

      朱女侠这是又要重出江湖了?

      为爱鼓掌。

      高一上半学期,我们有一个实践课,要去外校上,整个年级一起,班主任加任课老师一起,浩浩荡荡一群人,七辆大巴车,摇摇晃晃穿山越岭,运输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

      啊!不是恐怖故事。

      就是普通的集训实践课,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

      在没有无线和娱乐的地方住五天。

      九叔知道这个消息后露出了一个被雷劈了的表情,瘫在床上半天反应不过来,表示无法接受。

      接着他拿起电话准备和校长沟通一下,脸上是肉眼可见的焦虑,眉头深深的皱起,仿佛一只被夺了[交]配权的凶猛野兽,捉急。

      我才不管他,好不容易出去玩一趟,当然要好好玩,天气已经稍微凉快了点,可以带几件衣服,内衣裤啊之类的。

      就在我打开行李箱,盘算着里面大概还能放进去一只小抱枕的时候,被人从后面牢牢抱紧了。

      阿童木都甘拜下风的臂力,死死勒住我可怜的腰,都要勒断了。

      九叔用下巴轻轻蹭我的头顶,就这样保持一个姿势好几分钟,期间我像被蟒蛇绕颈的青蛙,十分凄惨。

      他依依不舍:“别去了,请假待家里。”

      我:“要去的,大家都去,我也要去。”

      他:“山里没什么好去的,都是虫子。”

      我:“很好呀,我可以做标本。”

      他:“那边生活条件差,你吃不好睡不好。”

      我:“我打听过了,那里有小超市,生活用品都可以买到的,很方便。”

      他突然松开我,顾自己走开了,一脸颓废。

      我问他:“有这么难过吗?”

      他哀怨的盯着我说:“我老婆跑了,开心不起来。”

      我默默的继续装衣服。

      晚上他一定要把我摁在怀里,仔仔细细亲个遍,还要借只手给他撸。等到放满三次烟花,我累得要死,手又酸又疼,气得不想理他。

      他心满意足的放过我,睡觉前还要很幼稚的手拉手。

      右手要写字,他不忍心操劳,就把我左手撸破了一层皮。那个味儿,我搓了三遍香皂才算给洗掉了。

      我们去的地方虽然偏僻,但风景特别好,老师分给每人一个锄头,带着一篮子瘪哒哒的小青菜,指着一块土地说:“大家这节课的任务就是学会怎么种菜,看到这颗青菜了吧,挖个坑,种下去,就好了!”

      这样啊!

      那我也会。

      话说这青菜犯了什么错,要这样蹂躏它呀?好好一颗菜,就为了给我们实践,糟蹋了。

      身为一个老农,我觉得很可惜。太浪费了,其实完全可以把杂草挖来,反正就是个道具而已。

      太阳不算热,但是很刺眼,有几个城市里长大的同学觉得很好奇,锄头头重脚轻,第一次拿到手,会觉得很难驾驭。

      刨个坑,把青菜歪歪扭扭种了,一片片失去水分的叶子,皱巴巴的难看死了。耐不住是自己种的,有人偷偷拿手机出来拍了照片。

      我瞅瞅脚下那颗丑了吧唧的上海青,哎,这种形式主义,真是浪费时间和感情。

      结束后,我们一大群人嚷嚷着去小卖部吃凉饮,围着充钱的阿姨,这杀猪店,二十起充,多了不退少了要补。

      就是,如果你买了十八块五的东西,一块五不找给你的。

      我们学校里的同学大多数条件都不错,并不太在意这些小零碎,但这学校的小卖部是明摆着抢钱。

      穷山恶水出刁民。

      最可怕的是这里的早饭,食堂里一开始有很多人排队,想试试看乡村土鸡蛋,直到我从美味的炒米线里吃出一根鸡毛,洗碗的水槽里养着碧绿的苔藓,毛竹筷子基本就是不洗澡的懒汉。

      可pia!

      告辞。

      回味一下,那米粉和豆浆味道都很好,货真价实,就是卫生条件实在不达标,怕吃坏肚子。

      渐渐的,去食堂吃饭的人越来越少,只有老师们还坚持去吃,我们班最乖的同学都开始天天吃泡面饼干了。

      每天可以睡到七点,八点半上课,内容也很简单,因为无心学习,很多人都没有带齐课本,晚上还要上晚自习,一群人在明亮的教室里喂蚊子。

      对于我这样不住校的走读生,这是一次新奇的体验,有点乐不思蜀。

      第一天晚自习下课,我们班有个沙雕拿小刀把自己食指给割了,这人起先带着一股炫耀的意思,从书包里找到一把折叠匕首,周围的同学都叫他大佬。

      沙雕就是沙雕,等级越高越沙雕,被叫大佬的沙雕,可想而知那真是想要多沙雕就有多沙雕。

      两指捏柄,单指挑开封口,松开匕首顺势调整角度把中间锋利的刃甩出,明明是个学生,这种杀伤力极强的刀具却耍的很顺手,对的,很顺手,把食指顺便划了一道,深可见骨。

      连夜给他爸接回家了,哦,还有,在这之前先送去医院缝三针,他爸揍一顿,安安心心回家休息去了。

      喂完蚊子回五楼寝室,八个人一间,闹哄哄的,还好没有浴室,不用洗澡,虽然难熬一点,总好过暴露身份,每天躲在厕所擦擦身体。

      带了三套衣服,在这种不出汗凉丝丝的秋天,很完美啊!我最喜欢秋天了,不冷不热,可以盖被子可以睡凉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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